第一节 电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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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1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电报
分类号: F626
页数: 1
页码: 371
摘要: 该文介绍了莆田市在不同历史时期内所经营的电报业务,包括电报种类、传递及处理时限、服务范围和用户数量等。
关键词: 莆田县 电信 电报

内容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电报种类分为官报、公报和私报三种。宣统元年(1909)二月电报种类改为官报、商报、新闻和寻常四种。
  民国11年(1922)1月,国民政府交通部修订电报收发规则,将电报种类分为政务、公务、特种和寻常四种。民国25年9月实行《国内电报营业通则》,电报种类又改为官军电报、局务公电、私务电报、公益电报和特种电报。民国36年5月,第六区电信管理局巡查员报告书中提到:涵江局当时月平均电报业务量官军电96通,商、公电19080通。四码电报挂号户有269家,来报来话次数每月平均4900余次。民国37年12月修订各类电报处理时限,中转和投递局处理最快时限为0.5小时,最慢的电报份别为3小时、5小时和7小时。
  建国后,开办国际电报业务,1950年11月取消私营商业特快电报业务。是年,制定的各类电报传递及处理时限,将加急政务、加急军务列为甲类,处理时限去报为1.5小时,转报和来报各为0.5小时。当年去报份数为1千份。1952年1月,电报有30类,分特、甲、乙、丙、丁5级传递。1957年电报种类又调整为13种:防空、事故、天气、报汛、公益、军事、军政、企业、新闻、汇兑、公务、普通和书信电报。当年去报份数1.6万份。
  1959年1月起,电报的书写用汉语拼音代替英语。是年,电报种类减为8种:防空、天气、事故、水情、军政、新闻、普通和公务电报。当年去报份数为5.9万份。1963年修订电信业务制度,将电报特别业务减为9种:特急、加急、核对、分送、预付回报费、送妥电知、改发、邮送和留交。当年去报份数为3.7万份。
  1979年2月恢复受理发往台湾省的普通电报,对台湾省的来报照常投递。当年去报份数为11.6万份。
  1984年简化公众电报业务种类,取消防空电报,特种电报并入公益电报,公务电报并入普通电报,军政电报改称政务电报,电报传递顺序由7个等级简化为4个等级。当年去报份数为14.3万份。
  1986年开办用户电报业务。1988年2月开办礼仪电报业务。1989年1月开办公众真迹电报业务。1990年去报份数为31.4万份。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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