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章 邮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0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邮政
分类号:
F616
页数:
6
页码:
366-371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邮政的发展历程,包括邮路建设和城市投递范围的扩大。同时,还介绍了邮政业务的发展,特别是函件业务。
关键词:
莆田县
机构
邮政
内容
第一节 邮路
一、驿路
唐代,自杭州至福州的邮驿干线延伸至泉州、漳州,途经莆田。宋代,兴化军去北50里至迎仙驿,去西南63里至太平驿(今仙游县枫亭镇)。驿以下的铺路为:北门铺从望京门出,去北20里至枫林铺;从望仙门出,去南20里至濑溪铺,配募卒18名。枫林铺去北20里至吴店铺,配募卒12名。濑溪铺去南20里至长岭铺,配募卒12名。
清代,县内有6条驿路:
(一)府前铺北10里至魏塘铺,10里至涵江铺,10里至佘埔铺,10里至江口铺,20里至蒜岭铺。
(二)府前铺南10里至双牌铺,10里至濑溪铺,10里至猴溪铺,10里至长岭铺。
(三)府前铺东20里至塘头铺,20里至朴〓铺,30里至大杭铺,30里至平海铺。
(四)濑溪铺西20里至俞潭铺,20里至石马铺。
(五)塘头铺北30里至郑揽铺,30里至莆禧铺。
(六)塘头铺南20里至东林铺。
驿铺的人员配备:
莆阳驿配担夫63名,递夫6名,兜夫27名。
江口腰站配兜夫15名。各铺配铺兵2名至5名。
二、邮运邮路
光绪二十六年(1900)五月,兴化邮局开设后,福州邮务总局即开辟福州经兴化至枫亭的步班邮路,班期为每周二次,翌年八月改为间日一次。光绪三十年涵江至晋江(今泉州)开辟步班邮路,每周一次。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开辟涵江至永春的邮路,其中涵江至仙游改为每日一次。宣统二年(1910)八月开辟福州扈屿至兴化邮路,十二月兴化至晋江邮路都改为昼夜兼程,莆田进出口邮件分别加快16小时和8小时。
民国3年(1914)兴化至仙游的邮路改为昼夜兼程。民国24年1月,闽侯至莆田的邮件改由委办汽车带运,8月延伸至晋江,莆田至仙游的邮件亦由委办汽车带运。抗日战争爆发后,公路毁坏,汽车停驶,从民国28年5月始,进出口邮件恢复为步班递运。
建国初期,进出口邮件仍靠人力挑背。1950年6月开辟福州至厦门自办汽车邮路,进出口邮件大部分交自办汽车带运。1953年开辟县城至石城自行车邮路,带运黄石、笏石、埭头及南日岛(由石城民船托运)的邮件,每日一次。1954年8月6日开辟县城至石城的委办汽车邮路。至1959年,县内邮运邮路全部由委办汽车承运。1971年开辟县城至忠门,县城至岭头尾,县城至萩芦,县城至华亭自办摩托车邮路,均为每日一次。1977年12月莆田地区邮电局开辟县城至仙游环形自办汽车邮路,庄边、白沙、萩芦等支局(所)设交接点;同时开办县城至平海自办汽车邮路,在沿途黄石、笏石、东峤、埭头(后延伸至石城)忠门等支局(所)设交换点。上述各支局(所)的邮件加快一天。当地机关、学校等单位可看到当天的《福建日报》。1982年11月,开辟县城至庄边、新县自办汽车邮路。1986年1月,沿海自办汽车邮路延伸至东庄、秀屿、北高。同时,县城至华亭、岭头尾、灵川的摩托车邮路改为自办汽车邮路。1988年5月,自办汽车邮路由忠门延伸至文甲,湄洲岛进出口邮件加快一天。
三、农村投递邮路
建国前,县内农村邮路发展缓慢。光绪二十三年(1897)开辟涵江至笏石、涵江至西天尾、兴化府城至龙桥步班邮路。宣统三年(1911)增辟涵江至梧塘步班邮路。涵江至笏石的邮路延伸至平海。民国时期,农村邮路有所发展,至建国前夕,全县农村邮路总长397.5公里。
建国后,农村投递邮路发展较快,1951年全县乡(街)376个,邮件可在3日内到达的有352个,占乡(街)总数的93.6%。1958年全县生产大队389个,通邮路的380个,通邮面97.6%,是年年末,农村邮路总长度2126公里,比建国前夕增长4.65倍。1990年末,全县行政村492个,通邮路的484个,通邮面98.37%,其中每周六班的448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91.05%,邮路总长度2186公里,比建国前376公里(以上均不含涵江、城厢)增长7.25倍。
1987年12月,华亭邮电支局试行农民承包邮路的改革试点,邮件投递到户,向收件人收取适当劳务费。至1990年末,先后在黄石、东庄、平海、梧塘、忠门、笏石等6个支局推行,承包58条邮路,解决了农村邮件不能及时投递到户的问题。
四、城市投递邮路
清代,邮件业务量较少,兴化、涵江两邮局未设专职城市投递信差及固定投递班期。民国时期,兴化、涵江邮局各划分两个投递段,每日投递一次。民国7年,兴化、涵江邮局各配快信专投员1人,至建国前夕,莆田、涵江邮局设专职城市投递“信差”计4人。
建国后,城市投递范围日益扩大。1959年,城厢划专投段3个,兼投段1个,每日投递一次。1970年城厢为专区所在地。城市投递由每日1次改为2次,投递段增为5个。1985年城厢投递段增为8个,至1990年,城厢投递段增为12个,比建国前增长5倍,城市投递员15人,比建国前增长6.5倍。
第二节 邮政业务
一、函件
清代,兴化、涵江邮局办理信函、明信片(分单双)、新闻纸、印刷物、贸易册及货样等项函件业务。光绪二十八年(1902)三月规定,国内信函分为各局互寄和就地投递界内两类。
民国时期,办理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国内函件业务。民国29年(1940),莆田各邮局收寄各类邮件841336件。
建国初期,莆田、涵江等邮局均办理信函、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项函件类业务。莆田、涵江邮局办理收投快递函件业务,开办保价函件业务。1950年10月,恢复收寄国内航空函件。当年函件出口78.4万件。1951年开办装钞保价信函业务(1961年8月停办)。1953年停办国内快递信函和商务传单业务。当年函件出口148.4万件。1958年8月20日,县邮电局办理整寄整付和零寄整付函件业务,使用“邮资已付”戳记。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专项寄递粮票,油票,布票,户、粮转移证和共青团组织关系等6种物品。当年函件出口量340万件。
1979年5月收寄往台湾的平常函件,恢复办理寄交台湾个人、企业、机关团体的挂号函件业务。当年函件出口量339.5万件。
1987年4月开办有声信函业务。同年6月5日,开办国内外特快专递邮件业务,并建立速递服务站。11月10日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12月起,凡办理收寄香港、澳门平常小包和挂号函件的局(所)均可办理寄往台湾的同类函件和平常小包。当年函件出口量540.5万件。
经过几次调整后,至1990年国内函件种类只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当年函件收寄量为510.06万件,比1940年增长5倍多。
二、汇兑
清代,涵江为甲类汇兑局,兴化为乙类汇兑局。
民国9年,江口、笏石邮局为乙类汇兑局。同年涵江、兴化邮局均可兑付自香港及荷属东印弟斯(DEI)邮政汇票。民国13年4月,兴化邮局与暹罗邮政直接交换汇兑业务。民国24年7月开办高额汇票业务,每张汇票以100元为限。同年,国民政府公布《邮政国内汇兑法》,规定邮政和汇兑分为普通汇兑、电报汇兑和小额汇兑3种。翌年3月,莆田、涵江邮局为电报汇款发汇局,江口、笏石邮局为电报汇款兑付局。民国25年,县内办理小额汇兑业务的邮政代办所有26个。民国33年,莆田、涵江邮局为特种汇兑局,开办电汇转汇业务。民国37年8月停止开发高额汇票和电报汇票。莆田、涵江邮局开发去福州的汇票,每张汇票限额为金圆券100元,每人每日只准开发1张,大宗开发需征得兑付局同意。民国38年5月,每张汇票限10万元,每局每日汇兑付款额限100万元。5月21日起,停止开发金圆券汇票。同年7月,福建所辖莆田、涵江等44个邮局试办银元汇票,每张汇票最高限10元,规定收汇局将当日所收的银元用邮袋封装寄往兑付局,四等邮局及代办所停办汇兑业务。
建国后,1949年9月,办理人民币汇兑业务,11月邮政代办所恢复办理定额汇票业务。1958年10月,涵江邮电支局开办电汇直通业务。其他支局(所)收受电报汇款,一律通过县邮电局拍发电报。当年汇票出口6.6万件。1962年4月,每张汇票限额为300元,当年汇票出口7.5万件。1980年12月取消每张汇票限300元的规定,超过500元者称为高额汇票。当年汇票出口7.7万件。1981年7月,每张高额汇票限5000元。1982年1月,江口、梧塘等19个支局(所)办理高额汇票。尔后,除单人的邮电所处,均可办理高额汇票。1988年5月,开办快件汇票业务,每件加纳快件费0.5元。
莆田邮局素为兑超局,随着莆田外出人员增多,邮政汇兑也不断增加,1978年以后,兑超款额成倍增加。1990年共兑超9242.8万元,比1979年增长9.58倍。
三、包件
清宣统二年(1910)二月,涵江邮局开办保险包件业务及代收货价包件业务。
民国29年(1940),莆田各局出口包件为:莆田463件,涵江791件,江口29件,笏石25件。民国36年福州至莆田间试办特快包件业务,次年因交通不畅而停办。
建国初,莆田、涵江等邮局办理普通包件业务。恢复办理代收货价业务,“文化大革命”中停办,1981年5月又恢复办理。
1950年9月,开办快递小包业务,每件限重1公斤,按址投递。1952年9月,恢复收寄航空包件业务。1980年9月,保价包件业务分为甲乙两类。金银饰品、珠宝、手表,必须按甲类保价包件寄递,凡包件价值在30元及以上的,个人交寄按乙类保价交寄,单位交寄,要否保价,听其自便。1986年7月,包件业务分为民用、商品和低质品三类。1990年7月31日起,民用和商品包件一律按保价包件交寄,价值在300元以上的,按贵重包件交寄。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包件逐步增加,1949年出口包件1.2万件,1961年出口包件5万件。1966年出口包件2.6万件,1978年出口包件8万件。1990年莆田出口包件63639件,其中商品包件40489件,占出口包件总件数的63.3%。
四、报刊发行
建国前,莆田、涵江邮局均不办理报刊发行业务。1950年4月实行“邮发合一”后,报刊发行成为邮政部门主要业务之一。
1953年10月,县邮电局开始办理报刊零售业务,1956年配备报刊零售专人专车在城厢流动零售。1959年零售报刊204500份,流转额13050元。1980年报刊零售大幅度增长,零售种类由26种增至111种,期发数由1163份增至8207份,月均流转额由265元增至3560元。1981年4月县邮电局设立报刊零售门市部,专职零售员2人。1983年6月,报刊零售由个人承包。1990年末,莆田、涵江两地设零售门市部3处。社会报刊零售点11处,农村支局(所)开办报刊零售业务26处,全年零售额达327337元。
建国后,莆田县报刊发行量基本居于全省第三位(福、厦之后)。1958年,县内报刊密度为13.5人1份。是年,全县除南日岛外,每个公社都可看到当天的省报。1978年,农村报刊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当年5月基本达到每个生产队都订报。1990年,全县报刊期发数达20.3万份,报刊密度达到7.8人1份。当年报刊期发数20.4万份。
五、集邮
建国后,县邮电局代销中国邮票公司发行的纪念邮票。1962年1月,县邮电局设立集邮台,出售纪念邮票。1982年9月5日,设集邮专柜,同年12月,设集邮门市部。1983年6月1日,成立莆田县集邮协会。1986年10月17日,市邮电局成立邮票公司,专门经营集邮业务。江口、黄石、华亭、梧塘、笏石等5个邮电支局也同时开办集邮业务。1988年10月15日,首次发行“妈祖故乡”明信片5万套50万枚及妈祖祝贺卡2万张。
1989年2月19日,在中共莆田县委礼堂举办中外联合邮展,新加坡菜市邮协有15部邮品参展。1990年5月16日至6月13日,县集邮协会与市邮电局邮票公司组织102框邮品,先后在江口、黄石、笏石、灵川、华亭、梧塘、白沙、新县、庄边等9个乡镇巡回展出,参观人数达3.26万人,出售邮票1.29万元。年底,莆田集邮爱好者达一万多人,集邮协会会员2818人,年业务收入50.4万元。
六、邮政储蓄
民国8年7月,中华邮政开办有限邮政储金(以下简称邮储)业务,主要吸收个人小额存款。民国10年1月1日,兴化、涵江邮局开办邮储业务。民国30年及民国32年,各邮局普遍开办小额储金、特种通知储金和乡镇公益储金。民国38年,由于货币贬值,物价飞涨,邮储业务基本停止。
建国初,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对邮储进行清理,1951年6月停办。
1986年9月1日,莆田市邮电局开办邮储业务。邮储业务种类有活期、定期、零存整取、定活两便、存本取息等。当年底,市邮电局与全省各地市局联网办理异地存取业务。1987年7月,根据省邮电管理局的规定,首次发行有奖定期定额储蓄,发行额为50万元,是年发行两次共100万元,年末,邮储余额为265万元,获省邮储专业竞赛二等奖。
1988年2月始,先后在江口、华亭、梧塘、石、忠门、黄石等6个支局开办邮储业务。
1990年1月,由代办转为自办,邮储收入由人民银行付手续费改为利差。年末邮储余额844.5万元,邮储收入28.41万元。
七、代理业务
代售印花税票民国2年6月和8月,兴化、涵江邮局开办代售印花税票,邮局按实售款额提取6%的手续费。民国23年11月,江口、笏石邮局及部分邮政代办所开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莆田解放后1949年9月,邮局普遍代售人民币印花税票业务。邮局按代售金额提取5%的手续费。1954年1月国家改订税收办法后,停办。
代解侨汇民国27年福建邮政管理局与马来西亚、菲律宾、曼谷、香港等地金融业订立合约,承办侨汇业务。民国31年,涵江邮局配侨汇事务员1人,涵江、江口邮局各设候雇侨汇差1人,专投侨汇及回收侨批(信)。建国后,1950年1月,省邮政管理局与中国银行福州分行签订合约,代解全省侨汇。4月,涵江邮局被指定为侨汇协济局,10月为侨汇分发局,管辖莆田、仙游、福清、平潭等4个县13个邮局的侨汇分发业务,配专职侨汇助理员1人,次年设侨汇视察员1人。1952年9月,涵江工商部门、中国银行、邮电局组成“侨汇业管理小组”,负责侨汇的统一管理。1957年7月1日,侨汇由中国银行收回自办。
代购业务1950年10月,邮电部制定代购货物办法。1951年,莆田、涵江邮电局办理代购货物业务,1953年6月停办,1980年10月又恢复代购货物业务。
代销国库券1988年7月1日办理代销国库券业务。当年销售国库券9万元,邮电局按代销金额的1.5%提取手续费。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莆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