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交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979
颗粒名称: 第十二篇 交通
分类号: F512.757.4
页数: 29
页码: 334-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交通的情况。其中包括陆路、水路、运输、交通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县 交通

内容

西晋永嘉二年(308)中州人大量入闽迁莆后,开辟了境内的道路,修建桥梁,经历代人不断的建造,县际道路和乡村通道纵横交织。
  民国初年,陆路货运靠肩挑、畜驮,客运靠轿马。民国13年(1924)第一条公路(笏石—前沁)修建,继之福厦公路莆田段及其他5段公路的开筑;民国14年第一部汽车的出现和一些私人汽车运输企业的开办,改变了莆田陆路交通运输的落后状态。抗日期间,为阻止日本侵略军进犯,毁坏公路,使汽车运输业停滞不前。抗战胜利后虽有所恢复,却进展缓慢。
  莆田水路交通开发较早。宋代,海上运输兴盛,航线除达国内沿海各埠,还通印尼、朝鲜、日本、阿拉伯等国;木兰溪及下游干渠素为“内河运输的动脉”。至建国后因陆路运输不断发展而被逐步所取代。
  民国21年,省令莆田县在涵江黄霞村修建飞机场,占地面积数百亩。机场开建后,并未使用而废。
  建国后,人民政府致力于公路建设,大办乡村公路和山区公路。全县公路里程数由建国初的45公里发展到1990年的753.75公里。境内国道福厦线横贯东西,省道五秀线贯穿南北,与8条县道、107条村道和三江口、秀屿港构成一个错综交织的水陆交通网络。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1949年全县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2.4公里;水陆年货运总量10.92万吨,货运周转量591.86万吨公里;年客运总量4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05万人公里。1990年全县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41公里,交通部门运输总值达10555万元;年货运量56.7万吨,货运周转量5596.7万吨公里;年客运量243.9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56166.7万人公里。
  第一章 陆路
  第一节 古道
  一、驿道
  福(州)兴(化)泉(州)驿道北起福州,经莆田,南至泉(州)、漳(州),是福建省主要驿道之一。初,福州至莆田驿道由福清蒜岭入境,经迎仙驿(江口镇石狮村)、囊峙、吴店铺(梧塘镇松东村)、白杜(西天尾镇溪白村)、使华亭、使度岭、达城北朝天门。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延寿桥建成后,驿道从迎仙驿至白杜后,经延寿桥、上林(城郊乡畅林村)抵城。明代,驿道改由江口桥入境,经佘埔(江口镇顶斜坡村)、涵头(涵江)、新港、魏塘(涵江乡显应村)、沟下至城关入拱辰门。莆田至泉州驿道由城南门出经山牌、从吾亭、濑溪、郊尾、长岭、入仙游县境经枫亭、惠安到泉州。驿道在县境段长约45公里,路宽4米。
  莆(田)仙(游)驿道东起莆田城关迎和门(南门),西至仙游城东门,莆田境内经山牌、濑溪、湖头、华亭、走马亭、油潭入仙游界。长18公里,路宽约1.7米。
  莆(城)兴(新县)驿道莆城至新县(原兴化县治)经澳柄岭、白沙,全长25公里,路宽2米。
  莆田东驿道莆(城)—黄(石)经梅花亭、阔口,长10公里;黄(石)—塘(下)(沙堤),经度尾、巷口,长5公里;莆(城)—笏(石)经黄石、东津,长18公里;塘(下)—平(海),经北高、武盛、头,长20公里;笏(石)—莆(禧)经新度店、双髻山,长20公里;涵(江)—黄(石)经梧郊、林墩,长9公里。
  二、大道
  县际大道清以前,主要有白(沙)—永(泰),长30公里;莆(田)—游(洋),长80公里;庄(边)—游(洋),长15公里。
  境内大道主要有涵(江)—三(江口),长3公里;笏(石)—沟(戈),长6.5公里;涵(江)—新(县),长20公里;新(县)—大(洋),长10公里;江(口)—南(坛),长10公里;莆(城)—灵(川),长20公里。
  第二节 公路
  一、公路建设
  民国7年(1918)至民国14年,地方驻军王献臣、县长黄湘、县公路局长张开川、士绅关陈謩等人,先后计划修建公路,但皆未建成。民国13年,始筑笏(石)—前(沁)公路5公里。民国16至民国26年,先后修筑福(州)厦(门)公路莆田段44.49公里;涵(江)—三(江口)公路3公里;莆(田)—笏(石)支路18公里;忠(门)—笏(石)、前(沁)许(厝)—平海公路45公里;涵(江)—崇圣宫公路10公里。民国28年5月,为阻止日本侵略军进犯,县政府奉令破坏公路、桥梁,中止营运。民国36年6月至民国37年9月,修复福厦公路干线,勉强通车。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原有福厦公路进行修复、改建和扩建。至1957年全县公路里程168.7公里,其中干线公路74公里。1958~1965年,采取民办公助办法修筑公路,至1965年全县公路里程281.9公里,其中干线公路95.9公里。
  “文化大革命”前期,公路建设停顿;后期,进行公路的管养与拓宽改建,干线铺上柏油路面。至1976年全县公路里程398.5公里。
  1978年后,公路建设发展迅速。至1980年全县公路里程达464.4公里,其中县社公路368.2公里,24个公社都通公路。同时,以民办公助,群众集资的办法,实施公路线型改造、路面翻铺、桥涵改建等工程,提高等级标准,路况明显好转。至1990年全县公路里程683.3公里,其中干线公路155.91公里、县乡公路527.34公里,晴雨通车的里程691.4公里,路旁绿化里程213.99公里,永久性公路桥梁206座,总长5147.72米。
  (一)国道
  324线(福州—昆明),又称福厦公路。国道324线莆田县辖段自江口入境,经涵江、城厢、濑溪入仙游县境,全长44.49公里。民国16年底动工兴建,民国23年竣工,碎石路面,宽7.5米,桥梁多为单车道木桥。因濑溪桥未建,汽车须从河床涉水而过。民国28年,为阻止日本侵略军侵犯,公路毁坏,不能通车。民国36年6月至民国年37年9月由政府和商(民)营车主集资修复,但路况差,晴通雨阻。1950年2月,华东支前公路修建委员会福建指挥分所第一工程队负责修复。1956年始逐步改线,公路从城厢镇外围通过,改道后路基宽7.5~9米,沙石路面。1971~1972年改铺渣油路面,桥梁改为双车道桥。1984年以后按二级路标准,分段改线扩建,路基宽14~15米,路面宽9~12米。建成永久性桥梁18座,总长度703米。
  (二)省道
  五秀线(闽清县五峰桥~莆田县秀屿)莆田县辖段由莆田与永泰县交界的头寮隔,经凤漈、梧塘、洞湖口、城关、笏石直达秀屿港,长86.37公里。其中洞湖口至城关段及城关至笏石段建于民国时期,1952~1953年修复,其余路段于1954~1956年修筑,1957年5月全线通车。1981年6月扩建笏石至秀屿公路18公里。1983年8月扩建城关至笏石公路19.26公里。沿途永久性桥梁32座,总长650.6米。
  涵沧线(涵江—仙游枫亭沧溪)自涵江经黄石、笏石、灵川、东沙入仙游县境。莆田县辖段长38.5公里。1958年建笏石至东沙公路,1966年建灵川至沧溪公路,1979年10月建涵江至黄石公路10.15公里,1983年7月竣工通车。沿途有桥梁13座。总长417米。
  (三)县道
  笏平线(石—平海)长29.2公里,经前沁、东峤、埭头等处,1953年建成。
  新笔线(新度店—笔架山)长24.1公里,经双髻山、忠门、莆禧至文甲,1954年建成。
  埭石线(埭头—石城)长15.9公里,经湖东、温李、樟林等处,1952年10月建成。
  以上三线是1952年间为支前工作需要,莆田县人民政府发动民工、民兵抢筑而成,初属临时性公路。1953~1954年分别铺设沙石路面,后又经整修。
  排塔线(排头—塔山)长5.9公里,1954年建成。
  吉甘线(吉凤—福清县甘厝)长44公里。莆田县辖段长22公里,经满长、大洋、三角入福清县境,1967年建成。
  白新线(白沙—新县)长11.2公里,经宝阳、溪东、〓溪等处,1958年竣工。
  五港线(五里亭—港里)长2.6公里,1954年建。
  梧三线(梧塘—三江口)长10.9公里,三江口至涵江段建于民国16年,涵江至梧塘段建于民国26年。1952~1953年全线整修,1954年通车。1984、1986年二次改建拓宽。
  庄仙线(庄边—仙游城关)长56.12公里。莆田县辖段长13.8公里,经黄龙至天马山与仙游县接界,1968年建成。
  (四)乡(村)道
  全县至1990年12月有乡村公路107条,共计387.6公里,其中四级公路300公里、等外路87.6公里。
  此外,至1990年12月,全县还有机耕道101条,333.1公里。
  表12—2 部分年份公路里程统计表 单位:公里
  二、公路养护
  民国初期,民间汽车运输公司向政府租用路权营运,白行养护公路。民国23年,成立莆田县养路工程事务所(隶属福建省公路总工程处)。民国25年9月,公路养护移归省汽车管理处,下设福莆、莆泉、泉角(美)3个养路段。下配若干道班,每班20人,每人负责1~2公里。由于养路费不足,管理不善,路况每年愈下。
  1951年7月,晋江养路总段莆田分段成立(隶属福建省公路局)。1952年8月改为莆田工区,1979年8月起莆田工区改为莆田公路段,负责县境内国道、省道、县道的专业养护。其任务是:小修保养以养好路面为主;大中修专项工程主要拓宽路基,翻铺路面,改建线路和桥涵,改弯降坡(包括修复水毁工程)等。1990年,全县专业养护公路155.91公里,有专业道班22个,道工156人。
  1951年公路始由地方养护,以群众养护为主。1952年开始铺设沙土及瓦土磨损层,以延长路面使用期。1965年实行亦工亦农养护办法。1971年起,干线公路铺设渣油路面,路沿边沟砌石,改建永久式桥涵。1982年起,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公社、大队养路道班(组),采用常年养护及季节性抢修相结合的办法,养护乡村公路。1990年全县群众养护公路72条,455.98公里。
  有亦工亦农道班10个,道工47人。
  建国后,养路工具由简单落后的手工工具向机械化发展。至1990年,养路普遍使用碎石机、推土机、养路机、压路机、自卸汽车、洒布车等工具。
  第三节 桥梁
  唐代,民间建有马齿桥、木桥、木筏桥、浮桥。宋代,始建石桥,全县有熙宁桥、延寿桥、濑溪桥等大小60座。元代建宁海桥、熙春桥等16座。明代建大泮桥、兼济桥等63座。清代建萩芦溪桥、五官店桥等9座。桥型结构有石梁桥、石拱桥、木梁木板桥等,以石梁桥为多。
  民国时期修建的主要公路桥有迥岭、埭里、庙前、溪花、三官、架农亭、可溪、后角、濑溪、娘妈、雷公、后麦、万寿、潮信、熙宁、冲溪、迥照、岳公、厝柄、济龙、塘头、市顶、保尾、新港、江口、新店、石庭、下埕、埔尾、塔桥、刘家前、大泮等。抗日战争期间多数被毁。
  建国后,修复改建原有公路桥梁,新建的桥梁均为石拱桥或钢筋混凝土桥。至1990年全县有公路桥梁800多座,其中永久性公路桥梁200座,总长度4330.4米,国道、省道、县道公路桥梁实现永久化。国道上的主要桥梁有锦江、涵江、安仁、大泮、七星、濑溪等桥;省道上的主要桥梁有庄边、天九湾、阔口、宁海等;县道上的主要桥梁有江口、开溪、宝阳、沧溪等;乡道上的主要桥梁有双霞溪、深固、下坊、万坂、二溪、土头等。
  主要桥梁简介:
  锦江大桥位于江口镇,福昆公路83.55公里处。1987年秋开筑,1989年10月竣工,总投资600多万元。为空心腹式石拱桥,分一桥、二桥两段,中段陆域250米。一桥全长67.6米,有跨径25米的桥孔2孔;二桥全长161.1米,有跨径20米的桥孔5孔。桥面宽12米。桥梁引道工程长1701.3米。桥两侧装置栏杆,造美观。
  濑溪大桥位于华亭镇濑溪村,福昆线118.52公里处。1986年秋开筑,1988年8月竣工,工程总造价470余万元。桥上部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T型结构,桥墩为单柱式混凝土圆型墩,挑梁式墩帽,墩顶直径2.8米,墩帽悬臂3.9米,10孔,每孔T型梁7根。桥长303.6米,桥面宽12米。
  宁海桥又名东际桥,位于黄石镇桥兜村,涵江至黄石公路4.562公里处。元元统二年(1334)建造,至正十年(1350)桥被水毁,复以船为渡。明建文二年(1400)重建,建文十年(1408)建成,桥长255米,宽6米,高12米,桥孔15个,每孔石梁4~5根。明弘治十一年(1498)至清雍正十年(1732)先后5次被水毁。雍正十年(1732)重建,乾隆十一年(1746)竣工,桥长225米,宽5.8米,高10米,船形桥墩14个,桥孔15个,平均跨径15米,每孔石梁5根,每根石梁10~13米不等,厚、宽各1米。1981年12月在原桥上架高2米,铺设混凝土空心板梁桥,全长214米,净宽7米,共有跨径15米的桥孔15孔。总投资77万元,1983年3月竣工。
  萩芦桥位于芦至南坛公路0.59公里处。清雍正三年(1725)建,后毁。雍正六年(1728)修建,有11墩12孔,两侧有护栏。嘉庆间(1796~1820)又毁。民国17年4月重建,历6年竣工。钢筋混凝土结构,长92米,宽4.2米,有最小跨径12.4米、最大跨径14.2米的桥孔6孔,桥中建有塔3座,亭1座,1985年重建为公路桥。
  熙宁桥初名通济桥,位于木兰溪下游的阔口村,五秀线130.2公里处。熙宁间创为浮桥,宋靖康元年(1126年)改建石桥,长110米,宽5米,8孔,是通往莆田沿海的干线桥,后数经重修。民国20年利用原桥,加盖钢筋混凝土桥面,以通汽车。1964年11月,改建为胶合木结构的桥面。1977年仍用旧石墩,上架设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现桥长98米,宽13米,有跨径12米的桥孔8孔。
  江口桥初名龙津桥,又名尚阳桥。位于江口镇江口村,宋绍熙三年(1192)建。桥跨萩芦溪下游的两岸,中隔一屿,分成南、北两桥,全长200米,明代为官道要冲。民国22年利用旧石墩改建为福厦干线上的钢筋混凝土公路桥。抗日战争期间为阻止日本侵略军进犯,奉命毁坏。1951年仍用旧石墩建成钢梁木面桥。1977年改建为石拱桥,现桥长198.4米,宽4米,有桥孔18孔。自1970年江口新公路桥建成后,此桥即为支线桥。
  第二章 水路
  第一节 海湾
  县境东、南临海,有三大海湾:
  兴化湾湾口介于福清县牛头尾与莆田县石城角之间。鸡蛋岛北侧是主要航门,兴化湾水道可通三江口和江口港,水道中央有白浮屿,其两侧均可航行。湾口中央水深20米以上,向西渐浅,西部水深不及5米。湾内主要港口有三江口港、涵江港。
  平海湾湾口介于平海角和烟墩山(莆禧头)之间。湾口敞向东南,宽约6里,水深2~7米,平海角西侧上欧角西南侧可供小型船舶避东北风。湾内主要港口有前下港、东潘港。
  湄洲湾湾口介于莆禧头~惠安县大屿(剑屿)之间,伸入大陆18里。湄洲岛横卧湾口,中部偏北处,〓屿与横屿为内澳,大竹岛附近诸岛的西南侧水道是通往内澳的主航道,水深10~30米。湾内主要港口有秀屿港。
  第二节 航道
  一、溪河航道
  木兰溪航道木兰溪干流全长105公里,为莆田县第一大河。宋熙宁八年(1075)建木兰陂拦截海潮。木兰溪航道从涵江逆流而上,经华亭、杉尾、石马、坝下达仙游城关,全长62.5公里,陂头以上的中游可通航2~3吨溪船,下游可通航3~4吨溪船。建国后,木兰溪上游沿岸筑水库、建电站、修公路,导致水位下降,航程缩短。1967年后,只有石马至油潭10公里可通航(今亦停航)。
  南北洋航道俗称“九十九沟”,是木兰溪下游南北洋支渠航道,总长400公里左右,通航河道381公里,其中南渠长161公里、北渠长220公里。全年2~4吨沟船均可通航。其中,小汽船航道4条,长42公里。涵江至梧塘、涵江至城关两线全年可航小汽船。枯水期,桥兜至笏石、桥兜至北高两线小汽船接力中转航行。
  水库航道1960年,东圳水库建成后,库区水面316平方公里。为方便库区四周群众的交通,开辟坝头至王宫、坝头至常太航道2条,长15公里。
  通海河道木兰陂~三江口,自木兰陂头至三江口,长28.5公里;涵江~三江口,自涵江新桥头至三江口,长5.5公里。
  二、通海航道
  秀屿港航道最北侧的盘屿西北水道,一般水深10米以上,仅在进口处螺港礁东侧有浅段,水深6.4~9米,长约1公里。大竹岛北水道,一般水深10米以上,局部水深7.8米,长约1公里,万吨级以上船舶需乘潮进港。后屿航门与大竹(大德)航门,一般水深20米左右,大吨位船舶进港均取大竹航门。大竹航道有三段:1.自大屿(剑屿)灯桩方位59°,距离3海里,至后屿灯桩方位90°,距离1.2海里,长度12000米,宽度600米,水深20米,底质泥,可通航10万吨级船舶。2.自后屿灯桩方位90°,距离1.2海里,至大生岛(小霜屿)方位250°,距离0.7海里,长度2000米,宽度130米,水深6米,弯道曲率半径1000米,底质泥,乘潮水深12米,持续时间达2小时。在航线右舷仅2链附近有水深小于2.5米的暗礁,左舷有水深小于2米的礁脉,航行较为危险,5万吨级以下船舶应从航线右舷2.5米暗礁东侧通过较为安全。3.自大生岛方位250°,距离0.7海里,至秀屿长度14000米,宽度800米,水深14米,底质泥,乘潮水深18米,持续时间达4小时,可通航10万吨级船舶。
  三江口港航道自东筶杯灯桩正北0.5海里,至菜屿正北0.8海里(三峰山西北3里处),长度7000米,宽度500米,水深1~3米,底质泥,乘潮水深5.5米,持续时间达6小时,可进1000吨级船舶。自赛屿正北0.8海里至三江口码头,长度11200米,宽度80米,其中乌鸦联标至草屿和塔仔屿之间水深不及1米,最浅处仅0.2米,底质泥,为河口拦门沙浅段,乘潮水深5米,持续时间达3小时,可进出1000吨级船舶。
  涵江航道自三江口码头至涵江海岑前,长度5600米,宽度40米,弯曲率半径160米,曲线地段多,底质泥,乘潮水深3米,持续时间达4小时,可通航120吨级船舶,以木帆船为主。
  第三节 港口
  一、海港
  晋隋之间的莆口(在今莆田城关)是县内最初的港口。唐代,白湖(今阔口)、涵头、江口是客货出入口岸。宋代,白湖港、宁海港、水南港、江口港、吉了港为海船聚集的地方。白湖港靠近军城成为当时最大的口岸,“水市”。元代后期,白湖、宁海、水南港渐废,涵头港取而代之。清末,三江口跃为本省五大港口之一。光绪二十二年(1896),日本“纪摄丸”号轮首次入港。民国17年秀屿港兴建码头仓库后,英商“新亚号”万吨轮曾进港装卸。建国前,大部分是利用自然岸坡砌筑码头,港口没有机械化设施。
  建国后,人民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港口码头建设。1990年全县有年吞吐量万吨以上的海港11个,其中50万吨以上有秀屿港,20~50万吨有三江口港,10~20万吨有文甲港和湄洲宫下港,10万吨以下有涵江、江口、南日、石城、前海、东潘、后海等7个港。码头23个,码头总长度1579米,其中客运码头泊位10个,货运码头泊位21个。各种装卸运输机械89台,最大的起重能力8吨,拖驳船42艘,总载重量8768吨,总马力3200匹。
  秀屿港位于湄洲湾北岸秀屿镇莆头村,距湄洲湾口15海里。水路至三江口54海里,至福州马尾126海里,至后渚港65海里,至厦门160海里,至上海510海里,至香港396海里,至台湾基隆178海里。陆路至城关35公里,至仙游城关70公里,至福州130公里。水深港阔,不冻不淤,避风条件好。秀屿港内深水岸线长约2000米,水深10~16米,秀屿至惠安肖厝海面宽1500米,水深15~18米;〓屿北面东吴深水岸线长3000米,水深10~16米;斗尾至黄竿屿深水岸线长约5000米,水深20~30米,航道水深最浅12.8米。10万吨级轮船可乘潮进港,15万吨级可航行至〓屿。港湾内负10米以上深水面积100平方公里,可同时停泊几十艘巨轮,也可自由调头。锚地4个:六耳南锚地面积380万平方米,可锚泊5万吨船舶4艘;采屿(柴火屿)西北锚地面积185万平方米,可锚泊5万吨船舶3艘;黑礁东南锚地面积261万平方米,可锚泊5万吨船舶5艘;内澳锚地面积80万平方米,有3个单点锚地浮筒,可系泊1万吨、2万吨、5万吨船舶3艘。6世纪中期已有海船通航。宋代后,秀屿港已成为莆田、仙游、惠安县货物的吞吐港口。明嘉靖十三年(1534)秀屿与前运、东沁一带商船云集,成为我国对外通航的重要港之一。清初截界,沦为废墟,直到民国12年(1923)重新建设。民国17年(1928),邑人林柏青在这里兴建码头、仓库。民国23年英商万吨级轮船“新亚号”入港装卸货物。民国27年(1938),前沁、山腰盐场食盐均运至此中转,海运福州、三都、汕头等地。民国28年(1939),码头设施被日本军队飞机炸毁。1979年开始建港,至1990年有码头4个,其中有长64米,靠泊能力1000吨级的煤炭码头一个;长149米,靠泊能力5000吨级的杂货码头一个;长80米,靠泊能力3000吨级盐业码头一个;长213米,靠泊能力万吨级杂的货码头一个。有仓库与货场共5个,总面积18758平方米。1990年,秀屿港航线通及澳大利亚、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缅甸、美国、加拿大、古巴、朝鲜、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沙特阿拉伯、香港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40个港口以及台湾、上海、秦皇岛、南通、厦门、福州、广东等省市的港口。年港口吞吐量19.91万吨,为1981年吞吐量0.79万吨的25倍。
  三江口港位于兴化湾西部的涵江区新浦村。水路至上海549海里,至福州109海里,至秀屿54海里,至泉州93海里,至厦门191海里。公路至涵江3公里,至城关17公里,至福州98公里,至泉州103公里,至厦门207公里。港区水域面积18万平方米,可利用岸线150米。锚地3个:浮码头上游锚地面积0.8万平方米,水深7米,可泊1千吨级船舶一艘;浮码头前锚地面积0.7万平方米,水深6米,可泊500吨级船舶一艘;浮码头下游锚地面积0.7万平方米,水深5米,可泊500吨级船舶一艘。港内避风能力11级。清末,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和福州、厦门、泉州、三都并列为福建五大港口。光绪十一年(1885)停泊过乌槽大帆船,光绪二十二年(1896)日本“纪摄丸”号小轮进港后,外轮接踵而至。航线有三江口至厦门、汕头、宁波、上海等地。抗日战争时期,未受日军封锁,兴盛一时,常有2000吨级轮船进出。建国初,仍有外轮进港。1958年后仅通航千吨级左右的国内轮船。1979年12月恢复外贸运输业务。1985年被列为湄洲湾港的中转疏运港。航线通及香港、汕头、厦门、福州、宁波、温州、定海、瑞安、镇江、南通、上海、大连、烟台、东山、平潭、江阴等地。至1990年有码头6个,其中有长32米500吨级浮码头1个;500吨级泊位码头2个(两码头合用顺靠1000吨级船舶一艘);长50米靠泊能力150吨级驳岸码头1个;长60米,靠泊能力100吨级美尾驳岸码头1个;长40米,靠泊能力50吨级桥兜驳岸码头1个。有仓库3个,堆场3处,总面积6738平方米。1990年吞吐量10.03万吨。
  涵江港位于涵江,海道至三江口3海里,至秀屿港57海里,至泉州96海里,至福州112海里,至厦门194海里,至上海552海里。公路至三江口3公里,至秀屿35公里,至城关14公里,至福州95公里,至泉州102公里,至厦门204公里。唐代以前已开港。宋代,海上通商甚盛,又称端明港。元代以后,成为县内的主要通商口岸,至明永乐年间,盛极一时。清初因海禁,曾一度不振,康熙二十年(1681)后,海运恢复,航线遍及广东、江浙、天津一带。清末,涵江成海商聚集之地,有“小上海”之称。建国后,港道逐年衰退,航运为三江口港所取代。1962至1966年建码头8个,全长330米,9个泊位,靠泊能力为20—100吨。其中客运码头一个,长20米;货运码头7个,长310米。1965年吞吐量12.78万吨,1979年降为7.18万吨,1990年仅1.75万吨。
  文甲港位于湄洲湾湾口北岸文甲村,与平海湾交界。水路可通沿海各地,至湄洲岛3海里。陆路至秀屿39公里。至县城关44公里。有码头1个,长54米,可停泊50吨小轮;轮渡站1座,面积300平方米;机动客轮2艘,供文甲至湄洲岛往返客运。1990年客运量83.54万人次。
  宫下港位于湄洲岛北部宫下村,与文甲港隔海相望,水域从客运码头东北25米起,至小码头西南侧,岸线长300米,面积1.8万平方米。有客运码头一座,长82米,可停靠100吨船舶;另有交通艇小码头一座,长28米,可靠泊25吨小船。轮渡站房一座,与文甲港之间有客轮运输。1990年客运量83.54万人次。
  江口港
  位于萩芦溪入海处的右岸,水路至三江口10海里,至秀屿54海里,至江阴9海里,至平潭55海里,至福州113海里,至厦门191海里,陆路到涵江10公里,到城关24公里,至福州95公里,至厦门211公里。从江口桥东侧至港下闸门岸线长1500米,水域面积9万平方米,有码头1个,长80米,泊位3个,可停靠50吨船舶。
  南日岛港位于南日乡山初村,水路至涵江27海里,至石城5海里。有码头3个:万隆码头,长62米,靠泊能力150吨级;海军码头,长30米,靠泊能力200吨级;坑口码头,长110米,靠泊能力20~100吨级。港口水域两处,一处从万隆码头北侧50米的海堤起至码头南侧的200米止,向海伸300米;另一处从坑口码头向两侧各100米,向海伸300米,两处水域面积共13.68万平方米。有通涵江、石城客运线两条,1990年客运量4.2万人次,周转量68.5万人公里。
  石城港位于兴化湾南端埭头镇石城村。水路至南日码头5海里,至秀屿31海里,至三江口23海里,至福州90海里。公路至埭头14公里,至城关、涵江各48公里。有码头2个,南码头(东际下码头)长110米,靠泊能力100吨级;北码头(后江码头)长35米,靠泊能力100吨级。水域由南码头向两侧外延100米,向海伸300米;北码头向两侧外延100米,向海伸300米,两处水域面积共12万平方米。有小客轮2艘,往返于石城与南日之间。1990年客运量、周转量与南日岛港相同。
  东潘港位于平海湾西北的东潘村。从码头东侧外延200米,向海伸300米,水域面积3万平方米,水路至秀屿21海里,至三江口43海里,至莆田盐场的赤岐港2海里。公路至忠门5公里,至城关30公里,至涵江30公里。有码头1个,长200米;泊位3个,靠泊能力150吨级。为食盐转运站。
  前海港位于东峤乡西,莆田盐场内。水路至东潘2海里,至三江口46海里,至秀屿24海里,至福州131海里。公路至城关、涵江各26公里。是盐场食盐疏运港之一。港道宽30米,岸线长300米,水域面积9000平方米。利用自然岸坡进行装卸,可停泊20~30吨木帆船5艘。
  后海港位于东峤乡上塘村。水路至三江口14海里,至福州131海里。公路至笏石14公里,至城关、涵江各32公里。为境内诸港中唯一通往三江口的直线港。1982年围垦后,港废。
  二、河港
  宫口港位于涵江镇宫口内河,水域长400米,宽11米。1932年建成货运驳岸一段,长300米,前沿水深0.8米,10个泊位,可靠泊3~4吨级沟船。1940年建成长12米、可泊5吨级的汽船码头1个。1990年货物吞吐量1.8万吨,客运量17万人次。
  水关头港位于城关水关头。有简易客运码头1座,长14米,前沿水深1米;5吨级泊位2个。1990年货物吞吐量1.8万吨,客运量17万人次。
  黄头港位于城郊乡木兰溪北渠的下林村。水域面积900平方米,有简易码头1座,长20米,前沿水深0.8米,停泊能力5吨,为莆田糖厂专用码头。1990年吞吐量3.94万吨。
  岭头尾港位于东圳水库坝头西侧。有简易码头1个,长60米,宽6米,前沿水深52米,为东圳水库内的客运码头。泊位5个,靠泊能力15吨,航线总长15公里,年客运量20.6万人次。
  第四节 渡口
  宋代前,有迎仙渡、温泉口渡、白湖渡、南湖渡、莆阳(濑溪)渡。宋绍兴年间设有三江口渡、小屿渡等。
  明代,境内官渡有:渔沧溪渡(在今东圳水库区)、小屿渡(小屿—惠安沙格,后改为民渡)。民渡有:萩芦溪渡、郑坂渡(在今渠桥乡)、西沟尾渡(清江—西洙)、西江渡(西江—南箕)、游埭渡(游埭—三步)、三江口渡(新浦—遮浪)。
  清代境内主要渡口有郑坂渡、西沟尾渡(清浦—南箕)、西江渡(西江—南箕)、游埭渡(游埭—三步)、三江口渡(三江口—海滨)、小屿渡(小屿—肖厝)等。
  1960年间,全县有樟林至霞皋、西许至华亭、东圳至枫叶塘、华亭至万坂、西洙至西施、西洙至昭灵、吴江至蔡埭、企溪至埔头等内河渡口10个,渡船22只。海道渡口有码头至郑坂、后卓沟至郑坂、南箕至清江、江边至西洪、陈桥至西利、西洙至西利、镇前至下江头、新埔至海滨(即三江口渡)、石头至东蔡等9个,渡船30只。
  随着造桥技术的进步,一些“天堑”也架上了大桥,渡口随即减少。1990年境内有内河及海道的渡口17个。
  第三章 运输
  第一节 陆路运输
  一、人力运输
  民国13年(1924)以前,陆上货运主要靠人挑,客运靠轿马。公路修成以后,人力运输则以黄包车、自行车、三四轮车、板车等从事客、货运输。
  人力挑抬人力挑运可分生产性、差役性和雇用性三种。一般没有组织。抗日战争期间,有肩挑驿运队组织,进行短途或长途挑运粮食、盐、土特产、百货等,跋涉到福州、泉州、永春、永泰等地。运工工资以营收额的80%支付。华亭、江口、白沙、常太等乡村挑工数量最多。建国前,城乡设有轿舆店、轿馆,出租轿舆多供豪绅、商贾、医生及婚娶时使用。至1953年华亭一带还有轿(滑竿)70多架,以后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演变,桥舆被逐步淘汰。
  黄包车民国3年,始有黄包车运客,有单人座和双人座两种。公路兴建后,人力黄包车成为城乡客运的重要工具,建国后逐渐淘汰。
  自行车民国14年,有华侨从南洋带回的自行车,数量少,以车代步,部分用于客货运输。至1953年全县自行车增至1200辆。1962年,城关、涵江、笏石设自行车营运专业队,从业人员1140人。80年代中后期,这个行业渐被机动车所取代。作为载运小件货物和代步工具,其数量日增,至1990年全县有自行车21万辆。
  三轮车民国时期有三、四轮车载客运货。1952年全县有三、四轮车400多辆,1962年增至1350辆,多数承担小区域内或短途客货运输。
  板车(又称“地排车”)民国时期,民间使用木轮板车(车轮钉有防磨胶皮),载重500公斤左右,车身笨重,车速慢。1949年遗留6辆。解放后,改为胶轮板车,比较轻快。1952年全县有胶轮板车800辆。1965年有1500辆。1975年有4000多辆。1990年为2万辆,多在村道及基建工地上用作短途运输。
  独轮车1954年在全县农村广为使用。1958年达1万多辆,多在兴修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中使用。70年代后期,由于胶轮车的普遍使用,日渐消失。
  二、畜力运输
  清末,有骡马驮运货物,皆农民个体副业。民国期间,华亭一带还有以马载人和驮运货物的。公路通车后,发展为马车运输,成为城乡物资运输的主要工具。1953年全县有马车180辆,其中灵川乡50辆。1958年有马车550辆,其中城关、濑溪、梧塘、白沙、笏石5个马车专业队共有马车234辆。同年,有牛车226辆投入运输。随着机动车运输的发展,畜力车数量逐渐减少。
  1972年全县仅有马车105辆,1980年以后被淘汰。
  三、机动车辆运输
  汽车运输民国14年(1925)华亭云峰村陈铁生购“雪佛兰”汽车零件装配小汽车一辆,在莆田至濑溪公路载客运行。至民国24年全县有民营汽车公司7家:笏平忠、涵锦、城涵三、城郊、涵崇、莆黄笏汽车公司和福兴泉汽车货运公司。营运路线10条,客货兼营。其中福兴泉汽车货运公司是当时福建省最大的一家汽车货运公司,最盛时拥有汽车77辆。各民营汽车公司向省建设厅承租路权,只能在各自的路域内营运,运输路线不相连贯,福泉干线自江口至郊尾仅45公里,划为4个行车区域,途中须换车4次,步行5公里,运输不畅。民国24年起,省建设厅陆续收回干线公路路权,在县内设一等车站二个(涵江、莆田)、三等车站一个(江口)。由省汽车管理处及福兴泉汽车货运公司经营客货运业务,当时峡南经涵江、莆田至泉州的长途客车每日对开两班。民营汽车只限行驶支线。抗日战争期间,沿海公路毁坏,省汽车管理处停办,县境内汽车运输中止。莆仙籍民营汽车大部分转入闽北,部分转入江西、浙江、湖南等地营运。民国37年民营福兴汽车股份公司成立,营运2个月后停办。民国38年5月,民营福枫汽车公司成立,以客运为主兼营货运,1950年5月停业。
  建国后,汽车客货运输由省汽车运输公司专营。在县境内设莆甲、涵江、笏石汽车站及莆田客车队、涵江货车队。1950年2月恢复福厦公路客运,同年底增开福厦线直达车和福(州)涵(江)、福(州)仙(游)、泉(州)涵(江)区间车。1953~1955年开辟莆田至高山、笏石、埭头区间车。1958年增开涵江至江口、永泰、白沙、庄边;莆田至涵江、平海、石城、莆禧、埭头、华亭、笏石、黄石等线短途客班车。1963年开辟涵江至大洋;莆田至灵川、北高、新县、东圳等线的客班车。1973年开辟莆田至厦门、宁德、永安、大田、平潭等线的长途客班车。1984年增辟江口至深圳直达客班车。1987年汽车运输延伸至全县所有乡镇,福建省主要市、县及深圳、拱北、广州等地,日发车量552班次,年客运量1204.2万人次,周转量25323.6万人公里,年货运量26.2万吨,周转量2978.4万吨公里。在福建省汽车运输公司经营汽车运输的同时,莆田糖厂等少数单位自备车辆,自行运输生产俗料。至1965年全县地方车辆有大货车19辆,小客车4辆。70年代初,各工厂、企事业单位先后配备汽车自行运输。国营和集体汽车运输队及公交公司随之成立。1978年以后,允许私人购买汽车。汽车运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简称“二户一体”)应运而生。至1990年全县有汽车2667辆,其中货车1532辆,6279吨位;客车1052辆,21142座位;特种车等83辆。县属交通部门年货运量56.7万吨,货运周转量5596.9万吨公里;年客运量243.9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56166.7万人公里。
  拖拉机运1958年第一台拖拉机(捷克制造,方向盘式,30马力,载重2.5吨)在莆田盐场投入运输。1967年全县有拖拉机40辆(方向盘式28辆,履带式6辆,手扶6辆),大多从事农田耕作及农业运输。1980年后,拖拉机数量逐渐增多,并开始挂拖斗转入货运,城乡个体拖拉机运输活跃。1990年,全县有拖拉机5127辆(方向盘式321辆,手扶4806辆)。货运周转量172.6万吨公里。
  摩托车运1974年涵江交通管理站购摩托车2辆后,成立莆田县交通局摩托车队,拥有摩托车7辆,投入涵江至莆田段客运,至1979年停办。1983年莆田市京莆精机公司批量生产柴油机动力三轮摩托车后,农村运输个体户购买摩托车从事客货运输的日益增加,至1990年底全县有三轮摩托车2177辆。
  小火车运输莆田县是福建甘蔗主产区之一。莆田糖厂为提高甘蔗的运送能力,于1982~1985年5月修铺,起自城郊黄头村止于笏石镇的丙仑村的窄轨铁路,全长14.5公里。沿线设:郊东、坂头、双星、下坂、郊尾、度田、丙仑8个站,是火车站,又是甘蔗收购站。1984年开始运行,有小机车8台,车厢200节。1987年运量2.8万吨。
  第二节 水路运输
  一、海上运输
  (一)木帆船运输
  宋代,木帆船海运,不仅航行至江浙、淮湖、河北、东北各港口,还远航至朝鲜、日本、阿拉伯及东南亚一带。至明初实行海禁,海运停顿。正德十六年(1521)后开禁恢复运输。清初又实行海禁,不许“寸板下海”。雍正五年(1727)开禁,航线达江浙、湖广、长江流域及越南、缅甸、琉球、日本。民国初期,轮船运输兴起,木帆船运输渐衰。全县有木帆船200多艘。抗日战争期间,海路被封锁,运输受阻。抗日战争胜利后,海运复苏,全县有木帆船180多艘。建国前夕,木帆船因兵事减少。
  1952~1956年,涵江、后海、东潘、莆林、后江、东林、石厉东(前沁)等地先后成立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小组),全县有船只432艘,5133吨位,船员1840人。1962年有“七社一公司”,即埭头、忠门、前运、湄洲、灵川、三江口、南日等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和涵江海运公司,共有船只387艘、5713吨位,职工2002人。还有农村副业队船只119艘,959吨位,船工450人。1971年后,忠门海运社、平海运输社、北高运输社、湄洲西亭木帆船专业队先后成立。
  1978年后,个体、联户、集体海上运输业迅速发展。1990年全县共有木帆船166艘,11932吨位,年货运量17.20万吨,货运周转量4467万吨公里。
  (二)轮船运输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商人租用日本“纪摄丸”号轮进三江口港装卸货物。光绪三十二年(1906)涵江民营的第一艘轮船“涵江”号(150吨位)航行于涵江至福州、宁波航线。
  民国元年(1912)涵江上海福兴轮船公司的“国民”号轮(800吨位),每月定期航行三江口至上海一个航次,以货运为主,兼营客运,仅营运几个航次后,公司因受骗上当而破产。
  民国10年以前,涵江鲲南公司租用“甬兴”轮(800吨位)航行于涵江至上海航线;义太船行租用“德佑”、“建新”、“游鲲”等轮船航行于涵江至上海航线。其后,有租用北方“政记”和“毓大”轮船公司的“茂利”、“成利”、“毓济”、“毓通”、“肇兴”等轮船航行于涵江至烟台、大连、营口等航线。民国17年至民国26年,涵江民营海运业有振安公司的“福裕”、“合安”轮(小船400吨位,大船900吨位)航行于三江口至福州、上海航线;顺安公司的“顺安”号轮(1200吨位)航行于闽、浙、沪航线;宏安公司的“升利”轮(950吨位)、“华洋”轮(1400吨位)航行于涵江至上海航线。还有“涵兴”轮航行于涵江至福州航线;“新华兴”轮航行于秀屿、涵江、温州等地;“枫江”、“枫眉”、“兴安”、“福安”等轮航行于秀屿、枫亭、宁波、温州、上海等地。民国26年至民国29年,福生船务行租用葡萄牙“威金”轮(800吨位),大兴船务行租用英商太古公司的“新北京”、“海宁”、“新德利”轮从事运输。民国34年以后,涵江大安船务行代理上海救济总署的美国援华小运输舰“牡丹花”、“菊花”、“百合花”轮营运;福安船务行代理“新安利”、“开琳”、“新福申”、“威金”轮营运;香港裕成船务行代理“和麟”、“和昌”轮营运。
  建国后至70年代,因台湾海峡处于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县境沿海港口只有小轮船从事短途运输。1955年1月,“合展”轮运载客货首航南日岛,遭国民党军飞机炸沉。同年,“万隆”客轮(136座位)续航。1975年三江口航运公司购置“三江一号”轮(158吨位)1艘。1982年“三江一号”首航香港。1987年灵川航运公司有轮船4艘,565吨(其中钢质船2艘,350吨),涵江海运公司小轮6艘,796吨。至1990年全县有轮船45艘,6908吨位(其中客轮1艘)。航线遍及浙江、上海、广州、汕头、江苏、香港等地,货运量1.72万吨,周转量4467.1万吨公里,客运量5.25万人次,周转量83.62万人公里。
  (三)主要航运公司
  涵江海运公司1952年2月,涵江港的船户组成涵江木帆船联合运输社。1954年4月改为涵江港木帆船中队。1956年6月汇集南日、埭头、平海、北高、江口等地船只108艘(1215吨位)、船员444人,组成涵江木帆船运输社,由县交通局管辖。1959年4月改为莆田地方国营水运公司,拥有船88艘,1235吨位,船员404人。1962年下放为集体企业,改称涵江海运公司,拥有船64艘,1258吨位,船员636人。1990年有机动船16艘,1314吨位,职工332人,货运量4.6万吨,周转量943.8万吨公里。
  埭头航运公司1956年7月1日成立后海木帆船运输社,有木帆船76艘,980吨位,船员335人,年运量达6万吨。1958年10月与后海、邱山、平海等大队木帆船合并为埭头木帆船运输社。1978年6月改为埭头船运社,1986年改为埭头航运公司。1990年有机动船20艘,1134吨位,职工395人,年货运量3.1万吨,周转量599.2万吨公里。
  湄洲航运公司1958年5月1日成立,有木帆船55艘,785吨位,船员361人。1961年下放给大队,分为上山、西亭和下山木帆船运输中队。1963年三个中队合并为湄洲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归县交通局管辖。1984年改称湄洲湾航运公司。1990有机动船26艘,3271吨位,职工320人,年货运量3.9万吨,周转量916.2万吨公里。
  忠门航运公司1963年由梯吴、塔林、莆禧、港里等四个木帆船运输队组成的集体企业,称忠门木帆船运输社,有船只49艘,622吨,人员300人。1969年改称忠门运输社。1978年又改名忠门航运社,1982年7月把31艘船只(880吨位)承包到户。每吨位按年产值240元承包,航运社收取其年产值的7%作为管理费。1984年改为忠门航运公司。
  二、内河运输
  溪船运输明代中叶,已有溪船运输。清末,随着三江口海运的兴起,木兰溪更成为莆田、仙游间重要的水上交通线。民国9年起,最为发达。抗日战争期间,公路毁坏,海运封锁,两县间客货来往全靠木兰溪溪船运输。丰水期(水深1米以上)行舟(载重3000公斤),自仙游至莆田60公里,5小时可达,逆水而上,同等吨位溪船需航行30小时。枯水期行舟(载重1000公斤),则需张帆、撑船或拉纤、推舟。当时,黄石镇的东华(今华东、华中、华堤三村)、井后、东角、西洪村及华亭镇的顶垞、后山、湖头、湖里村民均以此为业。东华村有溪船113艘,从业者500多人。建国初,公路尚未畅通,溪船仍是货物运输的主要渠道。1958年黄石、华亭溪船社成立,1962年两社共有溪船139艘,556吨位,船工286人。1959年后,由于上游各支流拦截溪流,兴建水库或发电站,木兰溪水位下降,上游水位由原深1米降为0.2米,航行困难,加上公汽车路运输的快速发展,溪运遂日渐衰落。1980年后溪船运输基本绝迹。
  沟船运输沟船历来为莆田南北洋间水上运输的主要工具,多为农民自营。建国后,沟船运输发展甚快。1953年全县有1000多艘,经常参加营运的有城关、涵江、桥兜、西天尾、梧塘、下埔诸村的200多艘沟船。1956年后,溪船日减,沟船却在增加,1959年达1644艘,年运量42万吨。主要的专业社(队)有城厢沟船社,人力91人;涵江沟船社,人力110人;桥兜沟船社,人力76人;铁灶、三美、塘头、西天尾等四个沟船运输副业队,人力67人。1962年,城关、涵江、梧塘、桥兜4个集体沟船运输社共有沟船228艘,743吨位,船工335人。西天尾、美尾、企溪等3个村的沟船运输专业队,有沟船65艘,173吨位,船工173人。1968年县造船厂试制成功载重4吨的“海沟式”钢丝网水泥船投入运输后,县内的水泥制沟船不断增加,木制沟船减少。1978年以后,随着运输市场的开放,沟船运输以个体营运为主。至1990年全县已颁发船证的沟船有528艘(总吨位2030吨),船尾装用挂机,结束了人力划桨的劳动。沟船遍及6个乡,70多个村庄。沟船年运量10万吨。
  汽船运输民国2年圣路加医院英国人华实投资购买12匹柴油机在涵江组装第一艘“捷兴”号小汽船(客位20人),营运城关—涵江一线,后因亏本歇业。民国4年,美国人蒲鲁士安装12匹汽船一艘。翌年,又添置一艘。每天两船于城关至涵江之间往返对开。民国6年移交善育堂管理。民国9年,涵江李可信等人也相继建造汽船营运。至民国16年,成立莆田汽船站,有汽船15艘,除航行莆、涵间外,还开辟涵江至梧塘、涵江至西天尾、岳公至笏石航线。随着公路建成通车后,汽船运输受影响,涵江至西天尾、岳公至石二条航线停航。民国26年汽船站只有汽船6艘,航行于城关至涵江和涵江至梧塘二条航线。抗日战争中,公路毁坏,汽船运输有所发展。至抗战结束公路修复通车,汽船运输量减少,莆田汽船站改称涵江汽船站,只有汽船8艘。建国后,涵江汽船站由省航管局接管,增辟桥(兜)—笏(石)、新(度)—笏(石)二条航线。1960年东圳水库汽船站成立,开辟坝(头)—王(宫)、常(太)航线,有汽船19艘,总客位854座。1962年全县有汽船27艘,增辟桥兜至北高航线。1971年7月,因汽船航行激浪冲毁堤岸,汽船运输一度停航,1974年6月复航。其后,终因公路运输不断发展,汽船运输日益萧条。1984年全县只剩10艘汽船,翌年停止航运。
  第三节 搬运装卸
  清乾隆年间,涵江霞徐已已有农民在海岑前码头为官府搬运食盐。光绪二十一年(1895),三江口码头有驳船工人80多人,有时雇用农工,最多人力达200多人,驳船由5艘增至95艘(1150吨)。光绪二十五年(1899),涵江霞徐和延宁码头有工人200多人。
  民国时期,海运、溪运繁荣,三江口搬运工人达300多人,有驳船100多艘,年装卸量达8~9万吨。城关水关头、天九湾、9江宫口等码头附近的居民承揽搬运。民国38年(1949)码头工人超千人。他们使用搬运工具只是扁担、绳子、竹杆等,全靠肩挑、背抬,劳动强度大,但所得工资被把头层层抽头,个人所得无几。
  建国后,1951~1955年,城厢、涵江、三江口、笏石、黄石等搬运工会和搬运站先后成立。1956年起,桥兜、林墩、镇前、庄边、新县、黄石、高美、张镇、华亭、萩芦、西天尾、梧塘、埭头、篁山、广宫、东潘等地先后成立搬运站或搬运专业队。1962年全县有县属搬运站(公司)12个,职工1155人,公社集体搬运专业队16个,工人332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搬运组织机构比较混乱。1978年后,经整顿恢复秩序。随着搬运工具的不断改进,搬运沿机械化装卸和机动车运输方向发展,搬运组织逐步走向以一业为主兼营其他行业,至1990年搬运组织有10个,多兼营汽车运输。
  附:主要搬运站简介
  涵江交通运输服务公司1954年10月底,由涵江霞徐、延宁等四个搬运中队(原于1951年后成立的)合并成立莆田县涵江搬运站。时有沟船4艘、板车10辆,后增小型工具修理厂一个。至1962年有马车12辆、沟船15艘、胶轮车122辆、溪船2艘。1984年6月改称莆田市涵江交通运输服务公司。1986年设立客运、货运两个车队和一个汽车配件厂。1990年改称涵江运输公司,有职工403人(其中,装卸工人180人),客车33辆(含个体户挂靠的客车)、货车20辆和部分装卸机械。
  莆田县城关交通运输服务公司初成立于1951年,由城区7街4乡闲散搬运工人(大多是女工)组成的搬运队,时有板车10辆。1956年6月更名为莆田城区搬运站。1982年3月,更名为莆田县城关交通运输服务公司。1990年有职工108人,汽车11辆、农用车5辆、胶轮车14辆,搬运装卸为15.93万吨。
  三江口交通运输服务公司1957年1月由原三江口搬运工会改为莆田县三江口搬运站,职工174人。有驳船125艘(635吨位)。装卸量1959年为16万吨,1979年为23万吨。1982年4月更名为莆田县三江口交通运输服务公司。1990年有职工282人,汽车13辆,装卸量13.39万吨。
  黄石搬运站1955年7月由黄石汽船站和粮店的两个搬运工会人员组成。有工人112人。1990年职工29人,有汽车1辆、胶轮车16辆,装卸量为4.5万吨。
  第四章 交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建国初,交通管理隶属县人民政府建设科。1953年在城关、涵江设立自行车管理站。1955年,县公安局在城关、涵江、笏石等乡镇设立交通管理站,整顿和管理民间车辆。1956年6月设立莆田县交通局,同月,涵江、笏石、城关、白沙4个交通管理站更名为非机动车管理站,并由县公安局移交县交通局管理。管理站负责对民间车辆进行计划调度,运价“三统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验及车辆检查发证工作。
  1958年非机动车管理站更名为交通运输管理站,并增设濑溪、江口两站,翌年6月,增设三江口、华亭、桥兜、忠门、灵川6个分站。1961年改称为交通管理站,重新设立城关、埭头、忠门、灵川、笏石、华亭、黄石、涵江、白沙等9个站和2个分站,并把原交通运输管理站和内河航管站并入当地交通管理站。1963年又更名为民间运输管理站,县交通局成立民间运输中心管理站与民间运输合作站联合办公,管理全县33个运输社、站。
  1978年6月,城关、涵江、笏石、白沙等4个民间运输管理站改称县交通局管理站。1982年3月下设12个管理分站。
  1984年6月,城关、涵江管理站析出分别归城厢区、涵江区交通局管辖。同年11月,全县设置12个交通运输管理站(简称交管站)。
  第二节 交通运输管理
  一、运输市场管理
  民国13年(1924)至民国22年,公路交通多由商(民)营汽车公司自行管理。民国23年7月,福建省汽车管理处成立。执行《福建省汽车管理章程》,管理全省公私汽车运输业务,然而因官、私运输企业矛盾,社会治安差,汽车运行要派兵护送,各自规定运价,运输市场混乱。
  建国初期,水陆运输市场没有统一的管理。1950年3月国家颁布《城市陆上交通暂行规则》后,又陆续发布了有关交通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使交通管理走上轨道。1951年后分别由县工会或区政府管理。1956年部分私营运输企业并入国营企业,民间运输单位和个人按地区工种成立各种运输合作社,国家对运输市场实行“统一托运计划”、“统一调度车船”、“统一运价票证”的“三统”管理政策,限制个体发展车船运输。规定农副业车船不得擅自承揽货源和自定运价,必须纳入交通部门统一安排管理,机关企事业车辆不得对外营运。
  “三统”管理办法持续20多年,1983年7月21日国家经委、交通部联合发出通知,允许城乡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从事运输后,集体、个体车船迅猛增加,运输市场逐步形成国营、集体、个体并存、相互竞争的局面。
  1988年3月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全县的交通管理更加完善,促进交通事业迅速发展。
  二、养路费管理
  汽车养路费民国初期,多为民办汽车公路,政府未予收费;民国28年8月,福建省按行政院颁布的《公路征收汽车养路费规则》,相应订出收费的补充规定,开始征收汽车养路费。货车吨公里0.03元,客车座公里0.024元。民国28年至民国38年,由于货币贬值养路费调整52次,最高的货车吨公里500元,客车座公里50元。建国后,养路费由交通监理部门征收,1987年7月,改由公路部门征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养路费征收标准与方法,作过几次变动。1985年4月起,除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外,所有汽车不分系统类别,一律按月按核定吨位计征,每吨位115元;客车比照计算;党政机关、学校、团体、城建部门自用汽车及市区公共汽车减半计征。
  其他车辆的养路费民国35年5月15日开始对人力车、畜力车(自行车、乘客马车除外)征收养路费,收费办法分按实际里程、按月、按季三种。后因这些车行程短、收费低、多不经站点,难以管理,民国37年1月停征。1954年县监理站开始征收畜力车养路费,月每辆2元;1966年调整为4元。1978年起征收拖拉机养路费。1985年7月起,手扶拖拉机每辆月征收16元,大型拖拉机月征收80元。
  三、运价管理
  民国时期,运输价格分别由官、商、民各自制定,价格不一。
  建国后,国家实行统一运价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稳定运输市场。凡省属车船运价,由省交通厅编制,省人民政府批准;沿海木帆船运价由省航管局编制,省交通厅批准;城镇搬运装卸、人力、畜力车及内河船舶运价由县交通部门编制,专署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核定的运价,运输部门不得擅自提价。
  汽车运价(包括拖拉机载货运价)1958年8月规定汽车货物计费分为5等,整车运输运距在10公里以上的为长途运输,以5等货运价为基价,每吨公里0.25元,以下各等货按基价依次增4%、8%、12%和16%;运距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下者为短途运输,按包车计费,每车吨公里2.5元。托运货物不满3吨的为零担运输,不分货物等级,每百公斤公里运价0.042元。客运票价按每人公里0.03元计算。
  1974年4月,客票调整为每人公里0.025元,整车货物运价每吨公里降为0.18元,零担每吨公里0.20元,计时包车费率提为每吨小时2.7元。1986年1月1日起实行1985年10月省物价委员会和省交通厅制定颁发的《福建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搬运装卸价格建国前,各地搬运业操纵在封建把头手里,运力没有统一的规定。建国初期,仍凭双方协议或契约执行。1959年以前,装卸收费标准分为5等,1~5等每吨收费分别为2.64元、2.20元、1.92元、1.44元、0.96元。1959~1965年间三次调低价格。1966年调整为三等,分别为0.98元、0.84元、0.70元,装卸距离分为50米、100米、150米、200米四种,以50米为基本计算单位,搬运以每100米为一个计算区段,基价0.80元,1000米内每增加100米运价增加一角,1000米外每增加100米运价增加6分。“单独搬运”以第一个区段为基价,如超过区段的应加数计算;“连带搬运”在200米以内,按装卸费率计算,超200米,除按50米装卸计费外,加上区段的加数计算。这个标准执行至1982年。1983、1984年又作两次调整。
  超过200米的以每200米为一个区段,即200、400、600米……3000米,每个区段差价为0.20元。3000米以上每增1000米递增0.08元。凡属堆高、上下楼、翻仓、过磅、装倒包、散装、超装、笨重、超长、上下水、夜班等项目,均按规定增收附加费。计时工资每天为2~2.5元。
  沿海木帆船运价1964年前,沿海木帆船运价按里程、货物、重量计算,作过数次变动。1964年12月起,运价分为25个等级,第25级为基本级。各级级差为:25~15级级差5,15~10级级差10%,10~5级级差15%,5~1级级差20%。
  轮船货运价1964年前,海轮货物运价分为5个等级,以第5等为基本运价;其间曾调低数次。1964年1月实行北线与南线两种不同费率,运价分25个等级。1967年调整运价分为10个等级。1984年9月15日起,运价仍分10个等级,运价率分重量吨计费和体积吨计费两种。
  沟溪运价沟溪船运价按逆流与平流两个不同航程区的情况计费。1956年,对沟溪船运价规定起运里程为2.5公里,1962年改为5公里,运价调高50%(翌年下调15%)。1965年,地区物价部门对莆田沟溪船又一次调整了运价(见《沟溪船货运运价表》)
  1980年以后,内河货运价格采取面议。
  非机动车运价1957年4月15日,参照晋江专署(57)交运字309号文件精神,颁发陆上民间运输工具(包括地板车,马板车,人力二、三、四轮车)营运价格计费的办法,并在实施中作了几次修改。70年代末,因上述车辆的减少,以上办法不再使用。
  第三节 公路交通监理
  民国16年(1927)交通监理归省公路局负责,民国27年交通监理与交通运输分开,由省建设厅主持。民国31年省建设厅设立交通管理总所,县内设立涵江交通管理所,主管公路、航运监理事宜。抗日战争开始后,管理机构名存实亡。民国34年,进行整顿并修订管理法规,民国35年1月1日起执行《汽车管理规则》。
  1951年成立涵江监理站,隶属福州监理所。1957年2月,泉州中心管理站改为泉州车辆监理所,涵江设交通监理站,负责江口~枫亭、涵江~莆禧、涵江~永泰路段的交通管理。1958年,莆田县路政管理隶辖于晋江专署交通局监理所,1961年收归省管。“文化大革命”期间,路监机构变化频繁,至1981年监理体制独立,称为福建省莆田监理所。1988年3月25日,陆上交通监理移交公安部门,改为莆田市交通警察支队,莆田县设交通警察大队,涵江、笏石设交警中队。
  交通监理主要负责车辆、司机、行车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一、车辆管理
  民国23年6月以前,由商(民)营汽车公司自制车牌,自行管理。民国23年,按全省统一牌照,悬挂“闽××××”号牌,民国28年改为“国××××闽”,号牌,民国36年福建省编号改为“14—××××”。
  建国初期,车辆仍沿用民国时期旧牌照,1952年换发全国统一新牌照,福建省内统一为“3.7—××××”。1961年莆田为“13—15××××”,1984年莆田县为“43—92××××”。
  1986年8月实行全国统一车牌,莆田县为“32—2××××”,大型汽车的号牌为朱红底白字,小型汽车为中绿底白字。
  拖拉机牌照号码,1981年前与汽车编排同法,1982年1月在号码前面冠以省(市)名,1986年后莆田县的代号:“04/62”。
  二、三轮摩托车、盘式三轮摩托车、手把式柴油三轮运输车均挂中绿底白字小面号牌。单人骑轻便摩托车,挂白底朱红字小面号牌。以上编号与汽车编排同法。
  汽车检验一年一度。1970年以前,年检一般由用车单位自检,地区监理所配合县监理站组织抽验.1970年以后,由地区监理所组织进行。1984年8月起,以车牌号码的末位数确定检验月份,其中“0、1、2、”3个号码定在10、11、12月份进行,避开春运季节。车辆检验一直沿用:“眼看、手摸、脚踩和皮尺量”的手工方法。
  二、驾驶员管理
  民国23年12月按照《陆上交通管理规则》规定,汽车司机须向监理机关登记,考验合格后领取执照。1950年依照规定办理驾驶员考验,换发统一驾驶执照。其后,凡机动车驾驶员,均需经过3~6个月的培训,经交通管理机关作交通规则、机械常识考和路考等测试,合格后转为实习期,实习期满后,由使用单位作出政治和技术鉴定,发给《驾驶证》。复退转业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驾驶执照,换发地方驾驶证,退役超1年的应测交通规则和路考,超过2年的按初考项目测试。
  机动车驾驶员每年审检一次,未参加审检不能继续驾车。驾驶员要求增驾车类必须通过考试。对于准驾车类的规定是:持大客车记录的可以兼驾其他各类方向盘式的机动车;持大货车记录的除大客车外也可以兼驾其他各类方向盘式的机动车;持小型汽车与方向盘式三轮机动车记录的可以互驾;持手把式三轮车机动车记录的可驾二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持方向盘拖拉机记录的可驾手扶拖拉机。
  汽车驾驶员培训,1979年前以“以师带徒,以运代训”的办法进行,培训期为1年,期满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驾驶证。1979年后实行集体培训,培训期6个月,实习期6个月,考试合格,申报省监理所核发驾驶证。
  三、安全管理
  民国23年5月,省汽车管理处在莆(田)仙(游)段设置交通标志。翌年11月,省组建护路队,配以铁甲车,沿途巡逻,维护交通安全。民国32年至解放前夕,境内交通秩序混乱,事故时有发生。
  民国时期,一般汽车事故,轻者赔偿或司机被打。重大事故,特别是人命案例,司机往往一逃了之。当时虽订有《汽车事故处理章程》,但不少是私下了结。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县交通安全委员会为主,组织交通、监理、公安、宣传等有关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监理协同上路清理路障,维护交通秩序,加强公路车辆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车户和司机的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活动。
  50年代初期,公路行车事故处理,一般会同事故车单位对照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并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建立《事故原因责任鉴定书》。事故处理:轻者教育、警告、罚款,重大的吊扣、吊销执照;涉及刑事的移交政法部门处理。
  1972年省交通厅规定,汽车事故,不论责任大小,驾驶员均负责经济赔偿,至今仍参照执行。处理交通事故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两个从严”(严重违章的从严、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从严)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1978年后,国家经委、交通部、公安部等10个单位,确定每年5月开展“安全月”活动,1981年又确定每年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在开展活动期间,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辅导、职业道德教育、交通典型案例教育;表彰文明标兵车,学习先进经验,发放《安全手册》,制定安全措施,并按时检查验收,促进行车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至1985年全县有安全行车百万公里的优秀驾驶员33名。
  由于公路不断增辟,机动车不断增加,旅客成倍增长,交通事故仍然不少。据1972~1985年统计,全县共发生车祸1077起,死亡241人,重伤676人,轻伤522人。1989年,发生车祸199起,死亡49人,受伤180人,经济损失1453.30万元。
  附:陆上重大交通事故
  1.民国17年秋,莆田职业学校驾驶班同学驾驶教练车行驶,车行至七星桥(原石板桥)桥顶时,碰断石栏杆,车上8个同学,除1人幸免外,其余7人均落入水中,淹死3人。
  2.1956年6月14日福州运输处37~1256号客车,由仙游载客19人开往福州,途经涵江站加添汽油时,乘客不下车在车厢内抽烟引起火灾,以致烧死旅客4人,烧伤10人。
  3.1973年2月6日上午,建阳汽车分公司13~60543号的解放牌汽车带挂车,装有白糖7吨,在主车厢内人货混装,与13~91619号解放牌卡车在福厦线116.03公里(莆田霞皋村)处相撞,造成油箱起火,两汽车和7吨白糖全部烧毁,1人因车厢关闭无法脱险被烧死,5人受伤。
  4.1984年10月18日下午4时,莆田公路段黄龙道班陈某驾驶养路机,当车开出道班门口下坡时,同车的黄某强行按住方向盘要求让他开车,陈阻档不力,将车交与黄驾驶,黄既无驾驶证,技术又不熟练,养路机向桥栏杆撞去,车落入6米深的山沟中,造成死亡2人,伤1人。
  5.1985年涵江交通运输服务公司13~92050号大客车,在福厦公路的莆田赤溪大泮桥上与一辆拖拉机相撞。汽车坠入沟中,车上28名乘客虽无伤亡,但客车受到一定的损坏。
  6.1986年2月24日,涵江交通运输公司13—90053号大客车在闽侯青口与一辆摩托客车相撞,由于双方行车速度过快致使损失严重。摩托车上除驾驶员外,其余6名乘客均死亡。
  7.1990年2月10日凌晨5时许,福清县音西乡31/71345东风大货车途经福厦公路122.76公里,加速超越右侧一辆三轮摩托车,恰与迎面开来的32/31170号三轮摩托车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乘客5人受伤。
  8.1990年2月14日下午二时半,福州郊区运输公司驾驶员阮某驾驶个体运输户01/F1266号中型客车,由石狮返回福州,途经福厦公路111.7公里处,因过度疲劳,对前方的路面动态判断失误,碰撞停靠在公路右侧装运甘蔗的莆田糖厂32/20648大货车的尾部,致使在车厢后搬运甘蔗的4名妇女当场死亡。
  9.1990年4月19日,福建省电力建设公司01/06597号黄河牌大客车从泉州往福州,长汀县36/50098号丰田牌旅行车从福州往泉州,途经福厦线124.310公里处,因客车占线行驶,致两车碰撞,旅行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乘客7人受伤,两车均不同程度损坏。
  第四节 水上交通管理
  一、海运管理机构
  明代,兴化府设有兴化府河泊司、莆田县河泊司、黄石河泊司、莆禧河泊司。清雍正七年(1729),在涵江设立涵江海关,为清廷的“常税”分关,收“厘金”以作军饷。同治四年(1865)设涵江总局,在三江口、鲸山(今隶涵江乡)、遮浪、乌菜港等地设下口,专收百货海运厘金。光绪二年(1876)在濑溪设木兰分局,专收莆仙船运的百货厘金,又在浦尾、高埭、芜湖、西墩、石马、枫亭、沦溪、南岭、望水等9处设立小卡。
  民国20年(1931年),涵江海关由福州之“闽海关”接管,设涵江支关和三江口支所,负责港务监督、引水和征税。民国24年间,省建设厅设立船舶管理总所,主管全省水路航运的监理工作,在涵江设立交通管理所,办理莆仙两县船舶的检丈工作。民国33年11月,水上监理工作由省公路船舶管理局代管。
  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闽海关涵江支关,1958年后,外运业务归福厦两港办理,涵江海关撤销。1950年秋,省航务管理局在涵江设立办事处,负责船政及水上运输业务管理。1954年涵江航务办事处设监督室,专职负责海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5月改称涵江航运管理站,此后,隶属变化多次,“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基本瘫痪。1973年机构恢复并改称涵江航管总站。1979年航运管理局实行港航分开,涵江总站隶属福州港务局,改为涵江办事处。1984年莆田建市后,成立湄洲湾务局筹备处,新设涵江中心站。1985年1月26日,筹备处由福州港务局移交莆田市管辖。同年5月16日正式成立莆田市湄洲湾港务管理局。
  二、内河航运管理机构
  明弘治时期,境内就有内河及木兰溪航运的管理机构,兴化河泊司管理芦浦、塘东、溪东、新渡等村的沟溪船。清光绪二年(1876)又在濑溪设立木兰陂分局。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组织溪船驿运队,对溪船进行登记、编队、配运、筹款。民国35年,国民政府以水上保甲制度进行行政管理。
  1952年内河民船工会成立,隶属涵江航务办事处。1954年5月涵江航务办事处下设笏石、华亭两分站。1956年涵江航管站下设涵江内河航管站,管辖仙游、坝下、杉尾、华亭、笏石航管站及涵江汽船站。1960年10月内河航管交由县交通局管理,除笏石、华亭两分站外,又增设城关、桥兜两个分站和渠桥等7个代办站。1965年各分站划归当地交管站管理,县内河航管站只管辖涵江地区的船只。1983年10月水上管理机构撤销。1986年10月11日,成立莆田市港航管理站,管理内河和渡口的船舶、航道、安全等工作。
  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建国前,溪沟船没有组织,为招揽生意,摔价竞争经常发生纠纷。1954年福州港务监督局成立后,涵江港务办事处也相应成立港务监督室,主管水上交通安全。同年涵江航管站制定《内河船舶管理暂行规定》。1956年,沟溪船纳入“三统管理”。1958年沟船按社、队组织起来,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同年8月后,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的决定》。1959年9月后实施交通部、水产部、农业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运输船、渡口船、渔船安全管理的规定》。1962年有关部门对内河木帆船也制定了管理制度。1979年后实施交通部发布的《内河避碰规则》,同时,县人民政府也制定一系列关于港口、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的实施细则,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1983年9月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进一步保证海上航行的安全。
  附:重大船运事故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莆田华亭乡某庙菩萨出游,西许村的群众搭渡到对岸观看。因人多船小超载,船离码头仅数尺即沉没,淹死27人。
  △民国35年农历元月初九日,仙游度尾乡潭边附近数村的群众约200人,往湄洲妈祖庙烧香,在莆田港里过渡时,雇不上大船,勉强以5只小船过渡。当船到江心时,其中一船发生沉没,40余人全部落水,经抢救,仍死去22人。
  △1958年7月27日,涵江集奎村农民陈清云一家用破漏的沟船装运土格,造成沉船。溺死本人和妻子、两个幼小孩子及一个妹妹共5人。
  △1988年9月1日下午6时许,华亭镇有35位村民欲渡船返回万坂。由于暴雨刚过,村民陈某承包的渡船积水,当陈往船上舀水时,村民蔡某回村心急,私自撑船,陈没有极力阻止,由于水流湍急,船向溪心流去,船身失去控制,被洪水冲到200米处的“石鸡山”大暗礁上搁住。当时,洪水又继续把船身托高,渡船倾斜入水翻沉,船上35人全部落水,24人脱险,11人死亡。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莆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