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盐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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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9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营盐场
分类号: TS341
页数: 3
页码: 323-3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国营盐场的情况。其中包括莆田盐场、江堤盐场等。
关键词: 莆田县 经营体制 国营盐场

内容

1958年9月,火光、辉煌、胜利、海星、铁峰5个盐业高级社合并,成立福建省地方国营莆田盐场,隶县人民政府。为县内首家全民盐业企业。至1990年,全县有莆田盐场和江堤盐场2个全民企业,分别隶县经济委员会和莆田盐务管理局,共有职工3267人,盐滩面积130863公亩,是年产原盐66082吨,占全县盐总产量61.74%
  一、莆田盐场
  莆田盐场地处东峤乡。1958年9月14日,东峤5个盐业高级社合并建立盐场,称福建省地方国营莆田盐场,盐田总面积101274公亩,全场职工4146人,由县人民委员会管辖。1959年,改隶省轻工厅,1963年12月,改称福建省莆田盐场。1970年,又下放县管。1972年1月,改称福建省莆田地区盐场,归莆田地区专员公署管辖。1982年,又下放莆田县管辖,改称莆田盐场。为福建省最大的全国重点盐场之一。
  建场后,先后改造、扩建、新建纳潮闸21座,控制闸23座,倒虹吸管8个,桥梁29座,场内公路45公里;扩大盐滩面积44812.22公亩;加固海堤15770米,堤高罗零8米,其中临海砌石海堤6647米;把553个圩平整成三大块滩场,建成扬水、制卤、结晶、堆垛集中的生产单元110个,共建成硋片坎结晶池501坎,面积2514公亩,实现盐田规格化。
  1960年,创办盐卤化工厂,生产溴素、钾镁肥、氯化钾。1981年起,改产外销精盐。
  建场初期,建立统一核算、三级管理的生产管理体制。1972年,建立以八项经济技术指标为内容的管理制度。1978年后,企业由生产管理型逐步向经营管理型过渡。1983年后,实施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实现扭亏为盈。1959~1990年,盈利总额为2494.83万元,上缴国家税金共14508.43万元。1989年,省人民政府授予该场先进企业称号。1990年,获省级企业标准化四级考核合格单位称号。
  1990年,盐场有职工3137人,固定资产净值593万元,盐滩面积124351公亩。产盐62622吨,工业产值908.02万元,利润49.36万元,上缴税金281.3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911.25元/人,人均年工资收入1599.71元。
  二、江堤盐场
  江堤盐场原附属国营莆田县前沁农场,后隶莆田盐务管理局。它原为埭头公社江堤盐场,地处平海乡,东邻上店村,西接北峤村,南濒海,北至西柯村。1958年7月筹建,1960年8月投产,年产原盐10.4吨。1962年,大办农业,改转为国营莆田县江堤农场。1967年1月又把农田改盐滩,重新产盐,改称莆田县江堤盐场,职工107人,固定资产净值9.61万元,盐滩面积3973公亩,年产原盐936.6吨。
  1970年1月,并入莆田盐场为江堤工区。1972年4月,盐、农分开,为前沁农场附属盐场。1972年,扩建盐滩面积2857公亩,1978年,又扩建383公亩。1983年11月,与平海乡联营,开发水产养殖业,改称江堤盐业水产联合公司。1988年1月,又归前沁农场,恢复原名。1989年,建排洪沟79公亩,改建成硋片坎结晶池100公亩。1990年,又改建成硋片坎结晶片160公亩。1990年底,有职工131人,固定资产净值4.4万元,盐滩面积6512公亩,年产原盐3460吨。工业产值66.7万元,税利总额22.8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830元/人,人均年工资收入1438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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