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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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92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企业
分类号: F306
页数: 3
页码: 275-2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农业企业分种植业和养殖业两类。1958年,一些有林、果、茶的公社和农业生产大队,创办集体林、果、茶场。1980年,全县有农业企业207个(社办41个,队办166个),从业人员5223人,年收入492.18万元。随着养殖业(鳗鱼、对虾)的发展,农业企业逐渐壮大。1986年,企业数达555个(乡办38个、村办517个),从业人员7034人,年收入1972万元。1990年,全县有农业企业419个(乡办35个、村办384个),从业人员8291人,年收入达10273万元。主要有茶场、果场、林场草场和鱼场、养鳗场、对虾场及海涂养殖场等。
关键词: 莆田县 乡镇企业 农业企业

内容

农业企业分种植业和养殖业两类。1958年,一些有林、果、茶的公社和农业生产大队,创办集体林、果、茶场。1980年,全县有农业企业207个(社办41个,队办166个),从业人员5223人,年收入492.18万元。随着养殖业(鳗鱼、对虾)的发展,农业企业逐渐壮大。1986年,企业数达555个(乡办38个、村办517个),从业人员7034人,年收入1972万元。1990年,全县有农业企业419个(乡办35个、村办384个),从业人员8291人,年收入达10273万元。主要有茶场、果场、林场草场和鱼场、养鳗场、对虾场及海涂养殖场等。
  第一节 种植业
  一、果场
  1958年,全县有社办果场8个,队办果场200个,面积共6000亩,种植龙眼、枇杷、橄榄、桃等果树。“文化大革命”期间,社、队办的果场普遍管理不善,效益下降。1978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社队果场大部分承包给联合体或专业户经营,至1986年仍由乡(镇)村集体经营的仅有乡镇果场3个(庄边、常太、大洋),职工80人,面积300亩,年产量100吨,产值40万元。村办果场50个,职工850人,面积2500亩,年产量1250吨,产值500万元。
  1986年后,各地把发展集体果、林场作为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措施,至1990年,全县有乡镇办果场3个,职工100人,面积320亩,年产量150吨,产值60万元。村办果场增至200个,职工2500人,面积11000亩,年产量2750吨,产值1100万元。其中华亭镇下花果场,种植优质龙眼、枇杷面积600亩,年创利润40多万元。
  二、茶场
  1958年,部分社、队创办茶场,至1978年,全县有社队茶场106个,其中社办7个,大队办70个,生产队办8个,联合办21个,共有职工2638人,面积4500亩,总产量210吨,产值130万元。
  1982年,全县有江口、庄边、萩芦、华亭、渠桥等社办茶场6个,职工2150人,面积900亩,年产量4.5吨,产值36万元;队办茶场58个,职工2000人,面积9000亩,年产量175吨,产值140万元。
  1990年有乡镇办茶场6个,职工150人,面积1000亩,产量50吨,产值40万元;村办茶场61个,职工2300人,面积增至9000亩,年产量200吨,产值160万元。
  三、林场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拥有山地的公社多数创办林场,仅灵川公社就创办社队林场9个,职工101人,面积3500亩,年产值0.5万元。1965年,全县社队办林场48个、职工1062人,面积100577亩,年产值134.26万元,木材蓄积量24.19万立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林场管理混乱,1976年后,进行整顿。经过林业“三定”,社队林场的范围、权属进一步确定,生产得到巩固和发展。1985年,全县乡、村办林场60个,职工1232人,面积14.04万亩,年产值166.21万元,木材蓄积量30万立方米。1990年全县乡、村办林场75个,面积15万亩,木材蓄积量44.24万立方米,年,产值170万元。
  四、草场
  1983年,梧塘镇沁后村建立人工草场1个,面积95亩,引进国内外牧草品种50种,进行小区试种。1988年,大洋乡建立大洋草业开发中心,职工100人,面积3000亩,其中100亩草地种植优良牧草品种,1990年生产优质牧草12万公斤,草粉200吨,利用草粉代替木料生产食用菌1600公斤。
  第二节 养殖业
  一、养鳗业
  1979年,涵江乡与日本三正贸易行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创办涵江养鳗场,职工40人,面积22亩,当年出口活成鳗24吨多,产值132万元。为县内第一家中外合资养鳗企业。随着外向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人工养鳗业大发展,江口镇的江口、石东、五星、丰山、东大等村,西天尾镇的龙山、吴江、北大等村,梧塘镇的枫林、溪口等村先后发展人工养鳗业,至1986年全县有人工养鳗场15家,职工200人,鳗池面积162亩,产量600吨,产值2400万元。1988年养鳗场发展到40家,鳗池面积657亩,产量1500吨,产值5000万元。1989年受国际市场鳗鱼价格下跌的冲击,养鳗场普遍亏损,养鳗业生产受到影响。1990年全县养鳗场40家,职工1200人,鳗池面积657亩,产量1415吨,产值5875万元,外贸出口活鳗800吨,创汇560万美元。
  二、对虾养殖场
  1980年,忠门镇在西埔围垦内创办人工养殖对虾场,虾池面积600亩,为全县第一家人工对虾养殖企业,当年产量75吨,产值187万元。县内人工繁殖虾苗成功后,东峤、南日、埭头等沿海乡镇村先后发展对虾养殖场,至1987年全县有人工对虾养殖场60个,职工2500人,虾池6万亩,产量1100吨,产值2700万元。
  1990年,全县有人工对虾养殖场80家,职工3000人,虾池面积8000亩,总产量1240吨,外贸出口收购200吨,年创汇152万美元。
  三、海带养殖场
  1958年,南日公社岩下、浮叶大队,埭头公社翁厝大队及平海、忠门公社,建立社队办人工海带养殖场5个,面积118亩。1976年后社队办人工海带养殖场逐年增加,1980年全县有社队海带养殖场7个,面积560亩,经济体制改革后,其他高效益水产养殖得到全面发展,而海带养殖业却徘徊不前,至1990年全县有乡(镇)村集体办人工海带养殖场9个,面积900亩,产量1350吨,产值21.6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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