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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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00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自然灾害
分类号: P429
页数: 8
页码: 128-13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县的自然灾害情况,包括水灾、旱灾、冰雹和风灾等。
关键词: 灾害 自然灾害 莆田县

内容

第一节 水灾
  全县洪涝面积17.25万亩,木兰溪下游南北洋洪涝面积就有16.75万亩,占97%。1952~1975年,南北洋遭受水灾共32次,较严重的年份有1956年、1958年、1973年。
  暴雨是境内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暴雨最早出现在一月份,最迟在十一月份,绝大部分在三月至十月间。五至六月暴雨日占全年暴雨日的29~41%,七至九月占38~58%。六月出现暴雨高峰,日数达1.0~1.6天。1952年6月中旬的一次雨,持续3天时间,木兰溪两岸南北洋洪水大作,大部分作物被淹没,受灾面积9.5万多亩。七月暴雨略减。八月又出现暴雨第二次高峰。日数达0.8~1.2天,九月以后暴雨日数明显减少。
  各地以50~99.9毫米/日的暴雨居多,约占暴雨日数的77~86%,100毫米/日以上的大暴雨约占总暴雨日数的10~20%;各地平均暴雨强度在74~90毫米/日。1973年7月3日的暴雨为有文字记录以来最大,降雨量200~300毫米/日。各地暴雨持续日数,以一天的最多,约占总暴雨次数的79%以上;持续2天,占11~21%,持续3天的极少出现。
  县内各地暴雨日相差较大,沿海、平原地区较少,年计约5天左右,山区较多,年计约7天左右。
  第二节 旱灾
  干旱可分为春旱、夏旱和秋冬旱三种。春旱较少见,夏旱、秋冬旱分布较广,出现机会最多。
  一、春旱
  发生在2~4月。沿海地区多见且严重,内陆地区虽有,但影响不大。1961~1980年,春旱中的小旱出现4次,中旱出现2次,大旱出现2次,特大旱出现1次。
  二、夏旱
  发生在6~9月间,严重夏旱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发生机会也最多。夏旱影响程度一般自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山区逐渐减轻。1961~1980年,夏旱共出现20次,其中中旱至大旱共13次,小旱7次。
  三、秋冬旱
  发生在10月~次年2月,为县内常见现象,影响程度由西北内陆向东南沿海逐渐严重。1961~1980年,秋旱共出现17次,其中小旱8次,中、大旱9次。
  县内秋冬连旱机会较多,更长的干旱也不罕见,1959年9月下旬~1960年3月10日,夏旱连秋冬旱连春旱共169天。1967年9月13日~1968年1月31日,出现长达141天的夏旱连秋冬旱。
  第三节 冰雹
  冰雹一般为2~3年一遇,主要出现在春末、夏初及夏季,每次降雹时间持续2~4分钟,常伴着雷雨和台风,其影响区域小,危害程度大。
  冰雹移动主要的路径有三条:
  第一条从仙游县游洋入庄边乡,经中部后分成二路:一路向东进入大洋乡南部和新县乡北部,另一路向东南进入新县乡与白沙镇交界处。
  第二条从仙游县钟山乡进入常太乡南部和华亭镇北部。
  第三条从仙游县枫亭入灵川镇南部,再进笏石镇西南部。
  明万历四十年(1612)四月十二日夜,城东厢风雨大作,雹大如拳,折木飞瓦。
  1983年4月22日上午8时30分,大洋、新县两个公社的15个大队遭到暴雨、冰雹和龙卷风袭击、冰雹大的如同小碗,个别重10斤,房屋倒塌32座,250户屋盖被掀毁,春种作物受到严重破坏。
  第四节 风灾
  一、台风
  莆田属台风严重影响区,每年5月至11月都可能逢其登陆或受其影响,7月中旬至9月下旬是台风高峰期,占年总数的72%。受台风影响的最早月份是5月份(1961、1966年),最晚月份为11月(1986年)。
  1960~1980年,莆田受热带气旋影响78次,平均年有4次,最多年份9次(1961年),最少年份2次(1972、1976),影响程度以厦门至福州正面袭击的台风最为严重。受其影响时,常伴随狂风、暴雨,风力之大,可达12级以上,日降雨量200~300毫米。沿海遭受大风和大风引发的暴风潮危害,平原地区既受风灾,又受暴雨洪涝危害,山区更受到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的危害。
  1958年8月29~31日受20号台风袭击,受灾面积35万亩,受灾人口20多万人,死亡91人,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1973年7月3日,台风在厦门登陆,莆田沿海地区最大风力12级以上,总雨量199.8毫米,平原地区风力11级,总雨量291.6毫米,同日半夜,木兰溪溪水急速上涨,东圳水库大量排洪,加以海潮上涨顶托,造成严重水灾,南北洋21万多亩早稻被淹。1985年8月31日,受10号台风袭击,县城阵风每秒36米,为气象站记录的最大风速,受淹30多万亩,死亡7人,重伤14人,经济损失1亿多元。1990年受5次热带气旋影响,损失3.18亿元,仅18号台风袭击本省,莆田受灾面积68.1万亩,受灾人口105.9万人,死亡23人,经济损失1.67亿元。
  二、大风
  大风的出现,沿海地区以10月至次年3月较多,月平均9~12天,6—7月最少,月平均1~3天。平原地区以7—9月最多,月平均不足1天。2—4月极少出现大风,山区偶见大风于台风雷阵雨季节。
  夏季大风常出现在雷阵雨时(西南风)、台风来临前(东北风)和台风回南时(偏南风),冬、春、秋在冷空气南下过程,沿海地区常出现东北大风,有时维持的时间也较长。
  大风分布由沿海向平原、山区逐渐减弱。沿海地区年平均大风日数达81天左右,最多的达116天(1974年);平原地区年平均大风日数3天左右,最多8天(1961、1973年);山区更少。
  三、龙卷风
  龙卷风多发生在雷雨之际,影响时间短,范围不大,但来势凶猛,水平风速可达100~300米/秒,呈螺旋形迅速卷动,虽较罕见,但为害不浅。
  山区、平原、沿海地区都出现过龙卷风,1975年10月6日11点45分左右,在渠桥乡洋埕村的水稻田中产生龙卷风,向东北方向移动,先后经过黄石镇清前、清中、西洪村,再向北越过木兰溪进入涵江乡的陈桥、显应、周墩等村,于12点左右在周墩村的水稻田中结束。行程约10公里,持续时间约15分钟,沿途一座房子被卷倒,两座房子的屋顶被卷掉,死亡1人,受伤60余人,208亩水稻、19亩甘薯、4亩5分甘蔗,均受到很大损失,一棵10多年树龄的荔枝树被拔起,并甩出40多米远,一株百余年树龄的大榕树被折断卷动。
  第五节 寒灾
  县境内寒流一般在“冬至”至“清明”期间出现。在寒流的袭击下,大幅度的突然降温所引起的低温阴雨及冰霜等天气现象,对各种作物产生危害。
  一、倒春寒
  3月中旬后,境内常受来自北方南下的寒流影响,而出现日均气温≤12℃的阴雨低温天气,这种低温天气过程,如果连续≥5天,即称倒春寒。莆田平均每几年出现1次倒春寒,若管理不善会导致早稻烂种烂秧。1971年出现的一次较严重,持续12天,日平均温度低于12℃。1976年出现2次,各持续5天,日平均温度低于12℃。1985年出现1次,持续时间15天,日平均温度低于10℃。早稻育秧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五月寒
  春夏之交,江南低压系统不时获得发展,锋面频繁掠过县境,而且常有静止锋出现,形成持久的大片雨区,进入梅雨时期,由于冷空气入侵,产生日平均气温≤20℃,日最低气温≤15℃的连续三天的阴雨低温天气过程。称为五月寒,它对早稻抽穗扬花造成危害。
  三、秋寒
  境内常出现“20型”和“23型”两种秋寒。秋季第一次日平均气温≤20℃,且连续≥3天的低温过程,称“20型”秋寒;若秋季第一次日平均气温≤23℃,且连续≥3天的低温过程,称为“23型”秋寒。“20型”秋寒最早出现在9月25日,最迟出现在11月17日,两者相差50天;“23”型秋寒最早出现在9月21日,最迟出现在10月17日,两者相差近一个月。
  秋寒出现时间愈早、持续天数愈长,对晚稻影响愈大,会使晚稻空壳率提高,而造成减产。1966年9月24日至10月3日出现的“23型”秋寒,在历史上有记载的最严重年份,晚稻严重减收的1.5万亩,全县减产120万斤。1979年9月27日至10月14日秋寒持续18天之久。晚稻减收的7000亩,减产28万公斤。1988年9月25~29日秋寒5天,晚稻共减产15万公斤。
  四、冻害
  通常以地面温度降至0℃(相当于百叶箱最低气温降至3℃)作为霜冻指标。霜冻对果树、甘蔗等冬种作物有较大危害。1986年2月28日至3月4日严重冻害,下米雪,最低气温1.8℃,甘蔗受冻害后,糖份减少,香蕉、批杷、芒果、龙眼、荔枝、橄榄等果树受冻害后,影响长势,降低产量。
  第六节 震灾
  莆田县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的一部分,历史上曾发生过强烈的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据马梦吉编写《兴化府志》记载,明神宗万历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日夜(1604.12.29),南日岛以南海面(震中位置:北纬25度,东经119度5分)发生福建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地震,最大震级达8级。“(兴化府)地大震,自南而北,树木皆摇有声,栖鸦皆惊飞,城崩数处,城中大厦几倾,乡间屋倾无数,有伤人者。洋尾厝地、下柯地、港利田地皆裂,中出黑沙作硫磺臭,池水亦因地裂而涸。故老谓地震以来未有如此之甚者也。初十日夜,地又震,俗传连震十数夜。”
  据《莆田日报》1937年6月29日载:(民国)丁丑年五月二十日(1937.6.28)莆田兴化湾发生4.75级地震(震中位置:北纬25度3分,东经119度3分),造成不少的损失。“莆田:下午一时二十六分地震,十余分钟后,又有二次地鸣。晚八时许,又有一次地鸣,其声自东北而来,持续约三十余秒,剧震约十三秒。涵江,破旧房屋有倒塌者,屋瓦掉落,药瓶翻,人惊慌跑出屋外。哆前,旧房屋倒塌数间,屋瓦少量掉落。北高,一石围墙震塌一半,墙壁有裂开5厘米者。惠上,屋瓦上的砖块有掉落者,屋内尘土飞落。埭头,旧墙被震倒二处。湄洲岛,有一猪圈的砌石局部倒塌。南日岛,屋瓦上的石块掉落,倒房一间。田厝,听到从东传来的响声,人惊跑屋外,房屋摇动,灰尘掉落,旧墙有损坏者”。此外,平海、忠门、华亭、石城、笏石、石庭、大洋、庄边等,地震有声,大部分人有感觉,悬挂物摇摆,门窗作响,灰尘掉落,檐瓦少量掉落。
  1970年有仪器记录以来,境内经常出现小震活动,最大为2.6级。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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