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隶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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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76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隶属
分类号: K295.74
页数: 3
页码: 66-68
摘要: 本章介绍了莆田县在置县前和置县后的隶属沿革,以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属的行政区划。同时,文章还介绍了莆田县的一些重要地理标志和历史事件。
关键词: 隶属沿革 行政区划 莆田县

内容

莆田古称蒲田,别称莆中、莆阳。立县名莆田。莆为蒲之初文,早期古籍蒲字皆作莆。
  第一节 置县前隶属沿革
  莆田在西周时期(公元前1122~前771年)属七闽之地。春秋到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前221),为越国领地。秦时(公元前221~前207)属闽中郡。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封勾践后裔无诸为闽越王,领闽中地,莆田为其属地。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莆田地属东越。元封元年(公元前110),莆田地属会稽郡。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设置冶县,县治在今福州,隶会稽郡,莆田地属冶县。顺帝永和六年(141),在冶县故地增设南部都尉,莆地属之。东汉献帝建安初年,在南部都尉下设侯官、南平、汉兴、建安、建平五县,莆田地属侯官县。
  三国时期,莆田属吴国。景帝永安三年(260),撤南部都尉改置建安郡,郡治在建安(今建瓯县),领东安、昭武、侯官等九县,莆田地属建安郡侯官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析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二郡。莆田地属晋安郡侯官县。元康元年(291),从荆、扬两州分出十郡,设江州,莆田地属江州晋安郡晋安县。
  南朝,宋至齐(420~501),莆田地属江州晋安郡晋安县。梁天监元年(510),析晋安郡置南安郡,莆田地属江州南安郡。梁普通六年(525),扬州分出五郡,设东扬州,莆田地属东扬州南安郡。陈永定元年(557),升晋安郡为闽州(州治在今福州),领晋安、建安、南安三郡。莆田地属闽州南安郡。陈光大元年(567),改闽州为丰州(州治仍在今福州),莆田地属丰州南安郡。
  第二节 置县后至清末隶属沿革
  南朝陈光大二年(568),析南安郡东部地置莆田县,县治在延陵里,不久撤销,地还属南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平陈,改丰州为泉州(州治仍在今福州),复置莆田县属之。翌年,改泉州为闽州,大业三年(607),废州,改闽州为建安郡,领闽县、建安、南安、尤溪四县,撤销莆田县建制,地还归南安县。大业十二年(616),陈迈领泉南兵马镇莆田,唐武德二年(619),陈自任莆田县令。
  唐武德五年(622),平定闽中地,析南安县另置丰州(今泉州),复置莆田县,属丰州,圣历二年(699),改丰州为武荣州(州治在今泉州),析莆田西部地置清源县(后改名仙游县),莆田、清源两县同属武荣州。景云二年(711),武荣州改名泉州;天宝元年(742),又改名清源郡,隶江南东道,不久,改名长乐郡,莆田县的隶属不变。
  后唐长兴四年(933),王审知次子延钧在福州称帝,国号闽,莆田县属之。五代闽永隆五年(943),延钧弟延政在建州称帝,国号殷,莆田县为其所属。南唐灭闽后,泉州、漳州先后在留从效,陈洪进割据之下,莆田县属泉州。
  后汉乾祐二年(949),泉州改称清源军,莆田县属清源军。
  宋乾德二年(964),改清源军为平海军,莆田县属之。太平兴国四年(979),析莆田、仙游、永泰、福清四县所辖的十四个里,设置兴化县,县治设在游洋。同时建太平军以领之。军治在兴化县。太平兴国五年(980),改太平军为兴化军,又以莆田、仙游、福清三县隶兴化军(福清县旋划归福州辖)。太平兴国八年(983),兴化军治所从兴化县迁来莆田县,仍辖莆田、仙游、兴化三县。并在莆田筑军城。南宋端宗景炎二年(1277),升兴化军为兴安州,莆田县隶属兴安州。同年十月,元军占领莆田,次年改兴安州为兴化路。莆田县隶属兴化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兴化路隶福建行中书省。莆田县隶属仍旧。莆田城区及其附郭划四厢为录事司,与县分治。至正二十年(1360),置兴化路分省,莆田县属之。
  明洪武二年(1369)改兴化路置兴化府,隶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废录事司,以四厢并入莆田县、并置兴化卫、平海卫。正统十三年(1448),撤销兴化县,以武化、长乐二乡的六个里并为广业里,划归莆田县。
  清仍明制,废兴化、平海二卫。直至清宣统三年(1911),兴化府莆田县的建制不变。
  第三节 民国时期隶属沿革
  民国2年(1913),撤销府建制,福建设省、道、县三级地方政权。全省划分为东路、西路、南路、北路四道,莆田县属南路道。
  民国3年六月,东、西、南、北四道分别改为闽海、汀漳、厦门、建安四道,莆田县隶属厦门道。
  民国15年,废道,莆田县直属福建省政府管辖。
  民国22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划福建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四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旋改四省称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莆田县隶兴泉省。
  民国23年一月,十九路军“闽变”失败,国民党南京政府恢复统治。划福建省为10个行政督察区,从此至民国38年莆田县均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沿革
  1949年8月21日莆田县解放。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及福州、厦门2市。莆田县成立人民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泉州)。1950年4月起,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先后更名为“晋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晋江地区专员公署”(简称晋江专署),莆田县隶属不变。
  1955年12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改称莆田县人民委员会,仍隶属晋江专署。
  1967年7月“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莆田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隶于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
  1968年9月,撤销“军管会”,成立莆田县革命委员会,隶属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莆田县由晋江专区划归闽侯专区。专区革委会机关由闽侯螺洲迁莆田城厢,1971年4月13日,改闽侯专区为莆田专区;同年6月1日改莆田专区为莆田地区。莆田县隶属莆田地区。
  1979年1月,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莆田地区行政公署;1980年12月,莆田县革命委员会改称莆田县人民政府,隶属不变。
  1983年5月,撤销莆田地区行政公署,9月建立莆田市(省辖市),莆田县属之。至今不变。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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