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宗教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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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73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宗教管理
分类号: D635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厢区境内宗教事务的管理演变,特别是对区内宗教事务的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情况。
关键词: 城厢区 宗教 宗教管理

内容

建区前,境内宗教事务活动由莆田县宗教科管理。
  1984年建区后,区内宗教事务由区委统战部兼管。1985年8月,成立佛教协会筹备会。1987年6月26日,正式成立区佛教协会。区宗教工作遵循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先后落实退还“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用的寺、庵、堂43座,计39551平方米;妥善解决宗教房产政策中历史遗留问题,区内72座寺、庵和3座教堂先后恢复正常宗教活动。1993年10月,成立城厢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领导小组,做好全区第一批12座寺、庵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颁证工作,并开展第二批全区52座寺、庵宗教活动场所的普查、登记和颁证前的准备工作,加强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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