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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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664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管理
分类号: R197.6
页数: 4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市的卫生管理机构、医政管理、药政管理以及经费管理情况,包括卫生局、药品监督员、公费医疗等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作,以及基本建设经费和卫生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关键词: 医政管理 药政管理 经费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宋代,未设卫生行政机构。宋崇宁元年至大观元年(1102~1107年),建安济坊、安养院,救济体弱多病之人。明代,官府设医学正科1员。清代,兴化府设官医局,聘请医官1名主持。民国25年(1936年),国民政府设立戒烟所,登记烟民,禁止贩毒,发动戒烟事宜。民国26年成立卫生院,主持防保、医疗、戒烟、壮丁体检等。
  1950年春,成立莆田县防疫委员会,各区设分会(1952年改称爱国卫生委员会)。1951年7月,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成立,主持全县卫生行政管理工作。1977年2月,设莆田县卫生局,原城厢镇、城郊公社卫生基层机构归其管理。
  1984年6月,成立城厢区卫生科,隶属区文教委管理。1985年9月,改称城厢区卫生局下设政工、医政、药政、防疫、财务等科。至1994年,区属卫生单位有区卫生防疫站、荔城卫生院、中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农村卫生协会、红十字会和企事业单位的医务室。
  第二节 医政管理
  1958年,城关区联合诊所制定各项工作、人员职贲以及财务、总务管理等制度,实行全日制门诊,并下乡进行防疫注射和卫生宣传教育。1965年,城厢镇保健院制定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设图书室订购医学图书和刊物。1981年,该院率先实行浮动奖金制改革试点。1983年,城郊人民公社卫生院实行浮动工资制。1984年以来,区卫生院贯彻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贲》,使医院制度管理逐步规范化。同时,荔城卫生院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全院医德医风有明显提高。1985年,该院获市人民政府授予首批文明单位称号。1986年以来,卫生院引进大批技术骨干,并实行目标管理贲任制。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各单位的行政管理(包括政治思想、计划总结、会议制度、劳动纪律、遵纪守法、职工教育、院容院貌等)、医疔业务(包括病历书写、病人管理、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病床实用率、周转率、治愈好转率等)、卫生防疫(包括计免建卡率、注射率、四面覆盖率、传染病报告等),以及财务后勤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并实行卫生经费补助与任务挂钩。奖勤惩懒,使卫生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1986年,城郊卫生院被评为省文明卫生院。1990年,荔城卫生院评为省文明卫生院。1994年4月,城厢区中医院获全国50万例血流变、微循环临床科研协作奖。1959~1994年城厢区医务土作者有5人获省级表彰。
  第三节 药政管理
  清末,城区有私人开业的自西来药店。1949年前,区境内有个体药店(铺)计19家(城内15家,城郊4家)。城内药店分布在文峰宫、鼓楼前,其次是十字街、后街、观桥头、庙前等地,主要有自西来、资生来、恒和、咸康、运志、运泰和春林等。这些药店以出售中药为主,兼营西药,中药药味齐全,西药有阿斯匹林、苏打、消治龙、奎宁等常用药物。专营西药的店(铺)有鼓楼前的“咸宜”,后街的“康济”等数家,除销售药品外,还开设外科,如伤口包扎换药、针剂注射等。各药店都有坐堂医生1~2人,病人随药店就诊买药。
  莆田群众早期信赖中医。30年代末,发生疟疾大流行,病情重,流行面广,不少人得病治愈后,还会不时复发,不能彻底痊愈(俗称“背三年寒”),经服用西药奎宁片后,疗效显著。从此,群众开始重视西医,西药店随之逐渐兴旺起来。民国27~29年(1938~1940年间),莆田霍乱(俗称“吐泻症”)大流行,城内群众生命受到严重感胁,有的1日之内全家无一幸存。随后,西医采用生理食盐水进行注射,救活不少患者。40年代初,鼠疫(俗称“老鼠瘟”)又袭击莆田,来势凶猛,流行迅速,死亡率高,群众闻风丧胆。西医用盘尼西林注射治疗,加上内外西药配合,治愈不少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关中、西药批发部、中药加工场和鼓楼、后街、东大路医药商店由县医药公司负贲管理。城厢区中心保健院和城厢镇保健院成立后,设中、西药房及中、西药库,药库有专人负贲,有防鼠、防蛀、防霉设施,并认真执行《关于药政管理的若于规定(草案)》、《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及有关管理制度,一律从当地国营医药商店购药,严禁购销“三无”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1980年,城郊公社卫生院设中药加工场,以提高中药质量。并规定各大队合作医疗站均由当地国营医药公司购药。
  1984年11月,成立城厢区卫生科,设专人负责药政管理。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区聘请5名药品监督员,并协助市医药管理局、市药品检验所等有关部门,对区内各药品加工企业、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监督管理。1994年,区境内有药品生产加工企业3家、药品批发单位3家、药店13家、医院(卫生院)药剂科2家、各类社会医疗机构30家、村卫生所36个,个体开业医53人。区卫生局药政人员对上述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实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每年1次大检查,重点抓药品质量(购药途径、有无购销“三无”药品及伪劣药品、麻醉药品、精神制品、毒品等)的专项管理,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查处违法案件。1994年,对区境内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体检168人次。
  第四节 经费管理
  一、基本建设经费
  1958年,莆田县人民政府将雍氏祠堂(占地面积1068平方米)划给城关区联合诊所使用。1965年,城厢镇保健院投资7万余元,建门诊楼(俗称石厝)1座,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同年,城郊公社保健院建立濠浦和畅林2个医疗站。1972年,建1幢办公楼,建筑面积911.5平方米。1979年,又建1幢门诊楼,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1982年,城厢镇卫生院建1幢住院楼,建筑面积350平方米。1986年在原门诊楼上加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1991年城厢区中医院投资10万元,购置相邻陈氏祠堂,占地面积500平方米。1993年,荔城卫生院投资10万元购置公房1座,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1994年,城厢区卫生防疫站购置业务用房450平方米,总投资35万元。
  二、卫生事业经费
  城关区中心保健院和城厢镇保健院成立后,莆田县卫生局仅提供大型医疗器械设备,无经费补助。1984年后,荔城卫生院和城郊卫生院实行差额补助,卫生事业经费逐年有所增加。1987年城郊卫生院改建为城厢区中医院后,省卫生厅拨给少量中医经费。
  三、公费医疗
  城厢区公费医疗原由区卫生局直接管理。1985年7月,制定《城厢区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1987年3月,制定《关于公费医疗的补充管理规定》。1988年5月,制定《城厢区公费医疗实施办法》,规定除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入医疗费实报实销外,其余按人员经费包干,单位统筹使用。1992年11月,成立城厢区公费医疗疗办公室,负贲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管理。迄1994年12月,全区享受公费医疗人数计3533人,其中离休和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43人。当年公费医疗经费50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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