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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篇 医药卫生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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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64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篇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7
页数:
2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兴化府(现莆田市)境内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包括建立济坊、安养院、漏泽园等设施,创办兴化圣教医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卫生工作推动和发展。
关键词:
医疗卫生
卫生防疫站
公费医疗
内容
宋崇宁元年至大观元年(1102~1107年),境内建安济坊、安养院,以“䘏疾病癃老之人”。绍兴元年(1131年),创立漏泽园,作为掩骼埋赀之地。庆元二年(1196年),建仁寿庵,备有药物、粮食等,专收“道路往来疾病之民”。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在城厢西门外安福村建养济院,专收麻风病人。明代,兴化府设医学正科1员,聘医官主持,设惠民药局。弘治八年(1495年),在东厢太平山围地11亩建漏泽园。清代,兴化府设有医药局,聘用医官1名。乾隆元年(1736年),南门外蔡岭捐置漏泽园1处。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英籍医士雷腾在城北坑边租赁大夫祠为院址,开设门诊。次年,改门诊为女医院,置病床20张,再租用小西湖民房作为男医院和门诊,置病床40张。光绪二十五年,两所医院合并为兴化圣教医院。
民国元年(1912年),兴化府撤消,兴化圣教医院改称圣路加医院。同年,中国红十宇会莆田分会成立。民国25年,福建省第四医防巡回队驻莆,开展医疗防疫工作。同年,莆田县成立戒烟医院,收容吸毒成瘾者。民国26年,县立医院、县戒烟医院、省第四医防巡回队三家合并于城厢胜利路(今县招待所)成立莆田县卫生院。解放前夕,在城内还有设门诊的亦青医院、展如医院、鑑亭医院、玉涛医院及数家单科诊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城厢区(当时称第一区公所)设分会,贯彻“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必须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灭和控制鼠疫、霍乱、天花等烈性传染病。1951年,城南乡镇海村祁亭等3名医师组建城厢联合诊所。1952年,县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管理个体开业医。同年,接管城厢安福养济院,把流散在社会上的麻风病人收留住院,由人民政府无偿医治及供给生活。1953年6月,县人民政府接办圣路加医院,改称莆田医院。1954年3月,在城厢区泗步岭新建麻风病院1座,设病床400张,四处麻风病人均迁入新院。1958年,县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和省属莆田县鼠疫防治站于城厢区桃巷合并成立莆田县防疫保健站。同年,成立城厢卫生管理处,接管清洁队。1969年,各生产大队创办合作医疗站。
1984年6月,莆田建市设区后,城厢区境内有部队医院、市属医院和县直医院共5所。区设卫生科,管辖荔城和城郊卫生院。1985年9月,更名城厢区卫生局。1987年,城郊卫生院改建为莆田市城厢区中医院。是年成立城厢区卫生防疫所,1991年12月升格为城厢区卫生防疫站,并健全城乡三级防疫医疗网。1992年11月,成立城厢区公费医疗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区干部职工的公费医疗制度。医疗队伍素质、医技水平逐步提高。计划免疫工作的广泛开展,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并已基本得到控制。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等方面工作都取得可喜的成绩,为维护城厢区经济的繁荣和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区属医疗卫生机构
一、区卫生防疫站
1987年6月,成立城厢区卫生防疫所,配合莆田市卫生防疫站开展区境内的卫生防疫工作。1991年12月,升格为城厢区卫生防疫站,为全民所有制的卫生事业机构。设有防疫科、卫生科、检验科和办公室。拥有速冻器、冰箱等冷链设备和培养箱、恒温箱、721分光光度计等检验设备。负责区内的急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等疾病防治;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监测;妇幼卫生保健及宣传教育和乡镇卫生院防疫股及村卫生所的卫生防疫工作。迄1994年底,共有人员11人,其中本科2人、大专1人、中专7人,其他1人。
二、区荔城卫生院
1965年成立莆田县城厢镇保健院。1984年6月,划归城厢区管辖,改称城厢区荔城卫生院,为区属集体卫生事业单位。全院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1993年购置病房用地4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设有床位50张。
1984年,全院职工43人(其中本科2人、中专9人),大部分为初级职称,部分未评职称。1994年,职工总数74人,其中医务人员69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53人)。
全院分门诊、病房和预防保健。门诊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西医科、眼科、耳鼻喉科、牙科、针灸科、理疗科、皮肤科、痔疮科、骨伤科、注射室、换药室和计划生育指导室。医技科室设放射、检验、心电图、B超、胃肠电图、中药房、西药房等。
1987年,设眼科病房,有床位35张。1993年增设耳鼻喉科,有病床15张。配备显微手术室,能开展白内障摘除术、乳突根除术等手术,为市内较有特色的专科,陈天散副主任医师为学科带头人。
医院设立防疫股,负责荔城、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的卫生防疫保健工作。
1994年,医疗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5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麻醉机、胃肠电图机、手术显微镜、综合手术床、B超、微循环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裂隙灯、低温冰箱、恒温箱、高压消毒锅、分光光度计、多功能冷冻器等。
三、城厢区中医院
城厢区中医院设在文献街大路13号,是城厢区卫生局直属的集体卫生事业单位。
1951年,城厢“卫协”主委祁鑑亭率先组织医师3人成立区境第一个联合诊所。1956年,城关个体开业医联合建立莆田县城关联合诊所。1958年公社化时期,联合诊所扩大合并,更名莆田县城关区联合诊所。1959年,改称莆田县城关区中心保健院。1965年,撤区并社,分离为莆田县城厢镇保健院和莆田县城郊人民公社保健院。1984年6月,城郊人民公社保健院划归城厢区管辖,改称城厢区城郊卫生院。全院职工70人,医务人员57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人、中专毕业生3人。
1987年,为适应中医事业发展需要,城厢区城郊卫生院改建为莆田市城厢区中医院,核定床位100张,实际开放60张。医院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万元,其中大型医疗设备总值16.5万元。
院部主要业务是开展门诊治疗、中医住院治疗和基层防保工作。门诊设中医内科、外科、妇科、骨伤科、针灸科、痔疮科和中西医科、心血管科、五官科、口腔科、理疗科、注射室、换药室、计划生育指导室及药房,有放射、检验、微循环、血流变、心电图、A超、B超等医疗设备。防疫股负责城郊、城南两乡的卫生防疫工作。
病房设妇科、普外科、内科、骨伤科病区。中医骨伤科、青草外科、痔疮科、中老年心血管科是中医院特色专科。
1994年,职工总数80人,医务人员7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中级(主治级)职务13人。医疗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微循环分析仪、尿液分析仪、A超、B超、电冰箱、恒温箱、分光光度计、麻醉机、洗骨机、综合手术床、高压消毒锅等。
第二节 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一、莆田市医院
1959年10月创办闽侯专区医院,1972年2月随地区机关迁至莆田城厢区南门外,更名莆田地区医院。1983年9月改为莆田市医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综合性医院。
该院重点科室有妇产科、外科、内科、骨科、小儿科、中医科。内科设有心血管、血液、神经、消化、泌尿等专科。外科设有胸腔、颅脑、肝胆、肿瘤、泌尿、小儿外科等专科。
医院现有医疗设备有西门子全身CT、电子直线加速器、钻60放射治疗机、模拟定位机、日立500毫安带电视X光机、日立EUB-40型B超诊断仪、纤微胃镜、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心电监护仪、体外反博器、日立325型胎儿电子监护仪、近红外乳腺癌诊断仪、宫腔镜等。床位编制400张。
印尼爱国华侨陈江和先生还为医院捐建1幢面积7650平方米“惠妹门诊大楼”,造价折人民币340多万元。
1994年,全院职工492人,临床、医技科室28个。有主任医师10人(其中已退休1人)、副主任医师16人(其中退休5人)、中级医务人员114人。
二、莆田市肿瘤防治院
1985年7月,创办莆田市肿瘤防治院,院址在城郊乡泗泗泗步岭。1986年1月16日正式开诊,收住病人。全院占地面积6576平方米,建筑面积3125平方米。
医院临床以手术治疗、化疗为主,中西医结合治疗、免疫治疗为辅。医技科室设有B超室、心电图室、化验室、X光室和药房,主要仪器设备有GU700型B超1台,EM-G〇25-600A型卧式圆形灭菌器1台。现有床位40张。
1994年,全院职工53人,医务人员43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5人。床位使用率为76%,平均住院日数10.2日,日均门诊31人次。床位与职工之比为1∶1.3。
三、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元至元二十九年(1212年),巡按张孝思命地方官建养济院,以收容麻风病人。同年10月,选择莆城西门外安福村为院址,开始筹建。翌年,建成面积长阔各160尺,房屋150间的收容所。
1951年初,人民政府接收城厢安福村养济院,并由莆田县卫生院吸收医师和管理员各1人,负责进行医疗和管理工作。病员生活费由民政科每人每月发给大米22.5公斤以及衣服、棉被等。
1953年,开设麻风病院,专管麻风病的防治工作,配备医师和行政管理人员14人。是年6月起,县人民政府拨款5万元为麻风病院基建费。选择城郊乡北门外泗步岭为院址,开始兴建。翌年3月,建成病房3座,医务室和职工宿舍各1座。设病床400张,并将莆仙两县男麻风病人迁入新院。同年6月,第一批治愈无菌病人15人出院。12月,又有10人出院。1955年住院病人达316人,治愈出院53人。
1968年,该院改称为县皮肤病防治院。1985年5月,由莆田市人民政府接收,更名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全院职工42人。
1994年底全院占地面积49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289平方米。
迄1994年底,全院职工58人,医务人员46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主管医师13人。
第三节 村(居)卫生所
50年代初,城厢各街道居委会设不脱产卫生员1名,业务由镇卫协会领导。1956年开始,分批培训保健员,每个村1名,结业后回农村搞卫生保健工作。1958年各生产大队、生产队配备1名不脱产的保健员和卫生员。1969年,城厢区内34个生产大队先后建立合作医疗站(亦称赤脚医生站),每站医务人员3~4名(赤脚医生、卫生员、接生员)。1982年合作医疗站改称保健站。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后,改称村卫生所。是年,赤脚医生、卫生员经考核后,分别授予“农村医生”及“合格卫生员”职务。1991年增设城南乡和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后,城南乡的新溪村分为新溪、古山、埭里、步云4个村委会;铁屿村分为铁岭、屿上两个村委会。翌年,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的下磨村分为下磨、北磨两个村委会。1994年,全区39个村(居)委会,设有36个村(居)卫生所。
村卫生所的业务是承当当地医疗任务、预防接种、疫情报告、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知识指导以及推行新法接生。
第四节 个体开业医
1949年,城内有4家私人医院诊所和少数个体开业医。
1951年,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联合诊所组织章程草案》。1956年,根据《草案》精神,境内私人医院诊所和个体开业医合并建立联合诊所。1979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上又出现一些个体开业医。
1984~1985年,莆田市实行个体开业医业务考核,城厢区有17人取得行医执照,37人执临时许可证。1989年经清理整顿,取消临时许可证行医,全区个体开业医有15家。1993年全区有合格的乡医55人、卫生员45人,经批准社会开业的医生有53人。
第五节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一、部队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十五医院设在莆田市城厢区六城门,占地总面积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民国34年(1945年)1月,创办胶东军医伤病员收容站,院址在山东省牟平县。同年8月,改为胶东野战医院。1950年11月,该院随志愿军赴朝参战后,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七军卫生手术队。1952年10月,改编为华东军区第八野战医院,同年10月南下福建莆田。1954年11月改为九十五医院。
1994年,该院临床科室设有门诊部、军人科、内科、外科、烧伤科、妇儿科、骨科、五官科、麻醉科。医技科室设有放射理疗科、检验病理科、特诊科、药械科。另外还设有预防保健控制感染科、经济管理信息科。医院在市比较有特色的专科有骨科、眼科。能开展显微外科、关节置换、近视眼矫治、视网膜剥离修补、人工晶体置换等手术。
主要医疗设备有全身CT机、高压氧治疗舱、超7型彩色多普靭、全自动血、尿分析仪、直线加速器、多功能监测仪、腹腔镜阿洛卡﹣630B超、500毫安带电视X光机等。
1994年,该院有病床300张,工作人员360人,医务人员153人,其中高级技术职务19人(正高5人,副高14人)、中级技术职务38人。
二、学校医务室
1965年,境内莆田一中、莆田五中(今中山中学)、莆田卫生学校(今省妇幼卫生学校)、城厢实验小学(今市实小)等校均设有医务室,分别配备1~3名医护人员。1978年后,贯彻国家教育部、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试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境内13所学校先后设置医务室,并逐步充实医护人员,开展门诊、防疫和卫生保健等工作。迄1994年,境内有省、市属税务学校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1名、护师2名;妇幼卫生学校医务室配备医师、护师各1名;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1名、护师2名;市委党校医务室配备医师1名;市教师进修学院医务室配备护师2名;华侨体育师范学校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1名、护师2名;莆田一中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1名、护师2名;市实验小学医务室配备医师1名。区属莆田中山中学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护师各1名;城厢职业中学医务室配备医师、护师各1名;城郊中学医务室配备护士1名;文献中学医务室配备护师1名;城南中学医务室配备医师1名。
三、企业单位医务室
1984~1994年,境内先后有6家企业单位设置医务室,分别配备1~2名医务人员,开展门诊业务。即市邮电局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1名;市保险公司医务室配备医师、护师各1名;莆田闽运客车队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护师各1名;闽运汽车总公司医务室配备主治医师、护师各1名;莆田食品厂医务室配备卫生员1名;区建筑公司医务室配备护士1名。
附:区境内县属医疗卫生机构简介
一、莆田县医院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创办圣路加医院。1953年6月15日由莆田县人民政府接办,更名莆田医院,院址在城厢区桃巷1号。占地25亩,有大小院舍16座,建筑面积8194平方米。1956年改为莆田县医院,定为全民所有制的综合性医院。
1993年,经省教委批准,正式挂牌为首批福建医学院教学医院。迄1994年,院部设有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科、总务科、住院部。门诊设有办公室、急诊室、咨询室、内科、外科、中医科、手术室、妇检科、观察室、计划生育指导室、传染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痔疮科、保健科等;医技科设有药剂、检验、放射、病理、手术、麻醉、特诊、供应、制剂等;特诊科设有A超、B超、胃镜、超声心电图、中心试验、同位素、心电图、理疗、针灸等专科,并设有CT诊断中心。为适应创等级医院的需要,职能科增设设备科、监察科;临监床科增设急诊科、皮肤科;医技科室增设家庭病床科、医疗针灸科、药剂科、功能检查科。同年12月,引进一合具有90年代先进水平的美国贝克公司生产的CY-5型血液自动生化分析仪,可以供全套检测全身各脏器、各系统的生化水平。
编制床位540张,内科110张,设心血管、消化、呼吸、老年、神经、内泌、血液实验等科室;外科164张,设普外、心外、胸外、颅脑、骨矫形、胆素、泌尿、小儿、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小组等科组;妇产科70张,设妇、产、婴儿、遗传细胞等科室;传染科45张,设肝炎、结核、急性传染病等3个病区;五官科45张;小儿科50张;中医科50张;监护室6张。
全院职工709人,其中医务人员532人(主任医师8人,副主任医师30人,主治、主管医师75人)。
医院占地面积36.59亩,共有大小院舍40座,建筑总面积38084.39平方米,病房净面积12637平方米,其中1座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的9层住院部,为市区卫生系统最高建筑物。床位使用率112.3%,床位周转率38.79人次,平均住院天数948天,住院死亡率1.57%,日均出院45人次,日均门诊626人次,日均急诊22人次,年业务收入889.1万元,业务支出837.3万元。
二、莆田县卫生防疫站
1949年8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接管原莆田县卫生院,为全民所有制的卫生防疫机构。1957年改称县卫生防疫站。
迄1994年,全站职工94人,其中本科毕业生8人、大专1人、中专30人;副主任医师3人,主管医师19人,医师44人,检验师4人,医士9人,护士3人。站内设有办公室、行政股、门诊部、宣传股、食品卫生股、检验股、寄防股、防疫股、卫生股。千元以上设备有显微镜、710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分析天秤、酶标仪、电高压消毒锅、超净工作合、测汞仪、测氯仪,有活动冷库2台,低冷冰箱8台,救护车3辆,电动喷药器4只及低温冰箱等。占地总面积4.15亩,业务用房2483平方米,生活用房1594.96平方米。
三、莆田县妇幼保健所
1953年成立莆田县妇幼保健站,全站职工4人,租用中山中学对面民房为站址,装备有产前检查及接生的器械。该所于1991年迁往后巷洋街口新建院址。迄1994年,所内职工总数57人,卫技人员50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管)医师26人。所内设有办公室、行政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产科、家庭化产科(设床位11张)和门诊部,日门诊30多人次。门诊部下设儿童健康和疾病门诊、预防接种室、产检室、妇检室、计生指导室、手术室、男女婚检室、常见病防治室、咨询门诊室、药房等。万元以上设备有胎儿监护仪,200毫安X光机、红外光谱治疗仪、万能手术台、B超、心电图机、新生儿辐射台、新生儿保暖箱、光门仪、进口电脑、空气压缩机、黄疸校正仪、血糖仪、复苏面罩、救护车等。全所占地面积7283平方米,建筑面积9047.9平方米,业务用房4927.9平方米,生活用房4120平方米。
第二章 医疗队伍
第一节 队伍来源
卫技人员来源:(1)留用开业医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医疗经验的医生28人;(2)1984年前,大中专医科毕业生分配的2人,迄1994年增至52人;(3)1984年前,中西医学徒、药剂员经过自学成才招进的8人,迄1994年增至18人;(4)1984年前退休顶替补员的28人;(5)1984年前外地调人和引进的人才7人,迄1994年增至25人。
1965年,境内卫生系统人员共有107人,其中卫技人员95人,占88.8%。卫技人员中,医生28人,占29.4%;护理人员19人,占20%;药剂人员11人,占11.6%;防保人员2人,占2.1%;其他人员35人,占36.8%。
1984年,全区卫生系统人员总数113人,其中卫技人员94人,占83.2%,平均1280人中有1名医务人员。卫技人员中,从事临床医疗人员32人,占34.0%;护理人员18人,占19.1%;药剂人员23人,占24.5%;防保人员6人,占6.4%;检验、放射人员各4人,各占4.3%;其他卫技人员7人,占7.4%。
到1994年12月,全区卫生系统人员共有169人,其中卫技人员153人,占90.5%。全区平均980人就有1名医务人员。在卫技人员中,医生62人,占40.5%;护理人员24人,占15.7%;药剂人员23人,占15.0%;检验人员5人,占3.3%;防保人员19人,占12.4%;其他卫技人员20人,占13.1%。
第二节 人员素质
1965年,全区95名卫技人员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6名,占6.3%;其他学历的89名,占93.7%,全为初级卫技人员。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8人,占8.4%;集体所有制职工87人,占91.6%。
1994年,卫生人员素质有所提高。全区卫技人员学历结构:本科毕业21人,占13.7%;大专毕业12人,占7.8%;中专毕业46人,占30.1%;其他学历的卫技人员74人,占48.4%。职务结构:高级职务(副主任医师)有4人,占2.6%;中级职务(主治、主管医师)29人,占18.9%;初级职务102人,占66.7%;无职称18人,占11.8%。卫技人员中,属全民所有制的有67人,占43.8%
至1994年12月,境内卫生系统包括部队医院、市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市肿瘤防治院共有高级职务人员52人,其中主任医师15人、副主任医师37人;中级职务的199人。
第三节 技术培训
一、入学培训
1959年5月,成立莆田县城关区中医学校。当年,择优录取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女青年30人(男女各占一半),其中农村录取12人占40%,城镇录取18人占60%。学制3年,教师由城关区中心保健院选派有一定教学能力的医师担任。学校不收学费,学生自费入学。第一学年学习基础解剖学、基础生理学、消毒法以及汤头歌诀、医学三宇经、药性赋;第二学年学习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以及病理学、药物学;第三学年学习诊断学、护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和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针灸学、伤寒论等。学生除学习和实习外,还参加预防注射和爱国卫生工作。学生毕业后均为城关区中心保健院中医学徒。
1961~1967年,先后选送7名招工人员到莆田卫生学校系统学习培训2年,专业有护士、助产医士等。
1980~1993年,先后选送原卫生系统退休补员人员40人次到莆田卫生进修学校、省妇幼卫生学校、福清卫校、泉州卫校、福建卫校、沙县卫校、宁德卫校、厦门卫校、福州军医学校等进行脱产系统学习培训2年。其中护理专业23人次、医士专业12人次、防疫专业3人次、其他专业2人次。
1984~1986年,卫生系统职工6人考人省卫校成人中专班,其中公共卫生专业1人、护理专业3人、医疗专业2人。1987年,考入中医大专函授班2人,经过系统学习,取得大专文凭。
二、在岗培训
1984~1994年,全区每年举办1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岗的初级卫技人员必须参加为期7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内容涉及医疗药剂、护理、诊断医学等理论知识,经过严格考试,记录学分,作为晋升职务的主要依据,年培训人员达145人次。中级卫技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年培训达25人次。此外,根据临床需要,还重点选送人员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受训人员达35人次。其中,西医科7人次、中医科6人次、药剂科2人次、护理科3人次、检验科3人次、B超科2人次、放射科2人次、五官科2人次、口腔科2人次、理疗科3人次、财务科3人次。
三、在职人员进修实习培训
1974~1994年,全区选送市、县医院进修的医务人员有14人(放射科1人,麻醉科、心电图科、B超科、牙科各2人,五官科、检验科、小儿科、妇科、中药科各1人)。
1986~1994年,选送省级医院进修的有4人(内科1人、检验科1人、牙科2人)。
在职人员培训、进修纳入卫1V项目培训计划实施。
四、农村卫生所人员培训
1969~1974年,各大队卫生所选派2~3人到县卫生进修学校和城郊保健院培训,每人每年轮训2~3个月,共培训赤脚医生55人、卫生员35人、接生员21人。
1975~1984年,每年由县卫生科和城郊卫生院分别举行短期培训班,每期7天,受训人员约400人次,内容以卫生防疫、预防保健为主。
1984~1990年,每年由城郊卫生院为农村卫生所人员全面培训业务,培训率达100%,每月还结合计划免疫,坚持“一苗一会一课”制度,年终汇总考核理论知识和计划免疫实施情况。
1991年,为参加全省农村卫生统考,区卫协会组织全区农村卫生所人员101人,集中培训1个月,72人参加理论考试,其中农村医生45人、卫生员27人,墓础及专业理论两科均及格者达44人。
1992年上半年,举办肺结核病防治培训班,参加人数81人。下半年,举办计划免疫培训班,参加人数34人。
1993年,分别举办强化服苗、计免冷链两个培训班,参加人数计123人。
1994年,分别举办预防接种卡证和资料建档管理、传染病防治法普法教育培训班,123人次参加卫生专业法律考试,成绩良好。同年起,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纳入世界银行贷款的“农村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卫1V项目)计划,五年内使80%的农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专业水平。首批选送7人参加为期三年的乡村医生函授教育,有7人次报考入学参加乡村医士成人中专教育。
第三章 卫生防疫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1949年前,城乡卫生状况差。民房多为“四目厅”、“五间厢”结构,开天窗或设小天井,窗户小,一宅之内常居四、五户甚至十多户人家,空气混浊,光线不足、潮湿。卧室内,男的放尿壶、女的置马桶,奥气熏人。人畜共居现象普遍存在,前房住人,后房养畜,个别还有床上睡人,床下养猪羊,禽畜粪便遍地皆是。郊区农家露天厕所每户一个,置于埕前屋后或大路边,一入村口,触目皆是。城内厕所与店铺毗邻,也是常见的。城乡粪坑、垃圾随意设置,每遇洪水,粪便、垃圾四处奔流。城厢水关头、后塘、河头有百年垃圾堆,死禽死畜乱抛,奥不可闻,行人无不掩鼻而过。郊区的群众多饮用河沟水,食洗混杂一块,河沟也是人畜共同游泳的场所,群众有用手捧河沟水直接饮用的不良习惯。城区内群众虽多饮用井水,但多数井台不高、井盘不大,污物、污水常回流井内。
50年代初,城厢以乡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分会,提出“在三年内消灭天花,控制鼠疫”的口号,种牛痘、注射鼠疫苗并开展以灭鼠、灭蚤、灭蚊、灭孑孓、灭苍蝇、灭蛆、堵塞鼠洞、清除垃圾、疏通阴沟、整修畜圈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53年,城厢开展两次卫生大运动,要求做到“三清”、“六净”、“三加盖”,即垃圾、阴沟、畜舍清;住房、厨所、庭院、衣服、床铺、碗筷净;厕所、粪缸、水井加盖。1956年,开展消灭“四害”(麻雀、老鼠、蚊子、苍蝇,后麻雀改为奥虫)运动。1958年,要求做到“一通”(沟渠通)、“二盖”(厕所或粪坑、马桶加盖)、“三净”(街道、室内、环境净)、“八不留”(积水、杂草、鼠洞、雀窝、树洞、垃圾、破罐、瓦碟不留)。
60年代,爱国卫生运动形成制度,并推出以“四大改造”(改造厕所、水井、污水沟、垃圾堆)为主要内容。
70年代,“两管(即管水、管粪)、五改(即改水、改厕所、改环境、改灶、改猪圈)”是爱国卫生的主要内容。
1982年3月,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干部、职工、部队、居民等万人出动,清运垃圾、疏通阴沟,建小花圃。1985年,莆田市区水关头至丰美桥长达200多米的垃圾场被彻底清除,并在这个地段栽花、植草、建亭,初步建成市区第1座小园地。
1989年4月,莆田市开展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市委市府、区委区府领导亲自上街打扫卫生,市直、区直各单位、乡、办事处、驻军部队齐动员,大力开展突击清除卫生死角活动。4月底,市爱委会组织检查评比,评出先进单位。
1994年4月成立区卫生消杀站,对全区环境进行常年卫生消杀及除“四害”工作。
第二节 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民国15年(1926年),国民党政府警察局兼管卫生工作。城厢设立清道队,清道队聘清道夫打扫街道卫生,清道夫经费从城区商店征收。
1950年后,城厢清道队归卫生院管理,共有职工13人,为全民所有制性质,配备垃圾车。1958年成立城厢卫管处,清道队划归其管辖。
1991年,城厢区卫生防疫站成立,设环境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检查员,接管城厢区境内卫生工作。并依照《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条例》,对区内的电影院、游泳池、澡堂、舞厅、卡拉OK厅、旅社、发廊、录像厅、咖啡屋等服务行业进行卫生监管,有效地控制传染病的传播。1992年,经检查员调查核准后,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有42家,体检355人,查出肝脏有问题者4人。1993年接受监督有145家,发放卫生许可证120家,体检571人,查出肝脏有问题者19人,培训691人。1993年11月,对全区公共场所、服务行业的经营单位建立卫生档案。1994年,接受监督、监测189家,公共场所发证165家,建档165家,建档率达91.3%,从业人员678人,体检662人,体检率达96%;检出乙肝21人,举办卫生知识培训班3场,参加人数665人。
二、食品卫生
1950年前,饮服、食品行业卫生很差。城乡饮食店碗筷不消毒,无防蝇防尘防鼠设备;夏季冷食“白仙冻”、“乌仙冻”用生水搅拌;酱料生蛆人们不以为然,认为“酱油无虫,天下无人”。
50年代,饮食行业实行卫生许可证,建立碗筷煮沸消毒,食物加盖等卫生制度。对饮食、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各类食品进行监测,开展食物中毒个案调查,依法查处不法经营者。
1963年,对饮食、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的工作人员监督调离。
1971年,城厢镇为贯彻国务院批转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和《食品卫生“五四”制》的试点单位之一。1973年,莆田地区防疫站建立“冷饮食品年度抽样检测制度”,当年度检验16份,合格9份,合格率56.25%。1975年,地区防疫站建立“各类食品年度抽样检测制度”,当年度炼乳、罐头、酱油、酒类、糖果、糕饼类的合格率分别为90%、97.1%、75.5%、51.2%、100%、83.1%。1979年,城关糕饼厂生产即将出售的1001公斤花生糖经化验曲毒素BI严重超标,全部就地处理。
1987年,城厢区卫生防疫所成立后,抽调两个卫生院防疫股人员配合市卫生防疫站开展食品卫生工作。1991年,升格为城厢区卫生防疫站,设检验科,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2人、食品卫生检查员4人,正式接管本区内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1992年,依法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298家,体检1625人,体检率达98.2%,肝脏有毛病者42人,患病率2.15%。1994年,发放卫生许可证197家,体检1994人,体检率93.88%,肝脏有毛病者118人全部调离食品行业。
1994年,对全区饮食店321家、食杂店426家、冷饮厂5家、糕饼厂34家进行正常性的检查监督,共检查4127户次,罚款6户,停业整顿3家,限期改进45户次,年审961户。是年5月,对冷饮生产、糕饼经营厂店的产品抽检305份,合格的有237份,合格率达77.70%。自建区以来,从未发生食品中毒事件。
三、劳动卫生
1974~1980年,莆田地区卫生防疫站先后检测41个厂矿共86个作业点的粉尘浓度,结果表明,超标的70个点,占作业点的81.4%。1984年6月后,本区的劳动卫生工作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监督。1991年12月,城厢区卫生防疫站接管区内厂矿、企业的劳动卫生工作。根据国家卫生指令性文件、条例、标准等法规,对厂矿企业进行经常性、预防性的卫生监督,对劳动环境与生产性有害因素污染的状况进行监测和工人的健康体检,评价现有的劳动保护措施、效果及劳动者的健康状况。1992年,受监督的工厂有6家,体检873人,未发现职业病人。同年12月,对4家制鞋厂4个作业点的车间空气采样测定,其中有2家车间“三苯”的浓度超标,指导和监督其技术措施、卫生保健措施等问题的改正。1993年,受监督企业有11家,体检2237人,未发现有职业病人。1994年,体检1344人次,未发现有职业病人。
四、学校卫生
1958~1960年,每年都举办一期校医保健医师培训班。1961~1965年,县防疫站对高考考生体检情况进行调查,其中,平均完全合格率34.4%。不完全合格率3.3%,专业限制率达60.8%。
1979年5月22~27日,莆田地区防疫站对5所省、地重点中小学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共抽查10个班(中学3所6个班,小学2所四五年级4个班)531名中小学生。资料表明,高中健康率为42.4%,小学生为51.9%。中小学生以视力减退和五宫科疾病为最多,患病率在6.3%~24.5%之间。根据莆田市招生办提供的1981~1984年全市高考生体格检查统计资料分析,1983~
1984年高考体检完全合格率和专业限制率基本相似,完全合格率明显低于1981年和1982年。分析1983年和1984年度受专业限制的主要原因是视力减退,身高和体重不足。这三项因素分别占1983年和1984年度受专业限制人数的90.9%和87.5%。
1992~1993年,区防疫站对城厢职业学校、莆田中山中学等8所中学及35所小学共1.6万多名学生进行体格检查,检查结果表明:(1)学生视力减退和近视患病率:城镇高于农村,并随学习阶段同步升高,女生高于男生。(2)龋齿患病率:1992年中小学监测16120人,龋齿1120人,患病率7.0%;1993年中小学生监测16170人,龋齿980人,患病率6.1%;(3)砂眼患病率:1992年中小学生监测16120人,患病率为3.8%;1993年中小学生监测16170人,患病率为4.2%。
1992~1993年对全区小学生进行驱虫,驱虫率达100%。
1994年,对全区42所学校1.2万名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全年驱虫8000多人次。
第三节 疫病防治
一、传染病防治
(一)霍乱
该病俗称“凹螺瘟”或“吐泻症”。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城厢等地霍乱流行,疫情凶.猛,死亡甚多。民国16年(1927年),平原地区霍乱大流行,城区3日内死亡百余人。民国29年9月间,县内霍乱大流行。中秋节那天,城区死亡104人,导致棺材脱销。民国35年秋,疫情严重,仅城内圣路加医院就收治一二百人,县卫生院也在城内梅峰寺专设病床,收容病人。50年代,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可疑疫区普种霍乱苗和霍伤二联苗。从此,历史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烈性传染病——霍乱病绝迹。
(二),鼠疫
该病俗称“老鼠瘟”、“浮瘤症”。民国3年,城厢附近农村鼠疫流行,死亡甚多。民国18年,七步郊东村仅有人口800多人,染疫死亡308人。民国35~38年,莆田全县发病例数分别为:3924例、866例、1284例、3083例,死亡例数分别为3009例、650例、940例、1858例。
1950~1952年,莆田鼠疫仍在继续流行,发病总例和死亡人数分别是174例、11例、226例和49人、2人、24人。其中1950年城厢镇发生2例。
1950~1958年,人民政府对各种流行性疫病防治十分重视,在人群中普种鼠疫苗,全县包括城厢区在内共注射鼠疫苗70.57万人次,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老鼠密度、鼠粪带蚤指数显著下降,有效地切断中介传染途径。1952年,城厢1区内宣布消灭鼠疫病。
(三)天花
天花俗称“出珠”,亦叫“痘疹”。1949年前,几乎每年都有发生,遍及各村,,一人得病全家儿童无一幸免,不死者必有麻脸(俗称粗面)或瞎眼、耳聋等后遗症。
1950年后,县防疫委员会指出3年内儿童必须普种牛痘苗。1951年,城厢境内牛痘苗接种率达100%。1952~1953年继续补种、复种,普种率又达100%,使长期在城厢境内流行的烈性传染病之——天花病于1953年宣告消灭。
(四)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为常年流行的急性传染病。民国23~25年,共发生三次大流行,儿童死亡甚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疫情呈散发与流行交替发生,但发病总数和病死率明显下降,主要是采取防治措施:多数病人住院隔离治疗;流行季节,人群普服中药及磺胺嘧啶钠等特效药,大大降低发病率与病死率。
(五)性病
1949年前,城涵妓院公开设立,政府从中收取捐税,导致性病传染蔓延不绝。
1950年后,人民政府查禁妓院、改造妓女,治疗性病患者,使性病得到控制。1962年,宣布消灭性病。
1986年后,城厢区内的淋病例时有发生,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无艾滋病病例发生。90年代初,莆田市防疫站对全市96个集镇重点行业的高危人群进行监测,监测人群1802。结果艾滋病感染为零,性病总患病率为5.3%,其中淋病患率4.96%、梅毒0.28%、尖锐湿疣0.1%。患病率在各行业分布为:歌舞厅、卡拉OK厅、队、服务员为13.51%,拘留所内的娼妓嫖客为11.59%,发廊、美容厅为5.8%,酒家、路边饭店为3.9%,宾旅社为1.5%,饭店、澡堂为零。男性患病率2.7%,女性6.39%。年龄最小15岁(女性),最大55岁。10岁一组患病率8.7%,20岁-组5.6%,30岁一组2.0%,40岁一组2.0%,50一组5.3%。城厢区的性病患病率为5.3%。
1984年以来,各种传染病的患病率总趋势呈逐年平稳下降,但性病传染率略有上升,还有一些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主要有:肠道传染病发病居高不下,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0%以上,其他感染性肠泻属监测传染病,甲型肝炎的流行率仍然较高,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按推算全区有2万人携带乙肝病毒。
迄1994,实行计划免疫接种后,脊髓灰质炎、白喉、破伤风等无一病例发生,但麻疹、百日喉、结核病仍时有发生。
二、寄生虫病防治
(一)血吸虫病
1949年,境内莆田圣路加医院报告1例日本血吸虫病人,但记载不详。1950年,圣路加医院又报告1例,确诊为日本血吸虫病。患者为女性,27岁,福清县渔溪双墩村人。1953年2月,省血吸虫病防治所来莆田调查70多个村,未查到病人和钉螺。1964年12月,莆田医院报青2例血吸虫病。经调查,均来自福清县血吸虫疫区。1966年,查境内莆田医院、解放军九五医院等病案,有8例患者,都有在外县疫区工作的历史。经实地调查患者的住地,均未查到钉螺。1984年6月初,中共福建省委血吸虫防治小组组成考察队来莆田考查后,宣布为消灭血吸虫病地区。
(二)丝虫病
俗称“大脚筒”,是城乡广泛流行的主要寄生虫病。民国26年,经省寄生虫病研究所血检证实,莆田为丝虫病流疫区,微丝蚴率为14.4%。1956年,福建医学院调查莆田城厢4个点,平均微丝蚴率12.6%。1957年,省防疫站调查莆田城郊5个点,平均微丝蚴率为16.4%。50年代末开始,开展大规模普查普治、普查复治工作。
1984年和1989年,配合市卫生防疫站二次进行血丝虫病的抽样调查,共采血片1万多人次:1989年全区达到基本消灭血丝虫病的目标,现已进入血丝虫病监测工作。1992年对血丝虫监测工作进行调查,共采血片5000多人次,未发现血丝虫病的病例。
(三)钩虫病
俗称“姜黄病”,患者为郊区经济作物区为多。1958年,在城厢筱塘村警查,钩虫感染率为63%。1959年,省寄研所在莆田开展钩虫病防治试点,把防病知识教给群众,密封人粪池和使用21种野生植物倒入人粪池,消灭钩虫卵等防治措施。1980年,省防疫站在莆仙两地做“三合一”沼气池灭钩虫卵试验,灭卵率达88.1%~94.7%。1984年,福建医科大学在莆田用噻嘧啶驱钩虫,感染率从61.47%降至3.32%;用四氯乙烯效果更好,钩虫卵减少率达87.69%。
(四)疟疾
俗称“背寒”,1949年前是严重危害群众的常见寄生虫病之一。常见的疾病以“间日疟”、“三日疟”为主,山区发病率为高。抗日战争期间,机关、学校迁移山区后,学生染病者近5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采取有力防治措施,开展爱国卫生及灭蚊运动,在人群中进行反复查治,国家免费供应抗疟药品,重点抓休止期病人根治。60年代初期,疫情基本得到控制。1984年、1990年,境内县防治站先后对疟疾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未发现原发性病例。
三、地方病、慢性病防治
《一)地甲病
1979~1982年,莆田地区(7个县)在省防疫站指示下,开展地甲病普查,经调查结果,属非病区。
(二)地氟病和克汀病、
1980年6月,境内莆田地区医院报告1例氟骨症病例,患者系莆田县白沙公社白河大队人。同年地区防疫站组织调查组调查当地水井,含氟量高达5mg/升,在全省先发现高氟水是引起地氟病的原因。1984年起对氟病区进行改水措施。至1994年,区境内群众全饮用安全水,同时对克汀病进行普查,未发现有地氟毒和克汀病。
(三)麻风病
俗称“爬斑”、“孤老”,系严重地方性传染病。1949年前虽建有安养院,但由于麻风病人多,除少数人被收寄外,多数沿门求乞,“孤老”至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采取强制性住院治疗措施,病人由国家实行供给制。1958年和1977~1978年,进行多次的普查、普治后,麻风病得到控制。
1984年以来,城郊乡卫生院配合市皮肤病防治院,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每年对各村的麻风病进行调查,发现病人及时治疗,并对已畸残的病人实行康复保健。
四、计划免疫1949年前常年流行结核、麻疹、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5种传染病。
从60年代开始,人民政府连续进行“四苗”预防接种(“四苗”指卡介苗、麻疹活疫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百日破三联苗),“五病”发病率逐年下降。
1984年以来,全区实行儿童基础免疫,所用药品有百日破混合制剂、卡介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麻疹活疫苗、乙肝疫苗。1986年3月,成立城厢区计划免疫领导小组,管理好基层卫生防疫队伍。同年,经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考核,城厢区名列前茅。1987年6月,城厢区卫生防疫所成立,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计划免疫工作。同年11月,全区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按周期接种及门诊,推广预防接种制度,并采取有偿服务措施,增置冷链设备,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
1991年12月,区卫生防疫站接管全区计划免疫工作,健全冷链设备,防疫站和两个卫生院防疫股增置电冰箱、保冷背包、冰瓶,使各类生物制品的保春、运送达到冷链的要求,有效地保证疫苗的质量和供应使用。1992年,实现以乡镇为单位的第三个85%的目标。1992~1994年,每年的脊髓灰质炎强化服苗活动中,服苗率达90%以上。
第四章 妇幼保健
第一节 妇女保健
1949年前,妇女的社会地位低下,得不到卫生保健。50年代,逐步推行妇女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卫生宣传和保健工作。60年代初,城关搬运站在女工中执行“三色挂牌制度”,即月经期、孕期、分娩哺乳期分别以3种不同颜色作为标志显示,并规定:月经期不下水、不走远路、不做重活;孕期不做夜工、不走远路、不做弯腰重活;分娩哺乳期给假,保证婴儿4小时内哺乳一次。与此同时,在204名女工中选出一名队长,掌握妇女“四期”。1963年、1965年,搬运站没有流产、早产和子宫脱垂病等发生。1973年8月至1978年6月,区卫生院对城乡55岁以下已婚妇女进行妇科检查,发现13种妇科病中以子宫颈炎、银道壁膨出、子宫脱垂、痛经、盆腔炎、阴道霉菌等6种疾病为常见,其患病率农村为2482%,城镇为22.12%。在连续5年的普查中,普查队采用免费治疗、介绍诊疗技术等方法进行普治。妇科肿瘤患者免费进行手术及病理检查。
1984年以来,荔城卫生院、城郊卫生院分别成立妇科及计生指导室,以诊断治疗妇科疾病,做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工作。同时各村、居委会都配备1~2名乡村医生,配合计生干部抓计生工作。1985年,荔城卫生院的妇女工作获福建省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节 儿童保健
1949年前,没有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民国9年(1920年),天花大流行,儿童死亡成千。民国23~25年,脑膜炎流行,染病儿童死亡无数。民国24年、民国30年,儿童因天花致死的不少。
1950~1952年,开展普种牛痘。1952年,县卫生院在南郊村试办农忙托儿所。同年“六一”儿童节,城区举行首届儿童健康知识竞赛。1955年,发生流行性乙型脑炎,莆田医院与省中医研究所合作,采取中西医结合办法,研制出乙脑合剂,效果较好。当年夏,城乡的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托儿所、幼儿园建立“五化”卫生评比标准。“五化”是:展间检查经常化、健康检查定期化、工具改革普遍化、卫生制度健全化、保育人员“十会化”。“十会化”是:会做晨间卫生检查,会新法育儿,会安排生活日程,会教养卫生习惯,会卫生宣传,会做各种消毒,会报告疫情,会隔离病孩,会制造玩具,会掌握一般传染病的护理知识。
1973~1981年,每年对0~7岁的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对查出的砂眼、麦粒肿、中耳炎、外耳道炎、鼻炎、鼻前庭炎、肠道寄生虫病等实行免费治疗。1981年始,卫生、教育部门以省编的《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工作》为教材,联办幼师培训班。通过培训的幼师,做到初步掌握幼儿体检、婴幼儿饮食、体格锻炼、幼儿常见病诊治、一般护理知识及外科消毒方法、保健箱配备的各项药械的应用等。
1984年后,城厢区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则,贯彻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的幼教方针。1987年,注重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保证幼儿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1988年,提倡在园幼儿每人1条小毛巾、1个小口杯,保障幼儿在园饮水卫生。幼儿每周在园时间为22小时,教育注重安全保健。
第五章 医疗技术
第一节 中医
莆田历代名医甚多,以传统的中药、青草药、针灸、按摩、拔罐、气功等疗法医治疾病,有的还编著医书流传后世。南北朝陈朝时期(557~589年),郑露与弟庄、淑三兄弟曾在金仙寺(今广化寺)行医济世。明嘉靖三十年(1551年),英龙街赤柱巷林兆恩教人以《艮背法》祛病延年。
民国期间,中医受歧视。民国3年(1914年),民国政府提出“中医不科学,应通令取缔”的主张。民国20年,政府收回禁令。民国31年,莆田举行中医考试,32名及格者由民政部卫生署发给执照,准予坐堂粉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中医事业,团结中西医,提高中医的社会地位。对在职中医药人员采取培训、学习、进修等办法,提高医术水平。尤以1958年的中医师带徒,培养出一批中医药人员。并征集民间秘方、疗法、汇编成册,继承和发展中医技术,促进本区中医事业的发展。
1984年,荔城卫生院和城郊卫生院都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城郊卫生院的中医技术力量较为雄厚,中医科室、中医疗法占医院治疗比例30%以上。1987年,城郊卫生院改建为中医院后,进一步弘扬祖国医药遗产,突出中医药特色,发展中医专科治病,对治疗当地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以及疑难杂症等取得一定的疗效,同时引进现代医学科技成果与传统的中医学结合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
青草药应用民间常用的青革药有葫芦草治黄疸、凤尾革治瘌疾、四季春治白喉、蒲公英治乳肿、白花泡草治疗疗疮、半边莲治毒蛇咬伤、回生草治疗咳血、马鞭草治妇科血崩、七根草外用治疗小儿尿闭、贯众浸水预防胃肠疾病等。
中医特殊疗法城厢民间还有用盐米炒热敷疗法,治疗全身突然酸痛、麻木的所谓“煞气”症,疗效较佳,在民间享有一定的信誉。
附:
第二节 西医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西医传人莆田后,在境内先后创办兴化双凤医学校、圣路加医院附属护士助产学校,为医院、卫生院培养一批西医医务人员。此外,尚有一些从外国、外地学成回莆的西医人员。
1951年,境内第一个联合诊所以西医师为主开展诊疗。1959年,成立城关区保健院,接收卫校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人员,扩充西医队伍,西医技术得到广泛应用。1965年,城区分设城厢与城郊两个保健院,西医队伍进一步发展,两院门诊都设有西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口腔科。尤以西医口腔科为城区特色科室。同年,辖区各村成立合作医疗,西医技术广泛深入农村,同时培养立一大批以西医为主的赤脚医生。
1984年建区后,逐年增加西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医疗队伍。两卫生院开设以男女节育手术为主的西医外科室,并设西医诊断辅助科:化验室、放射科、超声波室和心电图室,提高西医诊疗技术。1987年,两个卫生院增设病房,收留住院病人,建立规范手术室,西医综合治疗水平又得到提高。城厢中医院能开展阑尾切除术、胃切除术和妇科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筹外科手术,西医急救能力相应增强。荔城卫生院向五官科专科发展,能开展白内障摘除术、乳突根治术及角膜移植等疑难手术,成为城区眼科专科特色医院。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中医药事业,对祖国传统的中医药予以继承、发扬和提高,使中西医结合、西医学习中医这种新生事物应运而生,并且作为贯彻中医政策的一项主要内容。
境内的莆田医院是实行中西医结合,开展医疗业务较早的单位。1971年4月,医院成立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科研领导小组,设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病房,有专用病床20张。先后承办2次全省性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经验交流会。此外,还开展多项中西医结合的科研项目,如外科有《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等4个项目;内科有《中西医结合治疗急性胰腺炎》;小儿科有《中西医结合治疗婴幼儿腹泻》;传染科有《中西医结合治疗病毒性肝炎》;手术窒、麻醉科有《针麻胃手术》;中医科有《中医治疗急慢性肾炎的临床研究》等。
1972年后境内两个卫生院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针灸和中草药得到广泛应用,疑难杂症和慢性病结合中医疗法,开展综合医治,取得良好效果。
1984年以后,中西医结合治疗从西医各科和中医各科单病种的治疗效果上有了阶段性的整理。1987年,区中医院开设骨伤科,采用中西医结合多病种疗法,取得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等症的良好疗效。1989年,建立肛肠科,采用中医药的“痔全消”和西医的五步注射法中西医结合治内外痔、肛瘘等取得良效。1991年,区中医院门诊开设中西医结合科,专人坐诊。1994年,开展心血管、脑中风、糖尿病等中西医结合诊治科研课题,获城厢区科技优秀奖。
第六章 药物
第一节 中药
境内中药材生产历史悠久。野生药材有菖蒲、茯芩、何首乌、金樱子、山栀子、车前子、荆芥、扶留藤、桑螵蛸、通草、天门冬、沙参、苦参、使君子、天南星、桔梗、茴香、紫苏、薄荷、香薷、枸杞、蛇床子、牵牛子、蓖麻子、羊蹄草、紫背草、苍耳、花椒、艾、益母草、半夏、香附子、瓜萎、陈皮、橘红、山药、甘菊、枫香、马鞭草、骨碎补、桑寄生、薏苡、竹沥、淡竹、乌梅、石斛、巴豆、决明子、麦芽、木鳖、六月霜等。
野生药材转为家种、家养获得成功的有黄连、百部、天冬、地鳖虫等。
1986年4月至1987年9月,莆田市组织中药材资源普查,确认青黛、黄栀子、荔枝核、枇把叶、金边地鳖虫为莆田地道药材。其中使君子、蔓荆子和黄栀子号称莆田“三子”而著名。
第二节 中成药
1949年前,城内各药店自制成药的主要有球珀七厘散、乌鸡白凤丸、安宫牛黄丸、紫雪月、妇科宁坤丸、益母草丸、诸葛行军散、参术健脾散、赛空青眼药膏、熊胆老明膏等。其中成康药铺研制的咸康眼药膏,开元堂药店研制的各种膏药,远销省内外及南洋等地。
1958年,在城内创办莆田国营制药厂,生产英展(阴挺)丸、八珍丸、乌鸡白凤丸、牛黄抱龙丸、六味地黄丸、眼药膏等几十种,产品由县医药公司经销,1962年停办。
第三节 西药
19世纪末,西药随着基督教的传入而传入。起初,民间拒用西药,故销售较难。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莆田圣路加医院创办后,西药在莆田的使用逐步普及。光绪二十三年,城厢设立第一所西药房——自西来药房。随着西医院(所)的扩大增多,西药房在一些城镇相继出现,一些西医诊所兼售西药。
1949年前西药全部从外地购进。50年代开始,莆田县设立医药公司,开始经营西药,为三级批发站,供应本地区的西药品。一些医院生产少量制剂,如常用片剂、注射液等,供本院使用。
1965年,境内两个卫生院年西药销售额30万元,1974年53万元,1984年95万元。至1994年,增加到458个品种175万元。
1984~1994年,新特药开发应用每年以13%递增。西药的广泛应用,为人民健康提供物质保证。
1985年,莆田市医药公司成立,为二级批发部,供应全市范围内的药品经营。城关分设雷山及东大路2个经营部,为三级批发部。境内设4个药品门市部,西药供应量逐年增大。莆田市、县及驻军九五医院相继建立规范的制剂室,生产品种剂形,质量都上档次,补充医院西医用药。
1991年,莆田市在境内建立首家制药厂——莆田市制药厂。至1994年,开发生产的药品计有18个品种,年产值达800万元,其中瘘必治为该厂品牌产品。
第七章 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宋代,未设卫生行政机构。宋崇宁元年至大观元年(1102~1107年),建安济坊、安养院,救济体弱多病之人。明代,官府设医学正科1员。清代,兴化府设官医局,聘请医官1名主持。民国25年(1936年),国民政府设立戒烟所,登记烟民,禁止贩毒,发动戒烟事宜。民国26年成立卫生院,主持防保、医疗、戒烟、壮丁体检等。
1950年春,成立莆田县防疫委员会,各区设分会(1952年改称爱国卫生委员会)。1951年7月,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成立,主持全县卫生行政管理工作。1977年2月,设莆田县卫生局,原城厢镇、城郊公社卫生基层机构归其管理。
1984年6月,成立城厢区卫生科,隶属区文教委管理。1985年9月,改称城厢区卫生局下设政工、医政、药政、防疫、财务等科。至1994年,区属卫生单位有区卫生防疫站、荔城卫生院、中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农村卫生协会、红十字会和企事业单位的医务室。
第二节 医政管理
1958年,城关区联合诊所制定各项工作、人员职贲以及财务、总务管理等制度,实行全日制门诊,并下乡进行防疫注射和卫生宣传教育。1965年,城厢镇保健院制定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设图书室订购医学图书和刊物。1981年,该院率先实行浮动奖金制改革试点。1983年,城郊人民公社卫生院实行浮动工资制。1984年以来,区卫生院贯彻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贲》,使医院制度管理逐步规范化。同时,荔城卫生院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全院医德医风有明显提高。1985年,该院获市人民政府授予首批文明单位称号。1986年以来,卫生院引进大批技术骨干,并实行目标管理贲任制。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各单位的行政管理(包括政治思想、计划总结、会议制度、劳动纪律、遵纪守法、职工教育、院容院貌等)、医疔业务(包括病历书写、病人管理、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病床实用率、周转率、治愈好转率等)、卫生防疫(包括计免建卡率、注射率、四面覆盖率、传染病报告等),以及财务后勤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并实行卫生经费补助与任务挂钩。奖勤惩懒,使卫生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1986年,城郊卫生院被评为省文明卫生院。1990年,荔城卫生院评为省文明卫生院。1994年4月,城厢区中医院获全国50万例血流变、微循环临床科研协作奖。1959~1994年城厢区医务土作者有5人获省级表彰。
第三节 药政管理
清末,城区有私人开业的自西来药店。1949年前,区境内有个体药店(铺)计19家(城内15家,城郊4家)。城内药店分布在文峰宫、鼓楼前,其次是十字街、后街、观桥头、庙前等地,主要有自西来、资生来、恒和、咸康、运志、运泰和春林等。这些药店以出售中药为主,兼营西药,中药药味齐全,西药有阿斯匹林、苏打、消治龙、奎宁等常用药物。专营西药的店(铺)有鼓楼前的“咸宜”,后街的“康济”等数家,除销售药品外,还开设外科,如伤口包扎换药、针剂注射等。各药店都有坐堂医生1~2人,病人随药店就诊买药。
莆田群众早期信赖中医。30年代末,发生疟疾大流行,病情重,流行面广,不少人得病治愈后,还会不时复发,不能彻底痊愈(俗称“背三年寒”),经服用西药奎宁片后,疗效显著。从此,群众开始重视西医,西药店随之逐渐兴旺起来。民国27~29年(1938~1940年间),莆田霍乱(俗称“吐泻症”)大流行,城内群众生命受到严重感胁,有的1日之内全家无一幸存。随后,西医采用生理食盐水进行注射,救活不少患者。40年代初,鼠疫(俗称“老鼠瘟”)又袭击莆田,来势凶猛,流行迅速,死亡率高,群众闻风丧胆。西医用盘尼西林注射治疗,加上内外西药配合,治愈不少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关中、西药批发部、中药加工场和鼓楼、后街、东大路医药商店由县医药公司负贲管理。城厢区中心保健院和城厢镇保健院成立后,设中、西药房及中、西药库,药库有专人负贲,有防鼠、防蛀、防霉设施,并认真执行《关于药政管理的若于规定(草案)》、《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及有关管理制度,一律从当地国营医药商店购药,严禁购销“三无”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1980年,城郊公社卫生院设中药加工场,以提高中药质量。并规定各大队合作医疗站均由当地国营医药公司购药。
1984年11月,成立城厢区卫生科,设专人负责药政管理。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区聘请5名药品监督员,并协助市医药管理局、市药品检验所等有关部门,对区内各药品加工企业、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监督管理。1994年,区境内有药品生产加工企业3家、药品批发单位3家、药店13家、医院(卫生院)药剂科2家、各类社会医疗机构30家、村卫生所36个,个体开业医53人。区卫生局药政人员对上述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实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每年1次大检查,重点抓药品质量(购药途径、有无购销“三无”药品及伪劣药品、麻醉药品、精神制品、毒品等)的专项管理,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查处违法案件。1994年,对区境内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体检168人次。
第四节 经费管理
一、基本建设经费
1958年,莆田县人民政府将雍氏祠堂(占地面积1068平方米)划给城关区联合诊所使用。1965年,城厢镇保健院投资7万余元,建门诊楼(俗称石厝)1座,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同年,城郊公社保健院建立濠浦和畅林2个医疗站。1972年,建1幢办公楼,建筑面积911.5平方米。1979年,又建1幢门诊楼,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1982年,城厢镇卫生院建1幢住院楼,建筑面积350平方米。1986年在原门诊楼上加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1991年城厢区中医院投资10万元,购置相邻陈氏祠堂,占地面积500平方米。1993年,荔城卫生院投资10万元购置公房1座,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1994年,城厢区卫生防疫站购置业务用房450平方米,总投资35万元。
二、卫生事业经费
城关区中心保健院和城厢镇保健院成立后,莆田县卫生局仅提供大型医疗器械设备,无经费补助。1984年后,荔城卫生院和城郊卫生院实行差额补助,卫生事业经费逐年有所增加。1987年城郊卫生院改建为城厢区中医院后,省卫生厅拨给少量中医经费。
三、公费医疗
城厢区公费医疗原由区卫生局直接管理。1985年7月,制定《城厢区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1987年3月,制定《关于公费医疗的补充管理规定》。1988年5月,制定《城厢区公费医疗实施办法》,规定除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入医疗费实报实销外,其余按人员经费包干,单位统筹使用。1992年11月,成立城厢区公费医疗疗办公室,负贲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管理。迄1994年12月,全区享受公费医疗人数计3533人,其中离休和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43人。当年公费医疗经费50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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