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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文化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63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文化市场管理
分类号:
G127.57
页数:
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8年后,城厢区文化市场日趋活跃,形成门类繁多、形式多样的文化市场体系。1992-1994年,区政府颁布多项文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至1994年底,全区共举办多次业务会议和检查,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城厢区
文化管理
文化市场
内容
1978年前,境内仅有小书店10家、录音店铺13家。1978年后,境内文化市场日趋活跃。至1994年12月,境内共有“三厅”(卡拉OK厅、舞厅、歌厅)74家、游戏机室14家、台(桌)球室13家、旱冰场3家。还有影剧院、农村电影队和民间业余剧团演出等,形成一个门类繁多、形式多样的文化市场体系,出现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社会各界共办文化的市场新格局。这就促使文化管理部门从传统的以“办文化”为主的管理方式向以“管文化”为重点的管理方式过渡。1992~1994年,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陆续颁布《城厢区文化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电子游戏机活动管理的通知》、《加强戏剧演出接洽管理的通知》、《关于民间职业剧团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决定》、《“三厅”经营“八不准”》(不准聘用无证歌手、乐手和其他演员,不准超员营业,不准接待18岁以下少年儿童,不准以色情方式经营,不准“三厅”人员从事营业性伴舞,不准出售变质食品、饮料和水果,不准出售烈性酒和瓶装酒,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和管理)、“四禁止”(禁止低级色情和有悖社会公德的表演,禁止起哄、闹事和侮辱妇女,禁止携带各种武器和危险品,禁止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等文件,以此作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执法依据。至1994年底,全区共举办各种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业务会议和人员培训会议10多次,对文化市场进行不同规模的检查300多次,促进境内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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