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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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58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费管理
分类号: G475
页数: 2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教育经费的来源和支出方式,包括国家拨款和社会集资。
关键词: 城厢区 学校教育 经费管理

内容

一、国家拨款
  清代,官学经费由朝廷拨款。官学、书院置学田,作为考举费资、支给学官(主讲)棒银(粮)、生员廪粮银、役工食费及补贴贡生、举人赴京旅费。
  民国初,省立、县立、区立学校分别由各级政府核拨经费。余由校董事会自筹。民国14年(1925年)开征附加教育费、附在丁粮税、粮米税,每票收银洋7角。民国30年,开征国民教育特种基金款项。按中心小学每班年干谷1000公斤,国民学校每班年干谷750公斤的标准征收。因政府办事不力,该款项多未征收足额。民国33年,清理地方教育款产,以充教育经费不足。
  1949年后,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中央、省、地(市)三级酌情补助。1950年,实行经费分项包干支出。1954年改为预算核拨制,经费支出分为工资、人民助学金、公杂费、旅差费、基建费、修缮费、设备费及师资培训费。1961年压缩教育经费,比1960年下降了6%。
  1982年,实行“核定基数,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1985年以来,城厢区实行“核定基数、预算包干、按实增减”的办法,每年由区财政下拨给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三个增长”的原则逐年增加。1990~1994年,各年度的教育事业费分别为497.2万元、508.2万元、639.3万元、784.9万元、1240.7万元。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分别为301.07元,319.66元、396.44元、367.51元、534.85元,学生人均公用经费为47.46元、38.94元、59.29元、71.87元、52.94元。
  二、社会集资
  除国家财政拨款外,还发动社会群团集资。主要有港、澳、台同胞、爱国侨胞捐资,地方征收教育事业附加费,学校勤工俭学及学杂费收入等多种资金来源解决办学经费。
  清宣统元年(1909年),城内九牧林氏人士将林氏祠堂“励贤租”年谷百余石、产族店租和东山果树等收入,拨为开办麟峰小学堂的基金。抗战前,莆田城内创办22所小学,其中社会人士创办的有7所、宗族创办的6所、教会创办的6所。
  1984年11月,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基金委员会成立。1985年7月,区委、区政府在霞林小学召开集资办学现场会,号召全区干部、职工学习霞林村干群集资办学的精神,在全区掀起集资办学的热潮,争取年内集资70万元,会上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捐款。1989年,有3个村(居)委会集资办学获市政府表彰。1991年9月,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三年,全区集资办学的金额要超过以往七年集资总额,争取突破600万元”的指标,要求每位国家干部每年捐资40元,企事业职工(包括“三资”企业)每年30元,居民20元,农民10元,个体户、专业户不少于40元。1985~1994年,全区共集资1522.22万元,其中1991~1992年的两年中全区共集资685.61万元。
  1986年,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开征教育事业费附加,区内工业企业、商业及核实征税的专业户、个体户按其经营收入总额的4%~8%征收。至1994年连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任务,共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302.8万元。1989年2月,城郊乡和人均集资超50元的南门、坂头、沟头村获1988年度全市集资办学先进单位。1990年2月,区人民政府表彰霞林、东阳、西洙、铁岭、拱辰村和长寿、太平居委会等为集资办学先进村(居委会)。同年4月,区教育局获省多渠道集资办学工作奖。
  1988~1994年,全区各类学校实行勤工俭学,共创办工厂、经营部、服务部等12个,校办企业总产值164万元,创纯利42万元。
  1992~1994年,区财政(含省、市政府拨款)下拨教育基建设施经费总金额233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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