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离复退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离复退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起,莆田县人民政府成立安置办公室负责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工作。1958年实行义务兵退伍制度,采取“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安置办法。1977年起,城镇志愿兵二、三等残废军人和立二等功以上者由政府安排工作。1984~1994年,全区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志愿兵1251人,政府给予创业支持。同时接收部队离退休干部17人,并帮助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
关键词:
城厢区
民政工作
复退军人
内容
1950年起,莆田县人民政府成立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简称安置办),常设在县民政局内,负责安置工作。1950~1957年,城厢、城郊接受部分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在机关单位就业,其余的回农村安置。
1958年5月,国家实行义务兵退伍制度。对退伍军人采取“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安置办法,原在单位的复工复职,原籍在农村的回农村。对家居农村,在部队表现好的共产党员、班长由公社、大队安排担任大队、生产队干部,有一技之长的推荐到乡、村企业,个别带病回家的发给生活困难补助款,住房有困难的,政府拨给适量的木材指标,作为建房补助。
1977年起,城镇志愿兵二、三等残废军人和立二等功以上者,由政府安排工作。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城镇安置实行“单位推荐,单位挑选,个人择业”、“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的办法;农村安置实行扶持生产和开发使用的办法。
1984年6月后,区内复退军人、转业志愿兵由区民政局安置办协调安排,至1994年,全区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志愿兵1251人,其中城镇户口771人、志愿兵107人,安排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原籍在农村的373人回农村安置。对复退军人返乡后,能发挥个人所长进行创业的,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城南乡坪洋村复退军人陈金顶开发果树30亩、茶叶30亩,区政府拨款2000元,予以扶持。
1984~1994年,全区共接收安置部队离退休干部17人。政府按规定给离退休军队干部拨出修(建)房补助款,补助建房水泥、木材、钢材供应指标,本人享受地方同级同等政治待遇,并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对在部队有工作的配偶,由劳动、人事部门给予安排。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城厢区
相关地名
莆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