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申诉复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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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7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申诉复查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厢区人民法院建立申诉复查再审、信访登记处理等规范化工作程序,依法立案、复查、再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诉前调解处理简易纠纷。法院还受理签发支付令,督促清偿债款。
关键词: 城厢区 审判 申诉复查

内容

区人民法院建立申诉复查再审、信访登记处理等规范化工作程序。1989年3月至1994年,按照审立分离的原则,依法立案2986件,复查62件,再审改判各类案件11件,接待群众来访322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945件,诉前调解处理简易纠纷187起。
  1991年4月9日,正式施行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督促程序规定,凡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双方没有争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不经开庭审理便可向债务人签发支付令,督促其清偿债款。1991年7月至1994年,区法院共受理签发支付令34件,督促清偿债款总额达人民币50.5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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