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户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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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6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户政管理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摘要: 该文介绍了城厢区户政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常住人口管理、人口普查、颁发居民身份证和暂住人口管理。特别是对暂住人口管理的描述,说明了该区在管理外来人口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
关键词: 城厢区 公安 户政管理

内容

一、常住户口管理
  户口申报、登记、迁移,建立户口册、人口统计、暂住和重点人口管理等工作,由公安派出所主管,各派出所设户籍内勤民警,专管户口工作,分局户政科负贲检查、督促、协调和业务指导,并办理各类户口“农转非”的上报审批工作。派出所建立健全户口变动和人口统计制度,认真、准确做好人口年度统计,逐级上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口资料。1984年底,全区登记在册的总人口116889人。1986年,总户数28232户,总人口125195人。至1994年底,总户数37975户,总人口152795人,比1984年人口增长30.69%。
  二、人口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分别于1953年6月30日、1964年6月30日、1982年7月1日和1990年7月1日进行过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城厢区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各级政府建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全区按行政机构设立74个普查区,其中市直机关11个、县直机关10个、区直机关2个、部队1个、荔城街道办事处10个、城郊乡40个,配备普查指导员74人(每区1人)、普查员583人。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登记的办法。正式普查之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解决有户无人、有人无户、户口重复、漏登记、项目差错、持证未落户、超计划生育未登记、户口应销未销、暂住户口等遗留问题。普查结果,全区人口为146427人。
  三、颁发居民身份证
  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86年11月,公安部颁发《身份证申领条例实施细则》。城厢公安分局相应设立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身份证颁发工作。先在荔城街道办事处所辖6个居委会进行试点,组织力量核对人口、整顿门牌、确定编码、造册填证,1986年1月中旬完成发证工作,共查核总户数8949户,总人口37079人,16岁以上发证人口为29173人(男15985人,女13188人)。1987年4月,在城郊乡办理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全乡干部下到各村、点,核对人口、户口,填写证件,至年底结束,全乡34个村共发证59127人。1988年1月份起,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转入正常的逐年颁证管理,符合办证年龄者,由本人向街、村(居)委会申请,报请辖区公安派出所上报发证。
  四、暂住人口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外来人口进入区境内从事商业、建筑、运输、打工的人员逐年增多。1985年,全区外来暂住人口为3642人,1986年增至475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4%。1993年达14440人(男3626人,女10814人),其中务工10554人,经商1553人,服务行业1396人,其他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投靠亲友、长期疗养、旅游观光等共937人。1994年,全区暂住人口近3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20%,已发证17651人,登记5162人,发证率为63%。1985年后,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暂住户口管理办法》,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实行各雇工单位自己管,各企业专人管,各街道居委会分片管,把权力下放到基层。全区共设暂住人口申报站21个,配备协管员25人,分段包干,建立登记和办理暂住证制度,并经常深入工地、工厂、住户,开展调查核对,做到及时登记,及时注销,及时处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1994年,分局针对辖区内暂住人口日益增加及外来人口违法犯罪活动频繁的情况,改革户政工作,由对常住人口管理为主转为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为主,推行民警管理暂住人口工作机制。各派出所设立外来暂住人口申报站、点共23个,配备暂住人口协管员54名,负责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建档等管理工作。是年,共查获外来暂住人口违法犯罪人员328名。平时将有工不就或无工可就、不务正业的外来暂住人口列为重点,加强管理控制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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