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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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城厢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设置、主要活动等。
关键词: 城厢区 人民代表 常务委员

内容

一、机构设置
  1984年8月,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下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1985年设立法制、财经和科教文卫3个组。1989年3月,改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90年10月,改设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分别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二、主要活动
  检查督促1984年区首届人大常委会成立至1994年底,共召开75次例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240多项次,对事关全区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对部门的专项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对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由办公室整理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送交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办理。1985年,城关群众对“买煤难”意见很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1988年4月,城关群众再次反映“买煤难”的问题,常委会组织代表从产、供、销、运四个环节开展调查视察,协同煤场、居委会、燃料公司和物价委等十多个部门反复调查、座谈、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步骤,同时组稿送《湄洲报》社、广播站,借助新闻单位和群众舆论,督促措施的落实,燃料公司完善煤场生产责任制,居委会整顿运煤工人队伍,改善服务态度,物价部门核定煤价与运价,使问题得到解决。1986年,针对群众和代表反映“上学难”的间题,常委会督促政府采取社会集资和争取上级支持的办法,先后投资110多万元,新建和修建校舍1076平方米,扩大中小学招生名额,解决普及教育问题。1989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批准《城厢区〈义务教育法〉实施计划》。在历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城郊自来水工程、山区照明线路、城区路巷与公厕修建、海堤加固、城南中学、荔阳初级中学、凤凰山逸夫小学、城厢职业中专学校实验培训综合楼及城郊中学危楼改造等,都被历届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基本得到落实。
  法律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组织代表围绕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教师法》、《农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城市规划法》以及省《计划生育条例》和《禁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并对公检法机关开展执法检查。在普法教育期间,常委会领导参加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深入农村、街道、学校、工厂开展视察调查,作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992年初,常委会组织代表抽查验收乡、街道以及公检法司和区直有关部门等17个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1989年8月,区土地局根据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保护耕地和建房审批法律程序的宣传,当年共办理建房审批626户,安排征地“农转非”808人,查处违法建房案件273件,复耕面积106亩。1991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在公检法执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区人民代表进行全区执法大检查,督促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刑检科人员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6案7人逐一复议,从发现的问题中总结经验教训。
  人事任免1984年底至1994年底,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共任命“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免职16人次,罢免区人大代表资格1人次。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改首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初期的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建立拟任命人员的谈话,表决前的表态和任命后的集体颁发任命书制度。
  联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召集座谈、送发材料、组织视察、接待和走访代表等形式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1984年8月,区首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全区172名代表按居住地点和工作单位,建立14个代表小组,开展代表联系活动。1985年1月,第四次常委会会议通过《联系代表暂行办法》,规定按街道每两个月、农村每一季度、机关每半年进行一次的定期联系制度。1993年底代表换届选举,区四届人大代表175名,按地域分布和生产、工作情况分成9个代表组。1994年3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重新修订《关于加强同人民代表联系的办法》,加强与乡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事处的联系,开展农村代表每半年、街道代表每季度举行一次的代表组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参加所在的代表组,听取和收集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到良好的效果。1988年底,建立每季度一次的代表与区长对话会(后改为议政座谈会)制度。至1994年底,共举行过25次,参加代表750人次。区人大常委会还不定期召集代表组负责人或教师、部队等代表举行专题座谈会。1984~1994年,共遨请代表60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并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区四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议,建立主任接待代表制度,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下基层巡回接待人民代表,收集基层人民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一府两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经常给代表小组寄送《情况反映》(后改名《城厢人大通讯》),计印发179期、2100多份;常委会《会刊》和《会议纪要》共75期、900多册。市人大常委会《莆田人大》创刊后,与《福建人大》(现改为《人民政坛》)分发每位代表人手一册。还向代表们寄送《宪法》单行本、人大代表手册、《代表法》等材料,供代表们学习,帮助代表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动态。
  议案办理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由人大办公室整理登记后,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通过交办、督办、催办、通报以及向提案代表寄发办理情况反馈表,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等形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自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书915件,经人大办公室整理后,交“一府两院”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答复代表,政府有关部门都能在规定期限内办复,、代表感到满意。1985年6月,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修建镇阳公路的建议,经人大常委会多次督促,镇阳公路于1986年1月建成开通。1993年3月,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用地要有规划的议案,区政府按照议案提出的思路,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关系,制定规划,促进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取得成效。此外,建区以来,人大常委会还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50件,接待来访群众2000多人次。其中重要的来信来访都由常委会领导亲自批办和接待,妥善解决。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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