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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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4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区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城厢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第一次选举、第二次选举、第三次选举、第四次选举、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等。
关键词: 城厢区 人民代表 会议

内容

1984年6月,城厢区成立后,开始筹建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成立城厢区选举委员会,负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改变农村政社合一体制的通知,恢复乡镇政权建制。1991年1月,城郊、城南2乡依法分别产生人大主席团。1994年1月,荔城和凤凰山2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街道人民代表工作办事处。从此,全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
  第一节 基层选举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市辖区)、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换届选举时,成立区、乡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下设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乡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乡人大主席团提名,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大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10人以上选民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由本选区选民选举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每届选举前,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培训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宣传发动,按照代表名额分配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决定选举日期,召开选民大会,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的发给证书。城厢区自1984~1994年共进行4次换届选举。
  一、第一次选举
  1984年6月,经中共城厢区委研究决定,成立以陈占春为主任,由13人组成的城厢区选举委员会。城郊乡相应成立选举委员会和办公室。区首届人民代表选举工作于同年6~8月进行。全区总人口102014人(含市直机关单位,下同),参选选民65458人,参选率为99.38%。全区划为88个选区,选举产生城厢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2名,城郊乡人大代表164名。城郊乡于12月5~6日召开乡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城郊乡由莆田县划归城厢区管辖前,召开过8届乡人民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选出乡长、副乡长。
  二、第二次选举
  1987年始,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组织全区的选举工作。同年6月11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决定成立以陈金龙为主任,由15人组成的区选举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城郊乡相应成立选举委员会和办公室。全区总人口120592人,选民76127人,参选选民75044人,参选率为99.1%。划为91个选区,选出区二届人大代表164名,城郊乡人大代表108名。城郊乡于1987年10月9~10日召开乡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实行差额选举,选出乡长、副乡长。
  三、第三次选举
  1990年8月16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决定成立以唐玉章为主任,由17人组成的区选举委员会(因工作需要,1990年10月20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增补甘玉连为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增补区选举委员会委员2名)。培训选举骨干1400多人次。全区总人口138886人,选民82179人,参选80889人,参选率为98.43%。全区划为87个选区,选出区三届人大代表173名,乡人大代表160名,其中城郊乡人大代表85名。1990年10月,从城郊乡划出16个行政村成立城南乡,城南乡代表75名。城郊乡、城南乡分别于1991年1月10~22日和1月6~7日召开城郊乡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城南乡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选出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和乡人民政府乡长各1名,副乡长分别为4名、3名。
  四、第四次选举
  1993年10月9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决定成立以吴文武为主任,由17人组成的区选举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全区总人口131195人,选民91348人,参选选民89494人,参选率为98%。全区划为101个选区,选出区四届人大代表175名,乡人大代表156名,其中城郊乡83名、城南乡73名。城郊、城南分别于1994年1月26~27日和1月8~9日召开城郊乡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城南乡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选出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和乡人民政府乡长各1名,副乡长分别为6名、5名,两乡共配备乡人大机关专职干部4名。
  根据1988年6月28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暂行规定》,区人大从第三届起,乡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城郊、城南2乡选举产生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审查和批准本乡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和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听取并审议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
  1994年1月,在荔城和凤凰山两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事处,并配备主任、副主任,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协助组织街道人大代表组的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搜集整理人大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情况;为大会期间本街道代表团代表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活动提供联络、组织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二节 各届区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规定,莆田市城厢区自1984年8月至1994年底,共召开4届13次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莆田市城厢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下同)共召开4次全体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8月24~27日在荔城城南旅社召开,代表172名,出席代表166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长唐玉章题为《加快改革步伐,开创经济建设新局面》的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中心议题是讨论对外合作、发展经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改革流通体制和改造旧市区等工作。大会选举产生区首届人大常委会委员6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举产生出席莆田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名。
  区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于1985年6月26~28日召开,出席代表136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长唐玉章作的《坚定不移搞好改革,扎实工作,开拓前进》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连良腾作的《关于1985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外引内联,改革创新,开放搞活;走贸工农道路,发展商品生产;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简政放权;发展乡镇企业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区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14~16日在区机关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42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副区长王金星作的《关于城厢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副区长连良腾作的《关于城厢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讨论发展食品、鞋革、电子三个行业;建立水果、水产、畜牧、蔬菜四个基地;改造旧企业,调整经济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开展横向联合,项目开发,增强创汇能力。
  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于1987年4月7~9日召开,出席代表165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副区长王金星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连良腾作的《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讨论抓农业基础,促进水果、水产发展;抓电子、鞋革、食品、纺织等“龙头”工业,带动经济全面发展;抓流通,增活力;抓技改,增后劲;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创汇工农业生产。大会还通过加快修建黄墩桥的决议。
  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莆田市城厢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4次全体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10月15~18日在区机关礼堂召开,代表164名,出席代表161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副区长林金渡题为《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加快步伐,开拓前进》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开发郊区型经济,增加骨干工业产值,扩大乡镇企业规模,建设城区新貌。大会选举产生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选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0名。
  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12~13日召开,出席代表158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长张元芳题为《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的政府工作报告,1988年城厢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主题是:更新观念,锐意改革;转轨转向,扩大出口;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开发城区,改善环境。
  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89年5月10~13日召开,出席代表144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长张元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1989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1988年区财政决算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还选举产生出席莆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夺取农业全面丰收;开展治理整顿,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等。
  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990年3月15~17日召开,出席代表160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长张元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1989区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工业生产适度发展;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等。
  三、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城厢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全体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91年元月14~18日召开,代表173名,出席代表160名,大会听取并审议代区长翁文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调整工业生产结构;综合开发,发展农业;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等。
  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92年3月3~7日召开,出席代表151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长翁文地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副区长吴亮灿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发展郊区型经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加快城建速度;搞活流通,培植财源等。
  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93年3月23~27日召开,出席代表145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长翁文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加快改革步伐,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拓展对外开放领域,促进外经更大发展;突出抓好城建城管;抓好财政金融工作。大会还通过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用地要有规划的议案。
  四、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莆田市城厢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5名。本届代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有较大的改善,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占34.4%,平均年龄为47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本届人民代表大会至1994年底已召开2次全体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元月16~20日召开,出席代表174名,大会听取并审议代区长孙孔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收支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市场导向,抓好工业生产;振兴第三产业;繁荣农村经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城管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召开,出席代表171名,大会选举产生出席莆田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名。
  第三节 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一、机构设置
  1984年8月,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下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1985年设立法制、财经和科教文卫3个组。1989年3月,改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90年10月,改设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分别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二、主要活动
  检查督促1984年区首届人大常委会成立至1994年底,共召开75次例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240多项次,对事关全区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对部门的专项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对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由办公室整理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送交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办理。1985年,城关群众对“买煤难”意见很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1988年4月,城关群众再次反映“买煤难”的问题,常委会组织代表从产、供、销、运四个环节开展调查视察,协同煤场、居委会、燃料公司和物价委等十多个部门反复调查、座谈、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步骤,同时组稿送《湄洲报》社、广播站,借助新闻单位和群众舆论,督促措施的落实,燃料公司完善煤场生产责任制,居委会整顿运煤工人队伍,改善服务态度,物价部门核定煤价与运价,使问题得到解决。1986年,针对群众和代表反映“上学难”的间题,常委会督促政府采取社会集资和争取上级支持的办法,先后投资110多万元,新建和修建校舍1076平方米,扩大中小学招生名额,解决普及教育问题。1989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批准《城厢区〈义务教育法〉实施计划》。在历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城郊自来水工程、山区照明线路、城区路巷与公厕修建、海堤加固、城南中学、荔阳初级中学、凤凰山逸夫小学、城厢职业中专学校实验培训综合楼及城郊中学危楼改造等,都被历届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基本得到落实。
  法律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组织代表围绕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教师法》、《农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城市规划法》以及省《计划生育条例》和《禁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并对公检法机关开展执法检查。在普法教育期间,常委会领导参加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深入农村、街道、学校、工厂开展视察调查,作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992年初,常委会组织代表抽查验收乡、街道以及公检法司和区直有关部门等17个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1989年8月,区土地局根据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保护耕地和建房审批法律程序的宣传,当年共办理建房审批626户,安排征地“农转非”808人,查处违法建房案件273件,复耕面积106亩。1991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在公检法执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区人民代表进行全区执法大检查,督促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刑检科人员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6案7人逐一复议,从发现的问题中总结经验教训。
  人事任免1984年底至1994年底,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共任命“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免职16人次,罢免区人大代表资格1人次。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改首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初期的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建立拟任命人员的谈话,表决前的表态和任命后的集体颁发任命书制度。
  联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召集座谈、送发材料、组织视察、接待和走访代表等形式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1984年8月,区首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全区172名代表按居住地点和工作单位,建立14个代表小组,开展代表联系活动。1985年1月,第四次常委会会议通过《联系代表暂行办法》,规定按街道每两个月、农村每一季度、机关每半年进行一次的定期联系制度。1993年底代表换届选举,区四届人大代表175名,按地域分布和生产、工作情况分成9个代表组。1994年3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重新修订《关于加强同人民代表联系的办法》,加强与乡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事处的联系,开展农村代表每半年、街道代表每季度举行一次的代表组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参加所在的代表组,听取和收集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到良好的效果。1988年底,建立每季度一次的代表与区长对话会(后改为议政座谈会)制度。至1994年底,共举行过25次,参加代表750人次。区人大常委会还不定期召集代表组负责人或教师、部队等代表举行专题座谈会。1984~1994年,共遨请代表60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并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区四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议,建立主任接待代表制度,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下基层巡回接待人民代表,收集基层人民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一府两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经常给代表小组寄送《情况反映》(后改名《城厢人大通讯》),计印发179期、2100多份;常委会《会刊》和《会议纪要》共75期、900多册。市人大常委会《莆田人大》创刊后,与《福建人大》(现改为《人民政坛》)分发每位代表人手一册。还向代表们寄送《宪法》单行本、人大代表手册、《代表法》等材料,供代表们学习,帮助代表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动态。
  议案办理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由人大办公室整理登记后,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通过交办、督办、催办、通报以及向提案代表寄发办理情况反馈表,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等形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自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书915件,经人大办公室整理后,交“一府两院”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答复代表,政府有关部门都能在规定期限内办复,、代表感到满意。1985年6月,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修建镇阳公路的建议,经人大常委会多次督促,镇阳公路于1986年1月建成开通。1993年3月,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用地要有规划的议案,区政府按照议案提出的思路,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关系,制定规划,促进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取得成效。此外,建区以来,人大常委会还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50件,接待来访群众2000多人次。其中重要的来信来访都由常委会领导亲自批办和接待,妥善解决。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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