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统战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24
颗粒名称: 第九节 统战工作
分类号: D638
页数: 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厢区委统战部在建区以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调动各方面力量,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稳定社会及祖国和平统一服务。
关键词: 城厢区 党派群团 统战工作

内容

建区以来,区委统战部围绕以经济建设中心,调动各方面力量,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稳定社会及祖国和平统一服务。
  一、工作机构
  1984年7月,成立区委统战部,下设宗教事务科。同时成立区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同年9月,成立城郊乡和城厢镇党委统战工作办公室,负责乡(镇)的统战、宗教、侨务和对台等项工作。1991年9月,成立城厢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区委对台办合署办公)。同年11月,各村(居)委会、中学、学区和企事业单位共120个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及区直机关党委会都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统战委员,负责基层统战工作。
  二、落实统战政策
  1984年,区委统战部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76人件;销毁或清退“文化大革命”档案材料15人件;重新确认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16人,全部按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对待,并发给《起义投诚证书》,其中起义人员12人、投诚人员2人、既往不咎人员2人;为福建省文史馆馆员落实政策及解决定期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的人员3人;为黄埔军校出身的民主人士澄清历史间题和恢复政治名誉的27人,其中办理退休的5人;为恢复辛亥革命者遗属5户6人发放固定生活补助费;消除受株连家属子女影响的17人,其中为被错误处理人员安排工作的2人,退职改办退休的2人,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6人,恢复“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的7人;补发“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冤假错案被停、扣、减发工资的6人,计16719元;落实退还被查抄财物的117户2791件,原物散失部分作适当补偿的62户,折金额计12181元,补偿金银及其制品变价款差额的31户计13872元;落实退还和折价补偿“文化大革命”中被没收、挤占的私房8户计59.5间,其中退还的4户55.5间,折价补偿的4户4间,计3455元;退还宗教房产被占的寺、庵、堂43座,面积计39551平方米。
  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历史老案15人,其中给予平反纠正的6人,收回安排及转为干部的2人,给予定期生活补助的3人,退职改办退休的3人,复查纠正“四清”运动中错案的1人。落实解决受错误处理人员配偶子女到城镇落户的计4户11人;解决因错案影响造成工资偏低给予调升工资的96人,计调升103级;收回安排困难时期(1959~1961年)被精简下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6人。
  此外,区委统战部先后受理涉及统战工作的群众来信200多件,接待来访人员500多人次,及时予以答复和妥善处理。
  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区委统战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发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广交朋友,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做好同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合作共事的统战工作。
  多党合作1984~1994年,先后支持和帮助辖区内6个民主党派的组建工作,协助选举产生各民主党派的支部领导班子。选送一批民主党派、有关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到市(区)委党校学习培训。
  民主协商采取通报会、民主协商会、谈心活动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并建立季谈会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季度定期与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负贲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共商区政大事。
  参政议政协同区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教育局分别聘请9名特约监督员、4名特约检察员、4名特约审计员、6名特约教育督导员,计聘请23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四员”,发挥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他们参加有关部门对重大案件的调查以及税收、物价、党风廉政等情况的检查监督。协助区委、区政府的12个部门与区6个民主党派、3个团体建立对口联系。加强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有关团体的对口协商,做到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拓宽民主党派、有关团体知情出力、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他们的整体优势和效能,积极支持他们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
  建立联系制度为区委、区政府的13名党政领导干部推荐65名党外朋友名单,进行交友联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发扬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各界党外人士的优良传统,广交党外朋友,改进领导作风。
  推荐党外人士任职制定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人选100名,其中处级10名、科级50名。对于符合干部“四化”条件和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按照法定程序举荐到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在政协城厢区一至三届委员会中,党外人士安排担任委员的174人次、常委37人次、副主席7人次。政协莆田市一至三届委员会中,安排担任委员的56人次、常委14人次。安排为省政协委员的2人。在城厢区人大一至四届中,推选担任为人大代表283人次、常委12人次、副主任3人次。推选担任莆田市第一至三届人大代表36人次、常委2人次。推选担任省第七、八届人大代表5人次。推选担任区6个民主党派支部领导成员56人次、区工商联领导成员43人次、区侨联领导成员14人次、区海外联谊会领导成员11人次。在区一至四届人民政府中,举荐党外干部选举担任副区长2人次、科级领导29人次。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视察、研究和开展各项咨询服务等活动。
  四、海外联谊
  接待社团城厢区旅居海外的“三胞”(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有11274人,其中华侨9044人、港澳同胞1108人、台湾同胞1122人,“三胞”眷属近2万人。区委统战部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根据侨情特点,利用地理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海外统战工作。建区以来,累计接待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著名华侨、社团负责人和各种回乡团队成员及探亲访友、寻根问祖、旅游观光、商务考察、经贸洽谈、投资兴业的海外“三胞”近1万人次,接待较大型的社团10多个。与政协、侨办、台办、外经、侨联和党派团体共同协作,协助区委、区政府精心组织龙年中秋“三胞”联谊会、妈祖羽化千年纪念活动、“陈丞相(陈文龙)旧居”落成典礼、梅峰寺佛像开光庆典、马来西来兴安总会青年考察团、“林龙江纪念馆”落成庆典、建市、建区10周年及龙眼节、荔枝节、南少林武术节等十多次大型的外事接待活动。
  组织团组出访建区以来,先后组织20多个团组,100多人次,出访新加坡、马来西、印尼、泰国和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广泛接触旅外乡亲,拜会当地社会贤达,密切同新加坡兴安会馆、马来西来兴安会馆、印尼九鲤洞、泰国福建会馆、香港莆田同乡会、澳门莆田同乡会等20多个海外同乡社团的交往与联系,广交新老朋友,增进乡情乡谊。
  开展对外宣传充分发挥城厢区文化发达、名人荟萃的优势,借助海内外新闻媒介,大力开展对外宣传联谊活动。1984~1994年,全区共组织各界人士采写反映城厢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乡面貌、人民生活、社会风尚、风光名胜、风土人情、民情风俗、亲人来往及亲人信息等内容的通讯报道,向国内外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发稿1200多篇,其中被国内各种报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800多篇,被海外各种报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100多篇。通过各种渠道向台湾和海外输送反映家乡新貌、地方戏曲、专题风光图片及专题采访录像带200多盒、录音带300多盒,寄送《莆田乡讯》、《妈祖故乡》、《兴化揽胜》、《城厢投资指南》、唐诗集句《抗倭集》、《沧桑集》、《海峡和平合一家》和画册《文献名邦新姿》、《城厢区建区十周年纪念画册》等书刊、画页、图片等对外宣传品6万多册,并在元旦、春节期间向旅外乡亲寄赠贺卡3000多封,收到良好的效果。1993年5月和1994年8月,区委统战部被省委统战部评为全省统战宣传先进单位。
  落实侨务、对台政策落实侨务、对台政策,平反冤假错案6件;安置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的归侨、侨眷职工11人;为因台湾关系受影响的22人台属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落实安置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58人;退还土改时被错没收、征收的侨房产权和使用权的侨户14户,面积3930平方米,计拨补偿款12万元;征用土地2亩,解决27户原分房户搬迁用地,深受侨胞、侨眷赞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增强全社会的侨务法制意识。帮助办理“三胞”及其眷属解决各类涉外纠纷40多起,安排归侨、侨眷子女就业35人,出国升学、留学45人,出境探亲、定居33人,工作调动、招工、分配20人次,解决夫妻两地分居5人,“农转非”3人,解决住房困难5户,常年救济归侨、侨眷贫困户15户,发放生活救济和生产补助费4万多元。支持侨、台眷属参政议政,建区以来,先后被推选担任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09人次,为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争取侨心发挥积极的作用。
  引资兴办公益事业在全区统战系统中广泛开展“结交一批朋友,引进一个项目,提供一条信息,办好一件好事、实事”的“四个一”活动,在“宣传、联谊、服务、引进”八个字上下功夫,以亲情、友情、乡情为纽带,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介绍家乡情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投资项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信息,当好参谋。积极为海外“三胞”、外商来城厢区投资兴业和捐办公益事业牵线搭桥。建区十年来,全区引进外资开发蔡诧综合加工区、华兴开发区、信辉开发区、宝胜开发区等十多个建设项目,批准兴办“三资”企业95家,利用外资达66486万元(人民币,下同),外派劳务人员逾千人,出口交货总值2.6亿元,“三资”企业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同时,海外“三胞”还热心捐资3000多万元,兴办教育、卫生、文化、交通、水电和开发建设风景旅游区等公益事业。
  五、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区委统战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配合组织、人事、科委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评聘工作。至1994年,全区有各类专业知识分子2076人,具有高、中级职务500人,其中非党知识分子338人,占总数的67.6%。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复查纠正历史老案11人;恢复“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期间的工教龄连续计算问题的7人;补发被停、扣发工资的5人,金额计14437元;解决因错案影响造成工资偏低符合调资人员的96人,调升工资计103级;退还129户知识分子被查抄的财物,其中部分因原物散失共补偿2万多元;退还被挤占的私房3户53间,适当补偿房屋被拆除的3户7间,价款3920元;解决受错误处理人员的配偶子女符合城镇落户的知识分子家属3户9人。
  全区及时研究解决知识分子住房、医疗、“农转非”、两地分居和子女就业等实际问题,为91户住房困难户提供廉价住房或帮助集资建房91套;1993~1994年,区政府共拨款18.7万元,解决教师医药费报销问题;1994年,区政府拨出专款为全区1500多位中小学教师体检;办理知识分子“农转非”78户89人;解决知识分子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190人;解决知识分子子女就业的80人。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考察、培养、举荐和安排工作。1984~1989年,全区发展中共党员347人,其中知识分子101人,占29%;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基层支部发展党外优秀知识分子加入民主党派组织。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推荐安排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9人。举荐符合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德才兼备的党外知识分子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共提拔为副科级49人、正科级31人、副处级5人。协助区委、区政府建立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交友联系制度,确定50名重点联系对象,由区委、区政府13名党员领导干部每位固定重点联系4~5名高、中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同他们交朋友,沟通思想,了解情况,增进友谊。
  六、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1984年,按照党的政策,对原工商业者进行复查甄别,重新确认其中175名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为劳动者,并向他们颁发通知书;收回60年代被精简下放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勒令回去的工商界人员68人,并补发给工资或生活补助费。
  建立工商联(商会)组织机构。1992年上半年,成立城厢区工商联(商会)筹备小组。1994年11月,正式成立区工商联(商会)组织,两乡、两个街道办事处亦同时成立基层工商联(商会)分会,并在全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三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中发展新会员。至1994年底,全区共发展个体私营企业4997户,从业人员11081人;“三资”企业94家,发展团体会员、企业会员、个体会员共283名。
  贯彻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界代表人士“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协助区委做好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者中的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政治上的统一战线关系。
  创办《城厢商会》刊物,对商会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内外形势教育。支持工商联创办荔融城市信用社和城厢区商会经济贸易中心两个自办企业,并建立经济互助基金会。
  在非公有制经济界中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团结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先后推荐安排有影响的代表人士担任政协城厢区一至三届副主席4人次、常委9人次、委员56人次。推荐安排担任市政协常委6人次、委员21人次;省政协委员2人次。在区人大一至四届中,推选担任副主任1人、常委7人次、人大代表33人次。推选担任市人大一至三届常委1人、代表14人次;省人大代表2人。在区侨联一、二届委员会中,推举名誉主席4人、顾问5人、副主席3人、常委9人次、委员23人次。区工商联执委会中,推举名誉主席1人、顾问7人、主委1人、副主委16人、常委22人、执行委员51人。
  七、宗教界统战工作
  区境内现有佛教寺院庵堂72座,有佛教僧、尼、居士600多人,天主教徒700多人,基督教徒4300多人,“三一教”和“妈祖”信徒2万余人。
  落实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退还“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用的寺、庵、堂43座,计39551平方米;妥善解决宗教房产政策中历史遗留问题,使72座寺、庵和3座教堂先后恢复正常宗教活动;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在旧城改造、成片开发和福厦路拓改中出现的宗教房产纠纷问题,做好城厢天主堂、成通寺、锦亭寺、金刚寺、白云岩寺、水月庵等寺、庵、堂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保护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1993年10月,成立城厢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领导小组,做好全区第一批12座寺庵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颁证工作,开展第二批全区52座寺庵宗教活动场所的普查、登记和颁证前的准备工作,区委、区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
  支持本区宗教界开展同国际宗教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做好对海外侨僧和国际宗教界人士的宣传联谊接待工作,为家乡建设作贡献。建区十年来,海外侨僧及国际宗教界友好人士共捐资近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修建祖寺及兴办家乡教育、文化、卫生、交通事业,支援社会救灾,支持残疾人事业和建设风景游览区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荐当选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0人次;推荐担任各级政协委员16人次,巩固和扩大中共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1984年以来,区委统战部多次受到省、市统战和宗教部门的表扬。1993年11月,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统战委员林河清被国务院宗教局授予“全国基层宗教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城厢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