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城厢区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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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1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城厢区地方组织
分类号: D638
页数: 26
摘要: 本章记述了中国共产党城厢区地方组织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建区前党的组织及其主要活动、中共城厢区委及办事机构、各级党组织、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建设等。
关键词: 城厢区 党派群团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节 建区前党的组织及其主要活动
  民国15年(1926年)2月,陈国柱从上海大夏大学毕业后,受中共中央委派,回哲理中学任教,在学生中发展共青团员,并在该校钟楼成立中共莆田党团混合支部,陈国柱任书记,直属上海中央领导。同年5月30日,为纪念“五卅”惨案一周年,共产党在城区组织群众举行示威游行,各学校发动学生2000多人上街游行,沿街散发反帝传单,张贴“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抵制洋货”、“废除苛捐杂税”等标语。党支部还组织党员深入城郊各乡,发动农民组织农会。同年6月,已经加入共青团组织的成员全部转为共产党员,正式成立中共莆田支部。同年10月,在农村建立4个党支部,其中在城厢区内的有丰美支部(书记林清汉)。同年12月,北伐军入莆后,在城区成立咸益女中(支书郭晓云)及郊下(支书林文樵)2个党支部。各党支部积极领导人民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并协同左派人士组织中国国民党莆田地方组织,推动第一次国共合作。同月29日,莆田县第一届农协代表会在古谯楼召开,各区代表共100多人参加,准备选举农民协会领导成员,由共产党员林清汉主持会议,陈国柱以省农运特派员身份致开幕词。国民党右派雇来一批打手、恶棍闯进会场进行捣乱,并开枪示威,会议被迫中止。同月,中共莆田支部升建为中共莆田特区委,书记陈国柱,隶属中共福州地委领导。城区成立共产主义青年团、反帝大同盟、农民协会和学生联合会等群众团体组织。
  民国16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全面进行“清党反共”活动。同年4月8日,莆田国民党右派在城区带兵抄砸中共莆田特区委机关,莆田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中共组织被迫转入地下活动。同年8月,中共莆田特区委在国民党县党部筹备处设立特别支部,宋耀华兼任书记。同年12月,中共莆田特区委升建为中共莆田县委,黄经芳任书记,隶属中共福建临时省委领导,县委机关设在城厢东门外丰美村,县委下辖城区的党组织有北路区委(设在郊下)和1个特别支部(设在国民党县党部内)。这时,中共莆田县委的主要任务是发动农民开展反抗“烟苗捐”的斗争和组建工农武装。民国17年3月18日,中共莆田县委以国民党县党部名义组织各界民众在城区举行反对“烟苗捐”示威游行,宋耀华等代表游行群众到县政府请愿被扣留、殴打。3月28日,陈天章等发动农民进城冲击县政府,吓跑县长刘以臧,迫使县当局释放请愿代表,并宣布停止征收“烟苗捐”。同月,莆田第一支工农革命武装——莆田游击队在澳柄成立,队长陈天章。同年11月,国民党莆田县党部进行“清党登记”,中共莆田县委决定全体共产党员退出国民党组织。
  民国18年3月,中共莆田县委领导班子改组,王于洁任县委书记。县委在城郊长丰村召开扩大会议,传达省委指示。会后县委机关迁驻涵江,继续领导工人、农民和学生运动。同年7月5日晚,由郑纪率领游击队20多人攻打阔口桥头盐税局,缴获枪支十余杆。
  民国19年8月,党内贯彻“左”倾路线,中共莆田党团组织合并成立总行动委员会(简称莆田总行委),王于洁任书记。各游击队整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23军207团。同年11月10日,省委派巡视员邓子恢到莆田,纠正“左”倾路线,莆田总行委撤销,成立莆属特委。同时,在城区成立莆田特支,书记蒋声。同年11月8日,红207团改编为福建红军游击队第二支队,支队长张威,政委王于洁。同年12月27日,第二支队在芦尾村陷入国民党军800多人的包围,在突围战斗中牺牲35人,陈天章等5人被捕,翌日英勇就义。
  民国20年2月,莆田外坑反“围剿”斗争失败。同年6月,省委决定撤销莆属特委,恢复县委建制,隶属中共福州中心市委,王于洁任书记。同年9月,“九一八”事变后,全县人民在县委领导下,掀起抗日救国运动热潮,妇女救国会、小教反日会等抗日救国团体在城区相继成立。城厢东里人黄国璋(莆田中学学生,在校加入共青团组织)在同学中组织“抗日十人团”,开展抗日宣传和抵制日货等活动。
  民国21年春,中共莆田县委主办的《工农报》和《前线》、共青团县委主办的《青年报》、互济会主办的《莆光》等报刊杂志相继在城关创刊发行。4~5月间,红军攻克漳州,县委发动城郊、北路、黄石等地开展群众性的抗粮、抗税、抗捐等活动。同年9月,中共莆田县委升建为中共莆田中心县委,领导莆田、仙游、福清三县的革命斗争。中心县委机关先驻城郊四亭,后迁西天尾溪安,再迁驻涵江,并在城区设立区工委。
  民国22年2月,福州中心市委书记陶铸到莆田指导开展春荒斗争,发动群众打土豪、开仓分粮,扩大政治影响。民国23年4月,由于叛徒的出卖,驻涵江的中共莆田中心县委被破坏,恢复中共莆田县委建制,县委迁忠门。同年9月,中共莆田中心县委重建,并建立共青团中心县委,书记黄国璋。
  民国24年5月,中共莆田、福清两县联合成立中共闽中特委,王于洁任书记,特委决定把两县游击队分别改编为闽中工农游击队第一支队和第二支队,在闽中地区发动群众,开展三年游击战争。
  民国26年2月,中共闽中特委被破坏,王于洁等特委领导被捕牺牲,由特委委员刘突军主持成立中共闽中工作委员会,刘突军任工委书记,苏华、黄国璋为委员。同年8月下旬,中共闽中工委与莆田国民党当局在荔城举行谈判,达成合作抗日的协议,促成莆田第二次国共合作。同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后,闽中工农游击队改编为抗日救国义勇军第七路军第一纵队。同年9月,在莆田城内西来寺设立闽中义勇军办事处。同年10月中旬,刘突军率领抗日义勇军200多人进驻广化寺,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师特务大队,继于11月中旬开抵泉州驻承天寺。民国27年3月,国民党顽固派发动“泉州事变”,秘密杀害刘突军,特务大队被缴械。同年4月,经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交涉营救,闽中抗日义勇军终于被编入新四军特务营第二连(吴德标任连长),开赴皖南前线抗日。刘突军被害后,由黄国璋继任闽中工委书记。
  民国27年8月,省委决定撤销闽中工委,成立莆田中心县委,苏华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在城郊四亭村。
  民国28年7月,省委决定莆田中心县委与福清中心县委、泉州中心县委合并,成立中共闽南特委,莆田恢复县委建制,书记林阿郎。民国30年2月,由城郊乡张伯庭接任书记(民国34年6月,发生“东吴事变”,张伯庭殉难)。民国30年5月,黄国璋以省委军事特派员身份到闽中领导抗日游击战争。民国33年2月29日,黄国璋率领小分队化装智袭涵江交通银行,缴获现钞400多万元、黄金20两。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当局强化反共措施,中共莆田地方组织坚持地下斗争,县委领导机关迁到山区,领导群众开展游击战争,直至莆田解放。
  民国35年1月28日,黄国璋率领游击队在江口上林亭伏击银行押钞武装队伍,缴获现钞3850万元,参谋长叶良运和班长何永政在战斗中牺牲。同年12月20日,国民党当局在城区成立“莆田县各界戡乱动员委员会”,并成立“莆田县民众自卫委员会”,组建“保安自卫团”,团部设在中山堂(现改建为城南市场和中山商厦),各区、乡成立“民众自卫队”,实行“连保连坐”制,强化反共措施。
  民国36年4月,县委响应上级号召,发动群众支援爱国游击战争。同年8月,县委书记杨杞松被捕牺牲。
  民国37年6月下旬,闽中地委任命康金树、林汝樑、张坤组成中共莆田县工委,康金树任工委书记。同年7月上旬,县工委在城郊四亭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提出“恢复老区,发展新区,建立革命基点村”的战斗任务。民国38年2月,闽浙赣人民游击队闽中支队成立,黄国璋任司令员兼政委。同月,中共莆田县工委改建为中共莆田县委,康金树任书记。城郊属中共北洋区委,书记陈国樑。同年4月,城区各中学学生为声援南京“四一”事件和台湾“四六”事件,举行罢课斗争。5月15日,张坤率游击队20多人,化装袭击“莆田县自卫团”团部。8月21日上午,张坤带领游击队进入城区,当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9军军部和闽中工委领导抵城,与莆田游击大队会师,莆田城关宣告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厢区境内党的组织均为区、乡镇和公社一级建制,隶属中共莆田县委领导,直至城厢建区为止。由于行政区划变动频繁,基层党组织亦相应进行调整。
  1949年9月至1950年10月,现城厢区属莆田县一区(亦称城厢区),区公所驻古谯楼,辖13保,设中共莆田县一区分委会,书记李化南。主要工作是领导群众开展支前、剿匪、反霸、减租、减息等。
  1950年10月至1952年8月,现城厢区属城厢镇和一区。城厢镇辖7街4乡,镇人民政府驻古谯楼,设中共莆田县城厢镇委员会,书记李化南。一区辖18乡,区公所驻南郊,后迁阔口,设中共莆田县一区委员会,书记张增禄。主要工作是领导开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
  1952年8月至1956年6月,现城厢区分属一区和五区。第一区公所驻十字街,辖7街3乡,设中共莆田县一区委员会,先后担任书记的有冯金堂、焦俊英、陈世英、冀焕仁。第五区公所驻阔口,辖17乡,设中共莆田县五区委员会,先后担任区委书记的有张增禄、陈兆珊、钱文亭、李志平、蔺禄恒。区委在城市领导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领导农民组织互助组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
  1956年6月至1957年12月,现城厢区属城厢镇,辖3街、6乡(城郊的部分乡划归黄石区管辖),镇人民委员会驻城中,设中共莆田县城厢镇委员会,书记冀焕仁、林金銮。党委领导组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农业合作化;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这期间,各级党组织进行整风运动,开展反右派斗争。
  1957年12月至1958年10月,撤区并乡,现城厢区地属城厢镇、郊下乡、沟东乡,部分村划归西天尾乡。城厢镇人民委员会驻十字街,辖7街,设中共莆田县城厢镇委员会,书记林金銮。郊下乡人民委员会驻郊下,辖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设中共莆田县郊下乡委员会,书记朱玉泉。沟东乡人民委员会驻沟东,辖12个农业社,设中共莆田县沟东乡委员会,书记吴文进。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现城厢区为当时的城厢人民公社,下辖28个生产大队,设中共莆田县城厢人民公社委员会,第一书记吴文进,书记林金銮、戴文贤。各级党组织贯彻中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各地掀起“大跃进”浪潮。
  1961年6月至1965年8月,人民公社体制调整,现城厢区与当时的城关区基本相同,城关区公所驻十字街,设中共莆田县城关区委员会,下辖中共沟东、郊下、坑坪、泗华、城厢等5个人民公社委员会,沟东公社党委书记邹寿棋,郊下公社党委书记朱玉泉,坑坪公社党委书记陈文理、徐乌金,泗华公社党委书记关文棋,城厢公社党委书记林国宁。各级党委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宣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城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各地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热潮,并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王杰、焦裕禄的活动。
  1965年8月撤区并社,至1984年6月城厢建区前,社队体制基本稳定。现城厢区地属城厢镇及城郊人民公社,按组织机构变动,大致分为3个阶段:
  1.1965年8月至1968年9月。城厢镇人民委员会驻文献路,辖6街,设中共莆田县城厢镇委员会,书记孔令森。城郊人民公社管委会驻十字街,辖34个生产大队,设中共莆田县城郊人民公社委员会,书记戴文贤。主要工作是继续开展点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入“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党组织基本瘫痪。
  2.1968年9月至1971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各人民公社、镇革命委员会设立党的核心小组。城厢镇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巩道顺;城郊人民公社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李国钦。中共党组织主要工作是举办各类学习班,组织“清理阶级队伍”,动员城镇居民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开展整党建党等工作,逐步恢复党的组织生活。
  3.1971年11月至1984年6月。1971年11月,各人民公社、镇革委会撤销中共党的核心小组,恢复社、镇党委建制。1980年12月,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实行党政分开,社、镇党委会机构不变。中共莆田县城厢镇委员会历任书记有:巩道顺、林仙沐、杜汝俊、李玉志、薛金添。中共莆田县城郊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有;林玉聪、郑文林、陈占春。1971年“九一三”林彪事件发生后,城乡广泛开展揭批林彪集团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罪行,开展“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1977~1978年,联系实际开展揭批江青集团的反革命罪行。1979年以后,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纠正“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提法,落实政策,纠正冤假错案,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
  第二节 中共城厢区委及办事机构
  一、区委组织机构
  1983年9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设立莆田市的通知》,决定以原莆田县的城厢镇、城郊公社行政区域为辖区范围组建城厢区,作为莆田市的直辖区,属县级建制。1984年5月25日,中共莆田市委任命张玉章为区委书记,杨鹏飞为区委副书记,唐玉章、郑春恩、詹文绪为区委常委,建立中国共产党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1984年6月1日,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二、区委工作机构
  建区初期,区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区直机关党委及“五四三”办公室,其后陆续增设,逐步健全。至1994年底,区委机关共设3个办、4个部、4个委、1个局、1个校:
  区委办公室1984年6月成立,主任:林自清(1984年11月至1987年10月)、喻庆添(1988年3月至1994年2月)、郑金国(1994年3月~)。
  组织部1984年6月成立,部长:杨鹏飞(1984年6月至1986年9月)、陈仙祖(1986年9月至1993年10月)、林国清(1993年10月~)。
  宣传部1984年6月成立,部长林旭(1986年7月至1993年12月)、杨云鹏(兼,1993年12月~)。
  统战部1984年7月成立,部长林清良(1986年8月至1990年12月;1991年1月以后,任区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长)。
  区直机关党委会1984年7月成立。
  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1984年7月,成立城厢区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纪律)四美(心灵美、语育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五四三办公室)。1988年8月撤销,同时成立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对台工作办公室1984年7月至1985年2月,对台办与统战部合署办公。1985年3月,正式成立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对台工作办公室。1991年9月,改称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1988年11月成立的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合署,两个机构,一套班子。
  政法委员会1985年3月成立。
  离退休干部管理局1989年3月成立老干部局,1991年4月更名为区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1年4月,成立莆田市城厢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
  农村工作部1991年7月成立。
  老龄人工作委员会1991年8月成立。
  区委党校1992年2月成立。
  第三节 各级党组织
  一、机关党组(党委)
  自1984年7月起,区委先后在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建立党组,在区直机关、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建立党委。
  区人民政府党组1985年8月设立,书记:唐玉章(1985年8月至1987年10月)、张元芳(1987年11月至1990年9月)、翁文地(1990年12月至1993年10月)、孙孔强(1993年10月~)。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1989年3月设立,书记:陈占春(1989年3月至1990年12月)、甘玉连(1992年1月至1993年10月)、吴文武(1993年10月~)。
  政协城厢区委员会党组1989年3月设立,书记:刘卫(1989年3月至1990年5月)、吴文武(1991年1月至1993年1月)、苏国金(1993年10月~)。
  区直机关党委1984年7月设立,书记岳金创(1987年10月~)。
  区人民武装部党委1984年7月设立,第一书记由区委书记兼任,张玉章(兼,1984年9月至1987年10月);书记:唐玉章(兼,1987年10月至1993年12月)、郑春恩(1984年7月~)。
  区公安分局党委1987年12月设立,书记朱金杯(1987年12月~)。
  二、基层党组织
  1984年5月,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成立后,就与中共莆田县委办理城厢辖区内有关区直机关、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关系交接工作。建区后,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具备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党组织,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条件具备的部、办、委、科、局及各村委会建立基层党支部。至1994年底,全区基层党组织共有乡和街道党委4个、党总支3个(西洙、南门、区建委),党支部129个,共产党员总数3857人。
  街道办事处、乡(镇)党委:1984年11月实行政社分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建制,建立中共城厢区荔城街道委员会和中共城厢区城郊乡委员会。1990年10月,随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组建中共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委员会和中共城厢区城南乡委员会。
  中共城厢区荔城街道委员会1984年11月设立,书记詹凤麟(1984年11月~)。
  中共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委员会1990年10月设立,书记黄德元(1990年10月~)。
  中共城厢区城郊乡委员会1984年11月设立,书记:黄文庆(1984年11月至1987年10月)、黄金发(1987年10月至1990年10月)、朱瑞章(1990年10月~)。
  中共城厢区城南乡委员会1990年10月设立,书记黄明凤(1990年10月~)。
  第四节 党的代表大会
  建区以来,在基层党员会议选举产生代表的基础上,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地方组织共召开过4次党员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代表大会
  198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荔城城南旅社召开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29人。大会听取并审议张玉章代表区委所作题为《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努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的工作报告和唐玉章在闭幕会上的讲话。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4人、候补委员3人;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选出城厢区出席中共莆田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13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并报经省、市委批准。
  常务委员:张玉章、杨鹏飞、唐玉章、郑春恩、詹文绪。
  二、第二次代表大会
  1987年10月23~24日,在荔城城南旅社召开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44人。大会听取并审议唐玉章代表区委所作题为《团结奋斗,再接再励,继续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开拓前进》的工作报告、苏国金代表区纪委作的纪检工作报告和张元芳在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致的闭幕词。大会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6人、候补委员2人;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6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常务委员:唐玉章、张元芳、陈金龙、郑春恩、苏国金、林旭。
  1990年9月,市委任命翁文地、甘玉连二人为区委副书记。
  三、第三次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14~17日,在荔城召开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49人。大会听取唐玉章代表区委作题为《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夺取我区改革开放和建设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听取苏国金代表区纪委作《严肃执纪,惩治腐败,推进我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纪检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关于区委和区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9人、候补委员3人;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常务委员:唐玉章、翁文地、甘玉连、郑春恩、苏国金、林旭、陈仙祖。
  四、第四次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29~31日,在荔城召开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55人,列席代表72人,特邀代表5人。大会听取并审议翁文地代表三届区委所作题为《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施春耀代表区纪委所作《反腐倡廉,严肃执纪,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纪检工作报告。大会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2人、候补委员3人;选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
  常务委员:翁文地、孙孔强、陈仙祖、杨云鹏、马金富、郑春恩、林国清、施春耀。
  第五节 区委活动纪要
  1984年建区后,区委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克服起步晚、起点低、底子薄、基础差等种种困难,实现经济建设战略目标,完成各项政治任务。
  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1984年以来,区委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区人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区政大事作出决策和部署,顺利地完成各项政治任务。每当中央发表公报或决议,区委及时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学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发生后,区委组织干部和群众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教育。东欧演变和苏联解体后,区委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和平演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反和平演变”的思想教育。区委一班人深入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为群众作形势报告和辅导讲话,对稳定人心、稳定社会起到很好的效果。1991~199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和省委的部署,区委成立社教领导小组,抽调200多名干部组成社教工作队,分期分批在城乡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运用国情、区情,特别是城厢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成就,向广大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坚定全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其后,《邓小平文选》一至三卷相继发行,区委除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外,还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党校进行系统学习,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提高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城厢区是个城乡结合型的市区,也是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县(区)之一。1984年,区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拓展南北两头,开发东西两翼,全面繁荣中心,辐射四面八方”的经济发展战略,确定“高标准起步,跳跃式发展”的超常规经济发展模式,制定《城厢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城厢区“八五”计划纲要》,推动全区经济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农村改革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业综合开发上,提出“在兴蔗保粮的同时,注意研究发展郊区型农业”、“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建万亩果园,修标准海堤”、“平原荔枝成网,近山果树成带,山区果林成片”的发展方向,围绕面向城市、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增收富民和出口创汇等方面,优化产业结构,突出抓好“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建立蔬菜、名优特水果、食用菌、养殖业和家禽家畜等五大生产基地,逐步形成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柱,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搞活流通为动力的现代化、商品性的郊区型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为农村“奔小康,建新村”创造有利条件。
  工商业方面,突出抓好个体私营经济和专业村建设。提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兴五业,建十村”的发展设想和“衔接南北,拓展周边”的策略,建立民营工业小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向基地化、集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建立市场经济上,提出“南联、北靠、东借、西进”的方略,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快商业网点和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已初步形成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区域商业中心。
  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上,提出“大小项目一齐上,港台侨外都欢迎”和“城乡并举、大小项目并举,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项目并举”、“筑巢引凤、引凤筑巢并行”的发展策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用足用活中共中央、国务院赋予福建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和对外开放区的优惠政策,加强侨联、侨办、对台、外经、统战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牵线搭桥作用。1984~1994年,在市区周围兴办嘉新、宝胜、华兴、信辉等4片外商投资开发区,占地1657亩,引进外资企业95家,促进全区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搞好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
  城厢区是个有1400多年置县历史的古府重镇,原城区范围小、街道狭、房屋矮,市容“一矮、二乱、三破烂”。建区以来,区委把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列为主要工作之一。本着“立足现在,着眼长远,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把城厢区建设成为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和以发展轻工和食品加工为主的新型城市。城市布局由旧城区向周边地段联片开发,形成新旧城区集中型的总体结构。除对古城旧街扩宽改造外,新开辟以文献路和学园路为主线,纵横东西南北相交叉的新街道;增辟南山风景区、大中专科研文教区、轻工加工工业区、外商投资开发区及新城生活区等五个功能区。以新区建设为主,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旧区,逐步建成科技进步、文化发达、经济繁荣、主街宽敞、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文明城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于1986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后实施。
  区委积极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方针,按照“集资改造,统筹安排,平等互利”的原则,引进外资、国家投资和群众集资三者一起上,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谁投资,谁受益”,筹集扩建改造资金。旧城区实行“自拆、自建、联建”办法,进行自我改造。住宅区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和配套建设,加快城市建设,扩大城区范围。区委选派得力干部,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必要的组织纪律,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并经常检查督促。积极参与方案和图纸设计的审定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协调工作。积极组织吸引台资、港资、侨资参与新区开发建设。发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积极性,进行城市住宅的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和配套建设。至1994年,城区范围由1985年4平方公里逐步建成面积13.17平方公里的新城区。
  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区委在抓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始终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4年6月,贯彻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同年7月,成立城厢区“五四三”活动办公室,负责开展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8年8月,区委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区委根据区情,制定精神文明建设总的目标和任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目标,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大力提倡和发扬新时期的创业精神,建立和发展团结一致、友爱互助、顾全大局、乐于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把城厢区建设成为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环境优美的文明城区。并根据市委提出的“团结、奋进、求实、奉献”的莆田精神,开展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开展创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竞赛活动区委长期坚持在城乡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竞赛活动。大力表彰具有时代精神的好人好事和模范人物,搞好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推进文明路、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文明片区、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在全区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创文明家庭、建文明单位的社会新风尚。1994年,全区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13个、区级文明单位37个,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在职工队伍中,开展以培养“四有”新人为核心,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等。并根据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职业责任和工作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努力创造鼓励先进、学习先进和鞭策后进的良好风气。重点抓教育,着力于提高全民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文明素质。
  开展创建文明示范街和文明片区建设主要有开展创建文献路文明“三优示范街”活动,开展创建福厦(城厢路段)文明路活动;抓好汽车站、后巷洋两个文明片区建设。区委号召各单位努力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人才、优越条件,发挥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强化社会秩序,共同进行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环境卫生、公益事业等建设,增添居民的安全感、满意感、向上感。区委把强化居民的城市意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各居委会开展“如何当好合格居民”的教育,启发群众逐渐由农村意识、小集镇意识向城市意识的转化。并为交警、城管、环卫所、监察大队选派素质较好的干部担任领导,抓好自身建设,使他们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长期以来,城厢区军民之间结下深厚的鱼水之情,区委同莆田军分区、九五医院、武警支队、边防支队、九三师等驻地部队党委共同倡导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驻地部队全力支持地方各项建设,参加抢险救灾、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地方各单位主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共同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1988年,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授予城厢区人民政府“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
  部门协作共建文明城市公安部门以“谋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建一方文明”为宗旨,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良好的治安环境作为同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正祛邪,稳定社会。文化部门实施“芳草计划”,净化文化市场,用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繁荣社会主义文艺。街道、居委会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顿市容市貌,美化环境,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重点的移风易俗活动。“老人协会”、“妇女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日益明显,城乡社会风气不断好转。1992年,城厢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评为全省首批达标片区。1993年,省政府授予城厢区“落实综治‘一五’规划”先进县(区)。在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中,文献路“三优示范街”一直名列前茅;1993年再度夺得高分,成为莆田市形象优美的“窗口”。
  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搞好区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充分发挥区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监督作用,区委制定《中共城厢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关于区委常委内事活动若干规定》、《关于常委保密事项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工作汇报制度、书记办公会议制度、领导碰头会制度、研究群团工作制度等。遵守领导干部生活会规定,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建立区委中心学习小组,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进行党的理想、纪律、宗旨和传统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指示,统一思想,指导工作,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届区委都制订区委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编制新的一年区委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为群众办实事的主要事项,切实组织实施。
  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区委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是政策性强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任免和处分等重大问题,都在事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到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接访群众、干部参加劳动、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等制度,深入实际,扎实工作,为民办实事,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五套班子坚持每周一次碰头会制度,互相通气,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维护团结,搞好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区委在指导思想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在新时期奋斗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区委重视发挥城厢地理优势,抓住机遇,运用中央、省委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把改革开放摆在突出位置,适时提出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从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基本方针、布局、目标等方面作出部署,推动国民经济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促进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区委定期研究纪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工作已形成制度;支持人大、政协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充分发挥其职能;主动协调政府研究解决在抓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支持工、青、妇和老龄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的特点开展活动,在改革和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和驻军的协调联系;适时向各界通报情况,听取并采纳各种建议,完善决策。党委领导成员建立责任制,分工抓好重大决策的落实,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重视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区委把党风和廉政建设列为党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坚持从严治党,先后制定《关于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意见》、《城厢区干部廉政守则》、《关于深入开展廉政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区纪委、区委办、监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失职渎职、道德败坏及党政机关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和经商办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大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区设立举报电话9部、举报箱16个,确定内部监督员105名,外聘监督员57名,逐步完善监督机制,经常从群众最关心、最容易产生腐败的方面实行监督。区委一班人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干部廉政制度规定,端正党风,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检查监督。1994年,区委遵照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全区2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完成廉洁自律、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6件17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区委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和保证党的路线贯彻落实的根本任务来抓,有计划地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邓小平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反复研读《邓小平文选》,进行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提高干部政治素质。按照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选拔干部、配备班子。以抓班子换届为契机,对各级领导进行全面考核,以政绩决定取舍。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整顿和调整软弱涣散、内耗严重、不思进取的班子,使一批年轻有为的干部进入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培养和选拔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休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结合村级换届选举,整顿后进党支部,撤换少数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积极慎重地发展一批新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广泛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的带领下,党员带头劳动致富,并积极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节 党的建设
  一、组织建设
  区委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制定《乡(街道)党建目标管理规定》和《乡、街道党建目标管理考评表》,把党建工作分解成若干具体内容,明确职责、任务、标准和考核奖惩措施。把培养和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和先进青年作为发展重点。1988年提出严格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的指导方针,注意吸收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特别是优秀女青年入党,严把“入口关”。同时,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严格培训,严格考核,确保党员质量。1984~1994年,全区共吸收新党员733人,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456人,占63.6%;女党员162人,占22.2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员156人,占21.28%。全区共建立基层党委7个、党组3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129个,党员总数达3857名,比1984年建区时的2475名增加55.4%。在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中,普遍推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农村、街道、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每年年终各党支部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处理不合格党员,纯洁党的队伍。各党支部还普遍开展“创优争先”活动。1994年,全区共表彰52名优秀共产党员、14个先进党支部和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干部工作
  1984年,区委按照中央关于改革精简的要求,根据干部“四化”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1985年,区级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3岁,大中专文化程度占64.5%,高中占25.5%,初中占10%。1988~1990年,坚持以生产力为标准和德才标准,考核、调整和配备干部。增强选拔干部、人事安排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制度。三年中,共完成对89名干部的考核工作,其中提为正科级27人、副科级32人,同时免去不称职的副科级干部1人。1991年,制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1993年,坚持德才标准,选配乡、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有78%的班子成员学过经济知识或从事过经济工作,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6岁,35岁以下有29人,占48%;大中专文化程度40人,占60.2%。“两委”成员中均配备妇女干部1人。党委书记、乡长都在农村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基层实践经验。同时,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先后整顿后进支部9个,调整支部书记6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区委重视加强对非中共党员干部、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全区安排民主党派干部2人,提拔女干部22人。全区还选送103名干部参加省、市大专院校深造。
  区委妥善安置对党、对人民作出贡献的老干部退居二三线,顺利实现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1984~1994年,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干部的离(退)休手续,全区共办理干部离休66名、退休919名,并做好安置工作。1994年传达贯彻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党员教育
  区委把思想建设始终放在党的建设首位,要求全区党员以《党章》、《准则》、《党员必读》和区历届党代会文件为主要学习内容,开展自查、自报、自纠,整顿党风。加强党员轮训工作,乡、街道办事处以党校和支部党员活动室为阵地,采取集中辅导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短期的岗位职务培训。1992年4月,区委筹集资金26万多元,征地9.37亩,创办区委党校,作为对党员干部正规化理论培训的主阵地。至1994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9期,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5512人次,其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中共十四大文件、新党章、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和邓小平理论骨干培训班22期,轮训党员2984人次;举办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2期,轮训党员干部81人;举办村级主干、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23期,轮训基层党员干部719人次;举办科级干部为期半年的学历班1期,学员10人;举办公务员培训班3期,轮训党员、干部50人;举办厂长(经理)、推销员培训班2期,参加者77人;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3期,培训900多人;举办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期,参加学习的有291人。此外,选派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到省、市委党校参加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还利用“七一”建党生日、新党员人党宣誓仪式、讲革命传统、知识竞赛、文艺晚会、党员奉献周、民主生活会、学《邓小平文选》等多种活动开展党员教育,激发党员自觉奉献精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区评为各级先进模范人物中,有党员63人,占总数的85%。
  党员电化教育逐步普及。各党支部普遍播放电教片,进行形象教育。区委组织部与市委组织部共同拍摄《南门讯》、《故乡笑迎亲人来》等电教片3部,购置、复制《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邓小平在深圳、珠海》、《立体田园》等电教片15盒32片。1988~1994年,全区设立31个播放点,拍摄、翻录电教片162部,播放1430场,受教育群众达10.99万人次。
  区委在党员教育工作中,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若干整改意见》,下发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1994年,贯彻中纪委关于县(处)级以上干部廉沽自律的规定,全区2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完成廉洁自律、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6件17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七节 纪律检查
  1984年7月,成立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区五套班子之一,副处级机构,设常务委员会。每届纪委委员由同届党代会选举产生。至1994年,已进行4次换届选举:第一届纪委会(1984.11~1987.10)委员7人,设常务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专职常委2人;第二届纪委会(1987.10~1990.12)委员7人,设常务委员3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专职常委1人;第三届纪委会(1990.12~1993.12)委员11人,设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专职常委1人,兼职常委2人;第四届纪委会(1993.12~)委员11人,设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专职常委3人。1993年4月,根据上级部署,实行纪检单轨制,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纪委工作机构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现有干部13人。
  城郊、城南2乡,荔城、凤凰山2个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机关党委亦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各配备5名委员及专职纪检干部。基层党支部普遍设立纪检委员。全区现有纪检监察专职干部43人、兼职14人。对各种违纪案件一查到底,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惩处腐败
  区纪委把查处党内违纪案件作为主要任务和惩治腐败、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1984~1994年,全区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74件75人,其中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经济案件25件26人;赌博15件15人;违反计划生育10件10人;嫖6件6人;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的8件8人;其他10件10人。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70人,其中开除党籍19人、留党察看15人、撤职14人、严重警告15人、警警告17人。
  1986年,在区级整党中,追回外欠公款106.1万元,其中从查处的经济案件中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收回私人长期拖欠公款6.1万元;帮助企业追回公款92.5万元。在乡镇、村级整党中,清出个人贪污、挪用公款26.4万元,收回23万元。在整党组织处理阶段,坚持从严治党,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不起党员作用的不予登记13人,不够党员条件,尚须进一步考察的党员缓期登记17人,自动退(脱)党7人,取消预备期2人,延长预备期1人。此外,区纪委对“文化大革命”中重点案件进行核查,全部查清结案,并处理少数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
  1990~1991年,区纪委、区监察局抽调干部,对全区党政干部建私房的情况进行清理,查出不同程度违反规定建私房的干部147人,收回罚没款13.4万元;拆除、退地还耕12户,占地416.8平方米;清退公房25户,使用面积700平方米。
  1993年8月,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区纪委承担区委反腐败工作办公室的调查研究、综合反馈、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舆论宣传等工作任务,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988~1994年,区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5件,全部查清结案,按时结案率和优质结案率每年均达95%以上,发挥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作用和纪检信访工作的信息、反馈、监督、保障作用。1988年分别被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检查监督
  1985年,区纪委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区实际,狠刹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于部经商办企业、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乱涨价、乱收费、播放“黄色”录像和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正之风。共清理和纠正党政机关办企业8家,销毁不健康录像带32盘、录音带120盒,收缴各种不健康小报、挂历1651份。同年夏季,由区纪委牵头,组织公安、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区228家商店、个体户和专业户以及卫生院、医疗所(点)和个体开业医生进行认真检查,重点以查假药、禁药、劣药为主,通过检查,清理127种淘汰的药物和自制药剂。
  1988~1994年,区纪委协助区委先后制定《城厢区“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方案》、《中共城厢区委关于廉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廉政措施,主动协助区委搞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抓好试点,帮助16个先行单位制定和落实公开监督的方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总结,推广经验。
  1993年4月,区纪委、监察局合署后,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物价、农业投入、基建工程、公路“先行工程”、土地批租、旧城改造以及招生、招干、征兵等重点项目实施监督,保证政令畅通。
  区纪委先后设立5个党风建设联系点,聘请50名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收集反映、掌握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994年6月,从离(退)休老干部和民主党派中聘请5名廉政监察员和9名党风监察员,加强群众监督。
  三、党风党纪教育
  区纪委认真贯彻中纪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纲要》。1988~1994年,先后给机关和基层党员、干部上党风党纪教育课48场次,接受教育达4305人次;举办培训班24期,受训1003人次;组织党风党纪报告会9场,参加408人次;召开党纪教育座谈会26次,参加258人次;放映党风党纪教育录像、电影、戏剧等192场次,观众23246人次。同时,还充分利用执纪办案所掌握的典型案例材料,印发案例剖析、案例通报,召开各类案例分析会等,进行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范在先。1991年以来,开展以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第八节 宣传教育
  1984年6月,成立区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组、党支部均配备宣传委员,主管宣传工作。10月,组织国庆35周年庆祝活动,宣传在共产党领导下建国35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并举办“观桥花灯一条街”展览,省电视台播放灯展新闻。
  1985年1月,区委宣传部贯彻中共中央[1985]1号文件,编写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宣传提纲,分发到农村基层单位学习宣传。全区各系统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传教育,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组织宣讲团,在全区进行“理想、纪律、法制教育”巡回演讲,编印《理想、纪律、法制教育辅导材料》,《人民日报》、《福建日报》分别报道这次教育活动。成立城厢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开展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工作,先后修复省重点文物3处,市、区文物79处,院寺33处,编写文物资料1万多字。7月,区人民广播站正式开播。9月,在梅峰街一古并发掘出一尊宋代妈祖雕像,在东山祖祠举行妈祖升像仪式,该雕像后来送往台湾等地展出,开展对台宣传。12月,召开全区首次政治思想工作经验交流会,并组织干部收看曲啸的录像报告,参加云南边防前线对越防御作战的英模报告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1986年,区委宣传部与区政协、统战部、对台办等部门联合邀请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和民主党派、黄浦军校同学会会员及知名人士30多人,召开“两岸合作,振兴中华”座谈会。组织本地史学界人士撰写《妈祖东渡台湾》和《妈祖天后史迹初探》等学术论文;召开“海神天妃”史迹学术讨论会;出版原国民党空军诗人陈禅心的唐诗集句《抗倭集》1万余册,分赠海内外人士,扩大对外宣传。同时,配合整党,举办端正党风报告会。举办“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演讲比赛。全区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编写职业道德教育宣传辅导材料,开展专题知识竞赛,评选“爱我岗位”十佳职工活动。
  1987年,区委成立对外宣传小组,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台胞来祖国探亲旅游的接待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干部群众,特别是接待人员和台属的宣传教育,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同年11月,召开全区基层100多名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大型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1988年,全区组织宣传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深入开展“生产力标准”的讨论。制定《城厢区形势教育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深化改革为中心内容的形势教育。举办中秋节联谊活动,组织大型文艺队伍踩街游行和文艺晚会,同时还举办邮展、画展等活动。为新华出版社出版的《福建省外向型企业大观》组稿,向省内外介绍闽中脱水厂、城厢鞋厂等12家外向型创汇企业的情况,推动本区企业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由宣传、公安、工商、文化、广播等部门联合组织对城区书摊、录音、录像经营点进行大检查,查缴非法出版书刊500余册、图片112张,录音带、录像带200余盒,净化文化市场。为加强新闻信息网络建设,宣传部充实一批报道骨干,当年全区被《福建日报》、《湄洲日报》及电视台、电台采用稿件共800多篇;被《福建思想信息》、《兴化思想信息》采用稿件80多篇。还编印具有城厢特色的《妈祖纪念封》、《大理石画》和电视风光片《荔乡春色》等宣传品,在全市对外宣传品评比中,分获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1989年,城乡广泛开展以“五提倡、五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移风易俗宣传活动,狠刹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和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的歪风。开展最佳单位、最佳个人的“双十佳”评选活动。组织对省、市、区三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的全面考核验收。开展“文献三优”示范街的创建活动。抓“两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普及教育,组织“两德”测试,组队参加全市“两德”知识竞赛,并获团体第一名。推广西洙村“老人会”经验,全区7个居委会和34个村委会普遍建立老人协会、移风易俗理事会、关心下一代协会。是年春夏之交,区委宣传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给在校大中专学生一封信”活动,采取一些抵制政治谣言传播等防暴治乱措施,消除可能产生的不安定因素。组织干部、群众和在校师生学习宣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和邓小平讲话精神,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1990年,全区城乡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览,深入开展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中心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为重点内容的经济形势教育;以苏联、东欧局势变化为热点的国际形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蚀、反渗透、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意识。开展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宣传月活动。举办学校音乐周系列活动,突出革命传统、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牢记我是一个共产党员”、“为民办实事、为党争光辉”等系列活动。以《雷锋精神在福建》为题材,在全区开展向全省16位雷锋式先进人物学习活动,推动全区军民“共学、共建、共发扬”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1991年,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周”活动,举办国防教育图片展览。制定“二五”普法教育实施规划,举办“党纪知识竞赛”和“法律知识竞赛”。为隆重纪念建党70周年,区委举行“三基”知识竞赛;举办建党70周年历史讲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中小学学生观看《开天辟地》、《毛泽东和他的儿子》、《周恩来》、《焦裕禄》等12部革命历史教育影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做好《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征订工作。协助拍摄省优秀共产党员、“铁税官”苏文英专题录像,把“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引向深入。举办“马克思主义哲学干部读书班”和骨干培训班,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在迎接全省14个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各有关职能部门重点抓好文献路、胜利路二条“三优示范街”、莆田车站、后巷洋文明片区和市民文明学校等各项创建活动。“文献三优示范街”、城南市场等“窗口”建设受检项目获得高分。按省颁布的文明学校《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在中小学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对省、市、区三级文明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重新命名11个区级文明单位,其中有3个跨进市级文明单位行列。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城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城市社教活动,荔城街道办事处参加全省城市社教经验交流会并作典型介绍,市城市社教现场会在荔城街道办事处召开,文献居委会、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征集选送作品参加“湄洲杯”摄影大奖赛。举办“全国助残日”文艺踩街活动。开展“主力军心声”音乐创作和群众歌咏演唱活动,组织大型歌咏比赛,参加人数达1000多人。编印《城厢投资指南》和折叠式画页等对外宣传品,并在厦门贸易投资洽谈会上分发,扩大城厢区在海外的知名度。是年,省委对外宣传小组、省委宣传部授予城厢区对外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1992年,在城区梅峰光孝寺举办城厢区春节元宵文化系列大会展,参展的有花灯、灯谜、花卉盆景、书画、摄影、集邮、南少林史迹等作品,观众近5万人。组织干部职工宣传贯彻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大讨论,动员全区人民更新观念,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组织人员编写《荔城古今》一书,拍摄城厢成片土地开发录像,全面介绍城厢新貌,增进外商对城厢的了解。在第四届“荔枝节”期间,拍摄《荔乡笑迎友人来》电视专题片,向海外“三胞”和外商介绍城厢区人文景观,加强同海内外友人联谊活动。全区深入开展“二五”普法教育,举办宪法培训班,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开展学法、用法、执法大检查,组织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学术讨论会和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中共十四大文件,观看十四大文件辅导录像,编写《学习十四大文件问答60题》。举办党史、党建理论骨干培训班。开展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区第四届职工文艺会演,组织“我的家乡美”、“社会主义好”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举办中小学生文艺晚会。开展福厦文明路共建活动,抓好辖区内7.27公里路段的整治工作。是年,全区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其中《福建日报》超额完成征订任务。为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全区在《香港商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港台信息》等报刊上发表文章20篇,撰稿量名列全市第一。区委宣传部撰写的《西洙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与启示》一文,在全市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获二等奖。
  1993年,为纪念老一辈革命家学雷锋题词30周年,全区开展规模较大的“学雷锋月”系列活动,参加人数达5万人次。举办“学党章”培训班,全区120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组织乡(街道)宣传委员和教育系统书记、校长参加党校系统举办的中共十四大系列研讨班。开展“计生创达标,宣传要强化”系列活动,组织灯谜、宣传画、标语、计生好新闻、好广播等评比及知识竞赛。在全市举办的“计生宣传月”评比中,城厢区宣传画获二等奖一幅、三等奖两幅,并获组织奖。开展以“爱我八闽、兴我中华”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组织阵容庞大的“知我国情、爱我中华”夏令营活动;拍摄《这一片热土》电视专题片。在全省14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总评中,城厢区“三优示范街”、文明片区、市场管理等“窗口”建设受检项目夺得99分的优异成绩。举办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红太阳颂》歌手大奖赛。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共收缴非法刊物1315本,淫秽录音带、录像带200余盒,净化社会文化市场。是年,获奖的宣传作品有:区委宣传部撰写的《党教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克服思维滞后现象》在全市党员教育研讨会上获三等奖;《党的思想建设关键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参加省、市党建理论研讨会交流,获省级优秀奖、市级三等奖;制作投资指南——《文献名邦新姿),在市对外宣传品评比中获一等奖。全年共向省、市新闻媒体发稿203篇,党报党刊发行量居全省第二位,受到省报表彰。
  1994年,开展百部爱国主义题材影片放映工作,举办影评征文比赛,通过放映影视片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学雷锋”拥军便民系列活动。举办为“远南运动会献爱心”文艺晚会。组织莆田国际南少林武术节和妈祖国际旅游节文艺踩街及表演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区委党校为依托,先后举办学习《邓小平文选》培训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训班共5期,各基层举办各种形式的读书班50多期,全区受训党员干部近万人次。举办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理论研讨会,全区有10篇论文获奖。区委宣传部撰写的《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体系》、《新形势下基层宣传干部的心态情境与提高素质途径》参加全市交流,获市委宣传部信息调研一等奖。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向在公共汽车上勇斗歹徒的海军干部李建新、郭宗信,凤凰山派出所干警黄宗志三位英雄学习的热潮,广泛开展“学英雄,献爱心”系列活动。为庆祝城厢建区10周年,举办区庆文艺晚会及外商投资洽谈会,并拍摄《文献名邦展新姿》电视专题片,反映全区十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
  第九节 统战工作
  建区以来,区委统战部围绕以经济建设中心,调动各方面力量,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稳定社会及祖国和平统一服务。
  一、工作机构
  1984年7月,成立区委统战部,下设宗教事务科。同时成立区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同年9月,成立城郊乡和城厢镇党委统战工作办公室,负责乡(镇)的统战、宗教、侨务和对台等项工作。1991年9月,成立城厢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区委对台办合署办公)。同年11月,各村(居)委会、中学、学区和企事业单位共120个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及区直机关党委会都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统战委员,负责基层统战工作。
  二、落实统战政策
  1984年,区委统战部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76人件;销毁或清退“文化大革命”档案材料15人件;重新确认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16人,全部按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对待,并发给《起义投诚证书》,其中起义人员12人、投诚人员2人、既往不咎人员2人;为福建省文史馆馆员落实政策及解决定期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的人员3人;为黄埔军校出身的民主人士澄清历史间题和恢复政治名誉的27人,其中办理退休的5人;为恢复辛亥革命者遗属5户6人发放固定生活补助费;消除受株连家属子女影响的17人,其中为被错误处理人员安排工作的2人,退职改办退休的2人,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6人,恢复“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的7人;补发“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冤假错案被停、扣、减发工资的6人,计16719元;落实退还被查抄财物的117户2791件,原物散失部分作适当补偿的62户,折金额计12181元,补偿金银及其制品变价款差额的31户计13872元;落实退还和折价补偿“文化大革命”中被没收、挤占的私房8户计59.5间,其中退还的4户55.5间,折价补偿的4户4间,计3455元;退还宗教房产被占的寺、庵、堂43座,面积计39551平方米。
  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历史老案15人,其中给予平反纠正的6人,收回安排及转为干部的2人,给予定期生活补助的3人,退职改办退休的3人,复查纠正“四清”运动中错案的1人。落实解决受错误处理人员配偶子女到城镇落户的计4户11人;解决因错案影响造成工资偏低给予调升工资的96人,计调升103级;收回安排困难时期(1959~1961年)被精简下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6人。
  此外,区委统战部先后受理涉及统战工作的群众来信200多件,接待来访人员500多人次,及时予以答复和妥善处理。
  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区委统战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发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广交朋友,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做好同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合作共事的统战工作。
  多党合作1984~1994年,先后支持和帮助辖区内6个民主党派的组建工作,协助选举产生各民主党派的支部领导班子。选送一批民主党派、有关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到市(区)委党校学习培训。
  民主协商采取通报会、民主协商会、谈心活动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并建立季谈会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季度定期与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负贲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共商区政大事。
  参政议政协同区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教育局分别聘请9名特约监督员、4名特约检察员、4名特约审计员、6名特约教育督导员,计聘请23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四员”,发挥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他们参加有关部门对重大案件的调查以及税收、物价、党风廉政等情况的检查监督。协助区委、区政府的12个部门与区6个民主党派、3个团体建立对口联系。加强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有关团体的对口协商,做到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拓宽民主党派、有关团体知情出力、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他们的整体优势和效能,积极支持他们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
  建立联系制度为区委、区政府的13名党政领导干部推荐65名党外朋友名单,进行交友联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发扬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各界党外人士的优良传统,广交党外朋友,改进领导作风。
  推荐党外人士任职制定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人选100名,其中处级10名、科级50名。对于符合干部“四化”条件和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按照法定程序举荐到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在政协城厢区一至三届委员会中,党外人士安排担任委员的174人次、常委37人次、副主席7人次。政协莆田市一至三届委员会中,安排担任委员的56人次、常委14人次。安排为省政协委员的2人。在城厢区人大一至四届中,推选担任为人大代表283人次、常委12人次、副主任3人次。推选担任莆田市第一至三届人大代表36人次、常委2人次。推选担任省第七、八届人大代表5人次。推选担任区6个民主党派支部领导成员56人次、区工商联领导成员43人次、区侨联领导成员14人次、区海外联谊会领导成员11人次。在区一至四届人民政府中,举荐党外干部选举担任副区长2人次、科级领导29人次。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视察、研究和开展各项咨询服务等活动。
  四、海外联谊
  接待社团城厢区旅居海外的“三胞”(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有11274人,其中华侨9044人、港澳同胞1108人、台湾同胞1122人,“三胞”眷属近2万人。区委统战部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根据侨情特点,利用地理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海外统战工作。建区以来,累计接待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著名华侨、社团负责人和各种回乡团队成员及探亲访友、寻根问祖、旅游观光、商务考察、经贸洽谈、投资兴业的海外“三胞”近1万人次,接待较大型的社团10多个。与政协、侨办、台办、外经、侨联和党派团体共同协作,协助区委、区政府精心组织龙年中秋“三胞”联谊会、妈祖羽化千年纪念活动、“陈丞相(陈文龙)旧居”落成典礼、梅峰寺佛像开光庆典、马来西来兴安总会青年考察团、“林龙江纪念馆”落成庆典、建市、建区10周年及龙眼节、荔枝节、南少林武术节等十多次大型的外事接待活动。
  组织团组出访建区以来,先后组织20多个团组,100多人次,出访新加坡、马来西、印尼、泰国和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广泛接触旅外乡亲,拜会当地社会贤达,密切同新加坡兴安会馆、马来西来兴安会馆、印尼九鲤洞、泰国福建会馆、香港莆田同乡会、澳门莆田同乡会等20多个海外同乡社团的交往与联系,广交新老朋友,增进乡情乡谊。
  开展对外宣传充分发挥城厢区文化发达、名人荟萃的优势,借助海内外新闻媒介,大力开展对外宣传联谊活动。1984~1994年,全区共组织各界人士采写反映城厢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乡面貌、人民生活、社会风尚、风光名胜、风土人情、民情风俗、亲人来往及亲人信息等内容的通讯报道,向国内外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发稿1200多篇,其中被国内各种报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800多篇,被海外各种报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100多篇。通过各种渠道向台湾和海外输送反映家乡新貌、地方戏曲、专题风光图片及专题采访录像带200多盒、录音带300多盒,寄送《莆田乡讯》、《妈祖故乡》、《兴化揽胜》、《城厢投资指南》、唐诗集句《抗倭集》、《沧桑集》、《海峡和平合一家》和画册《文献名邦新姿》、《城厢区建区十周年纪念画册》等书刊、画页、图片等对外宣传品6万多册,并在元旦、春节期间向旅外乡亲寄赠贺卡3000多封,收到良好的效果。1993年5月和1994年8月,区委统战部被省委统战部评为全省统战宣传先进单位。
  落实侨务、对台政策落实侨务、对台政策,平反冤假错案6件;安置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的归侨、侨眷职工11人;为因台湾关系受影响的22人台属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落实安置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58人;退还土改时被错没收、征收的侨房产权和使用权的侨户14户,面积3930平方米,计拨补偿款12万元;征用土地2亩,解决27户原分房户搬迁用地,深受侨胞、侨眷赞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增强全社会的侨务法制意识。帮助办理“三胞”及其眷属解决各类涉外纠纷40多起,安排归侨、侨眷子女就业35人,出国升学、留学45人,出境探亲、定居33人,工作调动、招工、分配20人次,解决夫妻两地分居5人,“农转非”3人,解决住房困难5户,常年救济归侨、侨眷贫困户15户,发放生活救济和生产补助费4万多元。支持侨、台眷属参政议政,建区以来,先后被推选担任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09人次,为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争取侨心发挥积极的作用。
  引资兴办公益事业在全区统战系统中广泛开展“结交一批朋友,引进一个项目,提供一条信息,办好一件好事、实事”的“四个一”活动,在“宣传、联谊、服务、引进”八个字上下功夫,以亲情、友情、乡情为纽带,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介绍家乡情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投资项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信息,当好参谋。积极为海外“三胞”、外商来城厢区投资兴业和捐办公益事业牵线搭桥。建区十年来,全区引进外资开发蔡诧综合加工区、华兴开发区、信辉开发区、宝胜开发区等十多个建设项目,批准兴办“三资”企业95家,利用外资达66486万元(人民币,下同),外派劳务人员逾千人,出口交货总值2.6亿元,“三资”企业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同时,海外“三胞”还热心捐资3000多万元,兴办教育、卫生、文化、交通、水电和开发建设风景旅游区等公益事业。
  五、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区委统战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配合组织、人事、科委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评聘工作。至1994年,全区有各类专业知识分子2076人,具有高、中级职务500人,其中非党知识分子338人,占总数的67.6%。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复查纠正历史老案11人;恢复“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期间的工教龄连续计算问题的7人;补发被停、扣发工资的5人,金额计14437元;解决因错案影响造成工资偏低符合调资人员的96人,调升工资计103级;退还129户知识分子被查抄的财物,其中部分因原物散失共补偿2万多元;退还被挤占的私房3户53间,适当补偿房屋被拆除的3户7间,价款3920元;解决受错误处理人员的配偶子女符合城镇落户的知识分子家属3户9人。
  全区及时研究解决知识分子住房、医疗、“农转非”、两地分居和子女就业等实际问题,为91户住房困难户提供廉价住房或帮助集资建房91套;1993~1994年,区政府共拨款18.7万元,解决教师医药费报销问题;1994年,区政府拨出专款为全区1500多位中小学教师体检;办理知识分子“农转非”78户89人;解决知识分子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190人;解决知识分子子女就业的80人。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考察、培养、举荐和安排工作。1984~1989年,全区发展中共党员347人,其中知识分子101人,占29%;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基层支部发展党外优秀知识分子加入民主党派组织。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推荐安排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9人。举荐符合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德才兼备的党外知识分子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共提拔为副科级49人、正科级31人、副处级5人。协助区委、区政府建立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交友联系制度,确定50名重点联系对象,由区委、区政府13名党员领导干部每位固定重点联系4~5名高、中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同他们交朋友,沟通思想,了解情况,增进友谊。
  六、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1984年,按照党的政策,对原工商业者进行复查甄别,重新确认其中175名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为劳动者,并向他们颁发通知书;收回60年代被精简下放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勒令回去的工商界人员68人,并补发给工资或生活补助费。
  建立工商联(商会)组织机构。1992年上半年,成立城厢区工商联(商会)筹备小组。1994年11月,正式成立区工商联(商会)组织,两乡、两个街道办事处亦同时成立基层工商联(商会)分会,并在全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三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中发展新会员。至1994年底,全区共发展个体私营企业4997户,从业人员11081人;“三资”企业94家,发展团体会员、企业会员、个体会员共283名。
  贯彻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界代表人士“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协助区委做好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者中的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政治上的统一战线关系。
  创办《城厢商会》刊物,对商会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内外形势教育。支持工商联创办荔融城市信用社和城厢区商会经济贸易中心两个自办企业,并建立经济互助基金会。
  在非公有制经济界中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团结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先后推荐安排有影响的代表人士担任政协城厢区一至三届副主席4人次、常委9人次、委员56人次。推荐安排担任市政协常委6人次、委员21人次;省政协委员2人次。在区人大一至四届中,推选担任副主任1人、常委7人次、人大代表33人次。推选担任市人大一至三届常委1人、代表14人次;省人大代表2人。在区侨联一、二届委员会中,推举名誉主席4人、顾问5人、副主席3人、常委9人次、委员23人次。区工商联执委会中,推举名誉主席1人、顾问7人、主委1人、副主委16人、常委22人、执行委员51人。
  七、宗教界统战工作
  区境内现有佛教寺院庵堂72座,有佛教僧、尼、居士600多人,天主教徒700多人,基督教徒4300多人,“三一教”和“妈祖”信徒2万余人。
  落实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退还“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用的寺、庵、堂43座,计39551平方米;妥善解决宗教房产政策中历史遗留问题,使72座寺、庵和3座教堂先后恢复正常宗教活动;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在旧城改造、成片开发和福厦路拓改中出现的宗教房产纠纷问题,做好城厢天主堂、成通寺、锦亭寺、金刚寺、白云岩寺、水月庵等寺、庵、堂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保护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1993年10月,成立城厢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领导小组,做好全区第一批12座寺庵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颁证工作,开展第二批全区52座寺庵宗教活动场所的普查、登记和颁证前的准备工作,区委、区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
  支持本区宗教界开展同国际宗教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做好对海外侨僧和国际宗教界人士的宣传联谊接待工作,为家乡建设作贡献。建区十年来,海外侨僧及国际宗教界友好人士共捐资近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修建祖寺及兴办家乡教育、文化、卫生、交通事业,支援社会救灾,支持残疾人事业和建设风景游览区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荐当选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0人次;推荐担任各级政协委员16人次,巩固和扩大中共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1984年以来,区委统战部多次受到省、市统战和宗教部门的表扬。1993年11月,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统战委员林河清被国务院宗教局授予“全国基层宗教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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