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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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商登记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城厢区工商登记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企业登记、监督检查等。
关键词: 城厢区 工商行政 工商登记

内容

一、企业登记
  1951年,根据福建省《工商企业登记暂行办法(草案)》的规定,境内城厢镇开展第一次工商业普查登记。1956年,在私营工商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企业大多转为公私合营企业和国营企业;小商贩纳入集体的合作组织,以国营企业居主导地位。“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登记工作停顿。
  1980年,境内开展工业普查登记。1982年,贯彻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对工商企业进行第三次全面登记。是年起,登记工作转入经常化,并结合检查监督管理。
  1984年6月后,对区内企业登记简化审批手续,同时放宽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企业在具备生产条件和经济能力情况下,准许一业为主兼营他业。是年,全区已登记、发证照的企业有559户,其中全民和集体企业11户,个体工商户548户。
  1985年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个体工商业迅速发展。至1993年,全区个体工商户达3326户,为建区时548户的6.1倍。个体工商行业由原有的商业、手工业、饮食业、修理业等传统行业发展为工业、商业、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多种行业。
  1985~1994年,工商行政部门每年均开展企业登记,并进行年检贴花工作。至1994年底,全区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计754户,从业人员12466人,资金24589万元。其中:全民企业82户,从业人员1945人,资金2806万元;集体企业672户,从业人员10521人,资金21783万元;个体工商户4171户,从业人员9215人,资金3435万元;“三资”企业114家,从业人员8001人,资金21015万美元;私营企业40家,从业人员524人。
  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工商行政部门组织力量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不法商贩;对度量衡进行经常性检查,查处短斤少两、掺假、销售伪劣商品的非法行为,加强对私营商业经营的检查监督。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重点监督和查处经营者抢购、套购统购统销物资和违法经商;在商业中推行良好服务公约,设立顾客意见簿,接受群众监督;整顿集体合作商业,端正经营作风。对外出采购物资的商贩,由市管部门发给采购许可证,对弄虚作假行为课以经济处罚。“文化大革命”时期,监督检查无法正常执行。
  1978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全民、集体、个体、联营等多种经济类型的企业蓬勃发展,工商行政部门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1984年建区后,对各类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个体工商户出租、涂改、伪造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除批评教育,责其改正外,还处以罚款。对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商户,没收其商品,有的课以经济处罚,1985~1994年共罚款301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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