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价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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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物价监督检查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城厢区1953年起,境内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县财委和计委负责审批监督,工商科负责市场管理。1963年,城厢物价工作由县物价委员会统一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基本冻结。1978年后,境内物价管理由审定零售价、批发价为主,逐步转向以市场物价监督检查为重点。1989年后,全区每年均开展物价大检查。
关键词: 城厢区 物价管理 监督检查

内容

1953年起,境内对粮食、油料、食糖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价格,农产品购销及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的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县财委和计委负责审批监督,县工商科负责市场管理。1963年,城厢物价工作由县物价委员会统一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管理机构瘫痪,物价基本冻结。1978年后,境内物价管理由审定零售价、批发价为主,逐步转向以市场物价监督检查为重点。1985年,城厢区计划委员会兼管物价工作。是年,在全区国营、集体和个体的零售企业门市部、商店中,使用统一印制的商品标价签,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群众检查监督。1988年,区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通知》和省政府制定的“六O控价工程”,对55种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必需品和5种收费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制止市场乱涨价,以平抑物价。1989年,城厢区物价委员会成立后,全面加强物价管理。是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由1988年的125.6%下降至119.1%。1990年,其价格指数又比1989年回落16.6个百分点。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实行管理,为区内105家行政事业单位核发《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核批收费项目471个。并对农业生产资料、食糖、食盐、水电及石油产品等国家定价及指导价商品和市场调节价商品实行最高限价。1989年后,全区每年均开展物价大检查。1990~1994年,组织审计、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检人员共2578人次,检查工商户15314户次,查出违价案件1086件,收缴罚没款3.48万元。1994年,物价增幅出现居高不下的情况,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控制在10.5%的最低限度。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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