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代理其他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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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8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代理其他债券
分类号: F810.5
页数: 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7年,境内金融银行机构代理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及特种国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对单位发行,个人购买的年利率10.5%,到期一次性偿本还息。国家建设债券主要向城乡居民、金融机构发售,年利率9.5%。财政债券由市人民银行机构向各专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发售,年利率变化多次。特种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变化多次。
关键词: 莆田市 城厢区 代理公债

内容

1987年,境内金融银行机构代理其他债券主要有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及特种国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于1987年发行,对单位发行由市人行组织各专业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认购时由开户银行签发放款单位;对个人发行由市建设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期限均为3年,单位购买的年利率6%,个人购买的年利率10.5%,到期一次性偿本还息。国家建设债券及财政债券于1988年开始发行。国家建设债券主要向城乡居民、基金会组织及金融机构发售,面额有100元、500元、10000元等3种,期限2年,年利率9.5%,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财政债券由市人民银行机构向各专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发售,年利率分别为:1988年2年期8%,5年期7.5%;1990年5年期改为10%;1991年5年期改为9%。特种国债于1989年由市人民银行负责发行,其期限5年,年利率为:1989年和1990年14%;1991年改为9%。发行对象主要有经济条件较好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外资金和税后留利、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管理机构、待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部门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机构。1990年,单位购买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及2年期财政债券均转换为特种国债券,期限5年,年利率8%,到期分段计息。1994年,省闽发证券公司莆田营业部为市内企业代理发行短期融资券1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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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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