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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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其他存款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2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城厢区其他存款的情况。其中包括外币存款、信托存款、邮政储蓄等。
关键词: 城厢区 居民 其他存款

内容

一、外币存款
  1980年,境内开始办理外币存款。1983年1月,开办甲、乙两种外币存款。1984年7月,增办丙种外币存款。甲种外币存款吸收境内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外币或外汇的对公存款业务,现存款币别有美元、英镑、港币、马克和日元5种。乙种外币存款吸收个人国外客户对私外币存款,分别开立外汇户或钞账户,现存款币别有美元、港币、英镑、马克、日元5种,分定期、活期存款两类。丙种外币存款吸收个人国内客户对私外币存款,现存款币别有美元、英镑、马克、日元、港币、法郎6种,其他币别可由存户自由兑换上述6种外币之一种币别存储。分定期、活期两类,定期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元以上等值外币,活期起存金额为人民币150元以上等值外币。1991年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兴业银行在城厢境内的市级分支机构均增办外币存款业务。迄1991年底,市级银行有外币存款余额1572.39万美元。
  二、信托存款
  1984年1月,莆田市信托投资公司开始办理信托存款。同年9月,该业务移交莆田市工商银行办理。其后,各市级专业银行相继成立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代理、租赁等存款业务。1984年,信托存款达358万元。1985年,信托存款业务市场整顿,委托存款的资金来源,主要吸收委托、代理的款项以及企事业单位有权自主动用的资金和个人长期闲置资金。财政性存款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基金,信托部门不得吸收。1985年,境内各市级专业银行信托公司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允许金融信托机构吸收下列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资金:企业主管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资金;劳动保险机构的劳保基金;科研单位的科研基金;各种学会、基金会一年期(含一年期)以上的信托存款。1988年,境内信托存款余额达2174万元。1989年,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精神,各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相继停办,信托存款业务并入银行内有关职能科股办理。
  三、邮政储蓄
  民国10年(1921年)1月,兴化邮局(址城厢)开办邮政储蓄,主要吸收个人小额存款,先后开设“存簿储金”、“定期储金”及“支票储金”等储蓄业务。民国21年12月,境内邮政储蓄改由邮政储金汇业局莆田支局办理,主要开办小顿储金、特种通知储金和乡镇公益储金等业务。民国35年,增办银行礼券业务。民国38年,上述邮政储蓄停办。
  1986年9月,莆田市邮电局(址在城厢)复办邮政储蓄业务,属代办性质。邮储种类有活期、定期、零存整取、定活两便、存本取息等。1987年7月,发行有奖定期定额储蓄,发行总额50万元。是年,邮政储蓄余额达265万元。1990年,境内邮政储蓄余额达844.5万元。1990年后,增设城厢衙后邮政储蓄点及文献邮政储蓄点,邮政储蓄改代办性质为储户自办储蓄存款。迄1994年,境内邮政储蓄存款达1200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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