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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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纸币
分类号: F820.2
页数: 2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城厢境内自南宋年间开始流通纸币,元明清时期与金属币混合流通。民国时期,各银行自发行纸币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止外币流通并发行人民币为主币,辅币有角和分。1987年后,流通的纸币有人民币6种面额和3种辅币。
关键词: 城厢区 货币 纸币

内容

城厢境内有纸币流通始于南宋年间。纸币称会子,面额分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贯4种,与金属币混合流通。元代,流通纸币有“中统元宝交钞”、“至元通行宝钞”、“至大银钞”等,面额有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一贯、二贯等,仍与金属币同时流通市面。明代初年,推行钞法,以纸币为主,钱钞并用。市面上流通的多为“大明通行宝钞”,大面额有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贯等6种,小面额有十文、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五十文5种。清咸丰七年(1857年)后,市面上流通纸币主要有“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户部官票面值为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5种,以银两为本位兑换。大清宝钞面值分为二百五十文、五百文、一千文、一千五百文、二千文、五千文、十千文、五十千文、百千文9种,以铜钱为本位兑换。宣统年间,流通银两票、银元票、制钱票,均由大清银行福州分行印制,属兑换券,亦称台伏票。银两票面额有一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二百两5种,银元票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5种,制钱票面额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5种。
  民国初,流通有中国银行发行的兑换券,票值有一元、五元、十元3种,以银元为本位兑现,其红底的十元券俗称“红鸡公”,其黑底的五元券俗称“黑鸡公”。民国13年(1924年)后,境内角票局、汇兑局及地方银行多自发行纸币上市流通。主要有亦生、荣兴、厦兴、兴安、慎昌等角票局和东兴、久大、源有等汇兑局及莆田实业银行、莆仙农工银行等家。其纸币面额多为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五元等种。民国24年,实行“法币政策”,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定货币,简称法币,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3种。次年,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同年,增加中央银行发行的“关金券”,专供缴纳关税使用的纸币。该币以海关金为单位,称“海关金单位兑换券”。民国37年,鉴于法币、关金券贬值,国民政府再次改革币制,废止法币,发行金圆券,以金圆券一元折合法币300万元。金圆券面值初为一千元、二千元、五千元3种,旋即增至一万元、五万元、一百万元大面额金圆券。至民国38年初,金圆券再度贬值,物价飞涨,金圆券、法币多被商民拒用。同年5月,莆田县银行奉令发行食米流通券,面额有半市斤、一市斤、二市斤、五市斤、十市斤5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止外币、金银在市场上流通和买卖,废除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惟一合法的货币。以元为单位,从元起为主币,元以下为辅币,辅币为“角”和“分”,取十进位,10分为1角,10角为1元。1949年8月26日,城厢市面流通人民币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6种。另有由莆田县人民银行、涵江人民银行、仙游县人民银行发行的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人民币在城厢境内流通。1950年1月,增五千元、一万元券人民币流通。1953年,增五万元券人民币流通。1955年3月1日,上述面额人民币停止流通并全部收回,改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的人民币。主币面额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4种,辅币面额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6种。1964年,三元面额币停止流通。其后,增十元面额币。1987年,增五十元券人民币流通。1988年,增一百元券人民币流通。至1994年,城厢区境内流通的纸币有人民币主币面额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6种,辅币面额一角、二角、五角3种。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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