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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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3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管理
分类号: F712
页数: 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厢区在明清时期就有商业管理机构,民国期间有社会科、民政科管理商业。1949年10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1956年撤销成立商业局。1984年城厢建区后,区财委行使商业管理职能,1988年成立区商业局。同时,境内还有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等机构。
关键词: 城厢区 商业经贸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国内商业管理
  一、管理机构
  明清时期,境内就出现由同行业经营者自发组织的同业公会,负贲协调本行业内及与其他行业之间的经营业务和商务纠纷。民国期间,莆仙两县设社会科、民政科,通过商会及下属的各行业同业公会管理社会商业。
  1949年10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作为管理工商企业的行政机构。1956年,为适应对私改造和商业迅速发展的需要,撤销工商科,成立商业局。1957年,商业行政机构又分设为商业局和服务局,商业局分管经营工业品的商业,服务局分管经营副食品的商业。1961~1965年,商业局主要是贯彻“八字”方针,落实调整商业若干政策,组织开展改善经营管理及一系列红旗竞赛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受到冲击。后期,军代表、工人宣传队进驻商业部门监督管理商业。
  1976年以后,商业行政部门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应”的总方针,整顿商业,组织开展以“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1979年以后,主要图绕商业改革开展工作。
  1984年,城厢建区之后,境内大部分商业系统归莆田县商业局管辖,市属单位归市商业局管辖。区设财政贸易委员会,为商业系统的行政管理部门。1988年,成立区商业局,与区财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后商业局又改为企业管理,撤并为商业总公司。
  二、计划管理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境内商业几乎全由私营包揽,商品流通由市场自由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的商业开始纳入莆田县商业局计划管理。商品流转的购、销、运、储和批发、零售、价格、利润等环节都进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由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与生产相对滞后的矛盾,市场供应偏紧,棉、布、鱼、肉、糖、火柴、肥皂、煤油等生活必需品凭票限量供应。这种计划性管理在当时对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基本需求和稳定市场起了积极的作用,一直延续到70年代。80年代以后,执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减少计划商品的数量,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商品购销政策。1984~1985年,全面取消工业品统购包销和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价格政策进一步放开,对生产资料实行价格“双轨制”。1986年后,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租赁制,放开经营,逐步形成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商业经营新格局。
  三、财务管理
  1950年,福州贸易公司在莆田县设立营业处,商业财务管理实行大回笼的贸易金库制,县人民银行代理贸易金库,营业的现金收入均须于当日就地交贸易金库,由贸易部统收统支。1953~1979年,商业的财务管理统一由莆田县商业局负责。1983年起,国营商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把企业上缴利润的形式改为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1984年10月起,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并将利税并存过渡到完全用税收形式固定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直接与财政、税务部门挂钩。
  建区之后,区财委行使区属商业企业的管理职能,协调财政、税务部门与各商业企业之间的关系,初步形成一套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商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
  1949年前,未设对外贸易的专门管理机构。1949年后,境内建立对外贸易专职机构,开展对外贸易活动。
  1985年4月,莆田市城厢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正式成立,专门管理境内的对外经贸。同年9月,城厢区来料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成立,其主要业务是办理签约、报批、报关手续,培训人员、介绍来料加工、提供经济信息等。
  1988年1月,国务院批准莆田市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区人民政府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程序逐渐规范化,并在行政上对“三资”企业进行管理。批准立项(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计委、外经贸委、经委部门联合主办,审批环境评价报告由环保局主办,批准合同、章程及核发批准证书由外经贸委主办,申报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由工商行政部门主办,设计审批由建委部门主办,用地审批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主办,工程竣工验收由建委主办,从而形成“三资”企业管理“一条龙”体制。
  1989年12月,莆田市城厢区国际技术合作公司成立。公司宗旨是通过在国外及港澳地区承包建筑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合作以及举办合营企业等方式,进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1993~1994年,莆田市城厢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成立,公司专门为“三资”企业提供从编写协议书、合同书、立项报告、可行性报告、企业章程、办理报批手续直至领回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综合服务。并协助外商办理“三资”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帮助
  解决“三资”企业与有关部门所发生纠纷的仲裁,为“三资”企业进行“出口创汇型”或“技术先进型”企业的推荐和初步评定工作,以及“三资”企业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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