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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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百货
分类号: F717.5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厢区百货行业的发展历程。清朝末期,百货由南北杂货铺发展而成,民国初期已有7家较大的百货店。50年代初,市场上的百货商品零售以私营为主,后国营商业开始经营批发。70年代后,个体百货商业开始发展,并在城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关键词: 城厢区 商业经贸 商品购销 百货

内容

清朝末期,百货行业由南北杂货铺发展而成。其商品多为布庄兼营。民国初期,境内就有较大的百货店7家,是仅次于纱布、京果的主要行业之一。因百货店经营的商品多为从上海、苏州和广州进来,所以又被群众称为“苏广店”。其主要商品有手电筒、胶鞋、热水瓶、面盆、牙杯、被单、汗衫、毛巾、牛骨梳、牙刷、牙粉、剪刀、火柴等。除坐商经营外,还有挑“花担”走村串户的小商贩。
  50年代初期,市场上的百货商品零售仍以私营为主。1950年,国营商业开始经营火柴、肥皂、口杯、搪瓷面盆、鞋类等日用百货的批发。1952年,境内设中百莆田县公司,初期经营百货、纱布,以后陆续增加针纺织品、文化用品、大小百货、五交化等类商品。国营百货公司按国家调拨计划,从福州二级站进货。1955年后,百货系统增设零售网点,进一步扩大日用工业品经营,从原来的1000余种小百货商品扩大至被单、毛线、棉毛衫裤、卫生衫裤、热水瓶、自行车、缝纫机、各种鞋帽、妇女装饰品、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等近5000种。1958年,撤销县中百公司,业务归并县商业局工业品经理部。1961年,工业品经理部又改为百货公司,经营百货的批发业务,以及百货、针纺、五交化、糖烟酒副食品的零售业务。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对肥皂、木纱团、火柴、电池、鞋类等数十种计划商品采取凭票限量供应。1962年以后,经济形势好转,商品供应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大小百货的多数商品开始敞开供应,但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日用百货商品又恢复凭票限量或控制供应。
  1976年以后,逐步取消各种票证。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百货商品供应充裕,居民消费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个体百货商业也开始在城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小五金、小百货及鞋类摊点比比皆是。
  莆田建市以后,境内为市、县、区的所在地,百货批发及零售网点除市、县所属之外,至1994年全区有75个百货批发网点,2117个零售网点,营业额达5169万元。个体、私营的百货商店、批发店遍布境内各地。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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