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批发网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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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2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批发网点
分类号: F713.58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厢区境内批发网点的发展历程。1950年以前,境内的商业批发为私人资本所经营,设有“商行”、“商庄”、“货栈”等商业批发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的商业批发由私营逐渐转向国营,开始经营重要产品的批发业务。1958年,私商全部转为国营,商业批发由国营商业承担。建区初期,批发业务仍由莆田县各批发公司统一安排,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体商业批发得到蓬勃发展。至1994年,全区有批发网点71家,批发业务覆盖本区农村及莆田县的沿海乡镇。
关键词: 城厢区 商业经贸 网点 批发网点

内容

1950年以前,境内的商业批发为私人资本所经营,设有“商行”、“商庄”、“货栈”等商业批发机构,其中少数是专营批发,多数为批零兼营。批销层次上,有些是直接与生产者联系的第一手批发,兴化的桂圆干、荔枝干、赤砂糖和食用油、土烟等土特产品的就地采购与外运,批售就是一手批发业务;而经营外地工业品、副食品、医药等商品的批发商,其多数是通过代理商人转手的二批乃至三批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的商业批发由私营逐渐转向国营。1950年,境内设置莆田县国营贸易营业处,开始经营棉布、棉纱、棉花、粮食、食油、食盐、化肥、豆饼、鲜蛋、卷烟、酒、水产品、日用百货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的批发业务。1952年后,设立国营百货、粮食、土产等专业化公司的批发部。其货源多由福州、厦门、泉州的二级站调入,批售对象为国营零售商店和小商小贩。1958年,私商全部转为国营,商业批发由国营商业承担。莆田县商业局下设工业品、副食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理部,开展三级批发业务。1962年以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间题的决定》,比较注意面向农村,组织工业品下乡,积极扶持供销社的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商业批发机构大撤并,管理混乱,批发市场萎缩。1978年以后,商品生产大发展,国家逐步放宽政策,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调整为以国营为主体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批发市场。
  建区初期,由于本区商业机构不够完善,商品批发供应仍由莆田县各批发公司统一安排。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个体商业批发得到蓬勃发展,境内出现天九湾粮食、蔬菜批发市场,南门干鲜果批发市场和下十字街百货批发网点。至1994年,全区有批发网点71家。批发业务覆盖本区农村及莆田县的沿海乡镇。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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