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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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25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前,城厢区内无房产管理机构,公产由使用单位管理,民房由使用者自行管理。50年代,人民政府接收国民党政府公房作为公产管理,部分房产留作公房由政府财政部门管理,1968年移交县房管所管理。1990年起,市区单位、居民使用国有土地的房产由城厢区土地管理局进行丈量登记发证,1992年起移交市房产管理处统一管理。
关键词: 城厢区 城乡建设 房地产管理 房产管理

内容

1949年前,区内未有房产管理机构。县衙、乡(镇)公所等属地方资金投建的公产由使用单位管理;寺庙、祠堂、会馆等属群众集资兴建的公产由使用者自行管理。
  50年代,原属国民党政府的公房由人民政府接收作为公产管理;按照土改政策没收和征收的房产由政府无偿分给无房、缺房的居民、农民户居住,小部分留作公房,由政府财政部门管理,1968年移交县房管所管理;属于民房的按土改时土地证登记的房主由使用户管理。税务部门对城镇居民实行交纳房产税管理制度。
  1990年起,城厢区土地管理局对市区单位、居民使用国有土地的房产进行丈量登记发证,1992年起移交市房产管理处统一管理。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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