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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人口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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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199
颗粒名称:
第三篇 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22
摘要:
本篇记述了城厢区人口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人口规模、人口变动、人口构成、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
关键词:
莆田市
城厢区
人口发展
内容
新石器时代,城厢境内就有人类活动。据考古发现,战国时期,境内下郑、木兰、西庚、石室岩、西岩寺等地已聚居闽越族先民,过着农耕渔猎的生活。秦汉以后,中原人民因避战乱大批南迁,有的进入区境内定居。随着汉人南移、通婚,逐步融合成为境内主要人口。
民国时期,民众生活困苦,自然灾害频繁,战乱不断,卫生条件极差,瘟疫流行,境内人口大量外流,增长缓慢。民国36年(1947年),境内总人口4997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迅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日趋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有所提高,人口的素质、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60年代始,为控制人口增长过快,人民政府推行计划生育。80年代后,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使人口过速增长得到初步控制。建区后,由于城厢人口基数大,每年增加的绝对数亦相当大,加上外来人口增多,人口消长仍呈增加趋势。至1994年,全区人口增至152759人。
第一章 人口规模
第一节 人口总量
陈光大二年(568年)莆田置县时起,治所一直在城厢,这里农业开发较早,商贸繁盛,人口增长较快。宋、明时期,城厢为莆田政治文化中心,教育发达,交通相对便利,人口更加集中。清代,城厢辖四厢、20街、3市、58巷、2堤、18村,总人口3万多人。
民国36年(1947年)7月,城厢(含郊区)共有人口49978人,占当时莆田县人口总数的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日益改善,人口逐年增多。1964年6月,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境内总人口为8290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生育失控,加上60年代初赴闽北的移民大量迁回原籍,使人口总量逐年迅速增大,1976年,境内人口总量达10128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特别是1984年建区后,经济迅速发展,干部、职工队伍迅速壮大,外地来城厢经商办企业者越来越多,人口总量持续增长。1990年7月,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境内总人口为146427人,比1982年7月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增加35537人。至1994年,全区共有住户37975户,人口152759人,比1978年净增49029人。
第二节 人口分布与密度
一、分布
唐以后,随着莆田南北洋的开发和宋太平兴国初年军治由山区移至城厢,人口多由山区、半山区向物产丰富、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集镇中心转移,由农村向集镇聚集。民国时期境内人口主要散居在城厢镇、延东乡、延寿乡、南霖乡、镇洋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镇人口主要分布在城内文献、长寿、元妙3个街道。太平、凤山、英龙、梅峰等街道则为农、居民交叉混住区;镇海、南门、拱辰、安龙4个乡和一区管辖的18个乡则为农村人口居住区。1970年,境内总人口为88987人,其中面积4平方公里的城厢镇(现荔城街道)人口为19971人,占总人口的22.44%;而占地面积75平方公里的城郊公社(现为城南、城郊2乡和凤凰山街道)人口为69016人,只占总人口的77.56%。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境内总人口为110890人,其中城镇人口31169人,占总人口的28.11%;城郊人口79721人,占总人口的71.89%。
1984年建区后,城厢经济发展迅速,大力开发新区,大规模进行旧城改造。1990年,境内区域调整,市区面积扩大,城镇人口随着大量增加。当年7月,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境内总人口达146427人,其中荔城街道(含所在市、县、区机关及部队等单位)人口48993人,与1970年相比,增长29022人,增长率为145%;城郊乡人口89893人,与1970年相比,增长20877人,增长率为30.24%。1994年,全区总人口为152759人,其中荔城街道人口43644人,凤凰山街道人口22327人,两个街道合计人口65971人,城镇居民人口比1970年增长3.3倍。同年底,全区农业人口80091人,非农业人口72668人。城镇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有梅峰、英龙、太平、南门4个居委会;农村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有张镇、七步、南郊、畅林4个村委会,在3000人以上的有西洙、濠浦、莘郊、拱辰、龙桥、霞林6个村委会。
二、密度
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移兴化军治于莆田县城后(城厢先后为军、路、府、县治所在地),因生产、生活条件和交通环境较为优越,先民大量聚居,人口密度一直较高。民国32年(1943年)8月,境内(城厢镇、熙宁乡、延寿乡)每平方公里居住户数密度为87.01户,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913.24人,仅次于涵江地区,比当时莆田县人口平均密度高1.87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厢为莆田县工业、商贸、交通的中心,人口居住更为密集。1965年,境内每平方公里居住户数为199.95户,人口密度为1117.97人。1978年,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378.19人。1990年,人口密度增加至1853.51人,为当时全国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18人)的15.71倍,全省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48人)的7.48倍,为莆田市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94人)的2.30倍。
1994年,全区平均人口密度达1934人,为全省人口密度较高的县区之一。城镇人口居住更为密集。同年,荔城街道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超万人(10911人),凤凰山街道为2435人。第二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自然变动
宋代,城厢就是县城附郭,为全县政治中心、商贸集镇,教育发达,人口一度增长较快。但在宋末,城厢遭屠城惨祸,死亡3万多人。明嘉靖年间(1555~1562年),寇多次劫犯莆田城,城厢百姓遭殃。倭患后,疫病蔓延,死亡甚多,人口锐减。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境内瘟疫流行,其中肺鼠疫患者甚多,病者百不存一,灭门绝户者不少,死亡率达到83.83%。
民国时期,因自然灾害、苛捐杂税、抓夫抽壮丁、瘟疫等原因,人口增长极为缓慢。民国16年(1927年),霍乱流行,境内3日死亡百余人。民国18年,鼠疫大流行,城郊七步郊东村仅有800多人口,染鼠疫死亡308人。民国29年中秋节,因染霍乱,城内一天内死亡104人,导致棺材脱销。民国33年后,人口逐年递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日益改善,人口逐年增长。50~70年代中期,人口出生率增高,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一直呈增长趋势。人口自然增长率在15‰~22‰高位徘徊,每年净增人口均在1600人以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严格实施计划生育,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1980~1989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均在10‰以下。1990~1991年,因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跟不上,人口自然增长率一度回升。1992年始,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实施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1992~1994年,境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第二节 机械变动
一、迁入
秦汉以前,境内为闽越族人聚居。隋唐之后,中原汉族因避兵乱,多次大批南迁入闽,有的迁入境内定居,成为城厢籍主要姓氏的始祖。明清时期,因地理环境、商贸集市的优越条件,迁入境内有为官致仕的,有经商的,有屯田的,有遭贬官的,有鼎革后留寓等迁居城厢的,也有杀贼有功承袭或从军累升后落户境内的,还有在官府为仆随官员入县府后定居莆城的。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实行“迁界”,将离海岸30里内的地区划为“界外”,勒令“界外”居民限期迁入境内定居,导致城厢人口迅速增长。
民国38年(1949年)8月,莆田解放,南南下来的干部、分配来莆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来莆经商人员及个别南下干部家属也因工作就业而迁入荔城。60~70年代,印度尼西亚、越南部分侨胞因受居住国排华影响,回国后迁入境内。在这期间,由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被精简下放人员也迁回城厢定居,使城厢人口逐年增长。
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对来城厢投资兴业、经营商贸、购房定居者适当放宽迁入条件,1984年,省外迁入628人,省内迁入1321人,市内迁入1878人。至1990年6月,外来人口迁入境内达22380人,其中工作调动3293人,分配录用1128人,务工经商4051人,学习培训2882人,投亲靠友674人,退休退职258人,随迁家属7605人,婚娶1636人,其他原因迁入853人。侨务政策落实后,在东南亚一些华侨、华人因年老思乡或回莆办企业等迁入境内定居4804人。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人住城厢,户口待定”者共有2011人(男952人,女1059人)。1994年,省外迁入464人,省内迁入1813人,市内迁入2733人。
二、迁出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前,城厢有一些“游商海贾”“牟利于他郡外蕃”。明初,阔口玉湖陈氏的十二世孙陈康出海往日本定居;英龙东里巷进士黄乾亨出任满刺加(今马来西亚马六甲)副使,带伯弟乾刚同往就职;清乾隆九年(1744年),后龙坡宋新恩后裔宋来高,率兄弟12家赴台开发定居,在北路淡防厅桃涧堡广兴庄开基。民国期间,境内居民前往东南亚各国谋生和当科教人员11446人。解放前夕,往台湾谋生、读书、当警察及随溃军撤退往台湾定居的有112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解决城厢人多地少就业难的矛盾,每年均有大量的居民因考上大中专院校、参军、外出经商或工作而迁出。1965年,移民到闽北邵武县开发山区的有近百人。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常住户口外出一年以上”的人口有1336人。1984年,迁往省外249人、省内1542人、市内663人。1987年后,符合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探亲政策规定及来大陆找配偶后又迁往台湾定居8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常住户口外出一年以上者共有338人,其中男201人,女137人。原住城厢区,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者112人,其中男35人,女77人。同年,迁往省外437人、省内1203人、市内1206人。1994年,迁往省外172人、省内950人、市内622人。1949~1994年,城厢迁往香港定居989人、澳门定居87人。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构成
城厢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历代以来,境内基本上为汉族集中居住地。宋代始,一些郭姓回民从长乐迁入莆田西天尾、梧塘、黄石、荻芦、大洋、忠门等乡镇8个自然村,后逐渐汉化。畲族的雷、钟、蓝三姓多从广东、江西迁入福建各地,从明代始才见载莆田城厢册籍。
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人员交流和异地通婚日渐增多,境内民族逐渐增多。1982年,境内汉族人口110827人,回族6人,畲族26人,满族11人,壮族12人,苗族1人,朝鲜族1人,高山族4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人。1988年10月,经市民政局批准,七步村、张镇村、下黄村和凤山居委会郭姓131户536个村(居)民恢复回族身份,使境内回族人口大幅度增加。1990年,全区共有12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145674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9.49%,回族人口61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42%,另有畲族105人,壮族11人,苗族7人,满族7人,布衣族4人,彝族2人,土家族2人,瑶族1人,高山族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2人。第二节 姓氏构成
城厢人口多自中原直接或间接迁入,其姓氏也多来自中原。各个姓氏迁入城厢的朝代各异,同一姓氏中,不同的支别、派别迁入城厢的朝代也不一样。各个朝代迁入城厢区境内的姓氏(含支别、派别)有:
汉代有余、胡(一支)等。
东晋有陈(榄巷派)、柯、邱、詹、郑、林、黄、何、胡等。
隋代有郑(一支)、林(一支)等。
唐代有董、翁、龚、江、余、朱、徐、吴、崔、陈(玉湖派)、潘、韩、田、高、罗、宋、佘、杨、张、王、方、黄、康、彭、凌、周、刘、曾、游、欧阳、顾、林、孔、李、伍、许、沈、蔡、谢、薛、叶等。据明弘治《兴化府志》乌石山条注云:“自唐以来,林、陈、黄、方、宋、刘、王、郑、李,世居之。”明以前的乌石山(今东岩山),除西面为农田之外,其他三面明代圈入城内,这九大姓都聚族居此。
宋代有洪(为一支)、雍、龚(为一支)、祁、涂(为一支)、俞、卢、苏、辜、黎、崔(为一支)、陈(为一支)、辛、萧、张(为一支)、梁、唐、汤、程(为一支)、周(为一支)、留、邱(为一派)、李(为一支)、吕(为一支)、阮、鲍(为一支)、廖(为一支)、范(为一支)、陆(为一支)、卓、郭(为一支)、石、赵、魏、喻、戴(为一支)、靳、蒋(为一支)等。
元代有洪(为一支)、孙(为一支)、关(为一支)、姚(为一支)、章(为一支)、邱(为一支)、马(为一支)、郝等。
明代有冯、庞、洪(为一支)、江(为一支)、池、朱(为一支)、胡(为一支)、扶、倪、陈(为一派)、孙(为一支)、韩(为一支)、蓝、安、官(为一支)、连、钱、姚(冲沁派)、邹(为一支)、曹(为一支)、章(为一支)、藏(为一支)、丁(为一支)、侯、金、严、李(为一支)、吕(为一支)、武、尹、马(为一支)、柳、沈(为一支)、傅、邓(为一支)、郭(为一支)、易、骆、白等。
清代有童(为避乱,改董为童)、施(为官自晋江迁莆城)、车(自京兆迁莆城)、原(由福州迁莆城内)、官(避乱来莆城,为一支)、毛(由仙游迁莆城)、程(由仙游入莆,为金瓯派)、丁(由晋江迁莆城)、曾(由晋江迁莆城,为一派)、凌(为一支)、游(由泉州入
莆城,湄江派)、吕(其始祖任总兵后居莆城)、简(由汀洲入莆城)、廖(由安溪官游入莆城)、范(从苏州入莆城)、囱(其先祖原居南昌,在漳州致仕后迁莆城)、戴(由泉州迁莆城)、陆(其先祖为麻绳匠,迁莆居南郊)、席、郭(由南箕迁莆城)、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驻莆的外地籍军、政人员,大专院校毕业生来莆工作定居的各个姓氏以及四川、湖南等地因婚嫁迁入的女子,也增加了为数不少的不同姓氏。1982年,境内不同姓氏有142姓。1994年,境内姓氏计161姓:丁、于、万、马、王、车、尤、毛、方、卞、尹、邓、孔、石、甘、龙、艾、卢、田、叶、史、白、冯、吕、伍、朱、任、伊、纪、江、庄、池、安、关、汤、刘、齐、许、祁、阮、孙、杨、严、李、苏、扶、杜、连、吴、巫、邹、何、邱、余、佘、辛、沈、闵、宋、汪、庞、官、张、陆、陈、邵、茅、欧、林、武、范、卓、易、罗、念、周、金、岳、宗、郑、孟、胡、荣、荚、姚、柯、柳、赵、俞、侯、段、饶、钟、洪、施、姜、骆、秦、原、顾、莫、夏、贾、袁、倪、徐、翁、钱、殷、涂、高、凌、郭、陶、龚、曹、萧、黄、菁、崔、梁、唐、康、章、韩、董、葵、彭、蒋、辜、喻、程、傅、释、温、谢、游、童、曾、赖、蒲、雷、蓝、詹、解、鲍、简、雍、蔡、熊、廖、欧阳、■、黎、潘、颜、薛、檀、鞠、戴、魏等。
附:部分姓氏源流
林 东晋太元(376~396年)时,林群迁莆居沥浔山(今棠坡村);唐贞元(785~805年)时,林■旌表孝子诏立双阙号,其居日义门,今属拱辰村;光启(885~888年)时,九牧林苇四世孙可徵由澄渚迁长寿社,其子永始定居于前埭埔尾青龙街(今英龙街);北宋林冲之家居于刺桐巷(今坊巷)。林■派称阙下林,林苇派称九牧林,林冲之派称金紫林,今境内林姓均出于这三大派。
陈 隋大业十二年(616年),陈迈领兵镇莆田(入唐,莆田建县,陈迈任第一任县令)居刺桐巷。其后裔居橄榄巷的称榄巷陈(亦称文峰陈、尚书陈),居玉湖的称玉湖陈。橄榄巷即今庙前巷,玉湖即今阔口村。陈大卞后迁浮山(今隶属灵川镇辖)。明初,一支定居于东阳村,其后有迁城后塘巷称浮山陈。明陈茂烈先代由浙江瑞安充兴化卫军籍居梅峰街,称瑞安陈。清乾隆(1736~1795年)时,海澄陈姓迁莆城玉井(今井头巷)称圭海陈。
黄 唐玄宗(712~756年)时,侯官黄岸迁居莆涵头,称黄巷,其六世孙滔迁东里(今英龙街)称东黄,为东里黄。
方 唐代歙人方廷范迁莆居刺桐巷,生六子号六桂方,巷故亦名方巷,巷口建有方六桂的“朱紫坊”故今名坊巷。六桂派后居后塘、白杜等处(与涵江区桂岭方为明方孝孺弟避难来莆定居后度的不同族派)。
宋 唐开元名相宋璟五代孙驮于宋太平兴国(976~984年)时迁莆后埭双池(今英龙街双池巷)。
刘 唐固始人刘韶,从王审知入闽,定居涵头沙坂,其后裔分布于今城厢的有乌石、后村、义门、北门、延寿西刘等处。
王 唐天祐(904~907年)时,莆田县令王保隆定居壶公山下之王庄,后裔散居城厢的有:朱仓王、东里王、书林王、小塘王、汤塘王、汤峬王、沟头王、坑头王等。
郑 唐郑露后裔居莆田,在城厢的有:前埭郑、后埭郑、乌石郑、刘桥郑、延寿郑;郑庄后裔有衙前郑、书林郑、东门郑等。
李 唐咸通(860~874年)时,蔡王李蔚八世孙丹贬官莆田县令卒,子孙家于莆;宋有李富,其母舍地建梅峰寺讲学,其裔多居涵江白塘、莆田洞湖;宋侯官李宏来莆筑木兰陂,遂迁家今陂头;清初,安溪李姓迁居城厢塔兜,亦李富后裔;清道光(1821~1850年)时,李长庚子孙迁莆薸湖,后有迁城厢的。
詹 唐枢密副使詹万铖居棋山,其后人遂聚于莆,居东汾村(今莆田灵川镇境内);詹姓多,居莆城吴刀村,为望族,次之为城中詹衖里数家。
徐 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6年),徐彦伯之子徐务,因避安史之乱入闽,居莆田崇仁里徐村,后迁延寿(今延寿村),为徐寅之世祖。邱 宋宝庆三年(1227年),进士邱唏任邵武军通判,居仙游,宋末迁莆城刺桐巷,后迁黄石桂岭。元兵过莆时迁居泉州,元成宗时又迁回莆城,子孙定居榜头、南郊、石头盘等处。
原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药商原其藻由福州迁莆城,其原姓子孙多居城内坊巷头。
陆 清朝,有麻绳匠迁莆城,居城厢区城郊乡南郊为一支。
钟 蓝 雷 盘 均属畲族,多从广东、江西迁入福建各地,从明代始,这四姓才见载莆田城厢册籍。第三节 性别构成
民国36年(1947年)7月,境内女性总人口24543人,比男性总人口少892人,男女性别比为1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生育观,妇女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女性人口逐渐回升。1958年后,境内每年均有大量男性人口出外参军、升学、工作,女性人口比例因而明显上升。1965年,境内女性人口占总人口比例51.07%,男性只占48.93%。
80年代后,莆田建市设区,来城镇经商投资办企业人士和机关工作人员中,男性均多于女性,全区男女比例大体趋于平衡。但城镇人口男性比女性高,农村人口则女性比男性高。1982年7月,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境内女性占总人口50.69%。1986年12月,荔城街道女性占总人口仅41.31%,男性则占58.69%;城郊乡女性占总人口52.70%,男性仅47.30%。1986~1994年,全区男女人口比例基本趋于平衡。但城镇街道男性多于女性,农村则女性多于男性。第四节 年龄构成
民国及以前,由于贫困、战乱、疫情等因素,儿童死亡率高,境内人口平均寿命不足40岁,人口年龄构成为成年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健康条件明显改善。60年代始,人口增长率、出生率高,人均寿命有所增长。1964年6月,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82908人,其中,少年组(0~14岁)人口34742人,占总人口41.91%;成年组(15~64岁)人口45137人,占总人口54.44%;老年组(65岁以上)人口3029人,占总人口3.65%。80年代后,由于推行计划生育和人们的生育观念变化,出生率降低,少年组人口比例下降,老年组比例增高,出现人口老年化趋势。1990年7月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146427人,其中:少年组(0~14岁)人口37560人,占总人口25.65%,与全国比低2.15个百分点;成年组(15~64岁)人口100028人,占总人口68.30%,与全国比高1.31个百分点;老年组(65岁以上)人口8839人,占总人口6.04%,与全国比高0.84个百分点。老年组人口中,男性3090人,占34.96%;女性5749人,占65.04%,女性寿命比男性高。1994年,全区90岁以上老年人178人,比1990年增加93人,其中95岁以上老寿星7人。
第五节 文化构成
城厢历史上读书上学的人少,文盲半文盲占绝大多数。民国时期,虽然私塾、学校逐渐兴办,但由于政局长期动荡,人民生活困苦,多数人未能接受文化教育,只有少数人得以上学,大多也在小学期间就半途辍学谋生。1949年,境内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80%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兴办各类学校及扫盲班,扫除文盲,文盲人数逐步下降,人口文化素质逐渐提高。1964年6月,全区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达38781人,占学龄以上人口57.87%,文盲、半文盲24159人,占42.13%。
80年代后,国家实施普及小学义务教育,人口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1982年,全区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达77457人,占学龄以上人口77.23%;文盲、半文盲22836人,占22.77%。1990年,学龄以上人口130673人,其中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12214人,占85.87%;平均每千人中拥有初中文化程度275.5人、高中(含中专)182.9人、大专以上43.5人。1991年,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1992年,在校学生达20666人,平均每万人中全日制在校学生1378人。迄1994年,全区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684人,占总人口3.88%;中等文化程度23902人,占16.32%。第六节 职业构成
民国38年(1949年),境内民众大部分从事农业劳动,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贸易等行业约50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迅速发展,从事农业者有所减少,从事工商业等第二、三产业者逐渐增多。1956年,从事农业劳动者约4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0%;从事第二、三产业者1万人,约占劳动力总数20%。1965年,境内从事农业劳动者5万人,约占劳动力总数85%;从事第二、三产业者8000人,约占劳动力总数15%。
80年代后,境内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产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就业门路拓宽,各行各业比例增大,许多农民由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199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41865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22144人,占劳动力总数52.89%,从事第二、三产业19721人,占劳动力总数47.11%。
第七节 城乡人口构成
民国及其以前,境内大部分为农业人口。民国36年(1947年),农业人口约4万人,占总人口72.8%;非农业人口约1.5万人,只占总人口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境内居民人口不断增多。1958年,农业人口56948人,占总人口77.24%;非农业人口16779人,占总人口22.76%。1965年,农业人口62462人,占总人口73.53%;非农业人口22481人,占总人口26.47%。1981年,农业人口80543人,占总人口73.57%;非农业人口28931人,占总人口26.43%。
1984年建区后,境内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规模扩大,同时由于增设凤凰山街道建制以及征用土地农转非等,城镇居民人口大量增加。1990年,非农业人口增加到55504人,占总人口比例39.96%。1994年,非农业人口增至72668人,占总人口47.57%。第四章 婚姻家庭
第一节 婚姻
民国时期,境内男女婚姻基本上沿袭封建社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制度,男尊女卑,买卖、包办婚姻盛行。少数有钱者三妻四妾,贫苦人终身难娶,寡妇改嫁受干扰。有的家庭抱童养媳,女孩受虐待。1949年刚解放时,境内童养媳达350人,终身未娶212人,纳妾130人。
1950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纳妾、抱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男女普遍实行晚婚,婚姻状况趋向稳定。80年代始,境内出现涉外婚姻。
1990年,境内15岁以上人口108867人,未婚25198人,占23.15%;有配偶者75572人,占69.42%;丧偶7704人,占7.08%;离婚393人,占0.36%。1994年,境内登记结婚1555人,其中女性1166人,结婚率为7.58‰;离婚43人,涉外婚姻7对。第二节 家庭
民国及其以前,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支配,多数家庭祟尚“多子多福”,盼望“四代”、“五代”同堂,所以有少数家庭人口超过15人,甚至有20人以上的大户。明弘治五年(1492年),平均每户人口6.92人。民国36年(1947年),境内家庭人口平均每户10.50人,其中城镇每户平均10.30人,郊区平均每户10.62人。
50~70年代,仍然维系一家几代人共组家庭的生活方式。1953年,境内平均每户家庭人口7.1人。1966年,平均每户5.64人。1976年,平均每户5.57人。
80年代后,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老夫+老妻”、小俩口+孩子式的家庭日渐增多。1986年,平均每户家庭人口4.43人。1994年,平均每户4.02人,比1966年平均每户减少1.62人。第五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把人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1975年7月,城厢镇、城郊公社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莆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1979年,农村生产队、城镇居民委员会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配备计划生育管理员1人;生产队(居民小组)各设计划生育宣传员1人。
1984年8月,成立城厢区计划生育委员会。1985年春,区政府建立计划生育三级工作网,区属管理的荔城街道和城郊乡各配备专职计生助理员1人,共有计生干部13名;并建立2个乡、镇(办)计生服务队,队员共10人。全区40个村(居)委员会配备计生管理人员40名,自然村、居民小组共有480个,配备计生宣传员480人。
1988年11月,成立区计划生育协会。1990年5月,为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和廉政制度建设,区委决定成立“城厢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年8月中旬,特设城厢区计划生育廉政制度办公室,下设内部监察2人,外部监察5人,以杜绝不正之风。12月,增设城南乡和凤凰山街道办事处两个乡(镇)级机构。全区15个居委会和35个村委会相继成立计划生育协会54个,会员1.3万余人,占总人口的8%以上。同时成立乡(办)级婚育学校4所,村、居委会成立分校50所。计生协会和婚育学校建立后,便开始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逐步改变少数人做多数人的工作为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
1991年4月,成立城厢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机构。同年第四季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负责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994年底,全区有专职计生干部60人,35个村委会和15个居委会共配备管理人员50名,532个自然村、居民小组各配备宣传员1名。
第二节 计生措施
一、宣传教育
1963年,城厢镇、城郊公社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布署在辖区内大力宣传中共中央提出的“认真提倡计划生育和晚婚”的指示。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简称公开信),城郊公社和城厢镇立即召开党团员、干部大会,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开信》的内容,广播站立即开辟计划生育专题节目,采用计划生育问答、小话剧夫妻对话、新老艺人演唱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其中,老艺人林瑞民的一首莆田方言俚歌广为流传:“计划生育是国策,任务艰巨又迫切,人口控制搞不好,影响四化大建设。”城厢镇组织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组成计生宣传队深入到农村、街巷宣传《公开信》精神;区政府大量翻印《公开信》宣传单,在重要的地点进行张贴。
1984年,区计生委和区广播站每周联合举办2个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同时电影队也下乡、下街道进行宣传。
1988年8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公布。城厢区组织10部宣传车深入街头、乡村,把《条例》的条款逐条逐款向群众宣传,各个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乡政府及村委开辟计划生育专栏,每月换一次宣传内容。组织中小学生文艺队在繁华路口、地段宣传《条例》精神。
1984~1994年,经过计生宣传教育,全区受教育群众多达100余万人次。
二、政策与技术措施
1963年,在城乡开展“认真提倡计划生育和晚婚”指示的宣传教育活动,施行4种节育手术措施。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采取“积极、自愿、保质”的方针,对生育胎数一般控制在3胎以内,动员已生育1~2胎者使用避孕药具,生育3胎以上的实行绝育手术。
1984年,全区有育龄妇女26504人,区有关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各种节育措施,开创计生新局面,当年进行“三种”手术的计2224人,其中男扎334人,女扎278人,放环1612人,采用口服或打针避孕者105人,用避孕套膜者219人,其他有效避孕措施者48人。按政策规定控制生育共计1101例。同年,全区人口116889人,出生人数1479人,比1983年出生数1636人少157人,一胎率提高至1.73个百分点,二胎率和多胎率分别下降1.55个百分点、0.17个百分点。
1984年后,城厢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生工作,严格查环查孕,抓孕前管理,做到早婚零胎上环,早育一胎结扎,一胎上环,二胎结扎,普遍采用T铜环,避孕药具专人管理,严格实行凭证生育制度,使计生工作落到实处。1984年和1985年,城厢区分别获福建省计划生育先进区和红旗区。
1985年2月,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1985年《计划生育主要指标的承包合同》。区计生委要求各基层计生办,健全“一册五表制”,即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填好《结婚登记表》、报好《出生登记表》、办好《独生子女登记表》、落实《节育措施登记表》、建立《死亡登记表》。加强岗位责任制,完善人口管理。“六五”计划期间,全区累计男扎1948例,女扎1223例,放环7903例,补救措施5398例。5年中全区少生7245人,平均每年少生1449人。
1985年,城厢区获省政府计生工作“一无、二超、三降、四提高”的表彰。“一无”即无多胎;“二超”即3种手术、补救措施均超市下达指标,人口承包超额完成;“三下降”即出生率下降,当年全区出生1313人,比1984年少生166人,出生率下降1.74个千分点,二孩率下降2.16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10个千分点;“四提高”即一孩率提高2.23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提高1.60个百分点,晚婚率提高16.47个百分点,独生子女领证率提高1.61个百分点。1988年,城厢区贯彻全国、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力量深入宣传《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同市政府签订“七五”计划期间人口计划承包责任制。是年,出生1438人,一孩率为87.62%,二孩率为12.33%。全年4种节育手术共4577例,其中男扎199例,女扎147例,放环2677例,补救措施1554例。节育总数为21926例,节育率达93.09%,其中男扎7420例,女扎4325例,放环6789例,口服或注射避孕药834例,用避孕套2525例,外用药33例。
1991年1月,城厢区计生委制定“一卡十表”,下发基层组织付诸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对各基层的“一卡十表”随时抽样检查制度。当年荔城街道办事处发放“准生证”476本。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对群众进行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搞试点取得经验后,推广到南门、龙德井、下磨、筱塘等居委会。各居委会分别成立“婚育学校”对15~49岁育龄妇女进行培训,每期4天,各办2期。
为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下属各基层计生组织,全年安排3次孕妇B超检查,并推广铜型节育新技术。区人民政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加强区内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并普遍建立区、乡(办)及村三级人口基金会,以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扎”夫妇的养老保险和“节育手术平安保险”。是年,全区总人口为141768人,出生人数1820人,出生率为12.84‰,施行“四术”共4470例,其中男扎378例,女扎173例,放环2261例,补救措施1658例。
1992年春,城南乡在全市十多个乡镇进行的“台账”检查评比中,名列榜首,在计生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和健全网络等工作上也取得显著成绩。是年9月,凤凰山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城郊、城南乡工作片也成立“B超检查点”。区政府与基层计生组织签订《计生创达标贲任状》,并在城郊乡张镇村召开全区计生工作现场会,共完成查环查孕4648例,查环查孕率达92.25%,同时上环358例,结扎55例,补救措施146例。第三节 晚婚晚育
封建社会,受早生子生育观念的影响,妇女普遍早婚。一般婚龄在16~18岁之间,有的14岁、15岁便成小媳妇,男性也大多在17~20岁就当丈夫。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境内公民按法定年龄婚嫁。60年代后,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1979年,境内按晚、稀、少的计划生育原则,在农村提倡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城镇提倡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后结婚,广大男女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1981年1月,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按法定年龄(男23周岁、女20周岁)自愿推迟3年结婚者为晚婚,女性24周岁以后生第一胎者为晚育。对晚婚晚育者,除按规定给予假期照顾外,各单位还可以采取适当形式予以精神或物质鼓励。1984年建区时,境内妇女晚婚率为36.03%。1988~1994年,晚婚率一般在60%以上,早婚率在1%以下。第四节 优生优育
1950年后,境内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防止生育畸形、弱智儿童出现。70~80年代,境内医院、卫生院相继成立计生服务指导站,开展优生优育咨询、独生子女保健、婚前体检、孕妇体检等服务。1984年后,区计生委与区妇联配合,多次编印优生优育通俗知识读本,免费分发给育龄妇女。还经常与区广播站共同举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讲座》,进行系统的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各居委会分别成立婚育学校,对育龄妇女进行培训,提高优生优育知识。
1987年8月,城厢区首次为175个独生子女办理平安保险。9月,试行婚前健康检查、预产期保健计划免疫、少儿体检等“一条龙”服务。是年,出生率为13.74‰,一孩率达80%,多孩率为0,自然增长率为5.82‰,计划生育率达90%,晚婚率为56.57%,独生子女领证率为16.91%。1989年,配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城厢区分公司开办独生子女平安保险,为优生优育提供后盾。当年,全区参加平安保险达946人,投保金额35362元。1994年,境内医疗系统积极创办爱婴医院。至1994年,全区建立小儿健康体检和防疫“一条龙”服务。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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