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调解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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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95
颗粒名称: 八、调解委员会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至21世纪后溪村的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和发展情况。文章首先描述了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和名称变迁,以及其在处理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调解中的角色和职责。文章提到了不同时期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状况,包括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瘫痪和1973年的恢复。文章还介绍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变化的背景下,调解工作的调整和改进,包括齐抓共管、信息网络建设、调解员配备等方面的措施。文章强调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最后,文章提到了后溪村调解委员会在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
关键词: 后溪村 群众团体 调解委员会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三区公所设置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民事纠纷。1953年3月,新民乡调解委员会成立,受理乡内民事纠纷案件,陈金海任首届调解委员。1956年6月,庆和大乡成立,由陈金海任大乡调解委员,陈乌九、欧炳栋任副调解委员。1958年9月,乡调解委员会和治保委员会合并为后溪大队治安调处委员会,由大队公安员兼任主任,调解处理一般的社会矛盾纠纷。“文化大革命”初期,调解组织瘫痪。1973年9月,大队调解委员会恢复开展工作。
  1985年8月,郊尾镇司法办公室成立,调解工作由司法办统一管理,村委会所属的调解委员会,负责境内民事调解工作。1992年,后溪村调解委员会,开展“创标准化调解建设”活动,扩大调解队伍,提高民事调解透明度,规定调解民间纠纷不得收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转型时期呈现矛盾多发态势,调解工作由党支部牵头,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结局。每月一次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经常登门入户,解决群众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对症下药做好防范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入21世纪,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一名调解员,设立平安中心户长和十户调解员,建立调解员考核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工作水平,取得多元衔接、合力调处、便民高效、共促和谐的实效。村民主任阮德荣敢于面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处事果断,近年来带头化解、平息100多起民事纠纷。定时实行“三查”(查群体性纠纷隐患、查纠纷苗头、查纠纷积案)、“三不漏”(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努力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除;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保稳定,促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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