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后溪村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983 |
颗粒名称: | 十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分类号: | F321.41 |
页数: | 2 |
页码: | 207-208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后溪村的实施情况。在1979年开始,国家对农村政策进行调整,引入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1980年,后溪大队实行了小段包干和定额计酬责任制,通过明确责任和与劳动效果挂钩的收入分配,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被归类并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农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和收入,以及各自承担国家征购粮的责任。这种改革措施分离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取消了工分制,简化了分配方式,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 |
关键词: | 后溪村 政事要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