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83
颗粒名称: 十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2
页码: 207-20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后溪村的实施情况。在1979年开始,国家对农村政策进行调整,引入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1980年,后溪大队实行了小段包干和定额计酬责任制,通过明确责任和与劳动效果挂钩的收入分配,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被归类并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农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和收入,以及各自承担国家征购粮的责任。这种改革措施分离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取消了工分制,简化了分配方式,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
关键词: 后溪村 政事要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内容

1979年,国家开始对农村政策作出一系列调整,境内农业经济的经营管理形式逐步变革。198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大队加强对农业、队办企业的小段包干,实行定额计酬责任制管理,社员生产有明确责任,收入分配与劳动效果挂钩,调动生产积极性。
  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1号、2号文件,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各生产队陆续将耕地归类、分等,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水利设施仍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农户按规定上缴国家征购粮(农业税、特产税),生产收入归承包户所有。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取消实行多年的工分制,简化分配手段,消除了平均主义弊端,较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1997年,后溪村粮食亩产450多公斤,比1983年的亩产增加65公斤。土地承包后,取消农业指令性生产计划,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技术特长而灵活安排种植品种,农业生产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土地联产承包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腾出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至2010年,全村从事第三产业的856人,从事第二产业的532人,农村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局面。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阅读

相关地名

后溪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