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农业合作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78
颗粒名称: 六、农业合作化
分类号: F321.2
页数: 1
页码: 205
摘要: 根据提供的信息,本文主要介绍了农业合作化在新民乡的推进过程。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但分散的个体生产方式限制了生产力的提升。为了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新民乡在1951年开始宣传贯彻《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的决议(修正案)》,成立了26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参与人数达到1136人,土地面积为1218.28亩。互助组主要以互助帮工和统一使用大件农具为主,收入归各户。这些互助组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甘蔗、水稻、小麦、甘薯等农作物的单产。
关键词: 后溪村 政事要略 农业合作

内容

土地改革后,新民乡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较快恢复发展。但是,分散的个体生产方式制约生产力进一步提高。1951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的决议(修正案)》,1952年——1953年,境内先后成立26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参加农户268户1136人,土地1218.28亩。互助组以互助帮工为主,大件农具统一使用,收入归各户。互助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甘蔗和水稻、大小麦、甘薯单产均有提高。
  1957年6月,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精神,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成立新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11户,占总户数的100%,入社人口1452人。耕地、池塘,水井全部入社,大型农具、耕牛、龙眼等,折价入社,全乡实现农业合作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阅读

相关地名

后溪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