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后溪村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978 |
颗粒名称: | 六、农业合作化 |
分类号: | F321.2 |
页数: | 1 |
页码: | 205 |
摘要: | 根据提供的信息,本文主要介绍了农业合作化在新民乡的推进过程。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但分散的个体生产方式限制了生产力的提升。为了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新民乡在1951年开始宣传贯彻《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的决议(修正案)》,成立了26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参与人数达到1136人,土地面积为1218.28亩。互助组主要以互助帮工和统一使用大件农具为主,收入归各户。这些互助组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甘蔗、水稻、小麦、甘薯等农作物的单产。 |
关键词: | 后溪村 政事要略 农业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