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事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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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政事要略
分类号: K295.7
页数: 9
页码: 203-2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后溪村政事要略,1949年7月底,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中共仙游东南区工委召集塘边、郊尾、染厝、旸谷等地进步青年杨金登、杨章明、卢珍球等20余人,在染厝承展寺秘密成立香南乡贫农团。1949年初冬,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批向闽南推进,为解放全福建进行最后决战。为此,仙游县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关于解放大军所需的粮食、草料,福厦沿线人民“要紧急动员起来,完成这一重要任务(抓紧连夜赶送)”。1949年10月,后溪乡组织一支贫苦农民子弟组成的民兵队伍,人数60多人,担负站岗放哨,保护仓库、桥梁,维护社会治安等重任。1950年12月,土改工作队进驻后溪,对村民进行摸底站队,评定身份,按身份分田。
关键词: 后溪村 政事 要略

内容

一、和平解放
  1949年7月底,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中共仙游东南区工委召集塘边、郊尾、染厝、旸谷等地进步青年杨金登、杨章明、卢珍球等20余人,在染厝承展寺秘密成立香南乡贫农团。8月20日,国民党仙游县长宋庆烈从枫亭沧溪乘船逃往台湾。8月23日(农历七月二十九日),按当地习俗在吴厝山仔公演社戏,下午二时戏尚未开演时,东南区工委一位领导,上台向群众发表演说:“南京、上海、福州等大城市都已经解放,解放军马上就要来了,仙游很快就要解放,请农友们勇敢地站出来,打倒本地的国民党反动派……”。8。月25日,仙游县城和平解放。8月底,仙游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中共东南区工委主持成立香南乡人民政府,在郊尾解放庆功大会上,后溪地下党成员阮翠英是与会的唯一女同志。
  9月9日,仙游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9月14日,县人民政府下令解散县国民政府所属的一切机构,废除保甲制,后溪成立临时政权,1950年1月成立第一届新民乡政府,隶属于仙游第三区(区署设枫亭)。
  二、拥军支前
  1949年初冬,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批向闽南推进,为解放全福建进行最后决战。为此,仙游县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关于解放大军所需的粮食、草料,福厦沿线人民“要紧急动员起来,完成这一重要任务(抓紧连夜赶送)”。
  11月初,后溪群众两天内筹集公粮10多吨,发动加工厂日夜加工,把稻谷碾成大米,而后组织人员运往前方,每天有上百人肩挑徒步数十公里,由郊尾送到惠安,三天共有300多人次加入运送公粮行列,终于如期完成拥军支前紧急任务。
  三、剿匪镇反
  1949年10月,后溪乡组织一支贫苦农民子弟组成的民兵队伍,人数60多人,担负站岗放哨,保护仓库、桥梁,维护社会治安等重任。
  郊尾和平解放后,国民党残渣余孽,疯狂进行造谣破坏,反动“一贯道”也在进行欺骗宣传。1950年10月,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剿匪镇反”运动,磨头夜校向学员教唱一首《镇反歌》:“镇压反革命,大家一条心。人民当家来作主,不许特务害人民。特务恶霸是豺狼,你不抓它它咬人。大家快起来,坚决、彻底、干干净净全部肃清”。1950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境内民兵协助区人民政府,在旸谷小学召开公判大会,批斗地主恶霸、潜伏特务、土匪恶棍,枪决6名首恶分子。是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区政府在郊尾中心小学操场召开公判大会,后溪保长、大埔1名保丁、染厝1个恶霸等三人被押往高陈山南坡执行枪决。
  1951年9月4日,匪首陈令德率国民党“福兴泉纵队”和“永安纵队”亡命之徒360人,由海上潜入惠安、园庄一带骚扰,新民乡派出骨干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在阮庄马鞍山与匪特激战,阮庄民兵阮金柳在剿匪中英勇牺牲,被追认为烈士。经过25天战斗,除8名匪特脱逃回台湾外,其余全部被歼,剿匪斗争取得胜利。
  四、土地改革
  1950年12月,土改工作队进驻后溪,对村民进行摸底站队,评定身份,按身份分田。当时群众流行一首顺口溜:“评地主田需分(拿出土地分给别人),评富农头弯弯(抬不起头),评中农田不动,评贫农真喜欢,评雇农最乐观(即可最大限度分到好田)”。1951年2月份评完成分,各户自报公议,按人口合理分配土地,人均可分水田0.4亩,旱地0.8亩(中农成份超额不拨出)。土改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深得民心,其时配合土改,民众都会唱《土改赞歌》:“土地改革到每村,咱们大家都有田。有了田,有了地,有牛有犁不发愁。”
  1951年5月,对土改工作进行复查(简称“土整”),土改工作做得最彻底、最透明,农民从内心感谢共产党,称赞共产党说话算数,真心为人民谋利益。土整后,郊尾顶街部分阮氏村民划归庆和乡。
  五、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极大威胁新中国安全。10月,毛泽东主席发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10月底,中共仙游县委召开抗美援朝动员大会,新民乡人民积极响应,10月28日至11月5日,开展“抗美援朝宣传周”活动,举行反对美国侵略、保卫世界和平集会游行及签名仪式,后溪群众踊跃献金、献银、献铜、献铁,1000多人次参加捐款捐物,支援购买飞机、大炮,为志愿军改善武器装备。1951年,顶磨头蔡金林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用实际行动保家卫国。
  六、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新民乡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较快恢复发展。但是,分散的个体生产方式制约生产力进一步提高。1951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的决议(修正案)》,1952年——1953年,境内先后成立26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参加农户268户1136人,土地1218.28亩。互助组以互助帮工为主,大件农具统一使用,收入归各户。互助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甘蔗和水稻、大小麦、甘薯单产均有提高。
  1957年6月,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精神,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成立新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11户,占总户数的100%,入社人口1452人。耕地、池塘,水井全部入社,大型农具、耕牛、龙眼等,折价入社,全乡实现农业合作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七、大办食堂
  1958年9月,政社合一的郊尾人民公社成立,新民乡改称新民大队。人民公社既实行生产集体化,也实行生活集体化,是年底,新民大队开办7个大食堂,食堂总务由大队委派,顶磨头食堂总务林九添,下磨头食堂总务阮成周,后溪食堂总务阮刘其,下底寨食堂总务阮金富,阮庄食堂总务阮添森,下路庯食堂总务蔡福加,园中食堂总务阮金清。后溪大食堂后拆为下厝、新发、六祖、顶厝、新庯5个小食堂。农村各户,灶不添柴,囱不冒烟;铁锅、煎匙、菜刀全部集中,作为大炼钢铁原料送进炼铁炉。社员三餐一律在食堂用膳,以敲锣为号,早上锣响,表示社员可进食堂吃早饭;中午和下午锣响,表示在田间劳动的社员可以收工,回食堂吃饭。
  食堂创办初期,每日供应一稀二干,让大家放开肚皮吃饱饭。1959年上半年,伙食标准下降,是稀饭搭配地瓜。下半年,各食堂采取“瓜菜代”措施,解决粮食紧缺问题。维持到1960年夏,有的大食堂停办,各户按定量5天领取一次口粮,自办伙食。至1960年底,大食堂解散,吃大锅饭的集体化生活从此结束。
  八、调整经济政策
  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境内粮食歉收,加之“大跃进”的失误,群众生活出现困难。从1960年8月起,社员开始实行吃粮低标准供应,成年人每人每天供应原粮210多克(7小两)。少年、儿童按年龄分组供应,分别为成年人的60%和80%。1960年11月,县委组织的报告团到郊尾公社,向农民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农业12条),规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物资、劳力等价交换,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等。11月10日,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劳逸结合、百日休整、休养生息、恢复体力的指示,在食堂享用一日两餐“低标准、瓜菜代”的社员,可以半天劳动、半天休息。由于伙食营养差,社员身体素质普遍下降,水肿病、妇科病增多。1962年春,大队将47.19亩耕地划给社员作自留地,平均每个农业人口0.03亩,由社员自由耕种。
  1961年3月19日,后溪大队党支部、管委会成员及生产队长共24人,参加中共仙游县委召开的2000人四级扩干会,扩干会传达毛泽东主席在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党的实事求是作风,纠正“大跃进”的错误。
  1961年下半年至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全面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纠正平调和“共产风”,实行集体牲口到户饲养,号召社员开小片荒,扩大种植面积,当年农业收成较好,群众生活有所好转,逐步度过难关。
  九、文化大革命
  1966年6月,全国掀起“文化大革命”运动。8月,后溪大队成立贫下中农文化革命领导小组,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11月,后溪成立“贫下中农红卫兵”以及“工农红军”、“人民反修”和“八一战斗队”等群众组织,小学成立“红小兵”。红卫兵走向社会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许多文物古迹、古书籍、古字画,被当作“封、资、修”黑货遭到取缔破坏,寺庙受到冲击。学生开始外出串联。
  1967年1月23日,受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大队党支部、管委会被夺权,境内处于无政府状态,两派对立愈演愈烈。8月15日,郊尾岭发生武斗事件,无辜群众受到伤害。
  1968年11月17日,后溪大队革命委员会成立,行使党、政职能。1969年,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并管理学校,郊尾中心小学下放给大队办,更名为“后溪小学”,1970年,大队党支部恢复。1971年10月,大队组织干部、群众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罪行。1974年,“批林批孔”、“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民从事家庭副业也受到批判。1976年2月,又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使刚刚恢复正常的生产又遭受干扰。是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境内10年动乱宣告结束。通过拨乱反正,恢复生产和经济建设。
  十、农业学大寨
  1964年,广大干部、群众响应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学大寨”的号召,组织后溪群众开发磨头山,开荒造田100多亩,建成大队农场。1969年,郊尾公社革命委员会,组织一支由社、队18名干部组成的考察队,赴山西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取经,发扬大寨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参观回来后,大队革委会发动各个生产队,利用冬春农闲时节,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平整耕地,兴修水利。1976年,后溪农场在磨头山开荒造田80多亩,种植龙眼树2020棵,套种水蜜桃2000多棵,将农场改造成果园。
  1977年,县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全面落实各项农村经济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开展治山、治水、治林、治路的综合治理和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至1978年春,全大队兴修标准渠道400米、改修村道2处,平整土地200多亩,整治溪流1条。
  十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国家开始对农村政策作出一系列调整,境内农业经济的经营管理形式逐步变革。198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大队加强对农业、队办企业的小段包干,实行定额计酬责任制管理,社员生产有明确责任,收入分配与劳动效果挂钩,调动生产积极性。
  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1号、2号文件,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各生产队陆续将耕地归类、分等,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水利设施仍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农户按规定上缴国家征购粮(农业税、特产税),生产收入归承包户所有。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取消实行多年的工分制,简化分配手段,消除了平均主义弊端,较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1997年,后溪村粮食亩产450多公斤,比1983年的亩产增加65公斤。土地承包后,取消农业指令性生产计划,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技术特长而灵活安排种植品种,农业生产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土地联产承包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腾出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至2010年,全村从事第三产业的856人,从事第二产业的532人,农村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局面。
  十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等运动,群众受到教育,政治觉悟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群众称誉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增加,少数人受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流氓滋事、打架斗殴、盗窃抢劫、聚众赌博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境内开展多次严打整治斗争。1983年1月22日,郊尾派出所成立,专管社会治安。1985年,成立后溪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副书记阮玉飘兼任。
  1991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1992年4月,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综治目标责任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人民群众,运用多种形式整治社会治安。1994年,重点对卡拉OK厅、游戏机室、录像放映点、饭店、旅社、集贸市场等加强治安防范;成立治安联防队,加强对三郊路后溪路段和主村道的治安巡逻,对车匪路霸重拳出击;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治理,对欺压群众、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流氓团伙及刑事犯罪分子予以从快从严打击。
  1997年,贯彻《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加强综治领导,调整、配齐治保、调解主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送法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对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后溪,为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2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平安协会”和“平安中心户长”,要求各家各户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2003年,“六合彩”赌博活动蔓延到境内,村“两委”根据上级的部署,围绕“打头断线、摧毁网络、端窝查点、彻底根除”的工作要求,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六合彩”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挖出“赌头”、“庄家”、“保护伞”,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群众自觉远离、拒绝”六合彩“,净化社会风气。2004年,后溪村被郊尾镇党委、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3月,被郊尾镇党委、政府授予“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继续深化“平安后溪”创建活动,精心构筑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年3月,后溪村被中共仙游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平安村”称号。
  2010年,开展社会治安大宣传、大整治,在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安装“全球眼”监控设施,强化治安巡逻,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四率”(党政重视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治安巡逻率、社会治安满意率)。开展校园治安专项治理,严格实施校园保安措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是年,郊尾中心小学被莆田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树为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典型校。
  十三、精神文明建设
  1982年,从学校学生开始,普遍开展讲文明、讲礼貌活动。1983年,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争创文明卫生单位,要求党员、干部争当文明礼貌带头人,在全体村民及学生中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制定村规民约和公民行为规范,争做文明公民。
  1987年,村“两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按照深化创建活动,强化思想教育,优化服务功能,净化社会风气,美化生活环境的要求,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1988年以后,村党支部、妇联组织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1989年起,建立和完善党员活动室、青年之家、民兵之家、妇女之家以及青年民兵互助会、妇女禁赌会、思想政治教育辅导站,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寓教于乐,陶冶情操。1991年,村“两委”发出倡议,坚持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1993年,开展“党在我心中”、“社会主义在我心中”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村民拥护共产党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信念,全村评选“五好家庭”22户。1999年,后溪村被中共仙游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郊尾中学先后建成教工宿舍楼、科学楼、教学楼、图书馆、标准环形跑道等,2000年顺利通过省三级达标验收;郊尾中心小学先后兴建办公集资楼、创新教学楼、三幢教学楼、环形跑道、图书馆等,被评为“全国读书育人特色学校”、“省农村示范校”。
  2001年10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村着力倡导、培育“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2004年10月后溪村被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村”称号。2005年,开办后溪村民法制学校,组织村民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2006年初,开展“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廉政工程”,后溪村被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04——2006年度文明村。
  2007年11月,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三郊”文明路为主轴,形成以“讲文明、知荣辱、树新风、创新业”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文明村组、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为主体的多种创建活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村民精神面貌发生新变化,健康的精神文化、良好的道德风尚得到发扬光大,后溪村被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07——2009年度文明村。
  2010年12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
  十四、村务公开
  从2004年起,逐步实行村务公开,按村务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五统一”的要求,把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及低保金发放、宅基地使用审批、计生政策落实、村财收支、村干部报酬等列入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每季度滚动公示一次,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公开,确保群众对公开的事项“看得到、看得实、看得清、看得全、看得懂”,扩大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谋发展,以透明增合力,以知情求理解,以“阳光”保廉洁。
  2010年,对村级重大事务,如村资产拍卖、集体投资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和“民主听证会”制度,按“四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调动村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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