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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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D267
页数: 5
页码: 199-203
摘要: 根据提供的信息,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共产党新民乡(后称后溪村)行政机构的历史发展。从民国时期保甲制的废除,到临时政权的组成人员,再到乡政府的成立和换届,文章详细描述了这一时期后溪乡政府的组织架构和成员变动情况。特别是在1956年至1961年期间,乡政府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和合并。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庆和大乡的形成和拆分,以及后溪大队和后溪村的更名及管理体制调整。最后,文章强调了进入21世纪后,后溪村逐步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以促进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参与。
关键词: 后溪村 行政机构 后溪乡

内容

民国25年(1936年),境内分设后溪、阮庄、南埔、顶沟尾四个保。民国28年(1939年),阮庄、南埔、顶沟尾三个保并入后溪保。
  1949年8月郊尾地区和平解放后,废除保甲制。9月16日,后溪成立临时政权,组成人员是:阮金洪(原保长)、阮金炳(后溪)、阮玉种(阮庄)、阮舜远(阮庄)、阮宗明(后溪)、陈永福(郊尾)、林清海(磨头)、阮元凤(后溪)。
  1949年10月,后溪大保改称后溪乡。1950年1月成立第一届乡政府,组成人员是:乡长阮元普、民政委员阮金毛、财粮委员阮先景、建设委员阮元凤、文教委员阮先景(兼)、公安委员阮先金、武装委员阮九义、青年委员阮文庸、妇女委员阮翠英、文书阮金狮。乡干部报酬由区支付微薄的定额津贴,不脱离农业劳动。
  1951年1月,新民乡政府换届,第二届乡政府组成人员是:乡长阮元普、民政委员阮金毛、财粮委员阮元凤、建设委员阮添荣、文教委员阮德金、武装委员阮九义、公安委员阮先金、青年委员阮文庸、妇女委员许春姐、文书阮金狮。
  1951年6月,因人员变动,对乡政府成员进行调整,乡长林清海、民政委员陈金海、财粮委员阮金毛、建设委员阮曰诗、文教委员阮元凤、公安委员阮先金、武装委员阮德金、青年委员阮元坤、妇女委员陈红坝、文书阮金狮。
  1953年3月,新民乡政府换届,第四届乡政府成员是:乡长阮元凤、副乡长林德荣、公安委员阮福涨、民政委员蔡庆明、武装委员阮德金、青年委员阮庆祥、文教委员林玉金、调解委员陈金海、妇女委员卢明姐、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阮其土。
  1954年12月,经换届产生第五届新民乡政府,成员是:乡长阮元凤、副乡长林德荣、民政委员蔡庆明、调解委员陈金海、公安委员阮福涨、武装正副委员阮德金、林尾珠,青年正副书记阮元姐、阮元发,妇联正副主席郑秀玉、杨秀姐,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阮其土。
  1956年6月,新民、塘边和庆和三乡合并成庆和大乡,乡政府改称乡人民委员会,乡委会组成人员是:乡长阮福涨(新民),副乡长陈文芳(庆和)、阮德资(新民)、陈玉水(塘边);武装委员林尾珠、副武装委员黄玉林、陈开荣;公安员黄洪荣、副公安员阮德金、陈瑞福;调解委员陈金海、副调解委员陈乌九、欧炳栋;青年书记阮元发、副书记蔡德顺、陈金禄;妇联主席郑秀玉、副主席郑兰枝;财粮委员阮金狮;信用社主任欧良其,副主任阮其土、陈桂水;文书欧新梅、会计陈文英、出纳阮金荣,业务员陈玉燕。
  1957年6月,庆和大乡重新拆为庆和、塘边、新民三乡。成立新民高级社,社长阮元凤、副社长阮玉凤,武装正副委员林尾珠、蔡明德,正副公安员阮德金、阮元和,青年书记蔡福坤,妇联主任卢明姐,调解委员陈金海,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林久美。
  1958年9月成立郊尾人民公社,新民高级社改称新民大队,大队长阮元凤、副大队长阮玉凤,民兵正、副队长林尾珠、蔡明德,正副公安员阮德金、阮元和,青年书记阮金静、妇联主任卢明姐、调解委员陈金海、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林久美。
  1960年4月,新民大队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大队长阮元凤、副大队长林德荣,公安员阮元和、调解员陈金海、青年书记林久美,民兵营长林尾珠、蔡国森,妇联正副主任陈秋英、周秋哥,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
  1961年5月实行体制下放,新民大队拆为后溪、阮庄两个大队。
  1967年1月后,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大队管委会瘫痪。自1967年至1968年12月,由后溪大队贫下中农文化革命委员会,处理大队日常事务。
  1968年底,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仙游支左接待站批准,成立后溪大队革命委员会,主任阮元和,副主任阮金床、阮先玉,民兵营长蔡国森、阮锦福,青年书记林久美、阮玉驱,妇女主任周秋哥,公安员阮先玉(兼)、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
  1977年7月,大队革命委员会改称管理委员会。1978年11月成立后溪大队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阮玉飘、副主任阮金藏、阮先玉,民兵营长阮九春,共青团书记阮玉驱,妇联主任周秋哥,会计阮金毛,出纳阮金实(兼),文书阮玉驱(兼)。
  1984年5月,后溪大队改称后溪村,至2010年底,先后成立十届村民委员会。
  进入21世纪,逐步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贯彻实施“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确保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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