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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党政 群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67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党政 群团
分类号:
D638;D655
页数:
41
页码:
192-2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后溪村党政、群团工作情况,分别记述了中国共产党后溪村组织、行政机构、政事要略等。
关键词:
后溪村
党政
群团
内容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后溪村组织
一、机构沿革
1953年3月19日,成立中国共产党新民乡(辖后溪、阮庄)第一届支部委员会,阮金地、林清海分别担任正、副书记,阮曰诗,阮元凤、阮庆祥为支部委员。
1955年1月,成立新民乡第二届党支部,阮金地任书记,阮曰诗、阮福涨、蔡庆明、林德荣、阮庆祥为支委。是年3月,阮庆祥参军入伍,林清海、阮曰诗调出工作。
1956年6月,庆和、新民、塘边三乡合并为庆和大乡,组建中共庆和大乡支部委员会,庆和欧金荣任书记,新民阮元凤任副书记,塘边陈玉水、新民阮福涨、庆和陈文芳任支部委员。
1957年6月,庆和大乡重新拆为庆和、新民、塘边三乡,恢复新民乡党支部,阮德资任书记,阮添荣、林德荣、阮金毛为支委。1960年4月,阮德资调到郊尾公社农场任副场长,阮添荣调任郊尾公社农场出纳。
1960年5月,成立第五届新民大队党支部,阮金静任书记,阮元凤任副书记,林尾珠,阮刘其、林德荣、林玉明、蔡金顺为支委。
1961年5月实行体制下放,新民大队拆为后溪、阮庄两个大队。成立后溪大队党支部,阮金静任书记。
1967年1月至1969年12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后溪大队党支部瘫痪。
1970年1月,后溪大队党支部重新恢复。至1978年11月,先后成立三任后溪大队党支部。
1984年5月,后溪大队改称后溪村,经换届选举,至2009年7月,先后成立一至十届后溪村党支部。
1994年7月,村党支部被中共仙游县委授予“先进党组织”称号;1994年和1995年,后溪村党支部先后被郊尾镇党委评为先进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7月,被郊尾镇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06年6月,被中共仙游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10年12月,后溪村党支部共有党员98人,其中女党员11人。是年,后溪村党支部被中共仙游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党的建设
(一)、组织建设
1952年起,中共仙游第三区、第四区区委先后在新民乡培训骨干,1953年3月,阮金地、林清海、阮曰诗、阮元凤、阮庆祥被四区区委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新民乡首届支部委员会。
1954年1月至1955年11月,经中共第四区委员会批准,新民乡党支部先后吸收阮福涨、蔡庆明、林德荣3位入党,全乡党员增至8人。此后在手工业、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不断被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先后发展阮元发、阮金静等积极分子入党。1958年境内共有中共党员12人。从1959年初到1961年底,党员人数快速增长,党员队伍迅速扩大,组织建设的重点转向组织整顿和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办培训班上党课,提高党员素质。
1963至1965年,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发展党员,强调发展对象的阶级成份和阶级斗争觉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后溪大队党支部瘫痪,党组织生活中断。1970年,党支部逐步恢复活动,开展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组织工作执行“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和青年入党,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采取选送进修、短期培训等形式,考察和培养优秀知识分子和青年入党。
1986年8月至1987年1月,根据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决议,后溪村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整顿活动(简称整党),通过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四个阶段整顿,达到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的。
1988年冬,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支部领导班子结构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等状况,纠正支部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党员等工作中的偏差。1991年,支部组织党员分批参加镇党委举办的党训班,建立党员干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改善组织设置。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溪村党支部紧跟党中央战略部署,加强自身建设,聚精会神抓党建,不拘一格用人才,转换机制促经济,扎扎实实求发展。
进入21世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思想建设
1953年新民乡党支部成立后,向党员和群众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革命形势,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激发其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
1958年,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提倡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组织生产“大跃进”。
1960——1961年,开展整风整社,纠正“大跃进”的失误。1961年后,大队党支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充实和加强农业第一线,引导党员、干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纠正“五风”,解散公共食堂,组织群众大办农业,促使农业尽快恢复和发展。
1964年起,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重点学习“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掀起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全国学习解放军,大兴革命化的热潮。1966——1968年,党支部转发给党员干部、生产队长人手一套《毛泽东选集》,户户一张毛泽东像,人人佩戴毛泽东像章。
1971年,刚恢复的大队党支部,贯彻毛主席关于“反骄破满”指示,进一步掀起学习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是年末至1972年,发动群众开展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活动。1976年10月后,开展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活动。
1979至1982年,广泛宣传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十二大精神,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和“左”的错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团结起来向前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1983年后,围绕实现四个现代化(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现代化),开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掀起“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高潮,反对和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1986年,结合整党,进行党员标准、党性、党风、党纪和关于农村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推进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1988年,为加强党员思想建设,村党支部认真贯彻中央1号、2号文件精神,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教育,开展生产力标准问题的再学习,教育党员从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1989年,建立党员责任制和党员联系户制度,书记抓支委、支委抓小组长、小组长抓党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位支委联系5户,每位党员联系2户,全村建立党员联系户107户,初步脱贫35户。
1993年,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大精神,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党员奉献周”和“时刻牢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系列活动,是年7月,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被中共仙游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994年8月,被评为“福建省村级组织建设先进村”。
1997年10月,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习”(学习党章和邓小平理论)和“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努力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2001年11月至2002年2月,全村76名党员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完成学习培训、对照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任务。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着力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新世纪农业和农村工作,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2002年11月,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带领党员、群众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04年10月,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2005年12月——2006年6月,全村84名党员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把握“取得实效”和“成为群众满意工程”这个关键,坚持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这个方针,找准加快经济发展这个着力点,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把党员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2006年底,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7年10月,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2009年9月——2010年2月底,全村92名党员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落实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对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
2010年7月,全村94名党员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加快项目推进有新进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新气象,服务人民群众有新成效,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开展“学身边典型,树党员风范“活动,要求党员带头学习提高,争当勤学标兵;带头创造佳绩,争当敬业模范;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先锋;带头遵纪守法,争当自律表率;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和谐卫士,努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作风建设
在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党员、干部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与群众同劳动、同生活,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联的关系。1958年“大跃进”期间,大多数党员、干部扎根基层,带头参加农业生产、兴修水利和“大炼钢铁”,一道在大食堂吃大锅饭,但个别干部存在特殊化和强迫命令等不正之风,使干群关系受到一定的损害。1960年冬,大食堂解散,干群一样领口粮;开展整风整社,纠正工作上的失误,挽回对群众的不良影响。19631965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中,干部深入群众,进行思想沟通,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得以恢复,同时,大队党支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不脱离实际、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劳动”,规定大队主要干部,每年参加集体劳动不少于120天。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支部成员回生产队参加农业劳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队党支部带头恢复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党纪、党风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党纪情况。
1986年整党运动中,党支部要求每个党员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以及《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党员必读》,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观念。是年6月,根据郊尾镇党委部署,党支部建立“一定三包”党风责任制,即定支部成员抓党风责任制的范围和对象;包党员带头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包党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执行党章、准则、整党《决定》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党员及时制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将党风党纪责任制落到实处。
1989年冬,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订出目标管理制度,统一进行考评,每个党员对照党章,通过自我评议和群众评议,找出自身缺点与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支部战斗力。
1993年,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头脑,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劳致富,争当经济建设的带头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大胜利。
1997年,党支部进一步严肃党纪,从严治党,要求党员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村财开支、工程承包等“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2001年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议》,全面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党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
2002年,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坚决执行村级零接待等制度,督促村干部严以律己,防微杜渐。
2004年3月,在学习好、贯彻好、遵守好、维护好党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开展“两个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党员的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
2006年,开展创建以“清廉班子、清白财务、清明村务”为内容的廉洁工程,开展廉政文化进基层、进家庭,不断营造倡廉、学廉、促廉、践廉的新风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2007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党员和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村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010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日常教育与制度建设、典型引导与案例警示、载体运用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农村廉政工程,要求党员、干部努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第二节 行政机构
民国25年(1936年),境内分设后溪、阮庄、南埔、顶沟尾四个保。民国28年(1939年),阮庄、南埔、顶沟尾三个保并入后溪保。
1949年8月郊尾地区和平解放后,废除保甲制。9月16日,后溪成立临时政权,组成人员是:阮金洪(原保长)、阮金炳(后溪)、阮玉种(阮庄)、阮舜远(阮庄)、阮宗明(后溪)、陈永福(郊尾)、林清海(磨头)、阮元凤(后溪)。
1949年10月,后溪大保改称后溪乡。1950年1月成立第一届乡政府,组成人员是:乡长阮元普、民政委员阮金毛、财粮委员阮先景、建设委员阮元凤、文教委员阮先景(兼)、公安委员阮先金、武装委员阮九义、青年委员阮文庸、妇女委员阮翠英、文书阮金狮。乡干部报酬由区支付微薄的定额津贴,不脱离农业劳动。
1951年1月,新民乡政府换届,第二届乡政府组成人员是:乡长阮元普、民政委员阮金毛、财粮委员阮元凤、建设委员阮添荣、文教委员阮德金、武装委员阮九义、公安委员阮先金、青年委员阮文庸、妇女委员许春姐、文书阮金狮。
1951年6月,因人员变动,对乡政府成员进行调整,乡长林清海、民政委员陈金海、财粮委员阮金毛、建设委员阮曰诗、文教委员阮元凤、公安委员阮先金、武装委员阮德金、青年委员阮元坤、妇女委员陈红坝、文书阮金狮。
1953年3月,新民乡政府换届,第四届乡政府成员是:乡长阮元凤、副乡长林德荣、公安委员阮福涨、民政委员蔡庆明、武装委员阮德金、青年委员阮庆祥、文教委员林玉金、调解委员陈金海、妇女委员卢明姐、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阮其土。
1954年12月,经换届产生第五届新民乡政府,成员是:乡长阮元凤、副乡长林德荣、民政委员蔡庆明、调解委员陈金海、公安委员阮福涨、武装正副委员阮德金、林尾珠,青年正副书记阮元姐、阮元发,妇联正副主席郑秀玉、杨秀姐,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阮其土。
1956年6月,新民、塘边和庆和三乡合并成庆和大乡,乡政府改称乡人民委员会,乡委会组成人员是:乡长阮福涨(新民),副乡长陈文芳(庆和)、阮德资(新民)、陈玉水(塘边);武装委员林尾珠、副武装委员黄玉林、陈开荣;公安员黄洪荣、副公安员阮德金、陈瑞福;调解委员陈金海、副调解委员陈乌九、欧炳栋;青年书记阮元发、副书记蔡德顺、陈金禄;妇联主席郑秀玉、副主席郑兰枝;财粮委员阮金狮;信用社主任欧良其,副主任阮其土、陈桂水;文书欧新梅、会计陈文英、出纳阮金荣,业务员陈玉燕。
1957年6月,庆和大乡重新拆为庆和、塘边、新民三乡。成立新民高级社,社长阮元凤、副社长阮玉凤,武装正副委员林尾珠、蔡明德,正副公安员阮德金、阮元和,青年书记蔡福坤,妇联主任卢明姐,调解委员陈金海,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林久美。
1958年9月成立郊尾人民公社,新民高级社改称新民大队,大队长阮元凤、副大队长阮玉凤,民兵正、副队长林尾珠、蔡明德,正副公安员阮德金、阮元和,青年书记阮金静、妇联主任卢明姐、调解委员陈金海、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出纳林久美。
1960年4月,新民大队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大队长阮元凤、副大队长林德荣,公安员阮元和、调解员陈金海、青年书记林久美,民兵营长林尾珠、蔡国森,妇联正副主任陈秋英、周秋哥,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
1961年5月实行体制下放,新民大队拆为后溪、阮庄两个大队。
1967年1月后,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大队管委会瘫痪。自1967年至1968年12月,由后溪大队贫下中农文化革命委员会,处理大队日常事务。
1968年底,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仙游支左接待站批准,成立后溪大队革命委员会,主任阮元和,副主任阮金床、阮先玉,民兵营长蔡国森、阮锦福,青年书记林久美、阮玉驱,妇女主任周秋哥,公安员阮先玉(兼)、文书阮金狮、会计阮金毛。
1977年7月,大队革命委员会改称管理委员会。1978年11月成立后溪大队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阮玉飘、副主任阮金藏、阮先玉,民兵营长阮九春,共青团书记阮玉驱,妇联主任周秋哥,会计阮金毛,出纳阮金实(兼),文书阮玉驱(兼)。
1984年5月,后溪大队改称后溪村,至2010年底,先后成立十届村民委员会。
进入21世纪,逐步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贯彻实施“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确保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节 政事要略
一、和平解放
1949年7月底,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中共仙游东南区工委召集塘边、郊尾、染厝、旸谷等地进步青年杨金登、杨章明、卢珍球等20余人,在染厝承展寺秘密成立香南乡贫农团。8月20日,国民党仙游县长宋庆烈从枫亭沧溪乘船逃往台湾。8月23日(农历七月二十九日),按当地习俗在吴厝山仔公演社戏,下午二时戏尚未开演时,东南区工委一位领导,上台向群众发表演说:“南京、上海、福州等大城市都已经解放,解放军马上就要来了,仙游很快就要解放,请农友们勇敢地站出来,打倒本地的国民党反动派……”。8。月25日,仙游县城和平解放。8月底,仙游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中共东南区工委主持成立香南乡人民政府,在郊尾解放庆功大会上,后溪地下党成员阮翠英是与会的唯一女同志。
9月9日,仙游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9月14日,县人民政府下令解散县国民政府所属的一切机构,废除保甲制,后溪成立临时政权,1950年1月成立第一届新民乡政府,隶属于仙游第三区(区署设枫亭)。
二、拥军支前
1949年初冬,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批向闽南推进,为解放全福建进行最后决战。为此,仙游县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关于解放大军所需的粮食、草料,福厦沿线人民“要紧急动员起来,完成这一重要任务(抓紧连夜赶送)”。
11月初,后溪群众两天内筹集公粮10多吨,发动加工厂日夜加工,把稻谷碾成大米,而后组织人员运往前方,每天有上百人肩挑徒步数十公里,由郊尾送到惠安,三天共有300多人次加入运送公粮行列,终于如期完成拥军支前紧急任务。
三、剿匪镇反
1949年10月,后溪乡组织一支贫苦农民子弟组成的民兵队伍,人数60多人,担负站岗放哨,保护仓库、桥梁,维护社会治安等重任。
郊尾和平解放后,国民党残渣余孽,疯狂进行造谣破坏,反动“一贯道”也在进行欺骗宣传。1950年10月,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剿匪镇反”运动,磨头夜校向学员教唱一首《镇反歌》:“镇压反革命,大家一条心。人民当家来作主,不许特务害人民。特务恶霸是豺狼,你不抓它它咬人。大家快起来,坚决、彻底、干干净净全部肃清”。1950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境内民兵协助区人民政府,在旸谷小学召开公判大会,批斗地主恶霸、潜伏特务、土匪恶棍,枪决6名首恶分子。是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区政府在郊尾中心小学操场召开公判大会,后溪保长、大埔1名保丁、染厝1个恶霸等三人被押往高陈山南坡执行枪决。
1951年9月4日,匪首陈令德率国民党“福兴泉纵队”和“永安纵队”亡命之徒360人,由海上潜入惠安、园庄一带骚扰,新民乡派出骨干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在阮庄马鞍山与匪特激战,阮庄民兵阮金柳在剿匪中英勇牺牲,被追认为烈士。经过25天战斗,除8名匪特脱逃回台湾外,其余全部被歼,剿匪斗争取得胜利。
四、土地改革
1950年12月,土改工作队进驻后溪,对村民进行摸底站队,评定身份,按身份分田。当时群众流行一首顺口溜:“评地主田需分(拿出土地分给别人),评富农头弯弯(抬不起头),评中农田不动,评贫农真喜欢,评雇农最乐观(即可最大限度分到好田)”。1951年2月份评完成分,各户自报公议,按人口合理分配土地,人均可分水田0.4亩,旱地0.8亩(中农成份超额不拨出)。土改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深得民心,其时配合土改,民众都会唱《土改赞歌》:“土地改革到每村,咱们大家都有田。有了田,有了地,有牛有犁不发愁。”
1951年5月,对土改工作进行复查(简称“土整”),土改工作做得最彻底、最透明,农民从内心感谢共产党,称赞共产党说话算数,真心为人民谋利益。土整后,郊尾顶街部分阮氏村民划归庆和乡。
五、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极大威胁新中国安全。10月,毛泽东主席发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10月底,中共仙游县委召开抗美援朝动员大会,新民乡人民积极响应,10月28日至11月5日,开展“抗美援朝宣传周”活动,举行反对美国侵略、保卫世界和平集会游行及签名仪式,后溪群众踊跃献金、献银、献铜、献铁,1000多人次参加捐款捐物,支援购买飞机、大炮,为志愿军改善武器装备。1951年,顶磨头蔡金林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用实际行动保家卫国。
六、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新民乡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较快恢复发展。但是,分散的个体生产方式制约生产力进一步提高。1951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的决议(修正案)》,1952年——1953年,境内先后成立26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参加农户268户1136人,土地1218.28亩。互助组以互助帮工为主,大件农具统一使用,收入归各户。互助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甘蔗和水稻、大小麦、甘薯单产均有提高。
1957年6月,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精神,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成立新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11户,占总户数的100%,入社人口1452人。耕地、池塘,水井全部入社,大型农具、耕牛、龙眼等,折价入社,全乡实现农业合作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七、大办食堂
1958年9月,政社合一的郊尾人民公社成立,新民乡改称新民大队。人民公社既实行生产集体化,也实行生活集体化,是年底,新民大队开办7个大食堂,食堂总务由大队委派,顶磨头食堂总务林九添,下磨头食堂总务阮成周,后溪食堂总务阮刘其,下底寨食堂总务阮金富,阮庄食堂总务阮添森,下路庯食堂总务蔡福加,园中食堂总务阮金清。后溪大食堂后拆为下厝、新发、六祖、顶厝、新庯5个小食堂。农村各户,灶不添柴,囱不冒烟;铁锅、煎匙、菜刀全部集中,作为大炼钢铁原料送进炼铁炉。社员三餐一律在食堂用膳,以敲锣为号,早上锣响,表示社员可进食堂吃早饭;中午和下午锣响,表示在田间劳动的社员可以收工,回食堂吃饭。
食堂创办初期,每日供应一稀二干,让大家放开肚皮吃饱饭。1959年上半年,伙食标准下降,是稀饭搭配地瓜。下半年,各食堂采取“瓜菜代”措施,解决粮食紧缺问题。维持到1960年夏,有的大食堂停办,各户按定量5天领取一次口粮,自办伙食。至1960年底,大食堂解散,吃大锅饭的集体化生活从此结束。
八、调整经济政策
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境内粮食歉收,加之“大跃进”的失误,群众生活出现困难。从1960年8月起,社员开始实行吃粮低标准供应,成年人每人每天供应原粮210多克(7小两)。少年、儿童按年龄分组供应,分别为成年人的60%和80%。1960年11月,县委组织的报告团到郊尾公社,向农民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农业12条),规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物资、劳力等价交换,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等。11月10日,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劳逸结合、百日休整、休养生息、恢复体力的指示,在食堂享用一日两餐“低标准、瓜菜代”的社员,可以半天劳动、半天休息。由于伙食营养差,社员身体素质普遍下降,水肿病、妇科病增多。1962年春,大队将47.19亩耕地划给社员作自留地,平均每个农业人口0.03亩,由社员自由耕种。
1961年3月19日,后溪大队党支部、管委会成员及生产队长共24人,参加中共仙游县委召开的2000人四级扩干会,扩干会传达毛泽东主席在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党的实事求是作风,纠正“大跃进”的错误。
1961年下半年至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全面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纠正平调和“共产风”,实行集体牲口到户饲养,号召社员开小片荒,扩大种植面积,当年农业收成较好,群众生活有所好转,逐步度过难关。
九、文化大革命
1966年6月,全国掀起“文化大革命”运动。8月,后溪大队成立贫下中农文化革命领导小组,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11月,后溪成立“贫下中农红卫兵”以及“工农红军”、“人民反修”和“八一战斗队”等群众组织,小学成立“红小兵”。红卫兵走向社会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许多文物古迹、古书籍、古字画,被当作“封、资、修”黑货遭到取缔破坏,寺庙受到冲击。学生开始外出串联。
1967年1月23日,受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大队党支部、管委会被夺权,境内处于无政府状态,两派对立愈演愈烈。8月15日,郊尾岭发生武斗事件,无辜群众受到伤害。
1968年11月17日,后溪大队革命委员会成立,行使党、政职能。1969年,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并管理学校,郊尾中心小学下放给大队办,更名为“后溪小学”,1970年,大队党支部恢复。1971年10月,大队组织干部、群众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罪行。1974年,“批林批孔”、“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民从事家庭副业也受到批判。1976年2月,又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使刚刚恢复正常的生产又遭受干扰。是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境内10年动乱宣告结束。通过拨乱反正,恢复生产和经济建设。
十、农业学大寨
1964年,广大干部、群众响应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学大寨”的号召,组织后溪群众开发磨头山,开荒造田100多亩,建成大队农场。1969年,郊尾公社革命委员会,组织一支由社、队18名干部组成的考察队,赴山西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取经,发扬大寨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参观回来后,大队革委会发动各个生产队,利用冬春农闲时节,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平整耕地,兴修水利。1976年,后溪农场在磨头山开荒造田80多亩,种植龙眼树2020棵,套种水蜜桃2000多棵,将农场改造成果园。
1977年,县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全面落实各项农村经济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开展治山、治水、治林、治路的综合治理和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至1978年春,全大队兴修标准渠道400米、改修村道2处,平整土地200多亩,整治溪流1条。
十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国家开始对农村政策作出一系列调整,境内农业经济的经营管理形式逐步变革。198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大队加强对农业、队办企业的小段包干,实行定额计酬责任制管理,社员生产有明确责任,收入分配与劳动效果挂钩,调动生产积极性。
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1号、2号文件,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各生产队陆续将耕地归类、分等,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水利设施仍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农户按规定上缴国家征购粮(农业税、特产税),生产收入归承包户所有。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取消实行多年的工分制,简化分配手段,消除了平均主义弊端,较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1997年,后溪村粮食亩产450多公斤,比1983年的亩产增加65公斤。土地承包后,取消农业指令性生产计划,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技术特长而灵活安排种植品种,农业生产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土地联产承包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腾出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至2010年,全村从事第三产业的856人,从事第二产业的532人,农村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局面。
十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等运动,群众受到教育,政治觉悟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群众称誉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增加,少数人受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流氓滋事、打架斗殴、盗窃抢劫、聚众赌博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境内开展多次严打整治斗争。1983年1月22日,郊尾派出所成立,专管社会治安。1985年,成立后溪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副书记阮玉飘兼任。
1991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1992年4月,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综治目标责任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人民群众,运用多种形式整治社会治安。1994年,重点对卡拉OK厅、游戏机室、录像放映点、饭店、旅社、集贸市场等加强治安防范;成立治安联防队,加强对三郊路后溪路段和主村道的治安巡逻,对车匪路霸重拳出击;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治理,对欺压群众、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流氓团伙及刑事犯罪分子予以从快从严打击。
1997年,贯彻《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加强综治领导,调整、配齐治保、调解主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送法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对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后溪,为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2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平安协会”和“平安中心户长”,要求各家各户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2003年,“六合彩”赌博活动蔓延到境内,村“两委”根据上级的部署,围绕“打头断线、摧毁网络、端窝查点、彻底根除”的工作要求,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六合彩”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挖出“赌头”、“庄家”、“保护伞”,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群众自觉远离、拒绝”六合彩“,净化社会风气。2004年,后溪村被郊尾镇党委、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3月,被郊尾镇党委、政府授予“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继续深化“平安后溪”创建活动,精心构筑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年3月,后溪村被中共仙游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平安村”称号。
2010年,开展社会治安大宣传、大整治,在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安装“全球眼”监控设施,强化治安巡逻,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四率”(党政重视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治安巡逻率、社会治安满意率)。开展校园治安专项治理,严格实施校园保安措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是年,郊尾中心小学被莆田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树为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典型校。
十三、精神文明建设
1982年,从学校学生开始,普遍开展讲文明、讲礼貌活动。1983年,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争创文明卫生单位,要求党员、干部争当文明礼貌带头人,在全体村民及学生中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制定村规民约和公民行为规范,争做文明公民。
1987年,村“两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按照深化创建活动,强化思想教育,优化服务功能,净化社会风气,美化生活环境的要求,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1988年以后,村党支部、妇联组织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1989年起,建立和完善党员活动室、青年之家、民兵之家、妇女之家以及青年民兵互助会、妇女禁赌会、思想政治教育辅导站,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寓教于乐,陶冶情操。1991年,村“两委”发出倡议,坚持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1993年,开展“党在我心中”、“社会主义在我心中”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村民拥护共产党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信念,全村评选“五好家庭”22户。1999年,后溪村被中共仙游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郊尾中学先后建成教工宿舍楼、科学楼、教学楼、图书馆、标准环形跑道等,2000年顺利通过省三级达标验收;郊尾中心小学先后兴建办公集资楼、创新教学楼、三幢教学楼、环形跑道、图书馆等,被评为“全国读书育人特色学校”、“省农村示范校”。
2001年10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村着力倡导、培育“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2004年10月后溪村被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村”称号。2005年,开办后溪村民法制学校,组织村民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2006年初,开展“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廉政工程”,后溪村被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04——2006年度文明村。
2007年11月,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三郊”文明路为主轴,形成以“讲文明、知荣辱、树新风、创新业”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文明村组、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为主体的多种创建活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村民精神面貌发生新变化,健康的精神文化、良好的道德风尚得到发扬光大,后溪村被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07——2009年度文明村。
2010年12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
十四、村务公开
从2004年起,逐步实行村务公开,按村务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五统一”的要求,把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及低保金发放、宅基地使用审批、计生政策落实、村财收支、村干部报酬等列入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每季度滚动公示一次,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公开,确保群众对公开的事项“看得到、看得实、看得清、看得全、看得懂”,扩大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谋发展,以透明增合力,以知情求理解,以“阳光”保廉洁。
2010年,对村级重大事务,如村资产拍卖、集体投资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和“民主听证会”制度,按“四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调动村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第四节 群众团体
一、农会
1949年11月,仙游县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筹备委员会成立。
1950年12月,新民乡第一届农会成立,加入农会的农民800多人。
1952年1月,农会人事作调整,林清海任主席,阮曰诗改任副主席。
农会在共产党领导下,发动并组织农民开展剿匪反霸、减租减息、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等运动,取得很大成绩。1953年底境内成立生产互助组,农会组织随之解散。
二、共产主义青年团
1950年2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仙游县工作委员会成立。4月,第三区团工委在新民乡发展团员,建立团支部,阮文庸任书记,有团员16名。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生产、减租、征粮、剿匪,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以及镇压反革命运动。团员和青年发挥突击队的作用,各条战线都涌现出一批革命和建设的积极分子。
1955年,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大搞积肥运动,要求每个自然村互助组烧一堆千担火烧土,支援农业生产。全乡团员、青年集中三天,在阮庄宫山割草、挑土,烧一堆长50米、宽5米、高2米的万担火烧土,并组织各自然村群众到现场参观,进行评比树标兵。烧土积肥推动当年农业生产取得大丰收,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
1956年,团总支在陈吴山龙眼树上用一块门板搭起土广播,发动团员每天早晚轮流广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农业生产知识和好人好事。是年8月,大帽山马尾松大面积发生病虫害,团总支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1000多人上山消灭虫害,历时三天,仙游县团委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团总支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兴修宋坑水库、石龟坝和后溪新坝,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是年11月,团总支书记阮元发被青年团仙游县委评为“优秀团支部书记”。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1958年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团员和青年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生产建设中去,在大办农业、大办工业、大炼钢铁中当尖兵打头阵,有60多名团员、青年到古洋修水库、参加劳动竞赛活动。一批青年积极分子被吸收入党。
1960年,新民大队团支部掀起“提前跨过农业纲要”的竞赛活动,发动青年大搞丰产田和试验田活动,增产粮食度饥荒。
1963年,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做毛主席的好青年教育活动。1965年,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毛泽东著作,大兴思想革命化,在学大庆、学大寨、学解放军系列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共青团活动停止。1971年10月开始进行整团建团工作,共青团工作恢复后,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后溪大队团支部深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以改革开放为契机,进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宣传,开发青年智力,开展“两赛”(实用技术竞赛、劳动竞赛)、“一争”(争当“星火”带头人)活动。1979年5月,郊尾中学成立校团委会,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
1982年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青少年走上街头、村间为民做好事,治理“脏、乱、差”。1984年,开展以“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守法致富、共同致富”为主题的新长征突击手竞赛活动,有的青年开始走南闯北,“下海”经商办实业。
1987年,共青团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四有”人才,为振兴后溪经济而建功立业。在农村开展适用技术培训,发动青少年植树造林。1989年,在青年中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1992年,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开展活动,进行“两史一情”(近代史、现代史、中国国情)教育,树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年,后溪村团支部被莆田市团委授予“红旗团支部”。
1993年,开展“如何当一名合格团员”、“党在我心中”、“社会主义在我心中”系列活动,对团员、青年进行形势任务教育、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进入21世纪后,团员、青年在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2010年底,后溪村团支部有团员82人,其中男团员46人,女团员36人。
郊尾中学团委会设有23个团支部,共有团员296人,其中男132人,女164人。
三、少年先锋队
1951年,郊尾中心小学建立少年儿童队,有队员25名。1953年,少年儿童队改称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郊尾中心小学设立少先队大队,按班设少先队中队,该校有8个中队,210名队员。
1958年,郊尾中心小学少先队员积极投身大炼钢铁运动,到石牛溪洗铁砂作为炼铁原料。1963年3月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少先队员争做好事,少先队员阮金全在急流中勇救落水儿童,受到县级表彰。1964年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热潮,少先队员组织“人民小勤务员队”,上街学雷锋做好事,受到中共仙游县委宣传部、县文教科的表彰。“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被“红小兵”取代。1979年夏恢复少年先锋队组织。
少年先锋队在总辅导员的带领下,对少年儿童开展共产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品德、劳动生产教育和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陶冶队员情操,增进身心健康,引导队员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还在少先队员中经常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以及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等先进人物活动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1989年,开展“在队旗下成长”、“为中华崛起而勤奋读书”等活动。90年代先后开展“雷锋精神伴我行”、“关爱留守儿童”、“民族精神代代传”、“阳光体育工程”等活动,把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理想教育同行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培养队员良好的行为习惯。组织开展“祖国万岁”、“中国精神”、“中华正气”和“我们的香港”等读书活动,获一次团体优胜奖、三次组织奖,该校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育人”特色学校。1996年,陈建飞同学被评为省级“优秀少先队员”,有2个班级分别被评为全国和省级先进班队集体,郊尾中心小学少先大队被评为全国“红旗大队”。2006年起,开展“知荣辱、树新风”系列教育,培育“守纪、文明、向上、乐学”的新风尚。
2010年,郊尾中心小学少先大队设26个中队,有队员1546名。19812011年,卢国荣、陈坤森、辜国胜、陈丽华先后任总辅导员。
四、妇女联合会
1950年1月,第一届新民乡人民政府配备妇女委员阮翠英(地下党成员),分管妇女工作。1950年12月,新民乡妇联正式成立,首任妇联主任许春姐,开展妇女解放运动,发动妇女参加征粮支前、剿匪反霸、生产、减租等工作。同时开办夜校,组织妇女读书学文化、学农业知识。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实行男女平等,每个妇女都分到一份田,妇女们的劳动热情空前高涨,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和社会活动。
1951年5月,结合中心任务宣传贯彻《婚姻法》,提高妇女地位,旧式的婚姻陋习、纳妾、抱童养熄、虐待妇女等现象根除。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妇女挣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走出家门,积极参加互助组和高级社,成为农业生产的劳动大军。在工商业公私合营中,也有妇女在国营或集体企业就业。
1956年,贯彻《农业发展纲要》(即40条),引导妇女把精力集中到学文化、学技术和建设社会主义上来。提倡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持家、增产节约、劳动增收,进一步调动妇女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社妇女出工率达到90%以上。
1958年秋,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妇女踊跃参加大炼钢铁、建立高产水稻、甘蔗试验田,参加兴修水利等。
1960年,开展“巧姐妹”竞赛活动,发动妇女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度过三年困难时期。
1962——1965年,妇女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参加学雷锋、学大庆、学大寨、学习解放军系列活动。
1966年,开展反对“三封”(封建迷信、封建道德、封建买卖婚姻),破除“四旧”活动。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妇女参加兴修水利、开荒造田、改造低产田、圈猪积肥等。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妇女投入“揭、批、查”运动,整顿妇联组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妇联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工作上来,组织妇女进入商品经济领域,从种植养殖业开始,逐步拓展至村办企业、商贸业、服务业及家庭加工业。
1979年,妇联重视和加强少年儿童的培养教育工作。
1984年,开展妇女劳动致富活动,同时进行妇女“四自”(自尊、自重、自强、自主)教育,维护妇女合法权益。1985年5月,开办家长学校,开展创建“五好家庭”活动(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好;努力学习、生产、工作,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卫生清洁好;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1993年全村评出“五好家庭”22户,
1989年,在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激发妇女创业热情。
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贯彻活动。
1993年,妇联开展评选“孝敬公婆好媳妇”活动,树立尊老爱幼风尚,组织妇女禁赌会,净化社会风气。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妇联干部争当致富带头人,带领妇女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四化建设作贡献。是年3月6日,妇女干部王信英被福建省妇联评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进入21世纪后,妇女在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创建平安家庭,努力建设和谐社会。2010年3月,后溪村妇联被县妇联授予“先进妇女组织“称号。
2010年,后溪妇女在三资、民营企业中打工的有466人,出外经商办实业的32人,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有15户。
五、民兵组织
1949年10月,第三区成立武装委员会。1950年春至1952年12月,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新民、庆和、旸谷、染厝、埕边、长安、后沈七乡民兵组成联防队,陈宗火任联防主任。从1950年新民乡第一届人民政府成立起,均设立武装委员一职,负责民兵的组建、学习、训练、活动等事宜。
1951年5月,根据中央颁布的《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是年9月4日,匪首陈令德率“福兴泉纵队”和“永安纵队”共360人,潜入惠安和园庄一带骚扰,新民乡民兵配合解放军进行围歼。9月下旬,12个残匪分两路逃窜到下路庯,一路8人在三十六埔膝盖岭被解放军和新民乡民兵歼灭,新民乡下路庯民兵阮金柳在剿匪战斗中光荣牺牲。另一路残匪阮作新等4人听到枪声后逃跑。10月间3人缴械自首,阮作新逃回阮庄园中家中藏匿,被新民乡民兵包围抓捕,缴获手枪1支、子弹数十发。还有一名残匪潜伏在竹戈溪边芦苇丛中,夜间窜进竹戈蔡良哥家中寻食,蔡良哥稳住匪徒后乘机向民兵报告,此匪徒亦被新民乡民兵围困抓获,缴获手枪1支、子弹数十发。新民乡民兵还配合区公所,在南埔自然村围歼特务周春花,当场将其击毙。
1952年,对民兵进行冬训,利用农闲时间进行为期7——10天的军训,主要训练步枪、手榴弹的使用保管,站岗放哨和利用地形、地物等基本动作。民兵夜间轮流站岗放哨,保卫公路、桥梁、仓库等要害部位。
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后溪大队设立民兵营,生产队设排,全大队共有民兵320多人。
1962年,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解放军进驻郊尾公社各村庄,后溪竹戈进驻解放军一个高炮连,后溪大队部进驻一个炮兵指挥排。后溪民兵营以退役军人及年轻力壮的民兵为主,组成一个武装排,全力配合解放军,参加站岗、放哨、巡逻、执勤,担负支前及保障后勤供给等任务,获得上级的表扬与奖励。
1963年11月,按《民兵工作条例》规定,将民兵分为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抓好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964年,后溪大队党支部邀请晋江军分区军事教员阮元发回乡指导民兵军事训练,提高民兵军事素质和战术、技术水平。1964年12月,后溪武装基干民兵集中训练刺杀、投弹、射击、战术、队列、地雷设置等科目,通过25天严格训练和10次预演,经县武装部验收合格。
1965年春节,郊尾公社举行首次大型民兵军事演习,后溪民兵演习分队全副武装集结在磨头山练兵场上,数万干部、群众从华亭、盖尾、枫亭、园庄等地赶来参观,八时,各表演分队先后进行“进攻战斗中的民兵班”战技合练,男女民兵班射击对抗赛,以及投弹、刺杀、队列、埋设地雷等科目,获得上级领导和观众的好评。正月初六,晋江军分区政委杨挺林亲临后溪大队调研民兵军训情况,并观摩民兵军事表演,赞扬后溪大队民兵“三不补”(不补工分、不补现金、不补伙食)军训方法好,要求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是年8月5日,晋江军分区司令员毛世昌亲临后溪大队召开全区民兵学习毛主席著作经验交流会,会议代表实地观看后溪民兵军事表演,一致认为后溪民兵苦练出精兵,值得学习和推广。后溪大队党支书阮金静被晋江军分区评为“全区民兵积极分子”。
1966年1月22日,后溪22名民兵在磨头山举行现场交流会,表演射击、投弹、地雷、爆破等科目,全社24个大队、农场和社直单位共6000多人前来参观取经。
“文化大革命”中,民兵工作受派性干扰,民兵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恢复民兵整组工作,后溪民兵军事训练重新掀起高潮。1975年,莆田军分区在郊尾公社举行民兵军事大演习,后溪民兵表演了男女民兵班射击对抗赛、男民兵攻防战技合练、侦察班擒拿格斗等科目。是年8月,后溪大队男民兵班代表莆田军分区参加由福州军区组织的两省(福建、江西)民兵五大技术大比武,获得全区总分第二名的佳绩。后溪大队民兵营长阮锦福先后被莆田军分区评为“全区先进民兵工作者”,被福建省军区评为“全省先进民兵工作者”。1976年11月,后溪大队党支书阮金静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评为“全省民兵积极分子”。
1977年,后溪民兵尖子班在省军区组织的“纪念建军50周年军事体育选拔赛”中,荣获男子武装越野、队列第二名。
1981年,整顿民兵组织,缩小组建范围,年龄由16——45周岁,改为18——35周岁,其中基干民兵18——28周岁,在男性中分为基干民兵与普通民兵,女性只编基干民兵。1979年后,实行劳武结合原则,由公社集训基干民兵。
1985年,贯彻中央军委提出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基干民兵逐步缩减,预备役中的专业技术兵逐步增加。组建民兵应急小分队,应付抗灾抢险、扑灭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1986年后,实行规范化训练,发动民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治安巡逻队,在民兵中开展“国防知识竞赛”、“维护治安当尖兵”等活动。
1990年后,组织民兵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1992年2月,后溪村民兵营被仙游县人民武装部评为“民兵基层达标单位”。
1965年春节后溪民兵军事演习集锦
六、贫下中农协会、贫下中农文化革命委员会
1965年2月28日,仙游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县委副书记周光森兼任主任委员。是年7月,后溪大队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会)成立。1966年底,贫协会解体。1967年1月,大队党支部、管委会瘫痪,贫下中农文化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12月,后溪大队革命委员会成立,贫下中农文化革命委员会撤销。
七、治保委员会
1949年底,第三区人民政府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配置治安委员1名。1951年,区治安委员改称区公安特派员,系县公安局派出人员,负责郊尾地区的社会治安。
1950年1月至1957年夏,历届新民乡和庆和大乡政府,均设置公安委员,配合区公安特派员负责境内治安事务。1957年成立后溪高级社,设立公安员1名。1958年9月起实行公社化,后溪大队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设主任1名、治保委员若干名,原公安员改称治保主任。1967年至1968年9月,治安保卫工作受到“文革”冲击而瘫痪。1968年9月,郊尾公社革委会成立人民保卫组,1973年8月人民保卫组撤销,配备公安特派员,大队治保会恢复建制。1983年1月22日,郊尾公安派出所成立,此后,镇政府不再配置公安特派员。1984年5月,后溪大队治保会改称后溪村治保会,配合郊尾派出所维护境内社会治安。2006年,村成立综治平安协会,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后溪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村居环境,公正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创建“七无”标准:无家庭暴力,无吸食毒品,无家庭成员参与“黄”、“丑”行为,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无赌博活动,无邻里纠纷,无违法犯罪。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的治安保卫组织,在镇压反革命、剿匪反霸、收缴枪支弹药,监督“四类分子”改造、禁毒禁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等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查毒禁赌、打击“两抢一盗”和“六合彩”活动,为民办实事(户籍、医疗保险)、帮教矫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2005年4月,后溪村被郊尾镇党委、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并先后被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授予2004——2006年度和2007——2009年度文明村称号。
八、调解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三区公所设置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民事纠纷。1953年3月,新民乡调解委员会成立,受理乡内民事纠纷案件,陈金海任首届调解委员。1956年6月,庆和大乡成立,由陈金海任大乡调解委员,陈乌九、欧炳栋任副调解委员。1958年9月,乡调解委员会和治保委员会合并为后溪大队治安调处委员会,由大队公安员兼任主任,调解处理一般的社会矛盾纠纷。“文化大革命”初期,调解组织瘫痪。1973年9月,大队调解委员会恢复开展工作。
1985年8月,郊尾镇司法办公室成立,调解工作由司法办统一管理,村委会所属的调解委员会,负责境内民事调解工作。1992年,后溪村调解委员会,开展“创标准化调解建设”活动,扩大调解队伍,提高民事调解透明度,规定调解民间纠纷不得收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转型时期呈现矛盾多发态势,调解工作由党支部牵头,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结局。每月一次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经常登门入户,解决群众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对症下药做好防范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入21世纪,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一名调解员,设立平安中心户长和十户调解员,建立调解员考核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工作水平,取得多元衔接、合力调处、便民高效、共促和谐的实效。村民主任阮德荣敢于面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处事果断,近年来带头化解、平息100多起民事纠纷。定时实行“三查”(查群体性纠纷隐患、查纠纷苗头、查纠纷积案)、“三不漏”(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努力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除;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保稳定,促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老协会
1991年1月24日,郊尾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简称老协会)同时成立。是年8月,后溪村老协会成立,会长阮元和。
后溪老协会,实行“五有”(有协会牌子、有工作班子、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活动经费)。经常组织老年人下象棋、打扑克,参加各种健身和旅游活动,还发动老人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老干部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优势,走村入户做思想教育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关爱下一代,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参与修桥铺路,兴办公益事业等。1995年春节前夕,村老协会向全村26人80岁以上的老人拜年,给每人送慰问金20元、柑桔5公斤。此后每当逢年过节,均组织给老年人拜年活动。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也是老年节,境内所有70岁以上、能走动的男、女寿星,汇集到老人活动室开会、联欢,积极向村“两委”建言献策。2007年,阮德荣代理村民主任不久,即把春节慰问对象由80岁以上老人扩大到70岁以上老人,每年增发慰问金2万多元。
2007年1月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病有所医”得到保障。2011年试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每人每年可领取660元基础养老金。老协会积极为老年人排忧解难,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成为社会风尚。
十、计划生育协会
1989年初,后溪村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第一届协会理事会成员9人,会长阮元和。
1992年成立第二届计生协会,理事成员9人,会长阮元和。
1997年4月,成立第三届计生协会,理事成员9人,会长林久美。2003年6月,成立第四届计生协会,会长阮春福,理事成员9人。
2005年,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后溪村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过渡到村党支部、村委会负总责,主要依靠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来开展,使村计生协会逐步成为全村计生的主力军。计生协会以“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为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弘扬“心系国策、真情服务”的协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作用,坚持“八个参与””(参与会议、参与宣传、参与服务、参与管理、参与中心工作、参与经常性工作、参与文明建设、参与民主监督)。协助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宣传工作突出个性化、坚持形象化、形成氛围化,认真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动员工作,用计生政策法规教育人,用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帮助人,用真情实事感动人,为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从2006年起,计生协会广泛开展“三级联创”(镇、村、组三级为创先主体)、争当“五优”(优秀计生协会工作者、优秀计生协会志愿者、优秀村(居)计生协会会长、优秀计生协会小组长、优秀计生协会会员)活动和争创“五好协会小组”(带头作用好、宣传服务好、信息掌握好、国策落实好、活动开展好)活动。协会把计生“三结合”工作作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载体。重点抓好“三大工程建设”:(1)致富工程建设。为独生户、二女结扎户和计生困难户提供项目、信息、技术、小额贷款及就业出路等帮扶措施。(2)安居工程建设。妥善为计生“三户”落实住房用地、手续、资金等优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3)成才工程建设。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为计生“三户”子女就学提供有利条件。
2007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协会以“生育传承希望与文明,关怀相伴和谐与幸福”为主题,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落实各项计生优惠政策,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帮扶和紧急救助,做到从生活上“扶贫”,从思想上“扶志”,从能力上“扶技”,尽力帮助计生困难家庭通过发展生产、守法经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010年,逐步推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和创建“诚信计生”活动,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依法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自然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民政
一、公民选举
1949年8月底,香南乡和平解放,农民政治上翻了身,成为国家的主人,第一次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乡长、农会主席等农村基层领导,经由群众或群众推选的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的方法,因多数人不识字而采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如举手、丢豆等形式进行。50年代初期,凡召开群众大会、选举人民代表或基层干部,夜间点的是汽灯,且在露天举行,群众均自觉带上凳子去参加,民主气氛浓厚。
199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精神,后溪村进行换届选举,全村15个村民组926户3890人,参加投票选民1980人,占选民总数2010人的98.5%,人民当家作主的热情高涨。
2009年,村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人口、村落分布、基础设施、企业规模),分5个投票点,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民主选举过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民的民主选举权利,政治民主正在逐步完善。
二、抗洪赈灾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关心群众生活,重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视抗洪抢险、赈灾救灾工作。每遇灾荒,政府一方面拨粮、款、物救济,另一方面组织生产自救,帮助群众度过难关。
1950年,农业受灾,粮食歉收,为稳定群众情绪,安排好群众生活,政府拨粮拨款解决农民生活温饱问题。1958年8月29日至31日,强台风暴雨正面袭击郊尾地区,30日降雨量达到300毫米,石牛溪洪水猛涨,后溪组织基干民兵抗洪抢险,使石牛溪洪峰顺利通过郊尾地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灾后,县民政科和郊尾公社拨款2万多元,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999年9月,境内遭遇14号台风袭击,暴雨倾盆,村干部带领民兵应急小分队奋起抗涝,转移受灾群众,帮助解决受灾村民的生活困难。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每年春节,政府均给困难户发放棉衣、棉被和过节费等。村干部登门慰问特困户、计生困难户,送去慰问金和年货,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拥军优属
1950年后,拥军优属成为境内的传统习俗,每逢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境内都会举行拥军优属活动。
每年春节前夕,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组成慰问队,敲锣打鼓,走村串户,沿途鸣放鞭炮,逐户慰问军属,送上“军属光荣”匾额和慰问品、慰问金。
1958年至1983年,大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军属的口粮标准,高于所在生产队一般社员口粮水平10%,若因工分少,分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大队从农场中调拨,给予优待照顾。对有特殊困难的军烈属,村及上级政府民政部门,临时下拨救济款,给予照顾解决。90年代后,村每年给每户军属发放2000元优待金。2010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8000元,不含镇、村补助,上不封顶。为激励青年在军营建功立业,还根据现役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实行分类增发优待奖励金。其中对被授予荣誉称号、立一等功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100%;;立二等功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60%;立三等功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3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10%。
四、社会救济
1950年后,人民政府每年都调拨一些粮食、布匹、现金和物资救济困难户。
1956至1980年,对低于一般生活水平的无劳力、缺劳力的生活困难户,社、队给予适当照顾,使其缩小与普通家庭的差距。
1990年,对五保户(保食、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生活照顾,按群众中等水平为标准,每人每月生活费不低于27元,全年不低于400元。五保户的粮、款、物,由村部供给,从提留的公益金中调剂。2006年后,全村有6户五保户和33户110人年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贫困户列入低保范畴,五保户每人每月发给200多元,低保户每月人均发给80元,每月按时足额发给低保金,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五保户和低保户还免费享受医疗保险。2010年,仙游县人民政府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临时补贴,使他们的生活标准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五、婚姻事务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区、乡人民政府所属的民政部门,承办婚姻登记手续,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和条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户籍证明,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不经登记而非法结婚者,给予教育或处分,其婚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1978年5月,郊尾公社成立婚姻登记处,实行集中登记,统一管理。2005年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经政府免费提供的婚前健康检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仙游县民政局统一办理婚姻登记。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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