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后溪村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936 |
颗粒名称: | 四、肉类购销 |
分类号: | F426.8 |
页数: | 2 |
页码: | 166-16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明清时期,屠猪宰羊是村民的习俗,肉类以猪肉为主。民国后期,猪贩开始促进养猪业发展。1950年,境内肉类食品仍由私商经营。1953年,郊尾供销社开始收购和销售猪肉。1956年,郊尾食品购销站成立,专营生猪屠宰业务。1958年后,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收购、统一屠宰、统一供应的政策。1960-1962年,因生猪存栏数锐减,猪肉供应紧张,实行凭证购买。1963年,政府采取措施促进养猪业恢复和发展。1970年取消奖售制度,1971年恢复。1978年,允许养猪户留取少量生猪自食或上市。1982年核定农村生猪派购基数,1985年取消派购,实行自由交易。1997年贯彻执行国务院规定,确定郊尾食品站为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地点,猪肉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20世纪90年代起,猪肉成为村民餐桌上的日常菜肴。 |
关键词: | 后溪村 肉类 购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