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肉类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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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36
颗粒名称: 四、肉类购销
分类号: F426.8
页数: 2
页码: 166-1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明清时期,屠猪宰羊是村民的习俗,肉类以猪肉为主。民国后期,猪贩开始促进养猪业发展。1950年,境内肉类食品仍由私商经营。1953年,郊尾供销社开始收购和销售猪肉。1956年,郊尾食品购销站成立,专营生猪屠宰业务。1958年后,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收购、统一屠宰、统一供应的政策。1960-1962年,因生猪存栏数锐减,猪肉供应紧张,实行凭证购买。1963年,政府采取措施促进养猪业恢复和发展。1970年取消奖售制度,1971年恢复。1978年,允许养猪户留取少量生猪自食或上市。1982年核定农村生猪派购基数,1985年取消派购,实行自由交易。1997年贯彻执行国务院规定,确定郊尾食品站为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地点,猪肉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20世纪90年代起,猪肉成为村民餐桌上的日常菜肴。
关键词: 后溪村 肉类 购销

内容

明、清时期,屠猪宰羊是坊间的一个行业,逢年过节祭祀庆典,屠猪宰羊庆祝,已成村民习俗。肉类消费以猪肉为主,因生活水平不高,平民百姓平时较少吃肉,只有节日庆典时才能享用。民国后期,下底寨阮开荣当猪贩开展母猪、猪苗交易,促进养猪业发展。
  1950年,境内肉类食品仍由私商经营。1953年,郊尾供销社开设生猪收购和猪肉销售门市。1954年,仙游县商业局设立生猪收购组,负责生猪派购和外调。1956年,郊尾食品购销站(简称食品站)成立,生猪屠宰业务由食品站专营。1958年公社化后,国营商业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收购、统一屠宰、统一供应”政策,禁止生猪私宰私售。1960至1962年,生猪存栏数锐减,猪肉供应紧张,实行凭证购买。1963年,为促进养猪业的恢复和发展,政府采取收购生猪按定量发放肉票、奖励化肥、布票、粮食等措施。1970年10月,取消生猪奖售制度。1971年10月,恢复奖售制度和猪肉凭票供应。
  1978年,食品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养猪户留取少量生猪自食或上市,或由食品站议价收购。1982年起,郊尾食品站核定农村生猪派购基数,派购超额部分,按议价收购。1985年5月,取消派购,实行自由交易,个体屠宰户逐渐增多。
  1997年11月,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生猪定点屠宰与集中检疫的规定》,确定郊尾食品站为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地点,猪肉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
  20世纪90年代起,六祖阮伯山、新发阮金庭、阮庆福、顶厝阮阿新、下磨头蔡汉泰分别在郊尾中心市场、后溪村部旁、磨头等地摆摊或开店,就近为村民经销猪肉,货源充足,供应及时,猪肉成为村民餐桌上的日常菜肴。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阅读

相关人物

阮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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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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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

仙游县商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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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尾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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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尾中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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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后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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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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