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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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8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业企业
分类号: F276.3
页数: 2
页码: 116-11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后溪地区的农业企业,包括后溪大队农场和仙游县果品食杂公司郊尾龙眼加工场。首先,介绍了后溪大队农场的创办和发展。该农场始于1962年,由长厝尾生产队将8亩多水田献给大队创办,用于顶抵征购任务。农场先后在磨头山开荒造田80多亩,种植龙眼树和水蜜桃。经过艰苦创业,农场发展成果园,年产优质水蜜桃10多吨。然而,由于龙眼树遭受严重霜冻,大部分枯死,后来砍掉并改造土地为学农基地。龙眼加工方面,龙眼购销曾由县果品食杂公司专营,1954年在郊尾岭顶西侧创办了龙眼加工场,生产桂圆。加工场由焙公负责,日产量达3.2吨,饮誉海内外。然而,1982年后龙眼树由农户承包,加工场也停办。这两个农业企业的发展历程反映了后溪地区农业的变迁和经济发展的情况。
关键词: 后溪村 乡村企业 农业

内容

一、后溪大队农场
  1962年后溪、阮庄拆队时,因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长厝尾生产队人口不足100人,劳动力少,征购任务无法完成,该生产队主动将座落在下磨头的8亩多水田献给大队创办农场,顶抵征购任务。初时场部设在顶磨头宫,翌年场部发生火灾,在磨头山新建场部,共有5间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场长由第三生产队队长阮金露担任,场员由每个生产队抽调1人共12人组成。1967年组建后溪大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宣传队成员统一集中在磨头山农场,农忙参加劳动,利用农闲或夜晚外出宣传演出。1972年宣传队解散。由大队长阮元凤兼任场长,场员仍由每个生产队抽调1人组成。1975年开展“农业学大寨”,大兴开山造田,农场先后在磨头山开荒造田80多亩,经过艰苦创业,栽植龙眼树2000多棵,并套种水蜜桃2000多棵,将农场改造成果园。几年后水蜜桃开花结果,年产优质水蜜桃10多吨,投放市场后供不应求。龙眼树成林后,砍掉套种的水蜜桃,龙眼树经过嫁接,与莆田市农业科技协会签订协议,合作联营。1999年冬遭受严重霜冻,造成大部分龙眼树枯死,遂与市农科协解除合作关系。2000年,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砍掉枯死的龙眼树,荒地供后溪机砖厂取土制砖,同时划拨近10亩土地给郊尾中心小学磨头分校作为学农基地,由分校管理使用。后因培植的龙眼树遭霜冻枯死,校方将土地归还后溪村,2007年进行平整,列入镇统一规划开发。
  二、仙游县果品食杂公司郊尾龙眼加工场
  1954年,桂圆购销归口由仙游果品食杂公司专营。是年,县果品食杂公司在郊尾岭顶西侧创办龙眼加工场,厂房占地2亩多,加工场南北两侧各建10个焙灶。龙眼收成季节,郊尾地区生产的龙眼集中到该场,经过剪粒、浸水、挂黄、沙摇等工序,倒入焙灶烘干,制成桂圆。加工场由阮玉建任负责人兼会计,供销社魏凤维任仓库保管,焙公有陈乌九、陈庆章、罗庆兰、阮玉荣、杨吓顺等6人,阮玉荣、杨吓顺任组长,每个焙公配备1个助手,大忙季节实行两班倒,日夜赶制桂圆,一般2天焙3焙,有时一天焙一焙,焙公夜间只能休息2-3个小时。一焙一般装350公斤龙眼,烘焙后制成120公斤桂圆,日产3.2吨,大年年产桂圆280多吨,经包装入库,分期分批运销全国各地。郊尾桂圆气香味甜,品质上乘,是营养保健佳品,饮誉海内外。1982年后,龙眼树由农户承包,龙眼加工也归私人经营,该加工场随之停办。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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