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顶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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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813
颗粒名称: 五、顶厝
分类号: F325.11
页数: 2
页码: 60-6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福建省仙游县后溪村顶厝村民组的历史变迁、人口统计、经济发展和住房条件等。
关键词: 生产队 社会经济 后溪村

内容

顶厝村民组位于后溪村部北侧。
  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阮哲迁居后溪,建今堂厝栖身,娶妻蔡氏,生五子。明正统后期,阮哲欲重建新居。传说某夜,阮哲祈梦,九仙告知哲:明日卯时,夫人胯下即为福址。次晨九时许,阮哲恰遇蔡氏牵羊到厝后坡地,下蹲钉桩系羊,突忆昨夜梦语,即嘱蔡氏,莫移位置,取桩标之。景泰三年(1452年),七间厢双座鸳鸯厝建成。新居乔迁庆贺之际,改“钉”为“顶”,钉桩为址所建新厝称顶厝。
  民国24年(1935年),居住在顶厝的阮哲裔孙,编成顶厝甲,隶属后溪保。1949年9月后,顶厝甲改称顶厝村民组,先后隶属后溪乡、新民乡。
  1951年土地改革时期,顶厝共有22户89人(男39人、女50人),分到水田29.37亩,农地60.07亩、果地11.48亩。1952至1956年历经单干户、互助组、初级社各个阶段。1957年,加入新民高级社。1958年至1961年,隶属郊尾公社新民大队。1962年春,编为后溪大队第5生产队,亦称顶厝生产队。其时,全队有26户131人,男女劳动力52人,拥有水田39.84亩,农地60.78亩、果地16.19亩,以及耕牛、犁、耙、水车、六轧等生产工具。1962至1982年,全队基本上是单一的农业经济,生产队的经济收入以龙眼、桂圆、甘蔗出售为主要来源。社员从生产队领取口粮、工分粮,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挣工分,过得是机械而单调、平常而稳定的田园生活。
  1983年,顶厝社员的生活水平比1949年前有很大提高,比1956年前也大有改善,但仍属低下水平。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队94.96亩耕地承包给66户社员耕作。种植作物以水稻、甘薯、花生、大豆、甘蔗、大小麦为主。1984年后,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略有减少,甘蔗种植面积增多;从事农业耕作的劳力减少,转向二、三产业的劳力增多。1990年后,麦类和甘蔗种植渐少,2000年后基本没有种植。农用电器和农机的广泛使用,既提高工效,又节省劳力,腾出全组52%的劳力参与第二产业,23%的劳力转向开店卖货,做糕饼、收废品、办加油站等,仅有25%的劳力担负各项农事。
  至2010年底,在全组91户村民中,有41户住进新式套房,平均每户拥有彩电1.6部、电冰箱0.6台、洗衣机0.8台、汽车(包括家用小车)0.14辆,摩托车1.2辆、固定电话0.8部,手机2.2部。全组年均收入328万元。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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