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后溪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8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后溪保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页码: 52-53
摘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福建省仙游县后溪村保甲制度的设立和组织结构,在此期间后溪保设有十二个甲,隶属于后溪大保。文章还提到了保甲制度在抗日战争前期的设置情况,以及后溪保在区域调整后的变化。
关键词: 保甲制度 演变过程 后溪村

内容

明洪武十二年(1381年),朝廷实行里甲制,规定保以下再设甲,每10—12户为一甲。清道光九年(1829年),清廷对“县——乡——里——保——甲”进一步规范化。辛亥革命后,废除保甲制。民国23年(1934年)5月,国民政府决定恢复保甲制。民国25年(1936年)7月,根据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的命令,仙游县全面推行保甲制,境内设立后溪保和顶沟尾保,隶属香田里。
  一、抗日战争前期的保甲设置民国25年(1936年)7月至民国28年(1939年)6月,后溪、阮庄、南埔等地,分设四保二十二甲。
  顶沟尾保 内街堰门内、下底寨、竹戈各设一个甲,三个甲合为顶沟尾保。
  后溪保 由后溪、大埔、坝洋、长厝尾、下磨头、顶磨头六个自然村合成后溪保,下辖十二个甲。
  阮庄保 由阮庄的尾张厝、寨新、旧厝、顶厝、宫顶等村落联成阮庄保,下辖四个甲。
  南埔保 由塘边的南埔、阮庄的园中、下路庯等村落联成南埔保,下辖三个甲。
  二、后溪保
  民国28年(1939年)7月,仙游县地方区域调整,区以下设联保,联保下辖大保,全县分为6个区,分设36个联保,422个大保,4660个甲。后溪保、阮庄保、顶沟尾保、南埔保合成后溪大保。后溪大保仍辖二十二个甲。
  民国29年(1940年)6月,联保改称乡镇,大保改称保,取消小保建制。香田乡后溪保仍辖二十二个甲。
  1949年9月废除保甲制,后溪保改称后溪乡,各个甲改称村民组。1949年9月至1950年12月,后溪乡下辖二十二个村民组。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阅读

相关地名

后溪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