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境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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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7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境域
分类号: K295.7
页数: 4
页码: 43-46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仙游县郊尾镇后溪村的地理位置和隶属沿革情况,并且提到了境域的变更。
关键词: 建置沿革 行政区划 后溪村

内容

一、地理位置
  后溪村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中部,属仙游县郊尾镇管辖,地处东经118°47’30”至118°48’22”,北纬25°18’9”至25°19’3”之间,平均海拔35米,全村土地总面积2.92平方公里。后溪处在郊尾集镇区西北隅、省道三郊公路西侧。东以三郊省道为界与三埔村毗邻,西面和西南面与阮庄村、染厝村隔石牛溪相望,南至郊尾中心市场,与郊尾社区紧密相依,北连湖宅、梅塘两村,西北与古店村接壤。后溪村北距仙游县城18公里,东距莆田市区23公里,正在融入与莆田同城化、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隶属沿革
  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仙游县划分为四乡十四里,裁撤旸谷里,其属地并入香田里。后溪隶属于唐安乡(乡署设在枫亭)香田里(里署设在石马)。
  清朝延袭明制,隶属依旧。
  民国元年(1912年),废除府、州、厅,福建省实行三级地方政制,全省划为东、西、南、北四道,仙游县属南路道,县以下隶属仍沿清制。
  民国14年(1925年),废道,县以下仍设乡和里,后溪仍隶属香田里。
  民国22年(1933年)11月26日,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闽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省分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后溪属兴泉省仙游县香田里。翌年1月,兴泉省撤销,县以下的乡、里隶属依旧。民国23年(1934年)7月,省以下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福建全省划分成十个行政督察区,仙游县属第四行政督察区。后溪隶属依旧。
  民国25年(1936年)6月,仙游县各地恢复保甲制,后溪境内分设两个保。是年冬,改唐安乡为第二区,香田里改称香田乡,后溪隶属于第二区香田乡。
  民国28年(1939年)7月,仙游县将原4个区调整为6个区,下设34个联保、422个保。后溪保属第五区(区署设盖尾)香田联保。
  民国29年(1940年)春,联保改称乡、镇。是年6月,全县分设6区33乡镇406保。后溪保隶属于第五区香田镇。
  民国30年(1941年)1月,第五区香田镇拆为沙沟乡(乡署设在旸谷)和魁峰乡(乡署设梅塘)。沙沟乡划归第二区(区署设枫亭)。后溪保隶属于第二区沙沟乡。
  民国31年(1942年),撤销区建制,全县分设35乡镇355保。后溪保隶属仙游县沙沟乡。
  民国32年(1943年)12月,仙游全县缩编为26个乡镇330个保,裁撤沙沟乡、魁峰乡,其地并为香南乡,后溪保隶属香南乡。民国33年(1944年)冬,仙游全县再次缩编为17个乡镇248个保,撤销香南乡,其地并入香田镇。后溪保隶属香田镇。
  民国36年(1947年)5月,香田镇拆为香南、香北两乡。后溪保隶属香南乡。1949年8月22日,中共仙游东南区工委接管国民党香南乡政权,成立香南乡临时人民政府,乡署设在郊尾安边,后溪属之。
  是年9月9日,仙游县人民政府发布第1号令,废除保甲制,全县分设9个区202乡。香南乡临时人民政府解散。9月14日,后溪保改称后溪乡。后溪乡隶属于第三区(区署设枫亭)。
  1950年8月,仙游全县调整为12个区262乡。后溪乡隶属不变。
  1951年1月,后溪乡更名为新民乡,隶属依旧。
  1952年3月,新民、庆和、旸谷、染厝、埕边、长安、后沈7个乡从第三区拆出,划归第四区。第四区区署由盖尾迁沟尾,因“沟”与“郊”方言同音,故改“沟尾”为“郊尾”。
  1955年3月,裁撤第四区,新民、庆和、旸谷等7乡再次划归枫亭区。
  1956年6月,新民、庆和、旸谷、新和、染厝、埕边、长安、后沈、古店、塘边、伍狮11乡从枫亭区拆出;芹林、盖南、宝坑、湖宅、梅塘5乡从盖尾拆出。上述16乡合成郊尾区。是年夏,庆和乡、新民乡、塘边乡联成庆和大乡。庆和大乡隶属郊尾区,区署设在郊尾街。
  1957年夏,庆和大乡撤销,庆和、新民、塘边恢复建制,新民乡内各互助组、初级社联合成新民高级社,隶属依旧。
  1958年4月,仙游县实行撤区并乡,乡改称行政村,全县设23个乡镇、191个行政村。新民乡改称新民村,隶属于郊尾乡。是年9月,撤销乡镇编制,实行政社合一,成立郊尾人民公社,新民村改称新民营,隶属郊尾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新民营改称新民大队,隶属依旧。1961年12月,公社及大队行政机构改称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新民大队管委会隶属于郊尾公社管委会。1962年1月,新民大队拆成后溪、阮庄2个大队。后溪大队隶属于郊尾人民公社。1968年11月8日,郊尾人民公社成立革委会,随后后溪大队相应成立革委会,后溪大队革委会隶属于郊尾公社革委会。1970年7月,莆田、仙游两县从晋江地区拆出,划归闽侯地区。后溪大队隶属于闽侯地区仙游县郊尾公社。1971年7月,撤销闽侯地区,成立莆田地区。后溪大队隶属于莆田地区仙游县郊尾公社。1983年5月,撤销莆田地区,成立莆田市。县、社、队三级行政机构统一改称管委会。后溪大队管委会隶属于莆田市仙游县郊尾公社管委会。
  1984年11月,郊尾公社改称郊尾乡。是年12月,郊尾乡改称郊尾镇。管委会改为人民政府,后溪大队改称后溪村,大队管委会改称村民委员会。后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郊尾镇人民政府,此隶属关系延续至今。
  三、境域变更
  民国25年(1936年)7月,仙游县境内实行保甲制。其时,由后溪、大埔、坝洋、长厝尾、下磨头、顶磨头六个自然村组成后溪保。由沟尾下街、沟尾周、新桥头组成下沟尾保,由沟尾内街、下底寨、竹戈组成的保相应称为顶沟尾保。
  民国28年(1939年)春,仙游地方区域调整,区以下设联保、大保。是年7月,后溪保、顶沟尾保以及阮庄保、南埔保,联成后溪大保。后溪大保、庆和大保等二十多个大保,联成香田联保。后溪大保的境域包括今后溪、阮庄两村全境,以及郊尾社区的内街、三埔村的大埔和塘边村的南埔。
  民国29年(1940年)6月,联保改称乡、镇,大保简称保,取消小保称号。香田联保改称香田乡,后溪大保直接称后溪保,下辖堰门内、下底寨、竹戈、新发、六祖、顶厝、下厝、合兴、新庯、坝洋、长厝尾、下磨头、顶磨头、田井、田厝、尾张厝、旧厝、寨新、园中、宫顶、下路庯、南埔二十二个甲。
  1949年9月9日,仙游县人民政府发布第一号令,废除保甲制。9月14日,后溪保改称后溪乡,下辖二十二个甲改称村民组。堰门内、竹戈、下底寨三个村民组合称后溪乡顶沟尾自然村。
  1951年1月开始土地改革,后溪乡改称新民乡。竹戈、园中、宫顶、南埔四个村民组划归染厝乡,其余十八个村民组仍属新民乡。
  1952年3月,第四区区公所由盖尾迁沟尾,改“沟尾”为“郊尾”,顶沟尾自然村改作顶郊尾自然村。是年秋开始土地调整,顶郊尾自然村的竹戈村民组,以及园中、宫顶村民组从染厝乡拆出,划归新民乡。堰门内改称郊尾内街,划归庆和乡。大埔的田井、田厝两个村民组,从新民乡拆出,划归埕边乡。南埔村民组划归塘边乡。
  1956年夏,庆和、新民、塘边三乡合成庆和大乡。1957年7月,庆和大乡撤销,仍分设为庆和、新民、塘边三个乡。
  1958年新民乡改称新民大队。1962年1月,新民大队分为后溪、阮庄两个生产大队。后溪大队下辖下底寨、竹戈、后溪、坝洋、长厝尾、下磨头、顶磨头七个自然村、十四个生产队。
  1980年底,下磨头生产队拆成下磨头、建兴两个生产队。
  1984年11月,后溪大队改称后溪村,生产队改称村民组。后溪村下辖下底寨、竹戈、新兴、新厝、顶厝、下厝、新发、合兴、新庯、坝洋、长厝尾、下磨头、草厝、中厝、建兴十五个村民小组。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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