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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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68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97.2
页数: 7
页码: 657-66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涵江区通过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管理,改善了当地的卫生环境。
关键词: 涵江区 卫生运动 公共卫生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爱国卫生
  1952年3月,莆田县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境内相应成立爱委会涵江分会,各乡设立卫生小组。在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层层发动群众,开展以灭蚊、灭孑孓、灭苍蝇、灭蛆、灭蚤和堵塞鼠洞、清除垃圾、疏通阴沟、整修畜圈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53年,涵江城乡先后开展两次卫生活动,基本达到“三清”(清垃圾、阴沟、畜舍)和“六净”(住房、厨房、庭院、衣服、床铺、碗筷净)以及“三加盖”(厕所、粪缸、水井加盖)的要求。1954年,政府根据境内疫情,组织脑防工作组,以灭蚊、灭鼠和防治乙脑、恙虫病为中心任务,开展防治工作。1956年,按照全县统一布置,开展消灭“四害”(麻雀、老鼠、蚊子、苍蝇)运动。1958年,境内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形成热潮,不少街道和乡村按照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基本实现“一通”(沟渠通)、“二盖”(厕所、马桶加盖)、“三净”(街道、室内、环境净)、“八不留”(积水、杂草、鼠洞、雀窝、树洞、垃圾、破罐、瓦砾不留)。是年,境内城区组建民办清洁队,购置垃圾车,在大街小巷清扫保洁。
  1962年起,各大队(居)建立爱国卫生运动机构。涵江中心保健院下设除害灭病办公室,负责除“四害”和讲卫生的日常业务。经常运用幻灯、演讲和文艺宣传等形式,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力量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当时,境内黄霞大队和苍后街被评为全省卫生红旗大队(街),许多兄弟县、市都派员前来参观学习。“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运动曾一度停滞不前。1973年后,涵江城乡开展以“两管”(管水、粪)和“五改”(水、厕所、环境、炉灶、猪圈)为内容的卫生活动,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均组织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并根据不同季节,用“六六六粉”、“敌敌畏”等进行喷洒,消灭蚊蝇孳生场所。各机关企事业和民居庭院普遍建立卫生责任段,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1978年,境内除开展除害灭病外,开始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从治脏入手,整顿市容市貌,疏通下水道,铺设水泥路,加强无害化管理工作。1982年4月,境内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内容包括美化市容、清除垃圾和绿化庭院等。1984~1985年,全区发动群众灭犬610只,有效控制了狂犬病流行。1986~1987年,境内开展灭鼠保粮活动,计消灭老鼠30万只。其间1986年,全区涌现许多文明单位、文明楼院、卫生之家和卫生先进个人。其中被省级授予文明单位3个、市级16个、区级41个。被评为文明楼院34个。城区9条街道总户数5440户,评为卫生之家的有2533户,占46.57%。境内49个村总户数25091户,评为卫生之家的有2377户,占9.47%。1990年,政府筹集资金实施水改规划。是年,城区进一步开展全民灭鼠活动,设置毒鼠布粉点466个1,经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检查,抽查结果达到“无鼠害”省定指标。1992年2月,为迎接全国卫生检查,全区各卫生、城建和环保部门在城区开展春季和秋季灭鼠活动,投药4吨,使老鼠密度降低0.5%。1993年2月,境内福厦公路涵江段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省卫生厅组织考评验收,认定涵江文明路卫生建设基本达标。1994年,涵江被省卫生厅和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福厦文明路卫生先进单位。
  第二节 公共卫生
  一、食品卫生
  民国时期,境内食品卫生缺乏有效管理,食品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1953年,境内卫生防疫部门执行政府颁发饮食店管理暂行办法,据此对饮食食品行业进行管理,每逢重要节日,均进行全面检查,促进食品卫生工作逐步铺开。1961年,涵江实施卫生管理办法,并编印食品卫生小册子,分发境内医务人员,向群众宣传介绍辨别和预防食物中毒有关知识。70年代,涵江卫生防疫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城乡各地,对饮食、食品店逐家检查,发现并处理一批不合卫生标准的饮料和违反饮食食品卫生规定的单位及个人。1983年7月,国家《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境内社、镇卫生院即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具体负责饮食、食品行业的卫生检查和监督工作。1984年建区后,对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1988年,区政府在实施水改、粪改的同时,把饮食食品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建档制度,有745家饮食食品厂店建立卫生档案,有1754名就业人员进行体检,占应检人数的60%,检出发病率为3%。1990年,全区举办《食品卫生法》培训班,开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以及配合计划免疫宣传,对全区饮食食品行业449家进行3次检查,封存3家非法制售汽水的加工场,销毁劣质汽水5000多瓶。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16家饮食店责成限期整顿,指令11家停止营业。1991~1994年,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协调工作,每年开展4次《食品卫生法》大宣传大检查,对全区实施食品卫生工作进行考评,对未获卫生许可证的进行登记,合格的及时发放许可证,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警告、限期整顿、吊销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饮水卫生
  60年代以前,境内群众主要饮用河水和井水。1978年,涵江城区修建自来水厂,利用净化处理的河水供应部分居民饮用。1981年,该水厂进行扩建,由原日供水1000吨增加到3000吨,使2.5万居民基本解决饮用水紧缺问题。1982年,莆田县政府在涵江城区兴修引水工程,日供水4.5万吨,1990年,年供水达1060万吨,受益人口14万人。1992年12月,区政府投资兴建涵江北洋供水工程,1994年建成投产,首期日供水能力2.5万吨,直供涵江城区人民用水。
  三、学校卫生
  从1950年开始,境内即重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检查以及进行预防接种等项工作。1952年,各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成立卫生小组,发动学生捕鼠灭蝇。1956年,各中小学对肺结核、肝炎和女学生月经疾病的防治都采取一些措施。1960年,境内认真贯彻省教育厅“三表”(周活动总量、课程、作息时间表)要求,保证高中学生每天睡足8小时,初中学生每天睡足9小时。是年始,各中小学普遍开展保健操活动。1979年,涵江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中学开设生理卫生课,小学开设常识课,中学建立医务室,小学设立保健箱,中学和中心小学建有学生健康卡,每学期或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部分学校还与医疗单位挂钩,定期进行疫苗预防注射。1984年,境内重点抓视力监测,监测结果,男女生视力减退率达30%。此后各校采取措施,增加教室采光亮度,并坚持开展眼睛保健操,促进学生视力有明显提高。1993年,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对全区中小学作健康状况抽样检查。涵江城区卓坡小学,有小学生200多人受检,通过分析评价,确认小学生发育良好率占87%。至1994年,全区各中小学普遍建立健康档案,经常对中小学生进行卫生考核评比。
  第三节 防疫
  一、计划免疫
  1950年,境内始设防疫委员会。1951年起,防疫委员会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逐步开展预防霍乱、鼠疫、伤寒等疫苗普种活动,促使各种传染疾病逐渐减少或者消灭。1958年,防疫部门对境内人群进行摸底调查,按街道和大队划分成各个年龄组,逐户建立计划免疫卡片,按计划对全民进行各种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1984~1985年,全区计划免疫工作实行层层把关,做到建卡率、建卡合格率、覆盖率全部符合达标水平。1986年,经莆田市计划免疫工作检查组抽查,卡介苗接种率达96.24%,小儿糖丸口服率97.65%,三联注射率92.4%,麻疹疫苗注射率98.95%,建卡合格率99%,“四苗”覆盖率88.73%,均超过省定指标。1988年3月,经省、市考评,全过程注射率99%。1991年,全区四苗全程接种率99.5%。1992年,全区儿童预防接种占应接种人数的98.6%,儿童计划免疫投保率94%。1993年,全区对4周岁以下儿童强化小儿麻痹症服苗,其小儿服苗多达2000多人次。到1994年底,全区麻疹、小儿麻痹症、百日咳和白喉的发病率从1960年的135.43%下降为零。
  二、传染病防治
  霍乱 俗称“凹螺瘟”或“吐泻症”。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秋,境内一戏班去莆田县南日岛演出时,染上霍乱病死亡10多人。其尸体埋在涵江哆头乌菜港,引起当地霍乱大流行,死亡数百人。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境内的镇前、哆头、新港和塘头等村发生霍乱,死亡甚多。民国时期,境内城区和乡村多次发生霍乱。其中民国32~33年(1943~1944年),哆头村连续两年发生霍乱瘟疫,共死亡300多人。民国35年,霍乱疫情从上海经海路传入三江口,其附近的新浦、哆头等村死亡200多人。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大规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城乡各地发动群众普种霍乱疫苗和霍乱、伤寒二联苗。同时分别成立抢救队和清洁队,开展隔离、消杀、抢救等防治工作。尤其是在三江口港设立海港检疫所,对来往船只进行检疫。规定受检者应先注射疫苗,后检验粪便,无带菌者方可靠岸入境,从而切断传染源,促进境内霍乱逐年减少直至基本消灭。
  鼠疫 俗称“老鼠瘟”、“浮瘤症”。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五月,鼠瘟从香港经海路传入厦门、泉州、仙游和莆田,而后蔓延到涵江的塘头和哆头等地,次年境内疫情暴发,仅涵江一家箩篾店30位店员,染病死亡竟达18人。光绪二十八年,哆头村发生腺鼠疫和肺鼠疫,死亡400多人。1950~1953年,境内重视鼠疫防治工作,在城乡群众中开展普种疫苗活动,共注射疫苗23.52万人次,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老鼠密度和鼠疫带蚤指数不断下降。到1953年底,境内基本上消灭鼠疫。自1954~1994年,境内无鼠疫病例发生。
  天花 俗称“出珠”,在境内流行历史很长。民国3年(1914年)始,牛痘疫苗由外地传入境内,奈数量不多,仅能供应城区有钱人家接种。直至民国38年止,天花几乎每年都有发生过。1951年,涵江防疫委员会采用补种和复种方法,逐渐普及牛痘疫苗的接种工作,使之达到98%以上。1952~1953年,境内按照上级指示,继续进行天花疫苗的查漏补种,使牛痘普种率达到100%。到1954年初,境内天花宣告消灭。
  流行性乙型脑炎 俗称“乙型脑炎”(简称“乙脑”)。50年代初始有病例报告,之后持续流行。1966~1971年流行达到高峰,发病率32~41/10万,病死率10~20%。该病多发生于少年儿童中,10岁以下儿童占发病率80%以上。该病每年从5月份开始流行,6月份上升,7~8月份达到高峰,10月份平息。流行季节与钩端螺旋体病相吻合,临床诊断或有混淆。防治工作,早期采用灭蚊,消灭带毒蚊虫,减少感染机会与降低病死率。10岁以下儿童口服牛顿草预防,并教育儿童不要在烈日下暴晒。1976年始,境内开展“乙脑”预防接种工作,即流行前期抓预防接种,建立免疫屏障;流行期使用大青叶、板蓝根等抗病毒药,中西医结合治疗,使该病流行基本得到控制。1980年后,境内疫情呈明显下降趋势。但由于受到外地流行区影响,时有“乙脑”病例报告。
  伤寒 俗称“肠热病”。民国时期为境内常见病和多发病。民国16年(1927年),涵江伤寒大流行,患者居多并发肠穿孔或腹膜炎,死亡率高达80%。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逐年普种伤寒、副伤寒菌苗,使用特效药品氯霉素,死亡率明显下降。1990年,境内伤寒基本灭绝。
  回归热 民国22年,涵江监狱暴发回归热,发病率达18%以上。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采取防治措施,取得显著成绩。50年代中叶后,境内无病例发生。
  钩端螺旋体病 简称“钩体病”。1964年,涵江医院从可疑“乙脑”病人血清中,分离出11例爪哇型钩体病毒。1971~1974年,境内政府在苍林大队开展钩体病调查,证实有钩体病流行,但未酿成疫情。1975年以后,涵江未发生此种疾病。
  痢疾 1950~1977年,境内发病率均在55/10万左右。1980年,发病率增加到115/10万。之后,卫生部门在健康人群查源和市场食品采检中,常发现有带菌实例。随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境内痢疾发病率逐年减少。1994年发病率为8/10万。
  病毒性肝炎 1958年始把该病列入传染病报告。1979年,境内发病率达170/10万。1987年,开始使用“乙肝”疫苗,仅作用于阻断母婴传播。1993年12月,全区对4岁以下儿童注射疫苗,其中注射“乙肝”疫苗967人、“甲肝”疫苗600人。至1994年,病毒性肝炎受到控制,发病率8/100万。
  麻疹 1951~1969年,境内共发生麻疹病例510例。是时患者多用中草药治疗。1970年起,对易感儿童进行麻疹减毒活疫苗预防注射。1980年列入计划免疫。1986年,全区麻疹疫苗注射率达98.95%,超过省定指标。1987~1993年,发病率控制在0.7~1/10万之间,1994年基本消灭。
  脊髓灰质炎 1955年,境内首次发现该病例。1962年,给6个月龄至7周岁易感儿童口服脊髓灰质炎液体活疫苗,效果颇佳。1984年,区、乡、村三级卫生网形成,不断加强防治工作。1986年,全区小麻糖丸口服率达97.65%。1993年,对4岁以下儿童强化小麻服苗达2万多人次。1994年,先后两次定期给儿童服疫苗,人数达18.5万人次,占应免疫人数96.89%,该病发病率下降为百分之零。
  百白破 该病即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3种疾病简称。50~60年代,境内持续进行百白破三联苗预防接种工作,使其发病率逐年下降。1986年后,区、乡、村三级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加强,百白破三联苗注射率均保持在93%左右。到1994年,境内百日咳发病率为零,白喉已经绝迹,破伤风日渐少见。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此病简称“流脑”,为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民国时期已有发生流行。1950~1966年,每逢2~3月流行期间,境内卫生部门均发动群众开展“三开”(开门、窗、蚊帐)、“三晒”(晒被褥、衣裳,人晒太阳)、“三不”(不去病人家、疫区疫点、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报告疫情、隔离治疗、处理疫点)、“五要”(要防寒保温、在户外活动、戴口罩、湿性扫除、滴鼻漱口)活动,使疫情逐年得到控制。“文化大革命”期间,“流脑”发病多达600多例。境内全面给儿童服用磺胺嘧啶或长效磺胺,发动群众用度米芬、碘甘油滴鼻、青霉素喷喉,预防“流脑”疾病。1983年后,境内开始预防注射A群脑脊髓膜炎多糖菌苗,使发病率大幅度减少。到1994年,发病率仅0.8~1/10万。
  三、寄生虫病防治
  丝虫病 1966年,涵江医院曾有该病病例。经实地调查,无发现宿主钉螺。1970年,根据国家南方“血防”工作会议要求,境内对血吸虫宿主钉螺进行普查,仍未发生该病源。1971年又进行普查,结果查出丝虫阳性病人2976人,阳性率为27.7‰。查后,对阳性病人连服“海群生”12天,进行系统治疗。1977年再次组织丝虫病复查,查出阳性病人1478人,阳性率降为12.8‰。此后,连续3年对该病进行系列普查普治。1984年,境内再进行复查,结果无一患者。经省卫生厅考核,确认涵江血丝虫病已经绝迹。
  疟疾 民国时期,境内疟疾猖獗。新中国成立后,该病逐年得到控制,至60年代,发病率已显著下降。1984年,对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均属外来性。1994年,全区原发性疟疾已经消灭。
  四、慢性病防治
  麻风 涵江原是麻风病高发区。早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蒲星氏就在涵江铺尾创办麻风院,曾收容境内患者安身,却未对病人进行治疗。1952年,政府接收该院后,即对麻风病人进行普查。结果发现有316人患者,随即成立麻风门诊室,负责麻风疾病查治工作。1978年,境内对该病进行复查,查实原有316名患者,治愈124人,死亡125人,好转62人。有病患者5人,正在继续接受治疗中。
  结核病 民国及其以前,该病在境内发生较多。50年代开始,境内卫生部门对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感染率为:1952~1962年30%,1971~1972年15%。1972年,涵江首次开展卡介苗接种。1984年,全区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1986年,经莆田市计划免疫检查组检查,卡介苗接种率为96.24%。1987~1994年,该病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均在12/10万左右。
  性病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由娼妓诱发性病的较为严重。从50年代起,政府取缔娼妓活动,并经医疗部门普查普治,到1962年,境内性病基本消灭。80年代末至1994年,有的地方卖淫活动死灰复燃,致使性病再度出现。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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