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64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经费管理 |
分类号: | F204 |
页数: | 1 |
页码: | 622-62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涵江区的科普宣传费和科技事业费根据上级规定计算并核拨使用,但1984~1991年因地方财力不足未能按规定标准核拨。1992年后,科普宣传费和科技事业费分别核拨给区科协和区科委。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开发基金的核拨和使用也有明确规定,1987年后区财政也按规定核拨这两项费用。科技三项费用与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的单位签订专项合同,有偿或无偿使用,而科技开发基金则由区科委管理,有偿使用,用于支持短平快的科技星火计划等项目。涵江区被确定为星火技术密集区后,总投资达1.74亿元,其中科技贷款和市、区科委的无偿经费起到了重要作用。 |
关键词: | 科技 项目管理 计划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