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经费 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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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622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经费 设施
分类号: G527.57
页数: 4
页码: 600-603
摘要: 本摘要介绍了教育经费的两个方面:勤工俭学和国家拨款。勤工俭学方面,介绍了境内学校在不同时期通过勤工俭学来补贴学生膳食和补充学校经费的方式。国家拨款方面,介绍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情况,以及涵江区成立后对教育的倾斜政策和投入资金的情况。
关键词: 涵江区 教育经费 国家拨款

内容

第一节 教育经费
  一、勤工俭学
  清末,境内勤工俭学有编织、纺织、印刷、助教诸项目,以其收入补贴学生膳食。
  民国26年(1937年)前后,境内有的学校设立消费合作社,出售簿籍、毛笔等学习用品,收入作为学校经费补充。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重视劳动教育。1955年,农村学校开辟种植园地和饲养场。1960年,涵江农村小学普遍在校周边种植农作物。其中,莆田六中在大洋、涵江实小在梧塘沁后开辟校办农场,种植大小麦。1962年,涵江学校自制教具和生产劳动成果在县里展览,效果较好。
  1973年,涵江各中学相继在农村办劳动分校(又称“五七”分校)。
  1987年,区教育劳动服务公司成立。1992年,区教育局与外资合办嘉涵电脑机绣有限公司,年纯利润20万元。自1984~1993年,各中小学共创校办企业22所,“一校一基地”65亩。全区勤工俭学总产值6000万元,纯收入300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及师生福利的各为150万元。
  二、国家拨款
  民国初,涵江省立、县立、区立学校分别由省、县政府核拨经费,余由校董事会自筹。民国14年(1925年),境内开征教育附加费。民国30年,又开征国民教育特种基金款项。
  按中心小学每班干谷1000斤,国民学校每班干谷750斤标准征收,但该款项多未征收足额。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主要由人民政府地方财政拨款。中央、省、地区(市)三级酌量补助。1950年,经费分项包干支出。1954年,改为预算核拨制。1961年,压缩教育经费,比1954年下降6个百分点。
  1984年,涵江区成立后,党政领导重视教育事业,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上,采取倾斜政策,增加对教育的投入。1991~1994年,区财政每年按20%增长,对教育共投入资金3668.22万元。
  三、群众团体集资
  清光绪间,境内群众团体先后集资兴办私立学堂、义学10多所。
  民国时期,邑人多捐祠堂庙宇或房屋为校舍。私立中小学的经费,除学生学费、校董捐款外,主要靠社会团体筹捐。30年代,私立涵中中学的常年经费为大洋1万元,由涵江各商界筹捐7500元,分为50份,每份150元。其中豆饼商17份,2550元;桂元商12份,1800元;纱布商8份,1200元;京果商5份,750元;轮栈商5份,750元;药材商、渔业商、苏广商各1份,150元。
  私立中小学经费收支,按学期作预决算。1949年下半年,私立涵中中学经费收支情况:收入学费折谷666担,宿费折谷7.8担,资产息金折谷30担,校董捐谷60担,肥料谷8担,合计771.8担。支出教职员薪津谷457担,校工工资谷64.8担,办公费折谷80担,设备费折谷50担,购置费折谷50担,建筑费折谷70担,合计771.8担。
  教会办的学校,由教会筹付其经费。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社会集资办学及华侨捐资办学之风日盛,有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1984~1994年,涵江区港、澳、台胞捐资办学和社会集资办学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600万元,增建校舍14万平方米。如捐资124万元为莆田六中兴建涵华楼、九华楼、林荣楼、东校门等;捐资81万元为涵江华侨中学兴建林荣楼、车辂楼、仙宫楼等;捐资350万元为塘头学校兴建侨龙楼、侨峰楼、开模楼、侨谊楼、侨模楼、侨谊实验楼、文藻幼儿教学楼等;捐资107万元兴建哆前小学校舍。侨领林荣获省华侨捐资金质奖章,吴开模获省华侨捐资银质奖章。社会人士捐资办学的有涵西村捐资100多万元兴建幼儿园1所,卓坡村捐资60多万元迁建涵东街道办中心小学1所,上梧村捐资79多万元兴建上梧小学。国欢、白塘、三江口3个镇党委、政府分别集资兴建国欢镇中学、白塘镇中学、三江口镇中学。实现镇镇有中学,村村有小学,校校有新教学楼。
  四、其他经费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学杂费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定收费。1950年,中小学学费按年总额50%(1993年后按30%)上缴省、县地方财政,其余的留学校使用。1973年后,学杂费全数留在学校内开支。1985年以来,莆田第六中学、涵江实验小学及一些中小学校收取借
  读生费,一般经政府审定,归学校建设及改善教学条件使用。
  第二节 学校设施
  清光绪后,境内官立学堂由政府拨款基建。公立、私立学堂由地方团体自筹款项基建。
  民国间,涵江省立、县立学校由省、县政府拨款建设,私立学校由董事会筹款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公办学校大项目设施由人民政府拨款基建,小项目设施由学杂费留校部分(总额的30%)添置。民办、私立学校采用“民办公助,公料民建”办法,分别由乡村办学团体及董事会筹款建设。1954~1957年,由县财政预算内下拨中小学基建修缮费和设备费,实行“立项设计、预算拨款、竣工决算”制度。
  1958年后,境内中学由县财政拨款建设。小学由公社(或大队)集资建设,县财政酌量补助。省重点中小学由省教育厅拨款补助。
  1981年后,涵江学校建设资金来源有各级政府拨款、社会群众团体与华侨集资、学校勤工俭学收入和学杂费收入。
  1988年下半年,涵江区经省验收,实现小学“一无两有”(校校无危房和班班有教舍、人人有课桌椅)。1991~1994年,共集资2621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校校有新教学楼,共新建校舍32273平方米,扩大校园面积253亩。全区40所小学全部达到办学主要标准,有35所达到办学必备条件,占小学总数87.5%。中学7所,全部达到办学必备条件,占中学总数100%。
  其中1993年,全区中学理、化、生物仪器达到或超过1984年国家颁布的配备条件,其中莆田六中达Ⅰ类30组,涵江一中达Ⅰ类25组,涵江职校、涵江三中达Ⅱ类,涵江侨中、塘头学校达Ⅲ类;电教器材配备达1986年颁布标准;体育卫生器材按必备要求配备。小学数学、自然教学仪器按1984年颁布标准配备,其中涵江实验小学达Ⅰ类,塘头学校、涵江中心小学达Ⅱ类,其他小学达ⅢⅢ类标准。电教器材按1986年颁布标准配备;体育卫生器材按必备要求配备。
  1994年,全区在校中学生7701人,拥有图书8万多册,生均图书在10册以上,有30%的学校生均图书达15册以上。小学在校学生18621人,拥有图书12.87万多册,生均图书在6册以上,有31%的学校生均达8册以上。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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