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55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民族事务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页码: | 53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经过莆田县民政部门的多次调查,确认涵江区有回族、畲族等少数民族居住。为了贯彻国家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政策,涵江区民政部门在1984年后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工作,并经省、市批准,成功恢复了一些回民成份。具体来说,1986年6月恢复了涵江乡显应村郭姓回族成份117户、540人,1987年12月恢复了涵江乡双福村郭姓回族成份359户、1523人,以及涵江乡都邠村郭姓回族成份131户、522人。这些恢复工作有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
关键词: | 涵江区 民族事务 民族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