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541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补助 |
分类号: | D632.2 |
页数: | 1 |
页码: | 52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4年,涵江区评定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烈属、失散红军和“五老”人员共65人,政府每年发放定期补助费6.4万元。至1993年末,全区享受定期补助的人数增至212人,包括在乡复员军人、在乡村退休军人、失散红军等。同时,全区优待烈军属1100户,有42人享受伤残抚恤金,40人享受定期抚恤金。全年共发放优待金56万元,其中优待军属的金额达到39万元。这些措施体现了政府对烈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关怀和支持。 |
关键词: | 优抚工作 补助 涵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