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综治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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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综治宣传
分类号: D631.43
页数: 2
页码: 523-52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涵江区综治宣传月活动、综治咨询、基层综治宣传教育的情况。
关键词: 涵江区 综治宣传 活动

内容

一、综治宣传月活动
  1991~1994年,每年3月份都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治安综治宣传月活动。区委、区政府领导向全区人民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深入开展综治动员。各部门、单位充分利用会议、座谈、黑版报、专栏、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幻灯、曲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任务内容和目的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各级领导的组织动员意识、政法部门的主力军意识、系统部门的实施意识和全民的自觉参与意识。4个活动月中,全区编印综治提纲、通告、公开信等宣传材料8750份,出动宣传车360多辆次,放映幻灯420场,办专栏、墙报576期,还组织文艺宣传队,踩街演出宣传。
  二、综治咨询
  1992年3月,区政法委、综治委组织40名公安、检察、法院和行政司法干警分别在境内繁华地段开展综治咨询,宣传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区综治五年规划。接待群众130多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00份。1993年3月5日,由区公安、检察、法院和行政司法的领导带队,上街开展法律和综治基本知识的咨询活动,接待群众咨询达600多人次。1994年3月,政法部门和妇联、教育局、税务、工商、土地、水利、渔政等单位深入街道、农村开展3天的法律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978人次。
  三、基层综治宣传教育
  1991~1994年,农村综治宣传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中心内容,重点组织村民学习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细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文件,增强农民法制观念。1994年在农村开办法制教育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作为农村综治的重要措施之一。当年,法制教育小组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讲,讲授法制课24场次,受教育人数8700人。同时,在中、小学校,区政法部门领导、司法局干部为师生作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宪法》中的公民义务和权利等,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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