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综治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综治机构
分类号: D631.43
页数: 2
页码: 522-5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至1994年涵江区综治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涵江区 综治机构 审判

内容

1991年5月,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涵江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涵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下设办公室,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同年6月中旬,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综治委和综治办;区政府成立创建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居)委会也相应成立综治领导小组。1993年,拆乡建镇扩办,三镇和两个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立即成立并列入编制。
  为了强化各级综治机构的职能作用,区综治委对所属23个单位在参与综治方面的职责任务作了规定。全区制定综合治理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实行目标管理。1991~1994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与各镇(街)党、政第一把手及10个系统单位领导签订综治、“创安”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促进综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按境内企业布局状况成立涵东、涵中、新区、塘北四个治安联防片,设立治安联防办公室,发挥治安消防防范组织作用,搞好治安联防巡逻。全区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综治网络。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涵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