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品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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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4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品价格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
页码: 426
摘要: 本节介绍了涵江区物价在不同时期有不同变化,民国时期物价上涨,新中国成立后随生产发展而基本稳定。
关键词: 涵江区 物价管理 商品价格

内容

民国初年,社会生产发展缓慢,涵江物价比较稳定。抗日战争时期,福建沿海被日军封锁,涵江市场物资供应紧张,物价上涨。民国35年(1946年)后,国民党发动内战,使经过8年抗战本就匮乏的物资更加紧张。从民国37年至次年间,物价上涨达几百至几十万倍。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发展和产品增加,物价逐步稳定,且稳中有降。1954~1958年,国营商业占绝对优势,因其执行的物价是国家定价,故市场物价长期基本稳定,略有上升。1959~1961年,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加上人为因素,物价波动较大,尤其是粮食、肉类和油脂上涨幅度更高。是时政府实行凭票供应,对高档消费品采用高价政策,以回笼货币,平抑物价,使飞涨物价得以缓和与回落。“文化大革命”期间,冻结市场物价,基本保持在1965年水平,但价格背离价值的情况日趋严重。1978年,国家重视价格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实行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相结合政策,提高粮油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放开小商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价格,对计划外超产工业品允许企业自行定价,上市交易。1980~1983年,境内物价放开,物价总指数每年以3%的上涨率增长。1988年,涵江因基建投资过猛,货币投放过多,一度出现市场抢购风,物价指数比1987年底上升30%。198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涵江物价逐渐回落,此后到1994年底,涨价幅度不大。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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