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计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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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4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统计监督
分类号: C829.23
页数: 1
页码: 425
摘要: 本节介绍了涵江区统计部门在1984-1994年期间,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资料,并进行了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促进了统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关键词: 涵江区 统计工作 信息资料

内容

1984~1994年,涵江区统计部门围绕经济中心,每年均整理大量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统计信息资料,编印与发行《涵江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涵江区统计年鉴》,内容包括综合、农业、工业、基建、交通、邮电、商业、外经贸、财政、金融、文教、卫生、劳工、物资和物价等专业统计资料。在不泄露国家机密的原则下,每年平均接受咨询统计信息、查阅抄录统计资料达300多人次,提供统计信息资料50多篇。1989年,根据省统计局部署,全区首次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大检查,对统计年报数字真实性以及迟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法律检验和科学论证。在检查过程中,共收到自查报告70多份,从中发现报表迟报单位30家、虚报产值单位2家,均予以催促和纠正。1994年4月,根据全国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和浮夸作风,大力加强统计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的实施意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刹住浮夸虚假歪风,促进统计工作走上法制轨道。1994年,区统计局被福建省统计局授予全省统计执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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