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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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40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保险
分类号: F842.757
页数: 2
页码: 412-41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涵江保险业务历史悠久,民国时期开始经营。新中国成立后,涵江支公司开办多种保险业务,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理赔案例包括船只沉没、车辆碰撞、火灾等事故。
关键词: 涵江区 保险业 理赔案例

内容

第一节 投保
  民国32年(1943年),福建省银行涵江办事处开设保险特约代理处,代理福州中南股份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民国34年,福建省交通银行涵江办事处,代理福州安平、丰盛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主要有火险和货物运输保险。
  1951年,保险公司涵江支公司除对国营企业财产实行强制保险外,还开办货物运输保险、私营企业和公民个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生猪瘟疫死亡保险等。1951年11月10~13日,在境内铁灶、哆中、埭里、集奎、码头、黄塘等6个基点乡开办耕牛保险。1959年初,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底,人保莆田支公司在涵江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1987~1990年,相继开办简易人身保险、村主干养老保险、义务兵养老保险等,还试办香蕉风灾、家禽、对虾流失、养猪、养鱼、贝类等保险。1990年3月,当时任人保涵江办事处主任的林德春精心设计了全省首家机动车辆附加定额利润损失险。该险种出台后,首先在市内各县、区试办,深受保户欢迎。省人保分公司传播信息后,在全省各地市普遍推广开办,省外部分人保公司也纷纷前来取经。1991年,试办水稻、甘蔗风灾保险。同年,为了满足各单位对钞票风险的保障需求,在全市首家推出钞票保险新业务。1992年9月,开办传呼机和移动电话保险。1988~1993年,开办进口货物运输险、出口货物运输险、“三资”企业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4个涉外险种,为“三资”企业提供可靠保障,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至1944年,共开设险种52个。
  第二节 理赔
  1953年,承保的涵江至南日岛“合辰”号客船,在海面上被国民党飞机轰炸扫射沉没,乘客和船务人员计22人罹难。按旅客意外伤害险,每人保额1500元,计赔付保险金33000元。
  1988年6月,承保的莆田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外运食糖346.5吨,由连江县琯头壶江航运公司连壶航22号船承运。该船在福州码头搁浅倾覆,仓内白糖潮湿溶化百余吨,造成经济损失13万元,予以全数赔付。
  1990年8月1日,第九号台风袭击莆田市,造成江口院里鳗鱼场被洪水淹没,51万尾鳗鱼流失。灾后给予赔付鳗鱼流失险65.38万元,赔付财产险9900元。同年9月10日,第十八号台风又袭击莆田,该鳗场再次遭淹,鳗鱼流失又获赔款14.56万元。
  1992年4月4日,承保的福建32-20447昌河牌小客车,从涵江开往笏石途中经白塘镇上梧桥时,坠河造成溺亡14人特大交通事故。计赔旅客意外伤害险和汽车损失险等计62684元。
  1993年2月7日,承保的莆田市外贸运输车队32-00475号货车,在国道324线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失,赔付保险金额37166元。
  1993年6月15日,承保的莆田县北高冲沁运输队莆兴101号运输船,在浙江岱山与浙江永嘉县罗东运输公司永机101号船碰撞,致浙永机101号沉没,死2人,失踪2人。经港监部门处理,莆兴101号运输船负次要责任,承担沉船、货物损失及船员死亡等经济损失总额40%,计赔付保险金额700200元,是涵江船舶险最大宗赔款。
  1993年9月20日,承保的莆田木器二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座车间烧毁,机械设备、产品、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化为灰烬,经济损失惨重,经查勘核实赔付42万多元。
  1994年7月10日,因受六号台风袭击,涵江投保企业20家受灾,经查勘核损计赔款30万元。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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